当代日本乡村振兴战略的文化归因论
——兼议我国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问题与可能
2022-11-21张颖
张 颖
当代日本乡村振兴的战略实施及其显著成效,被公认为走在世界前列。由于中日两国农耕生态环境、小农经营方式类似,一直以来“日本经验”对中国开展乡村建设事业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中国学界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蔚为大观,宏观层面的梳理归纳涉及顶层设计、产业机制等,微观层面的案例分析和应用研究亦是林林总总。但因其理论线索大多建立在西方经济理性基础上,所以结论也如出一辙。即将日本乡村振兴之功,归因于“改造传统农业”①的现代化建设,[1]并将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模型范本。
然而现代“世界体系”的不可抗性,难道不是推动着全球乡村都在走向效率主义和国际化吗?那么,日本乡村振兴的特殊性和代表性到底是什么呢?早在20世纪50年代,著名人类学家芮德菲尔德在其代表作《农民社会与文化:人类学对文明的一种诠释》中,反复强调“农民社会的问题,势必要涉及农民的总体气质和农民的价值取向。”[2]从这一论点出发,重新检视当代日本乡村振兴之路,我们就会发现:“农”的文化认知与认同,才是日本乡建战略从“扶贫强国”转向“活化创生”的关键所在。其独特的本土文化基因,在历史变迁中显示出强大的自我调节力。“农”的传统文化意义结构,虽然潜藏在各种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表象之下,但仍是日本人用以统合他们对世界体系经验的最重要的支配因素。21世纪以来,日本乡村振兴的产学研活动,在“生命农学”等新理论引导下,也开始自觉超越现代性误区,探求“农”的本土传统文化重生。而在“文化归因”的新方法论视野下,我国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问题与可能亦能如汤沃雪、剖决如流。
一、边界模糊的日本“乡村”
现代日语中,“郷村”(きょうそん/ごうそん)一词并不常见。它在辞书中虽然是兼具“村里”(村落)、“田舎”(农村)词意的组合词,使用上却特指江户时期农村社会的“郷村制”。而作为都市(とし)的对义语,村落(そんらく)、村(むら)、田舎(いなか)在使用上也有所区别:“村落”(或“集落”)用于定义自然村,与行政上的“町村”区别,英译对应hamlet。“村落”在语义上强调人类关系层面上社会性、文化性的统合状态,“集落”(しゅうらく)则强调地理学上人们所居家屋在集合状态下的场所概念。“村”是行政村概念,多为数个自然村——“村落”的集合,是日本两级行政制度中最小的地方公共团体,英译使用village。“田舎”则多在日常俗语中出现,强调边鄙、家乡或田园的语义,带有一定的感性经验和价值判断,与countryside、rural area互译。
(一)本土特型:农——家——村
日本民族的起源同稻作农耕关系紧密。民俗学之父柳田国男曾指出:“如果没有水稻传来,现在的日本民族是不会成立的……”,“我确信日本民族是不能与稻分离的民族。”[3]日本大半村落的主业皆是农耕,多数漁村也都兼营农业,即“半农半渔村”,纯粹的渔村很少。山村住民往往也是农林兼作,称为“農山村”。所以在现代日语的使用中,多以“農山漁村”或“農村”指称乡村。从乡村的历史变迁来看,日本现代农村的原型承袭了旧村(藩政村)的样态。尽管在明治期间进行了改造,但与西欧近代从小农开始完成农民层分解,村落共同体最终解体的农村地区不同,日本农村虽然农民层也遭到分解,村落共同体却并没有完全解体,而是以家庭强化和村落自治的形式残存。[4]日本农村研究以“ムラーイエ理論”(村—家理论),来概括其农村构造的本土特质。虽然“家”是日本农村最基层的生产生活单位,但当单个的“家”不能独立地、充分地保障家庭生活时,便会因生活上的诸种原因与其它“家”结合。这种新的共同关系称为“家联合”,其形式多样,有同族、亲属、干亲、葬礼组织、水利组织等等,村落即是有着共同生活意识和生活组织的“家联合”。[5]
(二)政策界限:町村——城乡
在政策层面,国家至今并没有对“乡村/农村”做出单独的概念界定,其组织划分原则一是以“町村”自治体为基本单位,二是指与都市比较而言的地区。1.町村制度。二战后日本采用两级行政制度(《地方组织法》1947):跨区域的广域地方自治体(都道府県)和基层地方自治体(市町村)。二者并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处理的事务也不同。都道府县可以从跨区域统筹的角度对市町村行使指导和建议职能,并拥有审批权。市町村负责处理居民具体生活事务,市町村没有上下隶属关系,市町村长皆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町村两类被视为日本的“农村地区”,采取行政村和自然村并行的双轨制。町与村的区别在于:町的城市形态相对完善,从事工商业等城市化劳动的人口较多。当町村辖区人口达3万人以上,同时具备城市的相应条件即可升格为市。2.城乡划分。为强化中央地方分权、提高市町村的效率与能量、扩大其治理规模,日本从明治维新以来持续推动市町村合并。但合并一度引起“市”大量包含乡村,导致人口无法反映市区人口集中程度。从统计和规划的需要出发,自1960年始,政府在国势调查中采取了人口集中地区(DID,Densely Inhabited District)指标进行城乡划定管理。达到DID数值的地区称为城市,其他地区为乡村。
从属性上看,日本的乡村乃是因一致合作而产生的社会性统一,或以生活机能集合为传统的基层组织。城乡之间原本并没有清晰界限,二者是相互依存转换的动态关系。只是在高度经济成长期以后,以都市为中心的强势支配逻辑才开始形成深化。因此西方式“都市支配农村”的二元对立论(都市=市场=劳动者=先进、农村=土地所有=农民=落后),并不完全适用于日本。
二、现代性受容:日本当代乡村振兴的背景与缘起
崇神天皇在《日本書記》(720年)卷五中,昭告“農天下之大本也”。前文提及,日本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小农经济体现为“自给”的生产生活状态。大化革新(645-650)期间,中央政府通过废除私有土地和部民制,建立班田收受法和租庸调制,充分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明治维新(1868)后,随着日本社会进入资本主义性质的全盘西化与现代化改革,舶来的民族国家思想、自由民主精神、资本逻辑理念、科学技术法则,强力解构了本土传统农业文化体系。政府通过承认士农工商同权、明确农民土地所有权、减轻赋税的国政,使日本农业从投资到生产都进入历史高峰期,并成为同期蓬勃发展的现代工业的有力保障。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扶贫强国”初衷(1961—1975年)
20世纪初受诸多国际国内因素影响,日本农业形势急转直下。首先是中日、日俄战争导致粮价下跌、人口衰退。1920年后日本国内多次发生经济危机,再加上1923年关东大地震重创,政府不得不紧急制定“村庄复兴计划”(1932),并在战时颁发了《农地调整法》(1938)。但因占领期间国家采取强制购粮政策,压低食物价格,战后日本农村经济萧条、民生凋敝。1955年内阁虽然提出“新农村建设构想”,却受城市工业迅猛发展和社会少子老龄化影响,农业劳动力在20年间陡降60%,城乡差距仍不断扩大,国家粮食自给与农民贫困问题突出。
日本史学界和经济学界大多将1961年颁布《农业基本法》,视为当代日本乡村振兴运动的开端。官方文件中最初与“乡村振兴”直接对应的词是“村おこし”、“町づくり”和“地域おこし/地域振興”,之后再逐步延展到所有与地域活化相关的运动。②《农业基本法》通过国土开发计划、农产品价格保证制度、政府直接补贴等综合手段,明确农政目标:1.提高农业生产力,缩小农业和其他产业差距;2.提高农业从业者收入,实现农工同酬,使农民获得与其它行业人员同等生活水平。这一“扶贫强国”战略,先后通过《农地法》(1962)、《农业振兴地域整备法》(1969)、《过疏地域振兴特别措施法》(1972)等系列法律条规,得以广泛实施推行。
(二)农民、农业、农村的现代性建构
现代性受容虽在短时间内,有效推动了日本农业的资本主义经营和农业现代化。但文化涵化的结果亦是昭然,即其中居于劣势的社会,受到居于优势的社会文化影响而发生急剧变迁,以求与居于优势的社会文化相一致。[6]日本农民、农业、农村的内涵外延都发生突变:1.农民。与“家族经营”和“自耕农”传统相背离,农民被视为“劳工”,“生为耕田命”的乡村生活总是与贫穷、痛苦、屈辱关联着。[7]这一时期国家倡导的农本主义,也被渲染为勤勉、简朴、忠诚的美德,教化农民成为国家栋梁。[8]2.农业。在西方“生产主义”视域下,农业从自给自足的一体化生活方式中分立出来,被定义为依赖于商品交换机制的专门化生产活动,即“人类处于经济需要,获得有机生命体的目的性活动的秩序或体系。”[9]“农本”的基础论调,就是将农业作为特殊产业,主张“农业保护主义”[10]和“粮食自给论”。[11]3.农村。作为国家和城市的食料供给地,农村在日本社会整体结构中被布置于“下位”附属,沦为一个缺少流动性的封闭生产空间。
从“扶贫强国”的国家治理目标来看,此阶段日本政府依靠自上而下的“农业现代化”模式,通过专业分工、形成规模经营、开拓国内外大市场等举措,充分保障了农业作为第一产业,为国家提供生存层次事物(农产品)的需要。日本农民家庭收入增速从70年代起就超过城市职工家庭,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农本体系的现代性转向,也遮蔽瓦解了日本人世代共享的价值观、审美观,以及人与自然环境亲和共生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一旦人类的有机生命体沦为无机化,社会也随之陷入无机化状态中。”[12]
三、对抗与反思:日本当代乡村振兴战略的中期转向
如前所述,自上而下的“农业现代化”振兴国策,使日本乡村经济获得飞跃发展。但在高速现代化进程中,配置资源和权威资源的高度集中,也导致日本社会整体发展极不平衡。乡村社会制度失序、文化失范。“苦劳”和“下位”的现代性身份建构,使农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过疏化”③问题愈发严重,农山渔村产业人口不足,再次引发乡村生产机能低下。而机械化、水利化、化肥化、良种化措施和工业下移,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生态严重恶化。再加上农产品单一化、生产过剩等问题,给日本农业和农村社区带来诸多负面影响。面对农村社会全面解体的危机,由地方主导发起了“保护传统农业文化”的对抗性乡村振兴运动。随着城乡产需关系变化和传统价值观复苏,日本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方法和目标都发生了明显转向。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保护活化”转向(1975—2000年)
1970年以后,以商品制造为中心,强调工业立国的日本经济进入稳定增长期。乡村逐渐从“农为国本”的政治权利话语中解放出来,地方老百姓开始自觉探求农业保护活化的新模式。以1980年代推广“一村一品运动”(One Village One Product movement,OVOP)④为标志,日本乡村振兴进入到地方主导时代。“一村一品运动”所有活动首先强调地方住民的主体性,产出“只有我们才能创造的文化和商品”;其次是将乡村振兴重点,落实在地方青年人才的培育与定居上,“我们进行的不是单纯的“‘造物运动’,而是为了培养塑成有改革意识和创造力的地方人才。”[13]1988年竹下内阁颁布“故乡创生事业”⑤的主旨,也是“自己思考自己行动的地域再造事业”,提倡以民间创新为主,官方跟进协助的新模式。与此同时,在欧洲生态思想和大规模田园回归运动影响下,城市居民对自然环境、有机食料、故土乡愁和闲暇时间的关心逐渐提高。日本政府在“第三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1977)中,提出乡村振兴政策从“产业基盘优先”调整转为“环境整备优先”。因应市场需求,乡村主动发起了造村运动,并持续推行《市民农园整备促进法》(1990)、《农山渔村余暇法》(1994)、《农山渔村宿型休闲活动促进法》(1995)等新政。日本政府和国民对农业在经济、生活和生态中的多面机能形成共识。
(二)作为“对抗”力量的农本回归要求
这一时期日本社会掀起归农思潮,以“反资本主义”、“反都市”、“反工业化”和“反商品经济”为特点,重新思考定位农民、农业、村落共同体存在的价值:1.以振兴地方民众生活为目标,反国家权力化、回归地方传统的“在地农本主义运动”逐渐走向高潮。2.反公害和资本伦理,强调“尊重生物的内在生命伦理,整备环境以创造最适合自己成长的条件为目标,培养新的作物观和农业观。”[14]农业被重新定义为:“通过对地域资源的保护活用,对有益于人类的生物进行管理培育,均衡地实现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生活价值的人类的目的性和社会性活动。”[15]3.传统农村社会的互助、共存结构,被全体国民视为最重要的文化遗产。村落共同体振兴的价值不仅是粮食生产,还包括人性的恢复、包容力、自治的力量、地区间合作、互助共存、与自然的和谐、地区资源的有效利用等。由于不再将乡村作为国家和城市发展的牺牲品,所以日本乡村振兴的重点,开始转向人与自然、乡村与都市的协调稳定和健康发展。
从传统农业“保护活化”的效果看,本阶段依靠乡村主体性、地方农业文化多样性价值的确立,保全乡村生态环境、继承乡村历史风俗、保障乡村可持续发展成为日本乡村振兴的三大共识,政策资金也开始对乡村非农产业(如工艺、艺能活动等)进行重点支持。《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1999)提出:在保护继承农业传统的前提下,将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作为第二阶段日本乡村振兴的主要手段。以“创意工夫”和“市场营销”为核心技术,通过一二三产业互融,农业特色产业化和乡村旅游等新型农业经营成效卓著。
四、传统重生:日本当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再超越
以“保护活化”为要旨的乡村振兴运动,再次带动日本农户年均总收入大幅增长。从1980年的730万日元上升到2000年的1153万日元,其中农业收入所占比例不到1/3⑥。农村生态环境和城乡间文化交流,也得到明显改善。但侧重于休闲观光业和农特产品销售的乡村振兴事业,对外部客源、资本和市场依存度极高。受1990年代泡沫经济影响,日本国内陷入持续萧条期。再加上人口断崖式减少,高龄化、过疏化问题加剧,⑦2000年后农村户均净收入开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乡村不得不重新面对人口和土地的空洞化危局。因此日本政府新一轮乡村振兴战略,不仅关涉农村政治经济结构改革,更将“农村”、“农业”、“农民”的观念重构置于首要之务。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创造新生”目标(2000年至今)
1990年代初期,为转变日本农业发展固有模式,东京大学教授今村奈良臣提出“六次产业化”理念。⑧新的《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1999)和《六次产业化·地产地消法》(2010)开始将政策重心放在——农业从如何“产业”向“生业”转型。政策扶助保障的类型为:1.代表农村餐饮、产品本地化的“地域复合型农业经营”。2.在新式休闲活动中对应收获体验、农家民宿、绿色旅游等“未来世代旅游”。3.为希望回归乡土的移住者提供地域介绍、住居建造等服务的“乡土回归产业”。由于乡村原住民人口绝对数值急剧下降,僵化的地方保护主义不再适用。内发论视野下的“地域”,被定义为“定居和流动人群相互作用,创造出新的连接纽带的场所”。[16]在城乡人口竞争中,如何创造乡村就业机会,打造能让年轻一代成家育儿的优质环境,成为“原住民”与“移民”共创共生的机枢所在。2011年后兴起的“创造农村论”(Creative Village),则进一步强调全球化背景下,日本乡村振兴的出路应以地域生活文化为基础,通过丰富多样的交流创造活动,保全自然生态系统、养育固有文化,同时导入新的艺术、科学、技术、人才。[17]2014年,日本内阁又提出“地方創生”政策,颁布《城镇、人口、工作创生法》,并成立专设机构。作为治理地方社会的全新架构,该政策着眼于未来型地方社会的创生实验,积极推动当地居民与愿意回归乡村的新移民的“多样共生”。
(二)凝结文化认同的“生命农学”
在各种混杂因素影响下,当代社会的乡村性愈加复杂。与之前将农村视为消费性存在和经济至上目标不同,“创造农村论”倡导将农村作为丰美的“创造之场”,以共同的价值追求为核心,回归身心一体的“农之生业”。⑨如果说20世纪后半期的归农思潮,仍是一种现代性对抗反应的话。那么21世纪以来,日本社会开始将“农”作为整体化的“生命产业”加以考虑,这一生命志向与生活方式的命题,[18]无疑是本土文化自觉和自信的产物。溯古追源,“农”并非现代性视阈下的国土之本、人类生活的物质之本、社会经济之本。对“生命本体”的关注,才是日本传统农业思想体系的核心所在。[19]日本古话说:“百姓は、稲をつくらず、田をつくる”(百姓不种稻,而种田)。在农业劳作中接受天地自然的恩惠,农业工作原本是人们无意识地,与天地自然的精神交流和共生实践。作为“天地有情的共同体”,农民、农村、农业给社会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价值,他们还守护着人类的感情之源。[20]因此,当代“乡村共同体”如何继承日本文化独特的脉息、个性化地生活,使乡村成为自我新生的试验场,成为当下日本应对超高龄社会、智能社会、或是灾害高发时代的重要战略举措。
从设立“创造新生”的超越性目标出发,因循守旧、革故鼎新都不应绝对化。在政策面持续支持六次产业化、增大出口、集约农地,技术面大力推广“智慧农业”的同时,如何以内发性、多样性和革新性推动“传统文化重生”,才是本阶段日本乡村振兴的关键。“农业”不只是培养动植物,提供食料的生产方式;“农地”不只是种植单一作物的生产场地;“农民”不只是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职人;“农村”也不只是封闭的小农聚集区域。新旧交融的“生命农学”,成为日本统合不同社会群体理解、欣赏、认同乡村价值观,进行社会再建构的重要抓手。
五、文化归因:日本案例对我国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研究的启示
文化是一个有机能动的总体,它关涉着人们观察解释世界、组织自身、指导行为、提升和丰富生活的种种方式,以及如何确立自己在世界中的位置。[21]虽然全球化被视作一个席卷万物、消除差异的系统性过程,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动意义往往受到外界强力干扰,变化莫测、充满矛盾。但它绝非任意变化,而是在一个没有被大多数主体彻底认识和理解的框架里变化着。这个框架,就是“文化”。
就像大多数西方人貌似接受了科学进化论,却总也丢不开心底深埋的圣经创世神话一样。当代日本乡村振兴之路,从表面上看皆是以经济增长为目的,调试推进各种规制改革、贸易投资自由化,以及技术改良措施。但每当本土农业、农村失去持续性动力的危机时刻,日本人最终还是回到本土文化意识和日常生活中,去选择和确定“农”的未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代中国的历史,大约就是一个在外力冲击下被迫转变到主动改革的进程。在“乡土中国”和“多民族中国”背景下,本土农文化传统与社会生活现实变量同日本案例相比,虽更加深厚复杂,但若以文化归因论入手,或许能帮助我们从千头万绪中窥其本质,得其要旨。
(一)我国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当代迷思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自上而下高速推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事业,在迅速提升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使国人对“三农”的认知认同愈发强烈。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显效却明显迟滞,人口空心化、产业空心化和文化空心化问题突出。即便是《“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6)》《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2019)》等规划文件专门提出政策扶持举措,贫困地区的主体仍然集中在“三区三州”、⑩少数民族集中的边境地区及农牧交错地带。国内学界大多将这一问题归咎于民族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建设起步晚、产业布局畸形、城镇化水平低,或以民族地区文化素质低下落后为由,倡导“文化扶贫”。提出的策略建议一是以“物”的生产为中心,强调加速资源开发、保证经济增长优先的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二是聚焦治理隐患和生态环境问题。
(二)从“多元一体”的中国农本智慧出发
中国是世界上农业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华文明也素以“农本”昭彰天下。“天时地利人和”的中式农本精髓独树一帜,“土地捆绑”“差序格局”更是作为农耕中国乡土社会中特具之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此为公论。[21]然而作为典型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的农本智慧却往往被研究者们忽视。无论历史或当下,各民族成员的生产生活环境、对“农”的认识感知无疑是多样的,但其间因民族国家立体纵深关系而产生的共生性、包容性也在不断增强。中国农本智慧谓之“多元”,是指中华民族统一体内的文化多元,它包括了生物地貌、农业地方性知识和宗教民俗文化景观的多样性。而中国农本智慧谓之“一体”,则强调所有民族单元共同构成的文化统一体,以及由历史、社会和市场所构成的更大的互惠体系。[22]本土人总是努力运用从逻辑和本体论来说都更具包容力的东西,来统合自己对于世界体系的经验。[23]唯有深刻地认识到“多元一体”的本土特性,我们才能由衷地对各民族农文化传统加以尊重守护,进而将其作为创造新业态的重要资源要素。
面对丰富多样的民族地区农文化传统,譬如西双版纳竜林文化系统、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贵州从江侗乡稻鱼鸭系统、重庆石柱黄连生产系统、四川美姑苦荞栽培系统、新疆吐鲁番坎儿井农业系统、内蒙古阿鲁科尔沁草原游牧系统等,如若我们对其文化内涵、要素关系、历史变迁认识不足,怎可遑论其在乡村振兴活化再生的重要作用?从文化归因论的视角出发,如何在结构性条件大相径庭的民族地区乡土生活中,辨析出农业经济发展背后的文化支配要素,进而在承认地方发展模式多样性的基础上,对区域优势要素加以组合,许是破解我国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困境的机枢所在,亦是当代人类学除文化深描外的时代担当。注释:
①“改造传统农业”(transforming traditional agriculture),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在发展经济学领域的重要论点。他反对轻视农业的看法,但认为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是农业要素投资的低收益率。因此必须将弱小的传统农业,以现代化的投资或技术方式,改造成为一个高生产率的经济部门。因此,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引进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涉及技术、资本、制度等等。
②日语中的「農村振興運動」,特指韩国于1933年开始的セマウル運動(韩语“新村运动”)。
③昭和30年以后,在日本经济高度成长过程中出现了以年轻人为中心,从农山渔村地域向都市地区的大幅人口移动。所谓“过疏”,就是伴随地域人口减少,在该地区生活的人的生活水准和生产机能为此陷入困难状态,呈现这一状态的地区被称为“过疏地域”。
④“一村一品”是1979年大分县为解决乡村过疏问题(58个市町村中有44个团体处于过疏状态)发起、并向日本全国和世界推广的地域振兴运动。该项目要求每个乡村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挖掘或者创造可以称为本地区标志性的产品或传统文化活动。至2002年,大分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7万美元,农特产品类超过336个,其中年销售额达到1亿日元以上的产品131项,生产总额超过1400亿日元。
⑤“故乡创生事业”是日本政府在地方市町村交付的税金中,单列出1亿日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意式经济振兴和地方建设的税制改革。
⑥资料来源:日本総務省統計局2000年国勢調査https://www.stat.go.jp/data/kokusei/2000/index.html
⑦日本总人口在2004年达到历史最高的1亿2779万人之后,开始进入持续下降趋势,预计2050年全国人口将减少2成,2080年减少5成。2000年日本老龄化率为17.3%,农山渔村高龄化达到21.3%。人口持续向东京、京阪神地区集中,2015年东京都占全国人口总数10.6%。资料来源:国立社会保障人口問題研究所「日本の地域別将来推計人口」(2018年推計)2015-2045年、第7、35頁。
⑧“六次产业化”作为现代农业的经营方式,是指从经营的多角度化规划农业(一次产业)、加工(二次产业)、流通销售(三次产业)并进,“6”是1次、2次和3次产业相加和相乘的结果,以此强调产业融合和创造新价值的目标。
⑨产业是近代以来在职业分化中诞生的概念,生业则涵括民众赖以谋生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性和生命价值。生业可以由复数化的职业构成,并在历史化的生活实态中产生多种变化。
⑩“三区”为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和南疆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州四地州,“三州”为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