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自伤行为的学校干预策略
2022-11-20赵秀珠
赵秀珠
非自杀性自伤行为(以下简称为“自伤行为”)指个体在没有明确自杀意图的情况下,故意、重复地改变或伤害自己的身体组织,是一种不具致死性或致死性较低的、以自身为伤害目标的破坏性行为。[1]中学生心理发展不成熟,情绪的闭锁性和两极性明显,容易产生情绪困扰。中学生的自伤行为不仅会严重威胁本人的生命安全,还影响其他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探索中学生自伤行为的干预策略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父母关系不和或离异、家庭重组、父亲缺位、家庭教育方式不良、父母对孩子学业期望过高等都可能会影响中学生自伤行为的发生率。此外,当中学生遭遇情感挫折、同伴欺凌、学业挫败、家庭变故、目睹他人自伤行为等负性生活事件且没有获得正确的支持和引导时,他们也有可能通过自伤行为宣泄情绪。部分中学生自尊水平较低,容易产生负性思维和情绪,情绪管理能力较弱,自伤成了其快速释放情绪的方式。存在抑郁、焦虑、边缘性人格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等问题的中学生是产生自伤行为的重点人群。[2]
一、及时制止自伤行为
当发现中学生出现自伤行为时,教师要立即制止,移走危险物,保障环境安全,并根据中学生的伤口深浅及时将其送至校医或医院进行施救,同时,教师要马上上报学校,由危机干预小组介入,将中学生情况及时告知家长,重点关注该生,家校共同制定干预工作方案。
在保障中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心理健康教师要对他们进行自杀倾向的快速评估,再根据评估结果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评估可以参考心理学教授徐凯文提出的《自杀自伤评估表》:(1)是否有自杀自伤计划;(2)既往或家人是否有自杀自伤经历;(3)目前是否有现实压力;(4)目前是否有社会支持资源;(5)是否患有精神障碍。[3]
二、采取相应的干预策略
1.学校及时干预
若中学生自伤程度较轻、频率较低,此时需要上报学校,学校和该生签订不伤害协议,并将学生情况及时告知家长,签订告知书,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要及时跟进。
若中学生反复出现自伤行为,除了要上报学校、启动危机干预外,还应建议家长带孩子去看心理医生,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做好监督跟进,让中学生遵照医嘱治疗,定期复查,也建议家长与心理健康教师沟通孩子的就医情况,为孩子成长提供照顾与支持,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若中学生有自杀倾向或者自伤程度较重,先保证该生的安全,立即上报学校,启动危机干预,第一时间通知其家长,在家长到来前对该生进行24 小时监护,并让家长尽快带孩子到专科医院进行评估和诊治,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及时跟进。
2.加强家校沟通
家庭支持是阻止中学生出现自伤行为的关键。学校应及时与家长沟通,不仅要告知家长孩子存在自伤行为,更要让家长认识到孩子的生命安全第一,关注孩子的内心需要。心理健康教师要向家长科普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帮助家长克服“病耻感”,能及时带孩子到专科医院就诊。
有个别家长即使在危机干预小组评估其孩子危机状态比较严重时,仍然拒绝带孩子就医。此时,学校需要撰写中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其他部门联动支援。若通过以上部门介入还是调解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其近亲属、学校、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三、预防其他学生模仿
1.加强积极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做好文化宣传,举行“慧润好学生”评选等活动。在班级中开展“为生命赋能”“你最珍贵”等生命教育主题班会,通过生命教育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提升幸福感。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主动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如家长会、亲子活动、家访、培训等,向家长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交友行为与社交媒体的使用,避免在中学生间传播美化自伤行为的信息,若发现立即上报教师,引导中学生推广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
3.鼓励寻求专业援助
当中学生遭遇负性情绪自己无法排解时,要学会寻求朋友、家长、任课教师、心理健康教师以及专业心理医生的帮助,让自己更好地应对目前的困难,顺利渡过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