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和时代中理解教师
2022-11-20朱焱
朱 焱
作为教师的“我们”从历史中走来,在时代中延展,是历史逻辑和时代逻辑的统一。
从历史来看,从教者和为人师者的专门称谓经历了较长的发展阶段,称孔子为“夫子”,称荀子为“老师”,教导国君或储君的人可被称为“师”“傅”“保”。可见,“教师”并不是一个天然的称谓,“教”和“师”二者的结合是历史产物。首先,“教”与“师”各有侧重。《说文解字》中“教”的解析是“上所施,下所效也”,是一个政教意义上的“以上率下”;“师”在荀子的理论体系中,是人之“化性起伪”的关键角色,“今之人性恶,必待师法然后正”。所以,“教”与“师”在彼时各有分工,“教”侧重于“教之以事而喻诸德”,“师”侧重于传授“尧舜禹汤之道”,使人“出于辞让,合于文理”。在这个意义上,整体认知“教师”,正合于“教书育人”的职责与角色。其次,“教”与“师”互融互通。先秦时期的教师,至少承担了四种职责:知识的传播者、理论的创造者、修身的弘道者、大道的躬行者。这四种职责与当代意义上的“教师”身份不完全吻合,但深究其中,又都彰显或隐含了当代教师的使命担当,既有“道问学,所以致知”,也有“尊德性,所以存心”。更准确地说,还可以借用张载先生的“闻见之知”和“德性之知”深化对当代教师的完整理解和全面体认。
因此,当我们从历史的脉络出发,找寻教师之职和教师之责时,其“一以贯之”处在于授业,更在于解惑传道,使“涂之人可以为禹”,使学生“目见黑白”“耳闻雷鼓”,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传播和弘扬。
就当代而言,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崇高使命;教师应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为人师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由此可以看出,当代中国的教师有法律和制度层面的权利保障和义务规定,也有道德和价值层面的遵循和期待,更有党和国家层面的方向与要求。当我们在描摹当代教师群像或者规范化地认知自我时,应该突破“教”者,走向“师”者,既要“学高”,更要“身正”,把“人师”与“世范”印刻在教师身份上,要成为“好老师”,更要争做“大先生”。
康德说:“我之理性所有之关心一切事项,皆总括在以下之三问题中:我所能知者为何?我所应为者为何?我所可期望者为何?”
当代教师在审视和发展自我时,亦可从这三个方面来对照,即“所知”之求真、“应为”之达善、“期望”之致美,在自我和客观世界的关系中找寻真知,在自我与社会的关系中追求奉献,在自我和他者的关系中达至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