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2022-11-20孙宏文
陈 浩,孙宏文
(1.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苏泰兴 225400;2.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苏泰兴 225400)
1 泰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
1.1 组织管理网络已经初步建成
构建了市、乡镇(街道)、村(居)的三级监管网络体系和企业内部监管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班子,增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牧、渔三大行业也明确人员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7个乡镇农(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均已挂牌,基本正常运转,村级配备了有固定工资报酬的协管员,“二品”获证主体及地理标志授权主体均配备了企业内检员。形成了市级监管员27人、每个监管所落实了2名专职人员、320名村级协管员、104名“二品一标”生产主体内检员的工作队伍,将2 201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278家农资店纳入监管名录,实施监管。
1.2 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监测与执法基本实现
1.2.1 农业生产基本实现有标可依。长期以来,泰兴市农业部门一直致力于农业新技术、新标准、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积累了各种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第一手技术资料,为制定各类农业生产标准奠定了技术基础。2010年以来,全市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批准发布农业地方标准50项,其中省级标准8项,市级标准42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本实现有标可依。
1.2.2 检测体系全面建成。泰兴市农产品检测站是获得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CATL(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双认证”的县级实验室,通过认证的检测参数为52个,每年都通过有效渠道进行查新,确保农产品检测合法合规。已建成了以市检测站为中心,乡镇(街道)监管所检测室为依托,“二品一标”基地检测室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全市已建立32个蔬菜农残检测室、5个水产品检测室、7个畜产品检测室。
1.2.3 执法程序规范。原泰兴市农委印发了《泰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实施意见》《农业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及加强执法办案联动协作机制的工作规范》《泰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细化了自由裁量标准细则,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处罚适度。
1.3 品牌农产品建设取得新突破
为进一步增强泰兴市农产品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能力,市农业部门在切实抓好境内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引导资质好、意愿强的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至目前,我市有绿色食品104个、有机农产品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6个、部省级绿优生产基地18个,2021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5.6%。
1.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1.4.1 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泰兴市省级农安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与农、牧、渔及农业执法等具体监管单位均签订了监管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及监管工作重点。
1.4.2 先后制定下发了《泰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泰兴市农产品质量重点监管名录制度》《泰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泰兴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工作要点》《泰兴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健全应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增强监管能力,规范监管行为。
1.4.3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加大经费投入,将专项整治、农产品监测、监管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等各项监管整治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每年落实经费100万元。同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各乡镇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与各类农业项目相挂钩,对监管不到位、抽检不合格的基地或企业不予安排相关农业项目,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乡镇,在年终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1.4.4 通过专题培训、现场咨询、田间指导等活动,不断提高全市农技人员和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的危害,增强农户懂法、守法和规范生产意识。
2 泰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但是对照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及全市农业生产的实际,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上存在不平衡性。多数乡镇监管所能正常运转,但极少数乡镇监管所仍然缺乏专职监管人员及监管经费,无法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如检测人员老化,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不熟练。二是少数种养业主缺乏社会责任。部分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不按照标准化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存在侥幸思想,如违规使用限用高毒农药、不遵守施药安全间隔期等。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今年以来萝卜中出现抽检不合格现象,说明超范围、超剂量乱用投入品等现象依然存在,已成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点。
3 今后打算及建议
按照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保证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底线,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考核评价标准为抓手,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力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实现监管工作标准化。主要打算和建议。
3.1 强化监管体系,巩固安全县创建成果
继续聚焦《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对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星级评定表》,持续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作,将“三定一考核”等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3.2 健全追溯体系,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
开展规模主体入网监管提质增效工程,引导各类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并常态化运用追溯平台,对已入网的经营主体开展信息核查,剔除“僵尸”主体;加快应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生产者强化主体意识,指导其自我开具合格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促进生产主体自控。
3.3 加强安全监测,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依照突出重点、分类监测,不断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增加监测数量与频次,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实施检打联动。同时稳步推进“半定量”(胶体金免疫技术快速检测)风险筛查,改进基层农产品快检方式,积极构建基层“定量+半定量”监测体系,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3.4 实施严惩重治,推动专项行动
继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一是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抽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手段,真刀真枪查找问题;二是推行绿色种植、养殖方式,科学合理使用农兽药,促进种植、养殖方式转型升级;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问题,形成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3.5 加强宣传培训,做好调查反馈
在进一步加强部门学法的基础上,各单位通过发放明白纸、农产品安全知识问答,设点咨询等多种形式,把技术服务、普法宣传覆盖到每一生产主体,引导规范用药,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期的规定,促进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同时做好调查反馈,注重定期不定期回头看,查看生产主体对宣传内容掌握情况,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