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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支持体系下循环农业的发展浅谈

2022-11-20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2年8期
关键词:优惠政策财税政府部门

崔 静

(蒙阴县农业农村局,山东蒙阴 276200)

0 引言

农业管理部门出台实施的财税政策和优惠政策,为现代农业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地区在发展农业产业时,应该根据乡村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才能保证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作为政府部门来说,应该在遵循乡村地区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循环农业发展体系,促进乡村地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优化乡村地区的生态发展环境,挖掘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的潜力。

1 财税政策支持对于循环农业发展重要性分析

近年来,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工作指示以及优惠政策,虽然明确了乡村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确保了乡村地区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但是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来建设和发展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体系,其中还涉及到了各方的利益,因此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的短期效益并不明显。首先,资金投入力度较大且在大型循环农业建设项目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利益群体人数多,为广大农业生产者提供了参与循环农业经济的机会。其次,部分偏远落后地区在积极探索多元化农业经济发展道路的同时,遇到的农业转型和产业战略性结构调整问题,这对我国循环农业经济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部分地区出现的新兴经济发展模式严重滞后于乡村地区经济建设的要求,再加上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初期运行成本相对较高,如果只是由农民承担经济发展的压力,必然会导致循环农业经济模式发展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各地区政府部门必须在严格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微观自主形式的要求,推动我国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在构建符合循环农业经济发展需求的财税政策体系时,必须以循环农业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为基础,调动农业生产者参加循环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与不同类型的指向性政策,鼓励农业生产者积极参与本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由于部分农业生产者受到自身严重落后的思维模式且不愿加大循环农业资金投入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各地区循环农业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发展始终无法达到预期目标。针对这一情况,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财税政策的基础上,引导农业生产者深刻认识到财税政策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财税政策的内容和要求,完善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为各地区乡村循环农业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证我国农村地区第三产业的均衡协调发展,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速度。

2 财税政策支持体系下循环农业的发展途径

2.1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促进循环农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提高循环农业经济模式的运行效率,各地区政府部门应该结合本地区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为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乡村地区循环农业体系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果政府部门只是一味加大循环农业前期资金的投入,而忽略后期资金投入的重要性,不仅无法筑牢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且还会影响循环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为了加快各地区循环农业经济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速度,确保乡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部门应该在加大循环农业建设财政投入力度的基础上,彻底转变以往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重视乡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切不可因为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其次,将循环农业经济模式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发展作为首要目标。严格按照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完善和优化循环农业经济环保投资机制和资金输入机制。正确看待乡村地区循环农业体系建设对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性,建立符合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模式运行的基础配套设施,同时设立循环农业经济转向发展资金,为循环农业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提供资金支持。另外,政府相关部门还应加大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模式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针对乡村地区循环农业以及其他经济模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控,调整和优化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思路,确保乡村地区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的顺利完成。再次,加大乡村地区循环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循环农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加快乡村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速度,推动农村地区循环农业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在培育循环农业龙头企业时,应该站在企业经济发展的角度上,根据当前循环农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循环农业发展规划和策略,为企业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与财税政策,保证循环农业的均衡与协调发展。此外,政府部门在积极培育本地区循环农业龙头企业时,应该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专项扶持与发展政策,通过对循环农业经济产业链的调整和优化,推动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为后续乡村地区经济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2.2 完善激励机制,激励农业市场主体

乡村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循环农业经济模式的建立离不开各级主体的积极参与。各地区在大力发展乡村地区特色产业与循环农业经济的过程中,应该根据本地区农业经济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循环农业经济激励机制,调动农业生产者参与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优势,提高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成效。首先,加大农业政策调整和落实工作的力度,根据各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确保所有参与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的农业生产者均可享受到循环农业经济发展和政策落实带来的红利。政府部门在积极推动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时,必须将循环农业经济视为重点投资项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循环农业经济的优势,带动其他经济项目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针对各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循环农业经济产业链条调整的速度,将生态循环发展与农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在促进乡村地区经济发展以及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成效有效提升的前提下,调动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我国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模式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其次,严格按照循环农业经济模式发展的特点,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具有的调动和激励作用,将政府宏观调控政策与市场微观自主调整衔接一起,激发农业主体参与循环农业经济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完善的财税政策推动各地区乡村循环农业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另外,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实施与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相关的财税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农业生产者的切身经济利益,针对农业生产者在参与循环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优化和完善财税政策,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将财税政策以及农业优惠政策等内容落实到农业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向农业生产者详细讲解财税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的内容,彻底解决长期困扰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方向的发展保驾护航。最后,各地区循环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应该积极参与本地区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推动农业产业的全面发展。龙头企业在积极参与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时,应该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严格按照政府部门实施的财税政策和优惠政策,调整企业经济发展的方向,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扩大龙头企业的辐射范围,确保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2.3 完善税收支持体系,健全农业发展制度

我国政府部门针对当前各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台和实施了完善的财税政策和优惠政策,已经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通过对优惠政策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和调整,不但满足了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而且为我国现代化农业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在积极推动各地区乡村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时,已经充分重视优化和完善了税收支持体系,利用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了税收政策实施体制和机制。通过对税收政策制度内容的全面优化和完善,将财税制度和体制引入到先进的税收体系中,整合和优化财税政策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实施的内容和流程,鼓励循环农业的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生产者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制度框架的构建,对当前我国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由于制度框架的完善和优化过程很复杂,而且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政府部门在完善循环农业经济的制度框架时,应该充分重视制度框架完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制度框架完善的过程中,解决循环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完善和健全农业循环经济的制度框架,确保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的正常稳定运行不受影响。另外,政府部门也应该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实干精神,积极探索和研究更加全面且完善的乡村地区循环农业财税政策,搭建符合各地区乡村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为乡村地区产业结构战略调整策略的实施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为农业生产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2.4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针对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要求,政府部门必须在切实加大农业生产服务产业扶持力度的基础上,构建完整的均等化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资金、人才城乡之间双向流动体系,培养更多符合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通过对财政支出结构的全面优化和完善,不仅有效提升了支农财政资金投入的力度,而且满足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需求。各地区政府部门在逐步加大乡村地区循环农业财政支持的同时,还应深刻认识到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优化的重要性,保证支农资金优先应用于农村现代化建设重点领域,提高支农资金的利用率,为我国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比如,加大农村地区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教育、农民职业教育与技能管理培训、农业科技研发、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改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政府部门必须在财税政策和相关优惠政策的指导下,逐步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对农业专项补贴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不仅满足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绿色化发展的要求,而且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为现代化农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5 结合实际进行财政制度的完善

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实施财税政策以及相关优惠政策时,必须根据本地区乡村循环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将优惠政策内容以及相应条款引入到乡村地区循环农业发展体系中,借助实践操作等方式,对政策实施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进行全面的检验。严格按照本地区乡村循环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落实财税政策和优惠政策的内容,细化和完善政策内容,将财税政策与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的发展有机结合在一起,分析导致本地区乡村循环农业发展滞后的原因,合理运用完善的财税政策和优惠政策,推动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通过对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现状的深度分析,细化财税政策和优惠政策实施的策略,才能在保证政策实施科学性与有效性的前提下,为各地区乡村农业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另外,政府部门应该积极探索和研究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财税政策与优惠政策实施的途径,将完善的理论政策引入到循环农业经济发展体系中,检验政策理论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遵循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则,调整乡村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将完善的财税政策与优惠政策有机结合在一起,推动各地区乡村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快农业经济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速度。此外,政府部门必须就当前我国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与财税政策,满足乡村地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内需,调动农业生产者以及龙头企业参与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结语

为了确保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政府部门应该在深入分析当前我国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优化和完善相应的财税政策与优惠政策。加大乡村地区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整合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符合农业产业结构战略调整需求的资源,构建全新的财税政策体系。为广大乡村地区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乡村地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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