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档案分类研究
2022-11-19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王 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分类工作贯穿于档案从建立、管理到开发利用全流程,传统村落档案这一新型的专门档案亦如是。各建档主体开展的资源分类基本能服务于前期对传统村落资源的普查建档工作,但仅能实现粗线条汇聚并描述传统村落资源,尚不能用于后期对传统村落档案管理过程中的实体分类或信息(内容)分类。按学者王英玮的观点,上述分类仅属档案的认识性分类即档案种类的划分,不属于档案的管理性分类范畴[1]。
当下,已建成的传统村落档案正待开展规范化组织和提供开发利用,而据课题组调研了解,多数立档单位尚未形成指导传统村落档案实体分类或内容(信息)分类的方案。究其原因,在实践层面:一是传统村落档案作为“传统村落文化的历史层累”[2],纵向延绵不绝;横向来看,其生成主体众多、范围广阔、类型多元;二是指导传统文书档案分类的思路和原则不能全盘照搬;三是传统村落档案属新型的专门档案,当下无论是国家档案局还是住建部门等立档单位都尚未出台具有指导性的传统村落档案分类原则、标准或体系,加之对大多数建档主体而言,档案管理及开发利用均非主要工作,往往依从简从快原则,直接将建档阶段粗线条分类形成的各村落档案信息汇入各系统数据库,进入后续管理和利用阶段。虽有个别单位“摸着石头过河”,根据工作需要和对档案材料分类的认识,自行拟制并执行分类方案,但对档案分类方案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没有能力开展评估和持续优化。在学术研究层面:西方注重可以指导文件和档案分类实践的“分类系统”“分类体系”“分类方法”的实用性研究,而我国传统上对档案分类理论的宏观研究较多[3],对档案分类的微观研究本已不多,涉及新型门类档案分类的研究更加稀缺。对传统村落档案分类问题的关注首见于2014年学者王云庆发表于《中国档案》的《传统村落档案的收集整理》一文,指出应形成分类合理、科学有序、标识明确的传统村落档案分类体系,但未细及具体建构[4]。2015年学者杨红对传统村落建档中的文化资源分类问题展开探索[5],提出具体方案构想。除此之外,未见对这一档案管理业务层面微观问题的学理性探讨。
有鉴于此,本文不揣浅陋,拟根据对实践层面传统村落档案分类情况的实地调研,研判建档阶段对传统村落档案材料类别划分的逻辑性、科学性和实操性。在此基础上,结合传统村落档案资源的实际情况,尝试建构传统村落档案信息分类体系,用于在此基础上形成在地化、可操作的传统村落档案信息分类方案。
1 建档阶段各立档主体的传统村落档案划类方法评析
1.1 住建部门
住建部拟制的《中国传统村落档案制作说明》,将传统村落档案划分为9个一级类目。
①村落基本信息;②村域环境;③传统村落选址与格局;④传统建筑;⑤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历史环境基本信息表、历史环境要素分布图、历史环境要素登记表、历史环境照片册页、古树名木登记表、重要历史环境要素测绘图;⑥非物质文化类;⑦文献资料类;⑧保护与发展基础资料类;⑨其他补充材料及说明 。
该制作说明突出的优点是以类为单位,将文本档案和照片、图片档案加以汇聚,互相补充说明,不同载体上的档案信息获得了较好的关联;而且总体上涵盖了传统村落档案四大基本范畴(村域环境、村落物质文化、村落非物质文化、管理与保护)。此文本用于在全国住建系统范围内普查村落遗产资源并为传统村落申报按“一村一档”建立档案,以村为立档单位建立的中国传统村落档案文本的内容和细项亦依照上述9类设立,不同载体的传统村落资源各入其类后将根据所处位置获得分配的编号。对依此形成的中国传统村落档案文本细读,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部分一级类目间界限不清晰,存在交叉或包含,导致一类材料可入多类。如村域环境、传统村落选址与格局两类材料难以明确区分,因传统村落选址必定要考虑村域环境因素。如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栽麻乡大利侗寨的传统村落档案中,不仅描述村域环境的文本与描述村落选址与格局的文本相似,而且同一张鸟瞰大利村寨、鼓楼及周边自然山体全貌的大利村全貌照片在村域环境内编号为HJ001-P001,在传统村落选址与格局内中重复出现,编号为XZ001-P001。另一张支撑传统村落选址与格局的大利村寨局部、戏台、花桥及周边自然山体照片在该类编号为XZ003-P001。照片内有周边自然山体画面,又被用于支撑村域环境类,在该类中以编号HJ002-P003再次重复。
第二,部分一级类目名称笼统且缺乏相应说明,加上二级类目有的未进一步明确细化,任凭立档单位自由理解,导致二级类目中材料冗杂、缺乏条理。对一级类目涵盖范围的不同理解也易造成归类时的混乱,上述情况在“历史环境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仍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栽麻乡大利侗寨的传统村落申报档案为例,该档案在历史环境类纳入了以下材料:鼓楼、寨门 、戏台 、花桥(风雨桥)、古井、利洞溪 、石板古道、石雕古墓、四合院、古道碑文、古石板桥 、石阶、萨坛、古粮仓、古道蛇石雕 、古树名木。
如“利洞溪”是大利侗寨内一条溪流,应属村落选址与格局类,归入“历史环境类”实属不妥。此外,该类与传统建筑类交叉严重,该类下的鼓楼、风雨桥、古粮仓的文字描述和照片,与传统建筑类下材料一致,但由于类目不同被分配给了不同的编号。如大利侗寨唯一的鼓楼照片在传统建筑类的编号为J-001,而在该类的编号为YS001-P001。风雨桥、古粮仓的材料也有类似情况,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第三,类目分类的标准不明,随意性过大,极易导致部分材料在判断归属时难以操作。如该方案将非物质文化类档案材料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其他非物质文化项目,不仅对何种非遗项目可判定为“代表性”项目语焉不详,而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下,细分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 、曲艺、民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 、传统医药共11项(基本执行了文化部的非遗分类标准,但将原分类标准中的一类“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拆分为单独的两类: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与原标准相比,细分后的该类类属判断难度增加,因民族地区不少游艺与杂技活动均包含传统体育元素,难以判定是属于“传统体育”类还是“游艺与杂技”类);在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下,则细分为15项,分别为:传统生产方式、传统生活方式、社会关系、乡风民俗、传统民间技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除基本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11项(将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传统民俗”改为“乡风民俗”,涵盖范围是否一致未见说明。仅从字面判断,乡风民俗不强调传统,且包含更广义的记录风情的材料,其范围应广于传统民俗),另增设了传统生产方式、传统生活方式 、社会关系 、传统民间技艺四项。“传统民间技艺”明显属于“传统技艺”的下位类。况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其他非物质文化项目属同一大类,为何执行不同的分类标准亦未见解释或说明。
1.2 中国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中心
中国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中心拟制《中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文字)归档表》《中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图片)登记表》,将文字材料与照片材料分别归档。
传统村落文字档案共划分为16个一级类目,分别是:年代、形成原因、类型、地质、自然面貌(包括村落形状)、民族、姓氏、人口、生产、历史见证物、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现状、村落简介、其他(如特有的动物等)。
中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图片登记表将传统村落图片共划分为8个一级类目,分别如下。
①村落面貌:包括全貌、村落与自然的关系、村落不同角度的景象、主要街巷、重要公共空间自然特色、自然特色;②历史见证:包括村落历史见证、家族历史见证、文献、其他有年款的遗存;③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列入名录的非遗、未列入名录的非遗;④民俗生活:包括日常生活场景、礼俗生活场景、家居信仰、交通工具;⑤生产方式:包括日常生产场景、生产工具、手工制品;⑥人物:包括村民肖像、历史上的重要人物肖像;⑦现状:近年来村落的新变化;⑧其他:调查者有发现的内容。
总体而言,中国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中心拟制的立档调查文字归档表和图片登记表相对简略,其村落文字档案只划分一级类目,各类目下仅有简略的文字描述,图片档案类目分至二级。从类目设置来看,基本能满足调查工作需要,但与住建部门档案制作要求相似,一是该类表无法解决随着传统村落档案材料陆续补充积聚而必然带来的细分和序化问题;二是类目划分线条粗,个别类名含义模糊且包含范围过大,与同一层级其他类别形成交叉或包含关系,影响了档案材料的准确归类。如“历史见证物”一类,“历史见证物”这一类目名称含义不确切且覆盖范围过于宽泛,如为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建立的传统村落档案,同是民间建筑的东王家堂、西王家堂、杨氏家堂被归入“历史见证物”类,而杨家大院、王家大院则被归入“物质文化遗产”类,可见依此分类标准容易造成同一档案材料可入多类的情况,将影响档案检索的准确性,也将为今后的传统村落档案数据库建设埋下隐患[6]。
1.3 档案部门
目前,一些传统村落资源丰富的西部民族地区档案部门已积极参与传统村落建档式保护工作,并出台了传统村落档案管理办法。以《xx州传统村落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为例,对其中的传统村落档案划类作简要评析。
①传统村落简介。包括:a.反映村落基本信息、村域环境、传统村落选址与格局、传统建筑、历史环境等资料;b.反映所处地区、地理位置、占地面积、用地性质、人口数量、民族情况等资料;c.反映村落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情况等资料;d.反映家庭组成、家族情况、家族群体情况、家谱族谱等资料;e.反映村落公共事务状况、交通状况、经济状况等资料。 ②传统建筑类。包括:a.传统村落区位图、保护范围边界示意图;b.传统建筑物的位置、面积、基本形制、建造工艺、结构形式、主要材料、装饰特点、建筑物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筑年代及稀有程度等;c.建造相关的传统活动、历史功能;d.建筑的使用状况、保存情况及产权归属变化情况;e.建筑的修缮、装修装饰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字、照片、音像等资料;f.建筑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③物质文化类。包括:a.反映衣冠服饰、特色食物、传统乡土建筑、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农林牧渔业的生产资料情况;b.反映手工业生产情况、商业贸易情况、村落自然景观、村落历史文化景观、名人实物等资料或实物。④非物质文化类。反映特色节日、宗教信仰、成年婚姻丧葬习俗、娱乐民俗、语言民俗、传统手工工艺技能、民间美术、地方戏曲、特色音乐、民间舞蹈、传统医药、口头表演艺术等资料。⑤文献资料类。包括:a.志书、族谱、历史舆图、碑刻题记、地契、匾联等;b.描述村落风物的诗词、游记等;c.村落沿革、变迁、重要任务、重大历史事件等;d.当代有关村落研究的论文、出版物等资料。⑥保护与发展基础类。包括:a.反映保护管理机构、规章制度、行政管理文件、村规民约等;b.保护工程实施情况、保护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c.已公布的村庄、保护发展、产业、旅游、道路交通、资源利用等规划成果等资料。
总体来看,该归档范围涵盖的传统村落档案资源内容较全面,二级类目列举较详细。但虽然由专业档案管理机构拟制,仍然出现了划类不够科学的问题,具体如下。
第一,6个一级类目在级别上不一致,存在包含关系。如“传统建筑”属于“物质文化”类的下位类,不宜将其与上位类并置为一级类目,否则“传统乡土建筑”材料既可入一级类目“传统建筑”,又可入同一级类目“物质文化”类的下位类。类似情况会影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也会造成信息管理和数据库建设的问题。
第二,同级类别内容有交叉。如第一级“文献资料类”的大量内容与“物质文化”类、“非物质文化”类均存在交叉;第二级“家谱族谱”既属于“村落简介”类,又在“文献资料”类有其一席之地。
第三,类目与所属材料不匹配。如文献资料类包含“音像资料”,而这样的分类是不合理的。
1.4 村民
村民自治模式下的传统村落建档成果分类最为粗略。由于缺乏信息组织常识及档案科学分类的意识,所建档案在材料聚合上几乎只有一级类目,且排列随意散乱。以云南省孟连县勐马寨“勐马项目”为例,其最终建档成果《勐马档案》将档案材料分为勐马寨概况、勐马傣族文字、历法、村规民约、节庆、习俗、民间文艺、佛事活动、民居、生育、社团组织、商业、自然崇拜、饮食与医药、工艺、纪实、民族文物共17类,未按层次、按类别聚合材料。
对以上实践层面传统村落档案类别划分进行研判,发现在建档阶段暴露出的分类问题如下:一是以分类原则的同一性、排他性、穷尽性检视,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足。二是分类系统精细度控制不科学,有的过粗,造成搜索查询的便捷度降低;有的过细,导致项目归属判断困难。三是有的类名模糊且无明确界定,导致对类目所能涵盖内容的理解过于主观和随意。此外,有的类名命名不确当,类名与类属内容未形成完全包含关系。四是伸缩性太小。
2 传统村落档案信息分类体系建构
档案分类分档案实体分类和档案信息(内容)分类。前者的主要目的是为保管单位建构档案实体保管秩序,而“档案信息(内容)分类是依据用户的需要,快捷、准确满足用户对档案信息的业务需求和信息需求的目标价值取向,将档案内容依照一定的逻辑规则和方法加以分门别类,形成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档案内容主题关联体”[7]。鉴于传统村落立档、管理和利用都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充分发挥传统村落档案信息价值为旨归,本文尝试建构的是传统村落档案信息分类体系。
2.1 建构标准
根据档案信息分类的基本原则、要求以及对传统村落档案建档单位和部分利用主体的需求了解,我们认为,传统村落档案信息分类体系应达到以下四个基本标准:一是体系结构严密;二是分类标准前后一致;三是类目逻辑关系清晰;四是类目名称准确且涵盖所辖内容。一方面要确保材料入档的唯一性,力避入档的随意性;另一方面要兼顾科学性与实用性结合,分类体系严密性与灵活性结合。传统村落档案信息分类体系是一类宏观性建构,应强调指导性、原则性。一方面,要力争覆盖各地区、各类型传统村落档案材料;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传统村落档案资源情况差异较大,北方与南方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原生档案资源和衍生档案资源比例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在设计时要兼具指导性与实操性、原则性与灵活性,其理想效果是在保证分类体系资源覆盖范围和逻辑严密性的同时,为各立档和管理单位留出因地制宜的操作空间,以便其在此基础上编制各单位的传统村落档案分类表。右图展示了传统村落档案信息分类体系。
2.2 信息分类体系结构说明
本体系二级类目中的“可移动物质文化遗产”类参照《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分类标准(试行)》(发布日期:2012年3月12日);“不可移动物质文化遗产”类参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目前主要有十分法、七分法、三分法,课题组主要参照七分法[8];“村落管理与保护”类参照《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制发,实施日期:2018年1月1日)。在参照以上权威度较高的不同类型文化遗产分类和村级档案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传统村落文化遗存的实际情况,选择了上述分类方案中与传统村落文化遗存最匹配的类目,并增设了能细梳传统村落文化遗存的部分小类。各立档单位可结合档案归类的实际需要选择恰当的层次。
为避免分类方案过于繁琐细碎影响使用,本分类体系总体层级为三级。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分类体系总层级为三级,但据课题组调研,有的三级类目(如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工程)下入档材料数量多、类型广泛且需频繁调阅,根据需要仍可将其进一步细分。正如学者杨红所言,任何分类方案都是权衡利弊的产物,在分类方案中很难完全避免同一材料可入多类的情况[9]。有一种处理方法是根据材料的主要内容将其归入某类并在著录时在相关类目下作注释。
3 结语
档案分类历来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传统村落档案作为一种生发的新型档案门类,对其科学分类显然具有实践需求的急迫性和学理探究的价值。对这一类文化遗产保护形成的建档成果分类问题开展研究,其凝练的共识、建构的方案等对其他文保项目的档案分类施控工作而言,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值得深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