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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文化遗产推进稻作文化发展的浙江实践探索

2022-11-19林钗张晓玲张玺玲王亚慧王昊方桥坤

中国稻米 2022年3期
关键词:稻作遗产地农耕

林钗 张晓玲 张玺玲 王亚慧 王昊 方桥坤*

(1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杭州 310020;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杭州 310006;第一作者:linchai001@126.com;*通讯作者:fangqiaokun@163.com)

为了应对全球家庭农业和传统农业系统衰退趋势,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于2002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期间,正式发起了一项保护和适应性管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GIAHS)的全球伙伴关系倡议,旨在建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有关的景观、生物多样性、知识和文化保护体系,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与保护。

目前,关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概念的定义主要有:一是FAO定义的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1];二是农业农村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认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2],是指我国人民在与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世代传承并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的农业生产系统,包括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和由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3];三是国内农业文化遗产研究领域普遍认同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包括具体实物和技术方法[4],包含历史、科学和人文价值[5],是物质和非物质遗存的综合等[6]。虽然各方对农业文化遗产概念的表述各有所侧重,但在中国这个传统以稻为主的农业国家,不论是FAO的定义、政府部门的认定标准抑或是学者专家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系统性研究,都表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稻作文化之间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密切相关性,农业文化遗产与稻作文化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共同承载着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倡议以综合视角来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系统进行动态保护,将农业发展、农村发展和农民发展结合起来。稻作文化是中华农耕文化之源,是农业文化遗产之灵魂,是精深融合的民众文化[7]。充分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的文化功能,推动传统稻作文化的发展,是弘扬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途径。截止2021年11月,我国已公布6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38项,浙江省申报成功14项,其中3项被列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两项数据均为全国第一。

1 农业文化遗产与稻作文化的关系

1.1 农业文化遗产以农业生产和稻作文化为基础

农业文化遗产自始至终都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因为传统稻作在中国的地位,中国的很多农业文化遗产涉及稻作文化的方方面面。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工具、水系利用、水利设施、农田耕作、农耕技艺、生物驯化、养殖技术等为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物化表现。田园风貌、水利景观、村落风水、传统的建筑风格、社会关系、特色民俗、农时节庆、乡村诗歌、民间故事等构成了农业文化遗产的文化灵魂。

我国认定的13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覆盖稻作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中以粮食和种植业生产为主的农业文化遗产达95项,占总数的68.84%;林业类占7.97%;畜牧业类占7.97%;渔业类占2.89%;其他复合系统类占12.37%。浙江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普查结果显示,104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中农耕稻作种植类达57项,占总数的54.80%。综合来看,农业文化遗产多数是以农耕稻作为基础。

1.2 农业文化遗产是继承弘扬稻作文化最具生命力的活态载体

农业文化遗产“不是关于过去的而是关乎人类未来的遗产”[8]。农民在应对天气变化与当地生存环境的实践中,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时至今日仍有数百万公顷土地、数百万的农民在运用传统耕作方式耕作种植水稻,他们继承并不断发展祖辈们的耕作方法,驯化农业生物物种,对土地进行精细化管理,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不断发展成为系统完善的农业文化,这些实践正是当地农业文化系统富有弹性和极具生命力的成功证明。将这些农业文化系统列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正是为了确保全球承认这些独特的农业系统对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考量。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以及农业产业价值的变化,农业文化遗产在现代也出现了很多变形,如“传统桑基鱼塘”模式部分发展为“桑叶养羊-羊粪生沼-沼液养鱼-鱼粪肥塘-塘泥雍桑”的“新桑基鱼塘”循环生态农业模式,以及开展“跑道式”生态循环养鱼、机械化养蚕、彩色蚕茧生产等,这些生产模式的新发展为农业文化继承和弘扬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1.3 农业文化遗产是稻作文化中最多元的复合体系

农业文化遗产展现了人类与其特有领土、文化和农业景观以及社会环境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农业文化遗产不仅能为农民提供可持续的粮食供应,更是汇集了农业生物多样性,塑造了非凡的乡村景观环境,提供了大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是一种典型的复合文化系统,农民充分利用山区生态资源,通过稻鱼的相互作用精耕细作,能明显减少病虫害,提高鱼、米的品质和经济效益,还可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防洪抗旱,同时当地衍生出的田鱼文化、水文化、民俗与文艺以及古建文化等,也在本系统中融合互促。浙江云和梯田农业系统的农田水旱轮作制度,适度保持了土壤肥力,对水源有自然净化作用,同时将村庄生活用水引入农田,使农业农村形成了良性的生态循环系统,云和梯田还形成了云海景观、垂直森林景观,云和同时还是畲族文化的聚居地,梯田系统对村落、民俗、节气、乡风、生态的各种方面均有着深刻的影响。

1.4 农业文化遗产是最能体现稻作文化核心价值的文化遗产

“中国古代的哲学理论、价值观念、科学思维及艺术传统,大都受到稻作农业文化的影响”[9]。农业文化遗产是人与自然长期协同进化的结果,云和梯田系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等系统传达了古人对生态循环的深刻认知,展现了对合作共赢的生存智慧,体现了我国祖先对可持续发展理念割不断的感情。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理解更应该上升到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层面,农业文化遗产无不深刻表达了中国深层的民族精神和哲学理念。包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理念、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踏实稳定的民族性格、合作共赢的群体意识[10]及农耕文化影响下知足常乐的生活追求、和谐平衡的传统美学、亲近有序的亲情关系、随性自然的生活乐趣,均是滋生于中华民族传统农耕文化土壤中的宝贵财富,在现代生活中仍然具有很强的时代价值。由于中国在抗击新冠疫情中的突出表现,中国国际地位提升,稻作文化中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中国农业文明的智慧将会在国际关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 浙江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保护情况

2.1 资源情况

浙江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中纬度地带,兼有南北过渡和海陆转折的过渡性和多宜性地理优势,多丘陵和山地,平原、江河、湖泊散布其间,是农业门类齐全、作物品类繁多的综合性农区。历史悠久的农业生产在浙江省漫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居先导性和基础性地位,古老的稻作文明和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技术是中国农业文化的典型代表。

经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普查,浙江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有104个。其中,种植业类57个、渔业类5个、林业类15个、畜牧业类8个、其他19个。区域分布为:杭州6个、宁波9个、温州9个、湖州5个、嘉兴12个、绍兴6个、金华20个、衢州7个、舟山2个、台州11个、丽水17个。

2.2 保护措施

浙江省的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与申报成效显著,无论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还是“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均走在全国前列。

2.2.1 工作机构

2018年浙江省机构改革明确了浙江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管理职能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农业农村厅所属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承担具体日常保护和管理,负责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定农耕文明优秀遗产挖掘、保护、利用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农耕文明保护传承机制,组织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等工作。各遗产地都根据省里的职能划分和工作要求,相继成立保护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保护规划,出台保护政策。如青田县政府成立了稻鱼共生系统保护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下设管理机构“县稻鱼共生产业发展中心”,具体承担稻鱼共生保护发展工作。

2.2.2 政策引导

近年来,浙江省针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农耕稻作文化传承出台了保护、扶持和利用等相关政策89项。

《浙江省乡村振兴条例》第三十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村民委员会依法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对梯田、桑基鱼塘系统等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和利用,支持开展当地戏曲、节庆、民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及其相关资料和实物的普查、收集和整理,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民俗活动,传承和发展特色乡村文化。”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浙江省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要求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11];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的《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提出活化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积极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12],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作出明确要求;《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明确,传承优秀乡土文化,积极开展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农业文化遗产4个以上。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办公室出台新时代美丽乡村考核办法,把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力度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列入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考核指标,加大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

各遗产地人民政府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了针对本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保护与发展管理办法》和《保护与发展规划》。还专门对遗产地的文化设施建设、稻作文化的传承利用、产业发展、文化品牌建设等方面出台政策给予扶持,有效保证了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稻作文化发展的可持续性。

2.2.3 理论研究与技术支撑

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与管理离不开理论研究和科技力量的支撑。浙江省不断加大农业文化遗产理论研究的平台建设与科技经费投入。如青田县与中国科学院地理资源所、浙江大学等联合成立“青田稻鱼共生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州市、区两级财政落实专项资金近2 000万元,在“桑基鱼塘系统”保护区内成立全国首个“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和“农业文化遗产院士专家工作站”,并成立“鱼桑文化研学院”。这些平台为深化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推进了保护及利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的理论研究,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组织举办一批具有国际性、权威性的学术交流研讨会议。如“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稻鱼共生系统’多方参与机制研讨会”“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黄岩峰会”等就多方参与机制、动态保护、质量认证、标识使用与品牌打造、促进遗产地经济适用性、推动稻鱼共生产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研讨和交流,对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稻作文化传承提出了诸多有益意见和建议。

3 农业文化遗产推动稻作文化发展的路径

农业文化遗产有着深厚而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哲学思维,集中体现了我们祖先“应时、取宜、守则、和谐”的思想法则,蕴含了社会思想、人文精神、治理之道、生态理念、节气民俗等各个方面。充分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的文化元素是传承弘扬稻作文化的前提和基础。

3.1 摸清底数

浙江省农业文化遗产地资源禀赋丰富,不仅是稻作文化、茶文化、蚕桑文化、淡水养殖等的发源地,还创造了稻鱼共生、桑基鱼塘等复合生态农业系统。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遗产文化内涵深入挖掘,整理出一大批具有保护价值的稻作文化元素遗产。如云和梯田文化系统管委会组织开展对梯田稻作文化、习俗、谚语、歌谣、诗词等进行补漏性调查,其中“芒种开犁节”被认定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填补了二十四节气在国遗目录中的最后空白,极大丰富了稻作文化的内涵与外延。庆元县组织农业、林业、文广新局等部门全面开展香菇相关传统技艺调查工作,对香菇文化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保护档案,采取重点保护措施,收集、抢救香菇文化材料。

3.2 搭建传承平台

传承发展稻作文化保护稻作文化的根脉,必须十分注重遗产地稻作文化传承弘扬平台的搭建。浙江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农耕博物馆已实现全覆盖,全省共建立农耕文化主题类博物馆354个、村史馆3 038个。省农业农村厅及相关部门编写并出版了《千村故事》《千村档案》等一系列民间故事丛书;各遗产地加大了对掌握遗产传统技艺的“老农人”“老艺人”“老匠人”的发现和保护,并开展传统农耕技艺和农耕文化的传承与培训,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培养了一批新时代名师工匠,为稻作文化的保护和永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3.3 科普宣传

各遗产地结合遗产稻作文化元素,开展科普宣传与工作交流,组织编撰并出版特色农耕文化、稻作技艺等系列科普丛书。青田县编写并出版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列读本《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小田鱼的好朋友》《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解说手册》[13],庆元出版了《香菇功夫》《庆元食用菌历史文化》等,很好的促进了民众对农业文化遗产和农耕稻作文化内涵的理解。各遗产地加强面向青少年的科普教育,开展系列农业文化传承科普教育活动,浙江遗产地已实现产、学、研相结合的教育实践基地全覆盖,有效促进了农业遗产保护意识的培育。

3.4 举办民俗节气活动

为积极营造遗产地农耕稻作文化传承弘扬氛围,进一步扩大农耕文化影响力,省级层面组织发动全省县(市、区)以农业文化遗产为主要元素的“农民故事大赛”“跟着节气游乡村”“农民庆丰收”等一系列大型农耕文化活动。各遗产地将农耕文化、红色旅游与当地风俗、时令节气相结合,开展“开犁节”“班春劝农”等节庆活动,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板凳龙、鱼灯舞等极具乡村韵味的非遗项目和传统民俗民风文化活动增添民俗节气的传统文化内涵。

4 农业文化遗产推进稻作文化传承发展的成效

利用民俗、民风、节气、民情、景观等农业文化遗产元素,深层嫁接丰富的稻作文化内涵,促进乡风文明,推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助推共同富裕,是浙江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推进稻作文化传承发展的有效路径。

4.1 推进了乡风文明

弘扬稻作文化推进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满足农业生产和民众精神的双重需要,对现代乡村治理、民风塑造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4.1.1 提高农民文化素养

稻作文化蕴含着农业知识、村民道德、乡村习俗等多层次内涵,特别是农村,遵循“耕读传家”,以德行修身立世。挖掘和弘扬“耕读传家、诗书济世”等遗产文化元素,是稻作文化推动文化兴村,提升农民文化素养的有效途径。浙江省以稻作文化为载体,多措并举,提升农民文化素养。截止2020年,浙江省在全省行政村和部分自然村共建成25 335个农家书屋,实现了省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在农业文化“茭白麻鸭共生系统”遗产申报地缙云主办了“第二届农民故事大赛”和“乡村阅读季”启动仪式,并向遗产地农家书屋捐赠党史教育类、农技类、乡村建设类等各类书籍4 500册。省农广校积极在遗产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加强对遗产传统技艺、遗产人文历史、传统农耕技术培训。各遗产地以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农耕博物馆、乡风馆等为载体,全面展示农耕文明、稻作文化、乡村历史、家风家训、传统礼仪等民间乡土文化元素。组织“乡村阅读季”“文化礼堂大讲堂”“农民春晚”等活动,并开展送书、送文化,送戏下乡,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推进了乡村的文化兴盛,促进了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4.1.2 搭建宣传阵地

稻作文化孕育了乡风,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的原生动力。各遗产地加大对传统特色戏曲、民歌民舞、优秀民俗、传统手工技艺等传统稻作文化题材项目的扶持,成立农民艺术团队,用村民喜闻乐见的稻作舞蹈、故事、戏曲等作品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用丰富多样的稻作民俗节庆活动,春风细雨、潜移默化的方式改变群众思想,占领乡村文化宣传阵地,营造乡风文明。

4.1.3 促进乡村有效治理

浙江地貌类型众多、水系丰富,水稻、蚕桑等种植产业发达。“十里异风、百里异俗”的地域文化明显,在熟人社会里约定俗成的隐形规矩、村规民约对解决邻里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基层社会有序运行、乡村有效治理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明辨“礼义廉耻”,笃行“诚实守信、孝老爱亲、长幼有序、睦邻友善”是遗产地中华传统农耕文化之精髓。在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各遗产地建设了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乡风民俗文化展示馆、家风家训馆、村史馆,充分发挥遗产地宗族文化、家训家教、克勤克俭、礼尚往来、敦亲睦邻等文化元素,加大村规民约的修订,建立乡贤参事会、议事会、老人协会等村自治组织,将民主法治精神与传统文化道德力量相融合,形成自治、法治、德治合力,在现实乡村有效治理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4.2 美了乡村风貌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厚植稻作文化,构建“乡愁”浓郁、江南韵味十足、宜居、宜学、宜养、宜游的新时代美丽乡村,为美丽乡村注入文化灵魂,促进乡村社会可持续发展。

4.2.1 重塑稻作文化

以农业文化遗产地保护区为重点,重拾稻作文化之魂,重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实施古建筑修复、古道修复改造、文保单位保护、一般建筑整修等项目,通过在农业文化遗产地保护一批古建筑、修整一批古驿道、提升一批文保点,达到维护街巷肌理和村落传统风貌。把散落民间、存活百姓记忆中的“活态”稻作文化资源挖掘出来,促进风景、街巷、村庄的融合发展,达到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保全文化、保有乡村的目标。

4.2.2 设置馆存

对遗存分布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保护区,利用古祠堂、古民居设置以稻作为主体元素的农耕文化博物馆、农事展览馆。把可移动的保护对象集聚到农耕博物馆、农事展览馆内,实行妥善保护、分类展示,既保护了稻作遗产资源,又充分表达农耕领域的文化瑰宝,为美丽乡村添彩。

4.2.3 建设稻作文化为主题的农耕文化公园

对列入保护范围但分布零散的稻作文化遗存提前介入,编制方案,做好保护措施,采取置换搬迁、就地改造的方式进行整合。围绕生态湿地、河塘池沟、古树名木等自然生态资源,民居建筑、桥梁水榭、农耕器具、手工业制造设备等有形文化遗存,种稻种桑、养蚕织布、畜牧捕鱼等农业生产方式及婚丧嫁娶习俗、庙会、祭祀、民歌等农村传统习俗,建立稻作文化公园,为美丽乡村添景。

4.3 融合发展,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浙江省在保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物种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注意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了遗产的生态、文化和经济价值的统一,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美丽,增加了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4.3.1 在品牌建设上

充分挖掘创建稻作文化品牌,赋予稻作文化深度内涵,增加产品品牌附加价值。遗产地政府充分利用农业文化遗产的金字招牌,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计划,明确遗产地核心区域划分,遗产地品牌、商标使用规范。建立遗产地品牌目录,重点支持遗产地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强化产品产业链拓展延伸,指导培育出“青田稻鱼米”“云和梯田稻米”等一批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知名商标和优质绿色农产品。“青田稻鱼米”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连续3年获得浙江省农博会“浙江好稻米”金奖,仅稻鱼米一项农民亩均就增收近千元。丽水市充分利用农业文化遗址多的优势整合全市特色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打造“丽水山耕”品牌,已成为丽水农民共同富裕的有力支撑,为农业增效注入了新动能。

4.3.2 在推进产业发展方面

浙江省抓住农耕稻作具有乡土性、知识性、娱乐性、参与性、高效益性、低风险性以及能满足游客回归自然的需求等特点[14],将生态、环境、景观、文化与稻作技术等物质与非物质遗产相融合,把活态发展、动态保护、农旅融合作为遗产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获得很好的成效。如云和县以稻作文化为媒介,推出了梯田观光、民俗风情、红色文化等元素为代表的乡村游、避暑游、红色研学游、徒步游星空、露营基地等旅游线路和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打响“浙里田园”休闲农业品牌,创成新时代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和4A级景区镇,目前已获5A级景区申报资格。2020年,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云和梯田景区营收仍逆势增长至3 056万元。湖州市以桑基鱼塘产品为载体、文化传承创新为内容,研发生产“桑陌系列”特色鱼桑小吃;开发“苕溪渔隐美食街”,推出不同特色店铺12家,带动村域内饭店、农家乐,餐位数达3 600多个,回乡及就地就业600多人,促进了青年回乡创业,为当地乡村旅游业创收1 000万元以上。

5 结束语

中国乡村是以熟人关系为基础的道德人情社会,农民以田事、五谷糊口,以读书识理,以立德修身,人情味浓厚,对具有惩罚性质的规章制度会因为“都是亲友和熟人”而选择忽视,最终导致监管和监督缺失。很难通过行政和法律的方式解决乡村治理的全部问题,更多需要依赖约定俗成的隐形规矩和与之相呼应的村规民约。

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工业、现代农业、时尚文化对乡村的冲击,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迁移集聚,乡村建设风貌城镇化,千村一面成为一种趋势,传统村落、传统人情、传统生态农产品日益稀缺,农耕文化、农事节庆、传统农作技艺日益消亡。

浙江省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实践中深入挖掘稻作文化元素,激发乡村文化兴盛的内生动力。以传统稻作文化营造乡风文明,以民俗民风推动乡村有效治理,以农事节庆吸引乡贤乡绅,以传统农作技艺打造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促进农民增收,以重塑农耕文化为美丽乡村建设铸魂。在推动乡村振兴,助力实现共同富裕,推进稻作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上取得了很好成效。保护好农业文化遗产,推动稻作文化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不仅关乎过去,而且关乎乡村文化的未来,价值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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