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作物种子产供需平衡的研究与探讨
2022-11-18王健斌
王健斌
(青海省乡村产业发展指导中心,西宁 810000)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呈明显的立体农业特征,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55.33 万hm2左右,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有小麦、青稞、马铃薯、玉米、油菜、豆类、蔬菜等。农作物种子基地分布在海拔1650~3420m之间,平均每年建设各类农作物种子基地3.33 万hm2以上[1]。由于种子基地海拔高,生态条件较差,自然灾害频发。因此,研究和探讨全省农作物种子产供需平衡,确保大田生产安全用种具有重要意义。
1 青海省农作物种子产供需现状分析
1.1 农作物种植与需种情况青海省常年农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55.33 万hm2左右,总用种量约2.67962 亿kg,其中小麦8.67 万hm2,需种2600万kg;青稞7.33 万hm2,需种1870 万kg;马铃薯9.33 万hm2,需种薯2.1 亿kg;杂交油菜10 万hm2,需种60 万kg;常规油菜4.67 万hm2,需种175 万kg;豆类2.2 万hm2,需种726 万kg;玉米3.2 万hm2,需种72 万kg;藜麦0.2 万hm2,需种1.2 万kg;其他作物9.73 万hm2,需种292 万kg。
1.2 农作物种子基地建设情况全省农作物种子基地分布在海拔1650~3420m 之间,每年建设各类农作物种子基地3.33 万hm2左右,其中小麦0.87 万hm2(冬小麦0.016万hm2),青稞0.5万hm2,豆类0.2万hm2,油菜0.27 万hm2(常规春油菜0.16 万hm2、杂交春油菜0.11 万hm2),马铃薯1.47 万hm2,蔬菜0.01 万hm2,其他0.01 万hm2。全省预计可生产各类农作物良种5.5470 亿kg,其中小麦4550 万kg,青稞2262 万kg,豆类870 万kg,油菜428 万kg,马铃薯4.73 亿kg,其他60 万kg。
1.3 农作物种子市场供应情况全省以常规种为主,平均年收购各类农作物种子3500 万kg 左右,年供应各类商品种子3000 万kg 左右,其中小麦970万kg、青稞449 万kg、马铃薯1417 万kg、常规油菜39 万kg、杂交油菜54 万kg、蚕豆59 万kg、其他作物13 万kg。商品种子占总需种量的11.2%,其中杂交油菜和玉米种子商品化率100%,其他作物生产用种大部分靠农民自行选留和相互串换调剂解决。
1.4 全省种子企业概况目前全省办证种子企业32 家,实际开展种子业务的21 家。21 家企业从经营作物看,专业经营马铃薯种薯企业2 家,经营杂交油菜企业2 家;从企业属性看,国有企业5 家,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 家。
2 农作物种子产供需平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种子生产基地发展不平衡全省3.33 万hm2种子基地分布在188 个乡镇的351 个村中,因地域条件所限,制繁种基地比较分散,集中连片程度低,部分基地土壤肥力不均匀,管理措施滞后,去杂去劣成本高,制繁种经济效益不明显。从地区分布看,发展不平衡,因西宁地区和海东地区人均耕地面积少,机械化程度相对偏低,海西和海南地区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多,条田面积大、机械化程度高。从种植作物看,麦类占26%、青稞占15.08%、油菜占8%、马铃薯占44%、其他作物占6.92%。种子生产基地与突出高原特色种业,面向北方春油菜产区、全国马铃薯产区和藏区青稞产区的战略方针不相适应,而且每个作物品种制繁种面积和市场需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一些优质高产品种制繁种速度慢,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2.2 种子制繁种成本增加,种子质量难以稳定青海省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是常规作物,由于制繁种基地分散,集中连片程度低,种子生产成本高、费工费时,特别是土地流转费和人工费大幅度上涨,导致种子生产成本逐年增加,造成管理措施滞后,去杂去劣等措施效果不显著,种子的种性和纯度有所下降,因此必须加强农作物4 级原良种繁殖程序的执行,避免造成部分品种种性退化和群体遗传性状的遗失。
2.3 种子企业对市场认识不足,创新能力较低青海省种子企业经营的小麦、青稞种子主要以省内市场为主,对具有优势特色的甘蓝型杂交春油菜、青稞、马铃薯、蚕豆等作物种子缺乏省外市场的开拓能力。新品种主要通过引种,研发能力差,而且与科研单位合作松散,与繁种户和专业合作社利益挂钩不紧密,产业化、组织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缺乏发展后劲。种子企业规模小、良种繁育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
3 提升农作物种子产供需平衡的对策
3.1 突出“守底线、优结构、提质量”“守底线”即守住3.33 万hm2种子基地安全底线。坚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全省55.33 万hm2农作物用种安全,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00 万t 以上。“优结构”就是继续优化种子基地种植结构。按照重油菜、强青稞、抓马铃薯,调整制种基地区域结构,优化品种结构,丰富种子品种种类。“提质量”就是推动4 级原良种繁殖程序,提高种子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3.2 优化种子基地结构,提升有效供给按照种植业“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的基本思路。突出高原特色种业,按照“优势区域、企业主体、规模建设、提升能力”的原则[2],面向北方春油菜产区、马铃薯产区和藏区青稞产区,巩固、提升现有的青稞、杂交油菜、马铃薯、豆类制繁种基地;按照市场需求,推进海东市、西宁市、海南州和黄南州蔬菜繁种基地和花卉繁种基地,海西州、海东市和西宁市中藏药材繁种基地,海西州和海东市饲草种子繁种基地建设。
3.3 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将种子生产基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支持种子企业通过租用、土地流转方式,构建种子企业与制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民长期的契约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科学规划种子生产区域布局,建立优势种子生产保护区;实行严格的保护政策,加强杂交油菜、青稞、马铃薯、蚕豆、藜麦等特色优势作物种子繁育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用地保护。全省种子生产基地达到4 万hm2。其中油菜杂交制种基地0.20 万hm2,常规油菜0.13 万hm2,马铃薯繁种基地1.33 万hm2,小麦0.73 万hm2,青稞0.60 万hm2,豆类0.20 万hm2,蔬菜0.07 万hm2,花卉0.07 万hm2,饲草0.33 万hm2,藜麦0.20 万hm2,中藏药材0.07万hm2,其他作物0.07 万hm2。
3.4 打造区域性原良种基地建设2017 年和2019年国家分别将青海省互助县和共和县确定为油菜、马铃薯和青稞国家区域性原良种繁殖基地,以推进国家区域性良繁基地建设为突破口,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十四五”种业规划为抓手,打造都兰县、大通县、湟中区、民和县等具有优势区位的省级区域性原良种繁育基地,进一步完善优化全省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布局。
3.5 加强制繁种基地主要灾害保险理赔青海省种子生产基地由于海拔高、生态条件差,在农业生产中干旱、干热风、洪涝、雪灾、低温冻害、冰雹、风灾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自然灾害时有发生。而且种子生产投入高,繁种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要根据不同作物提高理赔额度,减轻繁种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制繁种风险。
3.6 以产业联盟为主导积极发展优势特色种业充分发挥已组建的油菜、青稞产业联盟,同时在现有的基础上成立其他作物产业联盟,整合力量、完善机制、开拓市场,在延伸产业链上取得新突破。以油菜、青稞产业联盟为突破口,打造青稞、甘蓝型春油菜、马铃薯、藜麦产业为主体的“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子企业,使青海省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杂交油菜、脱毒马铃薯、青稞、藜麦制繁种基地,从而带动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的健康发展。
3.7 扶持做优种子企业坚持种子企业在种子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对现有的32 家种子企业进行分类,明确各自优势;优化企业结构,调整企业布局;鼓励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同时,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诚信服务管理制度,引导种子企业在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延伸产业链条,建设推广服务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
3.8 完善种子储备调控制度加强州(市)县级种子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种子储备条件。进一步完善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健全国家和省两级种子储备制度,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区域性市场调剂。
3.9 提升全省种业系统合力进一步规范品种审定、登记、保护、DNA 指纹库测试等管理工作,加强绿色通道试验、联合体试验的指导检查,推进各渠道试验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在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介评价中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进形成种业发展合力。做好农作物基础科研、成果转化、品种试验、展示示范、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在协调、合作、维权、自律等方面的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测试检验、法律咨询、政策研究等第三方机构体系建设。
3.10 强化种业市场监督管理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坚持分级负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强化省际联查协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种子市场准入条件,明确省、市(州)、县各级监管重点,严厉打击制繁种基地无证或侵权生产、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取缔违法生产企业,维护种子生产秩序。建立种子企业公开信息查询平台,建立种子可追溯信息系统,规范种子营销网络。严格品种权执法,切实保障品种权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