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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芮城桃花涧遗址分期研究

2022-11-16胡亚毅

考古与文物 2022年5期
关键词:小口器物遗址

胡亚毅

(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桃花涧遗址[1]位于山西省芮城县陌南镇杏林大队桃花涧自然村。地处山西省最南端,西、南两面以黄河为界,分别与豫、陕两省交界。2009年发掘面积950平方米,发现仰韶文化时期灰坑16个,发掘报告按照遗迹单位对14座灰坑的遗迹及遗物进行了报道。但对遗物演变及分期研究着笔较少,对于该遗址分期,马龙在《嵩洛地区仰韶时代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研究》[2]中有所涉及,在具体器物演变分析上,笔者与之认知差异较大,因此有必要对其重新进行分期研究。另通过与已经发现的庙底沟文化阶段几处重要遗址的对比研究,进一步廓清了豫西、晋南、关中地区庙底沟文化及豫中地区大河村文化的面貌和发展进程。

一、地层叠压与遗迹间的打破关系

从发表资料来看,该遗址Ⅰ区破坏严重,除T115、T116外,所有遗迹均开口于①层下。Ⅱ区地层堆积分为3层:其中第③层为仰韶文化层,所有遗迹均开口于③层下。

Ⅰ区的遗迹单位有:H 1、H 2、H 1 5(T115③下)、H16;Ⅱ区的遗迹单位有:H3、H4、H5、H6、H7、H8、H9、H10、H11、H12、H13、H14。

遗迹间叠压打破关系如下:

Ⅰ区①层下:H1(未发表器物)→H2

以上各组叠压打破关系中多发表有同类器,这成为我们判定器物演化及遗迹间早晚关系的重要依据。对于没有直接打破关系的器物演化,我们依据同类器物类比方法来进行遗存的分期和分段。

二、典型陶器分析

1.小口尖底瓶

根据唇部变化,分五式。

Ⅰ式 15件。双唇口,上下唇呈台阶状,似两个斜放的双环叠摞,台阶界面明显,上下唇面均较高。标本H7:3(图一,1)、H13:12。

图一 桃花涧遗址分期图(一)

Ⅱ式 4件。双唇口,似两个斜放的双环叠摞,上下唇间台阶界面不明显。标本H5:22(图一,2)、H8:2。

Ⅲ式 3件。退化双唇口,下唇近平,上唇斜置且相对较宽,上下唇之间界面近乎消失。标本H4:17(图一,3)、H5:18。

Ⅳ式 7件。退化双唇口,下唇近平,上唇斜置且较窄,上下唇之间界面近乎消失。标本H11:4(图一,4)、H9:16。

Ⅴ式 4件。双唇口进一步退化,下唇上仰,两唇间高差变小或连为一体。标本H3:31(图一,5)、T209③:4。

演变规律:双唇从明显到不明显,上唇趋于消失。

2.敛口瓮

根据肩腹部变化,分三式。

Ⅰ式 2件。圆折肩。标本H13:11(图一,6)、H8:12。

Ⅱ式 5件。折肩,折腹最大径靠上。标本H5:28(图一,7)、H3:36。

Ⅲ式 1件。折肩,折腹最大径靠下。标本T207③:1(图一,8)。

演变规律:肩部由圆折到折,折腹最大径下移。

3.盆

(1)叠唇盆

据腹的深浅,分二型。

A型 浅腹。据口唇及腹部变化,分二式。

Ⅰ式 3件。敛口,叠唇明显,口腹夹角较大,弧腹内收。标本H8:4(图二,1)。

Ⅱ式 3件。敛口,叠唇不明显,口腹夹角较小,斜弧腹内收较甚。标本H12:8(图二,2)、H3:22。

演变规律:叠唇越来越不明显,腹由深到浅。

B型 深腹。据口唇及腹部变化,分三式。

Ⅰ式 4件。敛口,叠唇明显,口腹夹角较小,腹弧内收。标本H2:2(图二,3)、H13:9。

图二 桃花涧遗址分期图(二)

Ⅱ式 2件。敛口,叠唇不明显,口腹夹角较大。标本H11:1(图二,4)。

Ⅲ式 1件。敛口,叠唇近乎消失,腹近直。标本T209③:3(图二,5)。

演变规律:叠唇从明显到不明显,腹壁从弧内收到近直。

(2)彩陶盆

据口沿及腹部变化,分四式。

Ⅰ式 1件。平折沿,鼓腹。标本H7:5(图二,6)。

Ⅱ式 4件。仰折沿,鼓腹,腹最大径靠上。标本H4:11(图二,7)。

Ⅲ式 5件。仰折沿,鼓腹,腹最大径下移。标本H5:6(图二,8)。

Ⅳ式 5件。仰折沿,腹壁斜直,腹最大径继续下移。标本H3:18(图二,9)、H9:14。

演变规律:口沿逐渐上仰,腹变深,腹最大径下移。

(3)弧腹盆

根据口沿变化,分四型。

A型 敛口,折沿,沿面下倾,垂唇。根据腹部变化,分三式。

Ⅰ式 2件。腹较浅。标本H7:1(图二,10)。

Ⅱ式 2件。腹略深。标本H9:6(图二,11)。

Ⅲ式 5件。腹较深,标本H3:20(图二,12)。

演变规律:腹由浅而深。

B型 敛口,折沿,沿面上翘。根据腹部变化,分三式。

Ⅰ式 2件。沿面上仰,斜弧腹内收,腹较浅。标本H5:11(图二,13)。

Ⅱ式 2件。沿面上仰,弧腹内收,腹较深。标本H12:15(图二,14)。

Ⅲ式 2件。沿面上仰,弧腹近直。标本H15:7(图二,15)。

演变规律:口沿逐渐上仰,口腹夹角变大,腹由浅而深。

C型 微敛口,折沿,沿面较窄。根据腹部变化,分四式。

Ⅰ式 1件。平折沿,浅腹。标本H7:2(图二,16)。

Ⅱ式 3件。平折沿,弧腹较深。标本H15:13(图二,17)。

Ⅲ式 6件。仰折沿,弧腹近直。标本H6:1(图二,18)、H12:17。

Ⅳ式 4件。立折沿,腹同上。标本H3:21(图二,19)。

演变规律:口沿逐渐上仰,口腹夹角变大,腹由浅而深。

D型 微敛口,折沿,腹上部较直。根据口沿及腹部变化,分三式。

Ⅰ式 1件。沿面较平,浅腹。标本H13:5(图二,20)。

Ⅱ式 3件。沿面上仰,深腹。标本H12:9(图二,21)。

Ⅲ式 1件。形制同上,束径明显。标本H3:16(图二,22)。

演变规律:沿面逐渐上仰,腹由浅而深。4.夹砂罐

(1)瘦腹罐

根据沿面长短,分二型。

A型:沿面较长。根据口沿及腹部变化,分三式。

Ⅰ式 1件。侈口,卷沿,腹略鼓。标本H13:16(图一,9)。

Ⅱ式 3件。侈口,卷折沿,腹同上。标本H5:27(图一,10)。

Ⅲ式 3件。大侈口,卷沿,腹变瘦。标本 T209③:6(图一,11)。

演变规律:口越来越外侈,腹变瘦。

B型:沿面较短。根据口沿及腹部变化,分三式。

Ⅰ式 1件。口近直。标本H8:11(图一,12)。

Ⅱ式 1件。口微侈,腹最大径靠下。标本H15:26(图一,13)。

Ⅲ式 2件。侈口,腹最大径上移。标本H6:3(图一,14)。

Ⅳ式 1件。大侈口,腹同上。标本H3:42(图一,15)。

演变规律:口从微侈到侈,最大径上移,腹变瘦。

(2)斜肩罐

根据口、领及腹部变化,分五式。

Ⅰ式 1件。领内凹。标本H2:3(图一,16)。

Ⅱ式 6件。领微内凹。标本H12:52(图一,17)。

Ⅲ式 2件。口微侈,领斜直,腹外鼓。标本H15:27(图一,18)。

Ⅳ式 3件。侈口,折沿,腹变瘦。标本H5:31(图一,19)。

Ⅴ式 1件。大侈口,折沿,腹同上。标本H11:6(图一,20)。

演变规律:领内凹,微内凹到折沿外侈,腹变瘦。

(3)弧肩罐

根据罐的大小,分二型。

A型 器型中等。根据口部变化,分三式。

Ⅰ式 1件。口领内侧有凹槽。标本H13:15(图一,21)。

Ⅱ式 1件。侈口,折沿。标本H3:48(图一,22)。

Ⅲ式 1件。大侈口,折沿,沿面变长。标本H3:24(图一,23)。

演变规律:口领内凹到逐渐外侈。

B型 器型较大。据口沿及腹部变化,分四式。

Ⅰ式 1件。直口。标本H12:49(图一,24)。

Ⅱ式 1件。口微侈。标本H12:61(图一,25)。

Ⅲ式 1件。侈口,折沿。标本H3:43(图一,26)。

Ⅳ式 1件。形制同上,腹变瘦。标本H3:44(图一,27)。

演变规律:口逐渐外侈,腹变瘦。

三、遗址分期

首先,我们逐个分析具有打破关系的各遗迹之间的年代。

H3→H7组:两单位共出有小口瓶、浅腹盆、钵等。其中小口瓶由H7:3界面明显的双唇口向H3:31退化双唇口演变,盆从H7:1浅腹向H3:20深腹演变,钵从H7:4微敛口向H3:1大敛口演变,两组器物差异明显,有早晚打破关系。

H3→H8组:两单位共出有小口尖底瓶、敛口瓮、卷沿鼓腹盆、夹砂罐、叠唇盆等。其中小口尖底瓶从H8:1双唇口向H3:31退化双唇口演变,敛口瓮从H8:12圆折肩向H3:36折肩演变,夹砂罐从H8:11口微侈向H3:42口外侈演变,两组器物形制差异较大,具有早晚关系。

H3→H9组:两单位共出有小口尖底瓶、叠唇盆、彩陶盆、卷沿罐等,同类器器形近似,如小口瓶H9:16与H3:27,卷沿罐H9:28与H3:46,彩陶盆H9:14与H3:18近,属同期打破。

H3→H6组:可资对比的器物有夹砂罐和窄沿深腹盆,夹砂罐从H6:3侈口向H3:42大侈口转变,盆沿面从H6:1仰折向H3:21立折转变,两个单位存在早晚关系。

H6→H4组:器形大体接近,其中H4:5盆与H6:1近,H6:2盆与H4:3近,H6:3罐与H4:25近,两个单位属同期打破。

H11→H12组:可对比的器物有夹砂罐、叠唇盆等。H11出现了口沿外侈明显的夹砂罐;叠唇盆H11:1叠唇不明显,比H12:25明显偏晚。两个单位属早晚打破关系。

H11→H13组:可比较的器物仅小口瓶,其中H13:12为典型双唇口,H11:4则为退化双唇口,前者明显偏早。

H14→H11组:叠唇盆和折沿盆为两个单位共出器型,叠唇盆H14:2与H11:1近,折沿盆H14:3与H11:3相近,应为同期打破。

T209③→H14组:叠唇盆T209③:3与H14:2相近,应属同期。

该遗址出土遗物较为丰富的典型单位H5、H15并未与其他单位有打破关系,经过对比,与之接近的单位有H4、H6、H12、H16等。其中H4:23罐与H5:30,H4:15瓮与H5:28,H4:17小口瓶与H5:18近同;H4:21罐与H12:53,H4:14叠唇盆与H12:25,H4:5盆与H16:6,H6:1、H4:6盆与H15:7近同,H16:4碗与H15:1近同。从器物风格来看,这一组盆多仰折沿,腹略深;夹砂罐口略外侈;小口瓶双唇界面不明显;敛口瓮以折肩为主。

从打破关系来说,H3是所有灰坑中最晚的,以其为标尺,我们推断H9、H11、H14及T209③层等与之接近。前文已分析,H14和H11属于同期打破。H3:29小口瓶与H9:16、H11:4相近,H3:18盆与H9:14、H14:4相近,H3:46罐与H9:28、T209③:6相近。从器物风格上看,此组器物盆的口沿多立折,腹变深;夹砂罐口沿外侈明显,器腹变瘦;叠唇盆叠唇不明显;小口瓶双唇几近消失。

排除掉上述10个灰坑后,剩余的四个灰坑H2、H7、H8、H13共出有界面明显的双唇口小口瓶,H8、H13共出有圆折肩敛口瓮, H2与H13共出有深腹叠唇盆。据此,推断这四个单位年代接近。

通过比对分析,上述三组器物分别代表了该遗址发展的三个时期(图一、二)。

一期 包括H2、H7、H13、H8等4个单位。H2从夹砂罐口领内凹明显,为这4个单位中年代最早的。H8出现台面不明显的尖底瓶, H8:14与西坡2011年H107:14相近,H8:11与西坡2011H107:17[3]相近,H8年代相对较晚。

二期 包括H4、H5、H6、H12、H15、H16等6个单位。

三期 包括H3、H9、H11、H14、T209③层等5个单位。

上述桃花涧遗址的分期结果与关中泉护村遗址[4]庙底沟文化的分期结果基本一致。如桃花涧一期H13:11瓮、H13:4盆、H13:12小口瓶、H8:4叠唇盆分别与泉护村一期H68②:15、H4①:3、H4②:79、H47:4相近。桃花涧遗址二期H4:15瓮、H4:19尖底瓶、H5:6盆、H12:8叠唇盆分别与泉护村二期H46④:34、H46②:24、H46⑤:81近、H118②:85相近。桃花涧遗址三期T207③:1瓮、H3:46罐、H3:31小口瓶分别与泉护村三期H133:27、H133:62、H22②:99相近(图三)

图三 桃花涧与泉护村遗址陶器对比

上述桃花涧遗址分期结果与豫西南交口遗址[5]庙底沟文化分期有所不同。桃花涧遗址缺少南交口庙底沟文化早期I、Ⅱ段遗存。桃花涧遗址一期约相当于南交口庙底沟文化Ⅱ、Ⅲ段之交。如H2:1、H2:3罐与南交口Ⅱ段H90:4、H90:13近同。H8:7盆与南交口Ⅲ段G2:11相同。H13:12小口瓶与南交口Ⅱ、Ⅲ段均出的AⅢ式小口瓶相近。桃花涧遗址二期出土遗物与南交口Ⅲ、Ⅳ段年代相当。如H5:6盆、H4:13钵与南交口Ⅲ段H49:2、H09:2相近,H5:22小口瓶、H12:59夹砂罐与南交口Ⅳ段H16:2、H14:16相近。桃花涧遗址三期与南交口V、Ⅵ段相近。如H9:11盆、H3:44罐与南交口V段H2:16、H2:29相近,H9:16小口瓶口与南交口Ⅵ段F2:1相近(图四)。

图四 桃花涧与南交口遗址陶器对比

除庙底沟文化分布核心区外,笔者更为关注豫中地区大河村文化与庙底沟文化的时空关系。从出土遗物来看,大河村遗址一期出土的环形口小口瓶与北撖遗址[6]二期的小口瓶近似。桃花涧一期流行的双唇口小口瓶与北撖四期小口瓶接近。相似的情况还在垣曲苗圃[7]、芮城东庄村[8]等有发现,由此推测桃花涧遗址一期比大河村一期略晚。桃花涧遗址二期与大河村遗址二期年代相当。如H4:9、 H12:59夹砂罐、H15:15叠唇盆分别与大河村二期T11⑤B:77-2、T58:1、T39:11相近。桃花涧遗址三期约与大河村遗址三期年代相当。如H9:17钵、H9:16小口瓶与分别与大河村二期T11⑤A:84、T11⑤A:89近。T11⑤A的出土物,除釜形鼎外,其余如折腹盆、急敛口钵等均未在二期中找到同类器,反而在大河村三期中能找到与之对应的器物,因此,我们认为T11⑤A层的年代已经到了大河村三期的范畴(图五)。

图五 桃花涧与大河村遗址陶器对比

以上,通过器物比对分析,我们将晋南、豫西、关中地区的庙底沟文化与豫中地区大河村文化的相对时空关系勾连起来。认为豫中地区大河村一期年代最早,在文化发展阶段上约与南交口庙底沟文化早期年代相当。大河村二期偏早阶段应与桃花涧一期、泉护村庙底沟文化一期、南交口庙底沟文化Ⅱ、Ⅲ段之交年代相当。大河村二期偏晚阶段与桃花涧二期、泉护村庙底沟文化二期、南交口庙底沟文化中期年代相当。大河村三期应与桃花涧三期、泉护村庙底沟文化三期、南交口庙底沟文化晚期年代相当。

四、余论

20世纪80年代,苏秉琦指出仰韶文化“分布范围不超过西起宝鸡,东至陕县一带”,与中心区系对照,又分出以大河村—王湾为代表的东支和以大地湾为代表的西支两个区系[9]。严文明将仰韶文化分为八区四期十八个类型[10],并指出郑洛地区与庙底沟接近的遗址为“庙底沟类型在东方的一个变体”[11]。余西云、戴向明均对西阴文化的时空结构进行过论述[12],但在具体遗址的分期及时空搭建上分歧较大。

本文暂且搁置发掘较早、在分期上争议颇多的庙底沟与西阴遗址;选取发掘工作做得较多,遗存堆积丰富且对分期有较为明确认知的遗址作为对比基础。

1.从文化面貌来看,桃花涧遗址与泉护村遗址具有更多的相似性,都流行尖底瓶、敛口瓮、叠唇盆、夹砂罐等,且上述几种器物在两地演变规律基本一致。除了相近的文化因素外,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区域差异,如桃花涧少见或不见泉护村遗址Aa、B、C、D、E、F型罐、器盖等,桃花涧遗址流行盆、罐而少见钵、碗类器物。

桃花涧遗址与南交口遗址除小口瓶、夹砂罐类器物形态演进存在较大一致性外,其余器物则异大于同。桃花涧遗址少见南交口遗址出土的缸及器盖类器物,少见豫西地区庙底沟文化最富有特色的曲腹碗。桃花涧遗址出土的陶盆均为泥质,不见南交口遗址夹砂类陶盆;桃花涧遗址陶盆多为折沿,少见卷沿或翻沿,尤其不见豫西地区庙底沟文化最富有特色的厚唇盆(南交口乙类D型)。核心器物形制的差异凸显出桃花涧遗址与豫西地区庙底沟文化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豫中地区大河村文化与庙底沟文化的差异学界已有诸多论述,除了器物群整体组合的不同外,豫中地区目前的考古材料显示,少见前文I、Ⅱ式小口瓶,这个现象值得关注。

2.从文化发展演进来看,泉护村庙底沟文化一、二期为其繁盛期,且以二期为最盛。南交口庙底沟文化中期是其繁盛期。上述两遗址繁盛期均以流行前文I~Ⅲ式小口瓶为主;大河村遗址至少到了二期偏晚阶段进入繁盛期且在三、四期持续发展,这个阶段更多流行的是Ⅳ、Ⅴ式小口瓶。通过上述对比分析,我们似乎可以认为豫中地区大河村文化始终是与庙底沟类型并行发展的一个地方文化,只不过其在庙底沟文化进入衰落期以后,依然保有强劲的发展势头,从而导致青台、汪沟、尚岗杨、秦王寨、后庄王、楚湾等一大批仰韶文化中晚期大型环壕聚落的出现,西山、点军台城址的崛起及双槐树遗址核心聚落的形成。

3.从时空关系搭建上来看,以往很多学者将大河村三期认定为仰韶文化晚期遗存[13],通过上文分析,我们赞同靳松安的观点,认为大河村三期仍属于仰韶中期文化范畴[14]。晚于庙底沟文化的西王村三期学界长期存在不同理解,我们认为典型的西王村三期已经进入仰韶文化晚期范畴,应与郑州地区大河村四期文化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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