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压力下发展全区畜牧业的探索
2022-11-16丁浩恩白光明
丁浩恩,白光明
1.松原市宁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松原 138000;2.松原市宁江区畜牧站,吉林松原 138000
环境保护,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留住绿水青山,就是为子孙后代留下金山银山。由此可见,保护环境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发展经济、去繁荣产业。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环保压力而惧怕发展,尤其是一些事关民生、民计,污染又不严重,且通过治理完全能够达到环保要求的产业,不能在面对环保督察时“一阵风”“一刀切”,给产业发展以“致命打击”。
据资料显示,2017年在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南方个别地方,尤其是基层地方领会意图肤浅、执行过程走样,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重“关”不重“治”,造成大面积关闭畜禽生产企业的现象,给当地畜牧产业发展着实造成了不小“伤害”。有关统计表明,在此次迎检过程中,各地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占该地区畜禽养殖场(户)总数的60%,有的地方占比高达80%。面对环保督察高压态势,很多地方大有“谈养殖而色变”现象,生怕因畜禽污染“挨棒子”“丢帽子”。这些做法无疑与中央环保督察初衷相悖、与国家大政方针相悖。
如此一来,就相对出现了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矛盾体”。我们本着“重环保、严治理、促发展”的理念,充分尊重畜禽养殖客观规律,统筹兼顾,强化整治、合理规划、严格审批,思考在环保压力下畜牧业的发展方向,探索解决畜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的突出问题。笔者浅析一下我区畜禽养殖与环境治理的思路和做法,提出建议供大家探讨。
1 要高度重视大量“强关”凸显的问题
1.1 大量关闭畜禽养殖场,一些地方畜禽出栏量急剧下降,畜产品供不应求。2016、2017连续两年生猪价格高位运行,老百姓购高价畜禽产品、吃高价畜禽食品等现象也就不言而喻了。随之市场反应迅速,养殖场(户)以及知名企业快速补栏,生猪存栏量又急剧提升,加之外部因素,又导致近几年生猪价格快速下滑。生猪市场如同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不利于国计民生。一些中小型养殖场(户)因严重亏损而倒闭。今年玉米价格高位运行,饲料价格居高不下,而生猪市场价格回升无力,致使生猪养殖业短期前景仍然黯淡。
1.2 畜禽养殖在农民增收中起着重要作用,大量关闭畜禽养殖场(户),畜牧业经济不断下滑,农民增收渠道变窄,必将不同程度阻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进程,也制约实现“促发展、促增收、保供给、保稳定”的战略目标。
2 要统筹兼顾,化解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在发展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中,应坚持“发展为要、治理为先”,按照“疏堵结合”的总体原则,严格落实环保、畜牧两个重点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将畜牧业发展与畜禽污染防治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强化养殖场(户)的主体意识,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新建养殖场必须做到环保设施“三同时”,投产养殖场必须在近期内补齐环保设施的短板,打破环保制约发展的瓶颈。
2.1 科学划定区域,强化依法治理。在我区区域内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严格界限、统一标准。对城市规划区、城镇规划区、居民集居区、风景名胜区、交通主干线、饮用水源保护区、松花江沿岸等500 m内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1 000 m内的种畜禽养殖场,必须依法强制关闭(搬迁)。
2.2 严格审批程序,强化改造升级达标。在限养区严格控制发展数量和养殖规模,对现有养殖企业污物处理利用能力加速进行补充、完善;在适养区内大力推广“德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对新建养殖企业在污物处理方面严格审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址、规划、设计、施工。积极推广应用人畜分离、雨污分流、污水经沼气池收集→固液分离→好氧(或厌氧)处理→沼液贮存→氧化塘过滤→排放、固体污物堆积发酵等成熟配套污染处理技术。
2.3 加大宣传培训,营造知法守法氛围。积极深入贯彻实施好《环保法》《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环保、畜牧等部门专家和技术骨干深入乡镇和相关企业,尤其对广大畜禽养殖户进行宣讲和解读,扩大覆盖面,提高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2.4 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强化联合联动。环保、国土、住建、农业、畜牧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其技术、管理资源,对新建畜禽养殖场在用地、建设、环保设施等方面加强审核和监督。对污染严重,整改不到位的养殖场或阻碍畜禽污染治理工作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形成治理工作合力。
3 加快发展现代环保型畜牧业的建议
发展现代畜牧业,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农业发展新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随着国家对“四农”工作(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的不断重视,传统的畜禽养殖已向现代畜牧业方向迈进。众多的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等大型养殖场、龙头企业如雨后春笋,买地建场,资金不断注入,设施设备不断配套,畜禽养殖量不断攀升。随之而来的养殖污染不断加重,大气、水、土污染超标。现就如何处理好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提出四点建议。
3.1 要严格审批制度,依法规范养殖场建设
在养殖场的规划、建设上,要依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环境保护法》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程序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定本辖区的环境保护规划时,应根据本辖区的实际,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并将其污染防治纳入环境保护规划中”。“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县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畜禽养殖场动物卫生防疫条件的审批和拟建申报。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更要依法依规对畜禽养殖场项目建设的用地审批和监督。在审批环节上,严格把关,提高政治站位,建一场,就要环保达标一场。在今后的国家环保督导和地方环保检查中,凡发现新建养殖场环保不达标者,要追究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不要为了应付检查而突击整改,而是在日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环保达标常态化。
3.2 要强化行政执法,列清单专项整治
在辖区内,切实规划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对现有的养殖场(户)中,一一列出清单,地毯式排查场址的审批、证照健全、环保设施设备配套、粪污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排放、利用状况)以及绿化硬化现状等。按环保要求筛查实际清单,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同时环保、土地、畜牧、工商、住建等部门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依法依规提出治理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整治裁决。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复后,各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禁养区内的养殖企业一律关闭;对不符合用地要求的、违建的养殖企业一律关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且整改不达标的,一律关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且在规定时限内能够整改达标的,要以扶持发展为原则,限期整改,达标后方可进行畜牧生产。鼓励环保达标的养殖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3 加大资金和政策性投入,扶持壮大龙头企业
3.3.1 要加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牧业园区、牧业小区、养殖合作组织等集约化、无害化生产。既要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管理者,又要当好扶持畜牧业生产的建设者。探索建立畜牧业发展基金,扶持畜牧信贷,出台切实可行的惠牧政策。重点用于良种引进、繁育和推广、疫病防治、科技教育、质量安全、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要让大型养殖企业、畜牧基地、畜禽养殖合作组织等,依法用地、科学建场、设施配套、环保发展。关闭、禁养只是治理手段,扶持发展才是硬道理。
3.3.2 畜禽养殖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环境保护、治理等设备设施建设。挖掘自身潜力,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集约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采取公司联办联创的强强联合、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组合体、多个养殖场(户)组建的合作社等形式,走高标准的牧业小区、牧业园区、牧业基地集约化、现代化发展之路。在不断壮大规模中,找到适合自身实际的粪污无害化处理模式。只有因地制宜,加大环保投入,科学规划与治理,才能切实解决养殖与粪污间的矛盾问题,才能促进畜牧业生产的良性循环发展。
3.3.3 要探索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方式,拓宽粪污再利用渠道。畜禽养殖污染物主要是粪尿、污水、垫料、有害气体等。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实质就是探索切实可行的符合当地实际的无害化处理方式方法,也是促进绿色养殖的首要目标。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畜(禽)-沼-果”“畜(禽)-沼-菜”等循环经济模式;探索利用大型凹地或坑地防渗处理后,将粉碎的秸秆与粪污混拌压实(可用微生物制剂),厌氧发酵一年后还田处理模式;建立防渗的密闭性好的贮粪池、污水池(氧化塘),采取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还田模式等。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养殖企业或域外招商,利用畜禽粪污生产有机肥(或颗粒),用以种菜、养花、养鱼等,以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变废为宝,降低化肥施用量,增加附加收益。只有治理粪污模式找对了,粪污无害化达标了,种养有效结合了,才能促进现代畜牧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