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探析
——以民办高职学院为例
2022-11-13张卫卫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张卫卫 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民办高职学院)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高等职业学院。科研经费泛指各种用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而支出的费用,主要用于解决特定的科学和技术问题。我国作为科技大国,历来重视科研经费的投入,而高校作为国家的重要科学和技术问题的研发组成部分,也是科研经费的投入的重点领域。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高职教育的逐步重视,国家职业教育体系的逐步完善,高职学生大规模扩招,生源辐射四类人群,高职学院在迎来新的发展高峰同时,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实力。科研工作作为高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教学质量、扩大学院影响力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民办高职学院科研经费投入力度不足,发展滞缓,一直制约着高职学院教学质量提升、高校教师的成长,也从整体上制约着职业教育的发展。通过对民办高职学院科研经费的现状进行剖析,促使民办高职学院在科研经费上获得更多方面的支持,进而推动研发、转化科研成果,形成较大的经济效益,推动教学进步,推动科研的发展,培养更多的技能型人才。
一、当前民办高职学院科研经费管理现状
(一)民办高职学院科研经费投入力度不足,科研经费短缺
近几年,公办高职学院的科研活动随着政府对科研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获得了较大发展,相比之下民办高职学院因科研活动资金基本都是非财政资金投入,多为自筹资金,并且民办高职院校整体资金来源受到招生数量、举办方收益率及现金流是否充裕等多方面因素不稳定的影响,院校在资金使用过程首先要考虑到保障日常教学事业支出、基本教学保障支出等,其次才是对科研经费的投入,资金来源的不充裕、不稳定束缚了民办高职学院的科研活动开展,限制了民办高职学院教师的科研热情。
(二)民办高职学院科研制度、科研体制尚不完善
在国家及地方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制度下,民办高职学院因无法取得政府或地方的财政资金投入,同时在自身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对该制度的关注度不够,在科研机构的设置上也不够重视,科研管理人员基本都是现任教师转岗,对科研经费的管理、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理解不到位。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主体多为行政管理体系中的各级管理者,这样的管理制度对科研课题的约束力、鉴别力不足,容易在申报立项过程中,出现重复申报、重申报、重立项、经结题等现象,造成科研经费的浪费。
(三)民办高职院校的科研团队及相关科研管理制度存在不足
目前,民办高职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大多以科研项目的数量为关注点,不太关注立项阶段的经费预算和后期结题经费报销管理。一些科研人员的财务意识相对薄弱,认为只要自己立项了,想怎么报销就怎么报销,同财务部门的管理规范不一致,而财务人员的审核重点是票据的合规性和报销手续的完备性,对科研业务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却难以核查。一方面导致在科研经费报销难度加大,另一面容易出现科研人员通过真发票、完备手续、假业务的方式套取科研经费的问题。对科研活动费用支出范围及取得相应票据、报销流程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同时对套取经费的惩处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四)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各类费用占比及审批流程用时较长
在对本学院及同类型民办职院多年科研课题调研中发现:其一,科研课题及项目的支出范围基本为公出旅费、人工费、论文或专著的版面费,几乎很少涉及其它内容;其二,人工费的报销比例不得超过总科研经费的30%;其三,科研耗材及设备需要通过学院的采购部门统一审批、购买,部分科研人员选择不列支耗材和设备等类似这样的一些约束条件,限制了科研人员的科研费用列支范围,为了节约或者不发生额外需自己承担的费用,导致科研成果达不到预期,或因此科研费用实际同预算相背离。尤其是一些跨年课题,在结题后才能据实报销,如果恰好遇到财税政策、制度的变革,还可能导致部分发票出现失效,作废等情形,严重打击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在结题后,科研费用的审批过程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是需要同年课题统一结题的文件的发文,其次是科研课题结题后科研人员统一进行科研费用支出票据的审批,因为涉及课题较多,部分科研人员提供的报销票据不符合财务规定或缺少支撑材料,需要进行票据更换或补充支撑材料等,导致审批期限较长,造成了部分科研人员积极性不高。
(五)科研经费投入产出率低,科研创新成果率低
大部分高职学院,对科研投入、科研产出、科研管理没有形成完整的考核体系,科研成果大多停留在专著、论文、专利上,但对其最终产生或是否产生经济效益缺少关注,科研成果在最终转化方面差强人意。科研成果不能有效及时的转化,无法为民办高职学院带来创新能力、经济效益,无法提升民办高职学院的办学实力,已成为民办高职学院吸取科研经费投入的最大障碍。
(六)科研成果激励奖惩机制不健全
科研奖励奖惩机制应该对科研工作起到激励引导作用,用于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动科研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相呼应,共同促进民办高职学院科研的发展。目前,因民办高职院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单一、力度不足、短期无法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民办高职学院在制定科研奖惩制度中力度不大,同科研团队或人员进行科研投入的精力、物力不匹配或成果不能及时转化无效益产生时,无法激励科研人员,使科研项目进展缓慢,很难产出重大成果。
二、民办高职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建议
(一)拓宽科研经费来源渠道,针对性进行科研课题立项,吸引更多科研经费投入
在科研项目立项的过程中科研经费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要同时关注学院重点科研项目、举办方主要业务发展方向以及财政支持重点热点科研课题,指导科研人员选择容易获得举办方或第三方支持的科研项目、财政重点支持的科研课题立项,避免出现科研课题申报的随意性,同时也可防止重复申报、优化科研立项项目,筛选与本校教学工作相关优先取得省级立项能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其次是选择举办方经营发展中亟需解决攻关的技术难题借以获得举办方支持的科研项目,再次是与本学院教学发展紧密相关预计可推动本学院教学改革的科研项目,最终实现获得渠道资金投入科研活动,奠定科研成果可转化、创造收益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健全的科研工作管理制度是科研活动顺利开展的保障,健全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是科研活动有效开展的保障。民办高职学院应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参照政府科研工作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校情况的科研工作、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对本学院科研工作、科研立项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相应的责任,建立问责机制,从根本制度上统筹安排科研工作的开展。
(三)打造一支专职、专业的科研管理团队
科研工作的开展,包括科研题立项、科研支出范围的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需要建立一支优秀的团队,才能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在优秀团队的带领下,更能指导科研人员选择适合科研项目,防止出现重复申报课题、无效课题,同时关注、督促科研课题进度,指导科研人员按时结题,形成优秀科研成果,最终实现有效转化,推动经济的增长,提升、激发科研人员的热情。民办高职学院建立一支优秀的科研团队势在必行,挑选专业性强、负责任的老师补充到科研管理队伍中,可以搭建简化科研流程平台,进而提升科研管理水平。值得提及的是一定要对科研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科研管理人员必须对科研课题或项目立项结题、报销范围及程序等熟悉掌握,通过对科研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后,指导科研人员进行科研立项、科研经费报销等过程,在涉及跨年度立项课题中,应对可能在科研经费报销过程遇到的项目跨年、税法变革、报销流程不熟悉等引起的票据作废情况。
(四)借鉴和参照相关财务管控依据,确保科研费用支出合理真实
借鉴目前其它公办高校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内容等,明确本学院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内容及各项费用占比,并协同学院材料、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科研活动所需耗材、设备的采购及审批事宜,实现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的合理统筹,完善科研预算的真实、正确性。在这一过程,还要结合本学院材料及设备的实际采购、验收程序情况,采购金额达到大额资金的必须履行大额资金审批程序,由学院统一进行采购,验收合格后由科研人员领用;未达到大额资金额度的小额、零星采购,可由科研人员直接采购领用。另外,参照国家及其它公办高校科研经费支出中对人工费用的相关规定,对原人工费占总科研经费30%的规定可不再执行,合理安排人工费支出金额,同时应严格审查科研活动参与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对与科研活动无关人员不得进行人工费列支,也要做好科研活动参与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对,按个税相关规定履行人工费代扣代缴个税、信息申报等工作。最后,科研管理部门要提醒科研人员在外出进行培训、会议、调研过程中对相关票据、支撑材料的取得和保存,减少因缺少票据或支撑材料延长报销期限,同时可以保障相关科研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相关性。
(五)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科研经费监管
参照国家已发布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及其它高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完善适合自己校情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并制定合理的报销流程。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时,应当吸纳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一起讨论制定,统筹设计科研费用预算、支出范围及报销程序等内容,并且形成风险意识,对科研立项、科研经费支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减少违法违规的问题。第一,科研费用预算及支出范围,一定要按已明确的科研费用支出范围进行预算,指导科研人员合理安排科研经费的使用,避免出现不能处理的费用,或超预算无法列支等情形,减少出现造成科研经费的不足或浪费现象。第二,科研经费管理应当制定管理目标,明确管理职责,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院系、课题组(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管责任,把控科研经费使用中的廉政风险。在科研课题立项方面,应由科研管理人员进行充分调研,鉴别科研课题是否立项。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要明确课题院系及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并且充分认识自身责任;科研管理人员是第二责任人,要对科研经费支出范围负责;财务人员不能仅停留在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核式管理上,要关注科研经费支出与科研项目内容开展是否匹配,科研经费的预算、实际支出是否合理,最终核算科研经费支出;审计部门按期对科研经费的立项、预算及支出进行专项审计,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违规支出进行问责。通过多部门对科研经费实施全过程的管理,明确权责,最终形成管理合力,约束科研经费的合理使有、有效使用。第三,科研经费审批流程设置。科研课题或项目从立项到结题所发生的费用应根据按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以及是否属于跨年度项目进行分类,并按分类设置经费审批流程。国家级、省级多为跨年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预算金额较大,由科研人员经相关领导根据课题或项目总预算按年度审批后预拨部分科研经费,结题后统一结算;校级课题多为当年立项当年结题科研项目,可以在结题后由科研人员根据发生的费用经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报相关领导审批最终交由财务部门审核结算科研费用。第四,科研经费报销流程设置。科研课题或项目自申报立项开始,就断断续续在发生支出,科研人员应对所发生的科研费用取得合法合规的票据,包括出差乘车票、机票、住宿费及培训会议等发票。财务部门要在前期对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中,指导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具备基本的票据认知,对各类票据的真伪、填开有所了解,减少在报销过程中因票据不合规定出现无法报销的费用或更换票据导致报销期延长等情况。科研人员将所持与科研活动相关票据按报销规定粘贴,经本部门负责人、科研部门相关人员、学院相关领导审批后,统一交财务部门,由财务处最终审核入账,完成科研经费的核算与支付。
(六)建立科研经费酬金激励与问责制度。
目前,在民办高职学院中,科研成果更多体现在教师资格评审的占比打分中,其中也对一部分科研成果进行了绩效奖励,但是相比公办高校力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承认人才和智力劳动的价值,让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承接,科技成果转让中获取收益,应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有必要在减少违规使用、套取资金等方面的作出惩罚规定,完善问责机制,明确奖罚。通过科研成果获得的奖励、转化成果酬金制度、教师资格评审打分等方面上进行体现,进而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实现民办高职学院科研活动的健康发展,最终实现民办高职学院的综合实力总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