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研究
2022-11-13张万里刘从敏
张万里 刘从敏
(哈尔滨商业大学 金融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银保监会近期公开的数据表明,我国2020 年在健康险业务的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8172.7 亿元,相比于2019 年的保费收入增加了近1106.7 亿元,增长率为15.7%,远超财产险、意外险和寿险等其他险别。
国务院于2014 年10 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地将商业健康保险做出了以下定义:由商业保险机构对因健康原因和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其主要类别包括疾病险、医疗险、护理险、失能收入损失险和与之有关的医疗责任险和医疗意外险等。
黑龙江省2018 年的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约为148.74 亿元,2019 年的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约为204.73 亿元,增长了37.64%。后由于2020 年年初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极大地激发了居民对自身疾病和外来传染病的防御意识以及对健康保险保障的需求。仅2020 年第一季度黑龙江省商业健康保险原保费收入为72.88 元,占2019 年全年黑龙江省健康保险的35.6%,相比于2019 年第四季度商业健康保险原保费收入43.27亿元,更是增长了68.43%。
一、黑龙江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前景
稳定的经济建设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为了加速实现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国开始大力发展经济建设。近年来,我国经济也已经到了从快速增长到高质量增长的转型时期。伴随着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普及(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已经有超过2.18 亿人在学历上已经达到大学或以上),我国社会公众的安全风险意识也随之一步步提高,居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积极性也在持续稳定的上升。
黑龙江省2018 年的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约为148.74 亿元,是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0.91%,人身意外伤害险占比2.39%,寿险占比76.70%。2019 年的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约为204.73 亿元,是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7.30%,人身意外伤害险占比2.39%,寿险占比71.31%。2020 年的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约为230.92 亿元,是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9.71%,人身意外伤害险占比2.33%,寿险占比67.96%。
由上述数据可见,与全国人身险趋势大致相同,黑龙江省商业健康保险在人身险中所占的份额正在稳步上升,同类型业务中的人身意外险变化基本不大,寿险占比更是有了些许下降。因此,深入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发展将是发展人身险的未来走向。
二、黑龙江省商业健康保险现存问题
(一)需求端
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和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黑龙江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现状为:省会城市哈尔滨人口占全省的33.7%,健康险保费收入为82.82 亿元,占比为38.68%;其余各市人口占比66.3%,健康险保费的收入占比却只有62.32%。尤其是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伊春市、鸡西市、黑河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等健康保险费收入占比均不足5%。结合以上数据和哈尔滨相较于其他市县的教育水平及收入水平来看,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是影响商业健康保险投保的主要问题之一。
1.居民缺乏风险管理意识,缺乏对保险的基本了解:基于经济发展不均衡,教育水平差异较大的大环境,黑龙江省经济及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的群体对保险行业及其产品不够了解,并且风险感知、风险防范和风险管控意识也较差,将储蓄及风险自留作为唯一的风险管控方式。
2.保险市场早期历史遗留问题。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方面,我国较其他发达国家如日本等国起步较晚,并且由于发展初期许多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的选拔不够严格,代理人在进行保险销售时存在的诱导行为导致人们对保险尤其是商业保险还有一定的抵触心理。
(二)供给端
据银保监会相关数据表明,截至2020 年年底,已经有超过2800 种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保险市场上公开销售。但即使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上有着较多种产品供消费者购买,其保险责任却非常相似,保险功能也十分单一。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供给方面同质化严重,会使得实质性的产品保障类别较少,客户在众多同质型产品中难以寻找到最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同时虽然重疾险和医疗保险是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产品,但不能忽视护理险和失能收入险等。由于我国的社保覆盖面较广,保障较为全面,所以商业健康保险中的重疾险和医疗保险对于大部分居民来说只能作为社保的补充。而在健康保险中,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会把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疾险作为首项产品研发选择,而忽视了长期护理和失能收入保险产品的供给,甚至在有些地区几乎没有长期护理保险,以至于差异化的产品供给不足直接影响到人们对健康保险产品的需求。
1.新产品的研发受到思维局限性。从已有的保险产品来看,保险公司更加关注医疗和重疾方面的研发。
2.各种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导致重复保险的发生。同质化严重的产品不仅不能给客户提供选择的多样性,反而会使得客户害怕因重复投保同种风险而产生犹豫心理,阻碍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三)支付端
中国保险市场有着十分广阔的前景,保险营销方式也多种多样。其传统的销售方式有代理人上门销售、客户上门选购、代理人电话销售等。对于现行的传统线下保险销售模式,主要存在着以下两个问题。
1.传统的销售模式和当代居民的生活节奏脱节,现行的展业方式不能适应当下客户的行为作风。如今居民生后节奏较快,尤其是健康保险的主要目标客户。
2.客户在选购保险产品时只能通过代理人了解有限的产品信息。以往的保险营销模式,由于每单提成与保费挂钩,使得代理人会更多地推销提成更高的保险,而不是依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来推销客户想要并且合适的产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产品供给的多样性并且严重压缩了客户的选择范围。
三、促进黑龙江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一)需求端:通过宣传提高居民的风险管理意识
首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做好宣传工作,规避制度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消除大部分参保人员由于对保险的作用、政府补贴以及制度运行等不甚清楚而产生的抵触意识。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积极开设居民讲座或者通过互联网向广大群体传播保险的基础理念,而不是开设以销售产品为目的的“小利”讲座。这种“小利”保险宣传缺乏系统性思考和全局性眼光,缺乏周密策划和绩效评估,缺乏统一的机构来协调各保险机构,各类保险公司往往凭借主观愿望来宣传,宣传同质化严重,宣传主题单一、宣传策略趋同,集中打价格战,各自为阵,产品的差异化、个性化宣传没有很好得到发挥,没有形成应有的宣传合力。并且这些以销售产品为目的的讲座更多的是利用套路来宣传自家产品,局限性较小,起不到提高风险管理意识的目标,反而由于利用推销话术,导致听众购买了不合适的保险产品而降低了自家保险公司的信誉。面对黑龙江省如此巨大的商业健康保险潜在市场,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向群众普及健康风险管理的意识,增加居民对保险的需求,同时对保险的基础知识进行普及,打消居民对保险的不理解以及不信任。
对保险基础知识和风险管理意识的宣传也许并不能在短期内取得极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如果能够在居民的心中建立系统化的风险感知、风险防控、风险管理和保险意识,那么将会对整个黑龙江地区的保险行业有着较大且深远的效益。
(二)供给端:产品研发、保险模块组合化、增值服务的提供
1.长期护理险新产品的研发: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许多年轻人必须承担起照顾老人的压力,而这将会严重影响年轻人的工作和生活效率。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开的相关数据来看,黑龙江省的人口外流问题极其严重而且人口老龄化速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形势十分严峻。这使得黑龙江省中老年人的健康保险的市场可发掘性极大,将会是保险公司以及保险行业的机遇。护理险作为健康保险最主要的险种之一,在韩国和日本等国家发展极好,但在我国处于萌芽阶段。现如今,结合疫情后的生活背景,适当的研发长期护理险会是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重要步骤也终将成为必行步骤。
2.实施保险模块组合化。作为有着保险产品需求的客户,往往一个保险产品并不能起到完全保障作用,但同时购买几个不同保险却会有重复保险发生的可能性。故在进行保险设计时,推行保险产品的模块化,这样在有效降低了保险产品的重复率的同时也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灵活多变的保险组合。保险公司可更改产品设计的方针,转向设计较为细致的差异化产品,如为参加不同医保的客户提供针对性的医保补足保险,在各个地区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的差异推行不同的商业保险产品等。
3.增值服务的提供。现今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愈加白热化,几乎所有公司都会向自己的保险人和客户承诺一些相关的增值服务。比如说车险类的有免费代驾、免费拖运、应急送油等。医疗健康险类的有健康咨询、安排住院等。甚至有些保险能提供一些涉及到生活方面的服务,如应急救援和机场候机贵宾室安排等。针对商业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可以结合部分医院,为保险人和客户提供健康管控服务,甚至可以构建健康平台,定时提供健康教育,制定健康饮食,体检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引导保险人走向健康的生活,降低客户发病几率等。最后通过建立保险增值服务监督机制,对保险人和客户进行回访,调查相对满意程度,不仅能够了解到他们对服务的意见和相关建议,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些道德风险。
(三)支付端:互联网+商业健康保险
对于现今新一批的保险目标群体,其从小生活的环境正在彻底地摆脱传统的小农思想,对风险感知、风险防范、风险管控已经有了较为系统性、科学性的认识。他们接受到了良好的风险教育,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也有着较为明确的目标,可以称他们为保险界的“新民”。
互联网行业发展也推进了与保险行业相关科技的发展。通过现今的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收集保险客户数据,进行需求分析等也变得更加快捷。在保险“新民”慢慢成长、慢慢转化为社会中流砥柱的时期,如果能够借助相应的互联网技术,借鉴电商的营销模式,联合各个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共同开创一个较为权威的平台,将现行的部分专业代理人转为解答疑问的客服,并给予较为固定的工资,使得新平台成为交易、理赔、保险产品组合以及解答合同相关问题于一身的权威互联网保险交易大厅,那么就可以摆脱传统销售模式所带来的弊端,不仅节省了保险“新民”挑选保险产品和了解产品的时间,还减少了由保险代理人给保险公司和客户带来的信用风险。
互联网和保险结合营销模式的出现虽然在短时间并不能代替传统的保险营销模式,但无疑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营销思路。保险行业应尝试借助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平台,改进信息推送、营销与支付的模式;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利用集团优势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借助移动终端智能软件或第三方平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实现与客户的掌上实时互动。在慢慢将纸质保单转化为电子保单,代理人转换为专业客服,线下本人签字转化为线上的人脸3D 识别方式下,保险营销将变得更加方便简介,安全稳定。这种顺应时代发展的保险营销模式在不久的将来一定可以给中国的保险行业带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