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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对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的影响机制研究

2022-11-12谢会强雷一鸣

工业技术经济 2022年11期
关键词:两业效应贸易

谢会强 雷一鸣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贵阳 550025)

引 言

当前,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正处于经济结构优化、新旧动能转换的攻关期。制造业作为我国实体经济的核心和关键基础,面临价值链 “低端锁定”、产业链 “全而不强”的现实困境,亟待加快转型升级。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以及产业分工的精细化,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互动融合已成为我国制造业摆脱困境,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的重要抓手[1]。为此,2019年,15部门印发 《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下文简称 “两业融合”)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如何推进两业融合发展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贸易作为重塑全球价值链、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的新经济形态,能否促进两业融合呢?其影响机制是什么?区别于传统贸易,数字贸易压缩了时空距离、打破了地理空间约束,增强了区域间经济关联。那么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影响是否存在空间上的溢出效应?回答上述问题,不仅能够揭示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理,还能为数字化背景下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经验借鉴。

1 文献综述

产业融合这一概念由 Rosenberg (1965)[2]提出,是由于技术创新和价值链重组,使得产业边界模糊而出现的产物[3],产业融合具有技术融合、产品和业务融合、市场融合三大特征[4]。早期涉及产业融合的研究主要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服务业以信息为依托,向制造业渗透,延伸其价值链长度,二者依托价值链实现双向互动,实现产业融合[5]。制造业和服务业具有多产业特征的复合属性,通过不断融合实现差异化竞争战略[6]。随着融合发展论、主导论、需求遵从论以及互动论等融合理论不断发展,产业融合的影响因素成为学者研究的重点,包括经济增长、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等传统要素[7],以及环境规制、政府干预和贸易开放等制度因素[8,9]。

数字经济时代,学者开始探讨数字经济对产业融合的影响: (1)数字经济与某一产业融合。数字经济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带来技术协同,进而激发信息技术革新中的乘数效应和溢出效应,实现更高水平的产出,并推动新旧动能转变,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10];(2)数字经济对产业融合的作用。在数字经济作用下,制造业拓展价值链分工边界,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11]。

随着数字技术革新和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数字贸易从传统贸易中衍生[12,13]。2013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在 《美国与全球经济中的数字贸易》中首次定义数字贸易是一种新型商业活动,本质是依托互联网输送产品和服务的国内或国际贸易,同时指出数字贸易的内涵仍在演变。此后,有学者指出数字贸易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不仅强调借助数字技术进行交易的实体物品,还涵盖了服务产品;而狭义概念则剔除了大多数实物贸易,仅强调服务产品[14]。在数字贸易的测度上,大多数学者借鉴OECD、WTO以及IMF在2017年公布的测度手册,基于国家或省级层面对数字贸易开展测度。在国家层面,冯宗宪和段丁允 (2022)[15]使用创新、技能、贸易规模、基础设施、信任风险以及贸易壁垒等指标构建评价体系。在省级层面,姚战琪 (2021)[16]从网络基础设施、创新能力、产业规模、信息技术发展与运用、进出口状况5个一级指标出发,测算数字贸易发展水平,并指出数字贸易是影响技术创新、贸易竞争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

然而,鲜有文献直接探讨数字贸易对产业融合的影响,因此,本文基于2014~2020年中国30省(区、市)面板数据,探究两业融合是否受到数字贸易的影响,以及数字贸易以何种机制影响两业融合。本文研究对数字化背景下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参考意义。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2.1 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影响机制

数字贸易作为传统贸易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延伸,使得生产方式、生产要素以及管理模式逐渐趋于数字化、平台化以及智能化[17]。这一过程不仅直接影响了两业融合发展,还通过获取技术创新、增大消费需求等渠道间接促进两业融合发展。本文从技术融合、产品和业务融合、市场融合3个产业融合特征出发,具体分析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的作用机制,并提出相关研究假设,如图1所示。

图1 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的影响机制

(1) 技术创新

数字贸易主要通过企业内和企业间渠道获得技术创新,提高两业融合水平。企业内主要是指企业为了满足产品数量和质量的要求,通过购买专利和增加R&D投入等方式,直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企业间主要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协作和中间品进出口等途径间接获取知识溢出。

①数字贸易可以使得生产要素数字化,提高企业获取信息要素的效率,实现信息与知识的低成本渗透,显著降低了其技术创新成本;同时,通过技术和产品的精确对接,缓解企业供需缺口,有效增加了产品销售。企业创新成本的降低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激励企业在技术创新上投入更多资源[18];②数字贸易的发展,有效增强了劳动力获取外界知识的能力,提高了企业人力资本水平。当高技能劳动力与产品生产匹配后,能够充分释放劳动力的学习效应和工作效率,最终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绩效[19];③企业凭借其比较和互补优势,依托数字贸易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的企业间研发协作,在研发协作过程中获得知识溢出,进而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水平;④从国外先进企业进口隐含技术的中间产品,企业在使用这些中间产品的过程中,通过模仿、学习和二次创新等方式,获得技术创新[20]。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H1:数字贸易通过提升技术创新促进两业融合发展。

(2) 消费需求

数字贸易通过加快生产阶段的数字化和智能化、降低交易成本以及转变消费理念等渠道促进消费需求。①数字贸易有效推动了产业数字化,压缩了生产与消费二者的时间和空间,进而促进供给和需求匹配的精度和效率,对消费需求产生了积极作用[21,22];②数字贸易跳出了传统贸易上产品和服务只能面对面交易的限制,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助于产生新的消费需求[23];③数字贸易转变了人们的消费理念。其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贸易方式,节约人们大量的时间成本,促进了人们消费需求;另外,数字贸易带来的电子支付方式让人们感受到数字金融的安全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消费需求的发展[24,25]。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H2:数字贸易通过扩大消费需求促进两业融合发展。

2.2 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空间效应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的空间溢出效应主要通过技术溢出和要素回流效应来实现。(1)随着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互联网在知识与技术等方面带来的溢出效应也越来越明显,数字贸易依托互联网对两业融合发展在空间上具有溢出效应[26]; (2) Marshall外部性理论指出经济关联会引发产业地理集聚[27,28],在产业集群的发展历程中,集聚企业会获得相关行业带来的技术溢出和要素流动,进而推动两业融合[29]; (3)数字贸易的一个主要特性是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压缩时空距离,随着数字贸易的发展,原本不相邻省域间经济关联的深度与广度也由此增强,产业集聚由传统地理集聚逐渐向线上集聚转变[30]。线上集聚使得劳动力和资金等要素凭借数字技术实现更好的扩散与回流,进而促进邻近省域两业融合[31]。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H3:数字贸易发展对邻近省域两业融合发展具有空间溢出效应。

3 变量选择与模型设定

3.1 变量选择

(1) 被解释变量

两业融合水平(D)。本文选取规模结构、生产效率、社会贡献以及发展潜力作为一级指标[32],选取14项二级指标对中国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进行测度,详细指标见表1。

表1 两业融合水平指标体系

由式 (3)、(4),可以将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产业融合度表述为式 (5):

Ct表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第t年的产业融合度,其数值越大,代表两业融合水平越高。Ct有一个缺陷,它没有考虑产业之间的动态性,这可能会出现一种情况,当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本身的水平不高,但是两业融合度却较高。因此进一步构建二者的动态融合度模型,详细见式 (6)、(7):

在式 (7)中,Tt、Dt分别表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整体协调系数和动态融合度,α、β是待定系数,两者之和为1,代表了各产业对整体产业的贡献,本文α、β取值分别为0.4和0.6[35]。可见,动态融合度全面考虑了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协调度和发展水平,既包含了不同产业间的关联水平,又体现了不同产业的综合发展水平。鉴于此,本文采用动态融合度来衡量两业融合发展水平。

(2)核心解释变量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为数字贸易水平(Trade),参考姚战琪 (2021)[16]的方法,并结合数字贸易的内涵,本文构建如下指标体系,详细见表2。

表2 数字贸易水平指标体系

(3)中介变量与控制变量

为了检验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本文中介变量分别选择技术创新和消费需求,其中:技术创新水平(Innov)由该年R&D投入资金与地区GDP的比值来衡量,消费需求水平(Dem)选择电子商务销售额与地区GDP的比值来衡量,并对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

为了更加全面分析两业融合发展过程中数字贸易的影响效果,还需控制影响两业融合发展的其他因素,主要包括:环境规制(Er),参考陈诗一和陈登科 (2018)[36]的方法: ①对2014~2020年各个省(区、市)年初政府报告进行分词处理;②对与产业、环境等相关的词汇进行统计;③用词汇总数与全文词频总数的比值来衡量环境规制。人力资本(Elite)选择学历大专及以上的人数来衡量;经济水平 (Pgdp)用地区生产总值和地区总人口的比值来代替;政府干预(Gover)选择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和地区GDP的比值来衡量;基础设施(Asset)用全社会固定投资与地区GDP的比值来衡量。

3.2 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4~2020年(除港、澳、台、西藏外)30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作为样本数据,所有数据均来自于EPS数据库和历年 《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及各省(区、市)统计年鉴,部分缺失采用线性插值法补齐。此外,考虑到相关数据可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文对2019年、2020年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数字贸易和两业融合水平等数据处于正常变动范围内,并未受到较大影响。

3.3 基本特征事实

表3为本文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两业融合水平(D)的均值为0.415,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0.225和0.840,表示不同时期我国各省(区、市)两业融合水平差距较大。为了直观观测数字贸易与两业融合水平的相关性,本文以2014~2020年中国30省(区、市)的两业融合水平为纵轴,以数字贸易水平为横轴,绘制出散点图,结果如图2所示。初步判断数字贸易与两业融合发展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图2 两业融合与数字贸易的散点拟合图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

3.4 模型设定

(1)基准回归模型

为检验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影响,本文构建基准模型如下:

其中,lnDit代表省(区、市)i时期t两业融合发展水平,lntradeit代表省(区、市)i时期t的数字贸易指数,向量Xit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μi、δt分别代表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εit是随机扰动项。

(2) 中介模型

为检验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本文将技术创新和消费需求作为中介变量,采用温忠麟和叶宝娟 (2014)[37]所提的逐步法构建中介模型。具体设定如下:

其中,lninnovit、lnDemit分别代表技术创新和消费需求水平。

(3)空间计量模型

为进一步分析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本文不仅选择地理邻接矩阵,同时考虑到数字贸易压缩了时空距离,增强了区域间经济关联,本文采用灰色关联度和引力模型构建灰色引力矩阵W,以期全面探究数字化背景下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的溢出效应。具体公式如下:

式 (13)中,Cij是引力模型系数,考虑到省(区、市)i对省(区、市)j的作用程度与省(区、市)j对省(区、市)i的作用程度不同,故为省(区、市)i和省(区、市)j在观测期间两业融合水平的均值;mi、mj表示省(区、市)i和省(区、市)j在观测期间固定资产投资的均值;Rij表示省(区、市)i和省(区、市)j之间的经济灰色关联度,详细计算步骤如下:

式 (14)中,ψ表示分辨系数(本文取值为0.5),最后计算灰色关联度Rik:

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空间杜宾模型如下:

在式 (16) 中,ρ是空间自回归系数,γ1、γ2分别表示数字贸易水平、控制变量空间滞后性系数。

4 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实证检验

4.1 基准回归

本部分首先基于F检验和Hausman检验排除了混合回归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确定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表4报告了数字贸易影响两业融合发展的估计结果。从表4列 (1)和 (2)中,数字贸易水平(lntrade)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代表数字贸易可以促进两业融合发展。

表4 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水平的基准回归

4.2 区域异质性分析

考虑到各区域经济水平和要素禀赋存在较大差异,两业融合极有可能受到当地经济发展、资源要素等情况的约束。因此,结合各省(区、市)实际的发展情况,本文将30个省(区、市)划分为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域,深入分析区域异质性下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5。

从表5可以看出,东部和西部两大经济区域不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回归系数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均为正数。东部区域的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作用程度要大于西部区域,背后原因可能是东部区域具有较丰富的资源要素,有效提高了东部区域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有利于数字贸易促进两业融合发展。对于西部区域来说,基础设施不健全和交通不便等因素抑制了互联网的建设和数字贸易的发展,同时西部区域相对东部地区来讲人力资本、经济水平较低,导致技术创新水平落后,因此使得西部区域数字贸易难以发挥对两业融合发展的作用。而中部区域仅有列 (3)中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回归系数显著,背后原因可能是中部区域相较西部区域更易受到东部区域的虹吸效应[38],造成中部区域人力、资金等资本要素流失,进而抑制了中部区域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作用。

4.3 中介效应分析

为验证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分别以技术创新、消费需求作为中介变量,采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结果见表6。由表6可以看出,技术创新和消费需求在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影响中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说明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存在间接影响,H1和H2得到验证。

表6 中介效应回归

其中,当中介变量为技术创新时,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之比约为9∶1;当中介变量为消费需求时,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之比约为16∶1。可见,无论中介变量是技术创新还是消费需求,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影响的直接效应均大于数字贸易通过促进中介变量来影响两业融合发展的间接效应。所以,可以发现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驱动作用主要是以直接为主、间接为辅。

4.4 空间效应回归

在展开空间计量分析前,首先应检验两业融合水平是否存在空间效应。本文采用Moran's I指数分别计算了邻接矩阵和灰色引力矩阵下各年度的空间效应。表7显示,两业融合水平的Moran's I均为正数,且至少通过了10%水平下显著性检验,说明两业融合发展在空间上具有显著的正向集聚特征。

表7 2014~2020年两业融合发展的空间自相关检验

本文选用SDM模型分析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空间效应。在此之前,(1)进行LM检验,初步确定为SDM模型;(2)通过Hausman检验确定为固定效应;(3)根据Robust LM检验和Walds检验确定最优模型为双向固定效应的SDM模型。表8分别报告了邻接矩阵和灰色引力矩阵情况下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空间回归结果。从中可以发现,两业融合水平的空间自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两业融合发展具有 “虹吸”效应。数字贸易的直接效应都显著为正,说明数字贸易促进了本省(区、市)两业融合的发展。数字贸易的间接效应同样显著为正,表示数字贸易可以通过空间溢出效应促进其他省(区、市)的发展,验证了本文的假设3。同时注意到灰色引力矩阵下数字贸易具有显著的溢出效应,说明经济关联较强的省(区、市)更易获得数字贸易发展带来的溢出红利。

表8 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水平的空间回归结果

5 稳健性检验

5.1 内生性处理

为有效缓解双向因果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首先将核心解释变量替换为数字贸易水平的滞后1期(lntrade_1),原理是数字贸易的滞后1期与当期的两业融合水平几乎不存在任何关系,如果数字贸易的滞后1期对当期的两业融合水平的影响仍与基准回归一致,代表结果稳健。同时本文借鉴黄群慧等 (2019)[39]的做法,选择我国各省(区、市)在2002年固定电话数量用于数字贸易水平的工具变量。互联网对于数字贸易的发展至关重要,而我国互联网早年是由固定电话接入开始,如今随着技术的发展,ISDN和宽带技术等对数字贸易发展具有直接影响。所以早年固定电话也会影响如今互联网的普及,满足工具变量与数字贸易水平的相关性。另外,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两业融合发展受到固定电话的作用已经微乎其微,工具变量外生性条件同样满足。综上,本文参考 Nunn和 Qian (2014)[40]的方法,构建2002年各省(区、市)固定电话数量与2013~2019年全国互联网上网人数的交互项,并对其进行对数化后(Telph),作为各省(区、市)数字贸易水平的工具变量。结果(表略)与上文相比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

5.2 其他稳健性

为了进一步验证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影响的可靠性,本文继续从更换指标、去除样本、更换方法3个方面展开进一步稳健性分析。具体来看:(1)利用数字经济水平(Digit)替代数字贸易水平来测算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影响;(2)为尽可能减少数据异常为结果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文删除异常数据并重新展开回归分析,考虑到4个直辖市在政策、人口、经济体量均与其余省(区)有较大差异,选择剔除4个直辖市并重新进行分析; (3)为避免单一方法带来的结果误差,本文选择GMM方法重新进行分析。从稳健性检验结果(表略)可以发现,更换指标、去除样本以及更换方法等结果与前文回归结果整体一致,验证了上文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分析的可靠性。

续 表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从数字贸易视角出发,基于2014~2020年省级面板数据,在构建两业融合水平和数字贸易水平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用中介效应模型和空间杜宾模型,实证分析了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结果表明:(1)数字贸易发展对两业融合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且在进行工具变量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结果依旧显著;(2)从区域异质性来看,东部和西部区域数字贸易显著促进了两业融合发展,而中部区域数字贸易发展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影响不显著;(3)数字贸易不仅可以直接推动两业融合发展,还可以通过加快技术创新与扩大消费需求来间接促进两业融合发展;(4)各省(区、市)两业融合发展中数字贸易的空间溢出效应也获得了证实,说明数字贸易有益于形成区域间协调发展的两业融合格局。此外,经济关联较强的省(区、市)更易获得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的溢出红利。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得到以下政策启示:

(1)实施区域差异化的数字贸易发展政策,提高数字贸易整体水平。未来要增强物联网和5G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力度,加强对新型信息技术的研发投入,不断健全、推广新型信息技术,完善、扩展和创新数字贸易的场景应用,充分发挥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在保障我国数字贸易整体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做好各个区域数字贸易发展规划,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差异,构建适宜的数字贸易功能区,摆脱时空束缚以达到区域间细化分工,进而破除数字贸易发展的空间不平衡问题;改善数字贸易的资源配置,在巩固东部区域已有数字贸易发展优势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东部区域两业融合发展的进程,适度推动相关扶持政策和要素资源向中部和西部区域倾斜,弥补落后区域发展的短板。

(2)充分发挥 “中介”与 “溢出”作用,改善数字贸易顶层制度设计。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不仅具有直接作用,还有间接促进作用,所以要全面优化数字贸易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数字贸易的作用。从技术创新角度来说,公共数据流通与共享的实现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努力,通过共享机制的建立来促进公共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政府部门要在数据开放的过程中履行相应的责任,明确数据开放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促进公共数据资源的利用与共享;从消费需求来说,要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各行业通过平台精确获得信息,实现产业或服务的匹配和优化,创造个性化定制、精准化服务等产业新模式,提高企业灵活性和市场应变能力;从数字贸易的空间溢出效应来说,要协调各区域新型技术设施的建设力度,推动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各省(区、市)要积极展开经济合作,通过技术知识的溢出和学习效应,充分释放数字贸易对两业融合发展的跨区域贡献,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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