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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切实降低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

2022-11-11武兴才吕夫民

山东人大工作 2022年3期

□武兴才 吕夫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切实降低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率。认罪认罚适用率88%、精准量刑建议率95%、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98%、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0.00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检法统一认识,确保量刑尺度平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制约原则。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推进从宽落实。市中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就常见罪名的量刑规范达成共识,确保类案量刑平衡。对较为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通过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把关,共同交流探讨,减少意见分歧,提供类案参考,从而提出更加精准的量刑建议。同时向法院移送《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释理书》,充分阐明被告人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以及量刑建议的计算依据和方法,提高法院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认可度,确保量刑建议的准确性。

简化办案流程,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办理机制。市中区检察院采取繁简分流的方法,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采取专人专办的方法,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两年来,认罪认罚案件中有半数适用速裁程序,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刑事诉讼工作效率。

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发挥释法说理作用。市中区检察院严格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值班律师常驻检察院值班。在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办案人员会先与值班律师就相关案件进行沟通,告知其案情、拟提出的量刑建议及理由,并听取值班律师的意见。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值班律师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告知涉嫌或指控的罪名、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自愿认罪认罚。

细化工作,分阶段落实认罪认罚各项法律规定。市中区检察院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规范、引导侦查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取证,督促做好认罪教育工作。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向犯罪嫌疑人送达认罪认罚从宽告知书,向犯罪嫌疑人解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结合罪名、法定量刑幅度、量刑情节,详细说明提出量刑建议的理由和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基于认罪认罚作出的量刑减让幅度,以公正、明晰的论证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法律后果,获得内心认同,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

强化法律监督,精准提出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市中区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前,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做到协商一致,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保证法院可以采纳。法院不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经法院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有异议且有理有据的,市中区检察院及时调整量刑建议,依法维护检察院量刑建议的司法权威,促进提升办理刑事案件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