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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以高质量立法促改革抓发展惠民生

2022-11-11杨小龙

山东人大工作 2022年3期

□杨小龙

五年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切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建立完善立法咨询专家、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学研究会等平台,为推动潍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开展重点领域立法 引领保障经济社会改革发展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制定了一批适应改革需要、破解发展瓶颈、致力民生改善的地方性法规。

开展惠民立法,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地方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便民热线、出行安全、集中供暖、物业管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立法,制定《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潍坊市供热条例》《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其中供热条例被评为该市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工作成果一等奖。

开展环保立法,助力环保攻坚。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把保护生态环境、助力环保攻坚作为立法重点领域,先后制定《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

开展弘德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为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对《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不文明行驶、高空抛物、不文明养犬等顽疾进行精准治理,筑牢全国文明城市法治之基。

开展特色立法,引领潍坊特色产业振兴。制定《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以立法擦亮青州历史文化名城底色。制定《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助力风筝会、鲁台经贸洽谈会等会展业健康发展,促进潍坊会展经济做大做强。对《潍坊市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一审,致力打造山东半岛物流中枢强市,推动快递行业健康、安全发展。

开展协同立法,保障一体化发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与省内沿海其它六市一道开展海岸带保护立法,制定《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按照省委关于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部署要求,签署《关于推进胶东五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协同的协议》,通过《推动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决定》,与其它四市协同开展海洋牧场管理立法,制定《潍坊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

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坚持政治性、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标准,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接收市政府、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33件(含规章12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12件。对经审查认为可能存在合法性或者适当性问题的19件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由制定机关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纠正。此外,还先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4次。

加强硬件、能力建设,为备案审查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落实专门场所、设备,实现了专网专机专人管理。下发专门通知,加强对市政府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平台建设和运行指导,按时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综合信息平台上下连通的目标,形成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加强备案审查知识学习,提高备案审查业务能力,在西南政法大学组织全市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举办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培训班,共培训学员133人次,先后派员参加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32人次。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效开展。出台《潍坊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制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流程图,形成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统一受理,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分工负责、同步审查、沟通协商的工作机制,极大提高了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督查指导,2021年7月,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落实上级改革部署,积极推动将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为从2022年开始实现备案审查对象的“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打造开门立法平台 丰富民主立法渠道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为民立法理念,打造开门立法平台,丰富民主立法渠道,保证了地方立法过程中能够充分听取、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方便社会公众的有序参与。

探索完善人大代表有效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潍坊市人大常委会逐渐探索建立起一套支持、保障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一是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法规案启动立法程序。人大代表提出立法案11件,其中6件作为立法案处理,4件已经出台,2件正在审议。二是在编制立法规划、计划时,与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相衔接。出台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编制立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时把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建议作为重要参考。三是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议、修改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依托“潍坊市人大代表履职系统”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立法调研、评估论证注意吸收有专业背景和特长的人大代表参加。先后组织代表12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140多人次参加立法调研、论证。

建立完善地方立法智库,利用外脑提高立法质量。为适应立法需要,组织第二届、第三届立法咨询专家组成员换届,聘任专家60人次;举办新增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授牌仪式,新设立法服务基地1家,征询专家和基地意见建议160多人次420多条。出台立法评估办法、立法论证办法,依照规定委托4个立法服务基地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城乡用水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18件法规项目开展立法前的论证、评估,组织对《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牵头成立潍坊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聘请理事95名。与西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开展地方立法校地合作,先后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对6部地方性法规提出专业修改建议。积极承接兴办省委党校教研基地,先后开展立法调研、座谈、举办法治讲座等活动5次。

搭建立法民意直通车,方便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依托奎文区广文街道、寒亭区固堤街道、安丘市兴安街道、临朐县辛寨街道建立4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就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供热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和立法建议项目征集等召开座谈会15次,征求基层组织、群众意见建议723条。在潍坊人大官方网站开设“地方立法征求意见”专栏,在《潍坊日报》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