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杭州市Y 村为例
2022-11-10厉露露
□厉露露
(浙江农林大学,浙江 杭州 311300)
当前,我国农村垃圾量大、成分复杂、分类手段落后等问题导致农村垃圾分类进程远远滞后于城市,并面临比城市更大的压力和困难。村级组织作为治理农村垃圾分类最关键的一环,是距离村民最近的基层组织之一,也是促进农村实行垃圾分类政策的第一执行者。因此,解决村级组织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改善农村垃圾分类状况。对杭州市Y 村的垃圾分类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Y 村通过实施“二分法”、运用“一户一码”智慧收运垃圾、推行积分奖励制度、带动党员包片宣传、督促网格员交叉检查、协同第三方公司处理垃圾等措施全面进行垃圾分类治理,取得良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Y 村的垃圾分类进程。
1 Y 村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2018 年起,Y 村积极响应垃圾分类号召,按照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安排,开始进行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工作。随着垃圾分类的前期宣传工作陆续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不断完善。2019 年7 月1 日,Y 村正式在全村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1.1 部分村民不配合工作
在垃圾分类政策实施初期,有许多村民不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不配合工作。现在总体情况已经好转,但仍有部分农户将玉米秸秆直接堆放在土地上作为第二年种庄稼的肥料或直接焚烧。这两种方法都不是最佳的方案,前者会占用较多土地,影响村容村貌,后者会破坏环境。较多农户不愿意将玉米秸秆由村里统一收集转化为牛羊青贮饲料和土地有机肥料的原因是,农户对秸秆的后续处理过程不了解,误认为这样的做法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可见Y 村缺乏对垃圾收集后如何处理的宣传。
1.2 经济收支严重失衡
Y 村在垃圾分类工作上投入的资金较多,收益较少。除了购买设备、装置花费了较多资金外,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全部是聘用的,需要大笔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经济支出压力。在收入上,一方面,村委会负责将农户家中的易腐垃圾收集起来,并运送至第三方生物能源公司,由该公司承担后续处理工作,并按易腐垃圾的重量和可处理质量给予村委会一定费用。另一方面,由于目前Y 村实行的“二分法”并没有强制要求村民将可回收垃圾分类,大部分村民仍把可回收垃圾(纸板箱、报纸等)留在家中自行置卖,因此在可回收物收入方面较少。另外,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厂还在建造中,垃圾焚烧后没有带来丝毫经济效益,没有发电收入,未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总的来说,Y 村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经济收入与支出存在严重失衡现象。
1.3 机制不完善
Y 村已实行的机制仍不完善,并且还有较多机制未建立。第一,垃圾分类收运机制不完善,“二分法”使农户发现垃圾芯片的识别和网格检查系统都只关注绿色桶内,即易腐垃圾桶内的分类、收集是否准确,于是村民产生了“只要保证绿桶内放的都是易腐垃圾就可以了,灰桶内残留点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也没关系”的错误意识。第二,垃圾运行监管机制不完善,农户上述行为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监管机制存在的漏洞而导致的。第三,保洁机制不完善,垃圾回收员从各农户家回收垃圾后还要经过二次处理,将垃圾再一次进行分类,整理出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延长了垃圾后续处理时间并对环境造成影响。第四,对垃圾分类工作做得好的农户有积分奖励机制,但对多次警告都不按要求放置垃圾的农户没有惩罚机制。第五,没有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付费机制,Y 村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无需支付处理费,这就纵容了Y 村内企业肆意堆放固体废弃物。
1.4 主体治理单一
从前期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到培养村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养成习惯,再到对屡次不按规定分类垃圾的农户进行劝导等,这一切工作的责任都由村委会承担,调动人员、安排工作任务都由村委会完成。虽然使全村人口参与垃圾分类是村委会的工作义务,但显然只有一个社会主体参与到垃圾分类的治理环节是不够的,不仅因为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有限,还因为村委会在治理效果上成效不明显。如果能联合城管或其他社会主体,经过多方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在垃圾分类的治理上一定会有更大的起色。
1.5 资源利用不充分
Y 村虽然已经实施了智慧垃圾分类政策,但并没有充分发挥“互联网+”模式的优势,没有充分利用大数据。在分类之家APP 上,有两个不同的进入端口,村委会垃圾分类的负责人可以进入属于管理者的账号端口查看每日整体垃圾分类情况和具体某一个农户家垃圾分类状况。但由于村委会工作人员并没有利用这种“云监管”的方法,仍然委派网格员、各小组妇女队长挨家挨户检查,降低工作效率的同时,垃圾分类检查的准确率也不及“云监管”。
此外,Y 村所在街道范围内就有一个垃圾分类示范村,Y 村可以学习该示范村的具体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各项机制与设施。但目前Y 村委员会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2 改善Y 村垃圾分类治理现状的对策
垃圾分类收集是一个地方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直接体现。倘若无法很好地解决垃圾分类治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美丽乡村建设。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从5 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Y村村委会在垃圾分类工作上提供新的思路。
2.1 加强入户宣传,巩固已有成就
垃圾分类需要靠外部力量不断刺激、强化与监督,才能将垃圾分类知识内化于行,因此基层工作者应深入群众,宣扬垃圾分类的知识和价值。第一,村级组织可以通过广播、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在各种社交平台上多推送垃圾分类的相关内容,获得人们的关注。第二,深入百姓家中发放倡议书和各类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并协调发动广大党员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第三,进企业、进租户家中宣传,做好培育外来人员垃圾分类意识的工作,完成对每户家庭的宣传工作。第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让更多志愿者投入垃圾分类宣传、监管工作中,充分利用文化礼堂、老年活动室等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学习以及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活动。
在不断创新、探索更加有效的新方法的同时,应对已取得成效的方法继续加强推进。例如,积分兑换奖励制度对调动村民积极性有十分明显的作用,本来村民对于分类之家APP 上的积分满不在乎,对每日准确分类垃圾后可以积累50 个积分也不以为然,但实施这一制度后,村民普遍意识到自己每天只要力所能及地将垃圾分类就可以获得积分,这个积分可以去超市抵生活用品,所做出的行为就与先前不一样了,积分兑换奖励制度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
2.2 完善队伍建设,提升分类设施
一个好的队伍一定是工作有序、分配合理的,一个好的队伍一定能帮助组织节约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和成本等。为了使Y 村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收支差距缩小,要从队伍建设和分类设施的提升两方面着手。第一,村级组织应成立一个专门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村委领导班子负责人、个别小组妇女队长、优秀共产党员和普通村民构成。领导小组的工作处在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线”,及时在村庄查找问题、反馈问题、讨论问题并解决问题,就某些比较普遍和复杂的问题开展专题讨论,并且领导小组应该明确本村的年度目标,提出具体的要求加以落实。第二,完成垃圾收集队伍组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岗位的队伍建设,该队伍应由村委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村垃圾分类管理员、村垃圾分类收集员、村垃圾分类监督员、督导等组成,形成一支完整的队伍,队伍成员要尽可能精简,成员各司其职并相互配合。第三,规范垃圾分类桶。现在不但要保证全村范围内没有杂色垃圾桶,更应保证垃圾分类桶配置完全。村级组织要按标准配置分类桶,保证每个农户家中都配有可回收垃圾桶、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其他垃圾桶,通过收集可回收物提高全村垃圾分类收入。第四,尽快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造,连同资源化处置站点和餐厨厂统一处置点,形成“垃圾不落地,桶车对接清洁直运”的固定模式,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2.3 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政策公开透明
良好的环境整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可以激励村民自愿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因此地方政府应完善各项机制,积极引导村民参与。第一,村级组织应积极建立与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系统相配套的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运行监督、保洁和分类收运、奖励惩罚等各项机制。第二,在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创新,与国家出台的政策要求相适应,健全本村垃圾分类机制,以制度引导和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第三,努力打造一整套完整、高效的体系,使垃圾能够在这一体系中被准确投放、集中收集,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付费机制,实现其资源利用最大化、经济效益最大化。第四,建立考核机制以达到及时反馈结果、衡量垃圾分类工作效果的目的。完善政府督查、单位自查、社会评价多维考核体系,细化垃圾分类处置的监管考核内容及各类检查标准,加强问题跟踪。第五,村级组织一定要保证所有与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公开透明,及时传达给村民。公开透明的政策可以消除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隔阂,村级组织作为最接近村民的组织,其出台政策的透明性更被公众所关注。
2.4 促进多元主体共治,强化主体责任
政府主导生活垃圾分类并不是事无巨细地参与其中,而是制定相应规则,通过制度培育、规范、支持市场和社会主体,激励和强制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各个环节,提高垃圾分类的推进效率。在垃圾分类分辨准确率和垃圾回收处理环节都可以与企业合作,由专门的企业负责各自擅长的事务,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在治理问题上,应融入多主体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治理。尤其是对屡次劝导都不服从管理的农户,在没有出台任何强制垃圾分类的措施下,如果仅靠村级组织的力量很难奏效,这时就需要城管或其他社会组织合理介入,采取一定措施使他们服从管理。多元主体共治的模式往往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各主体都有自己的职责和职能,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村级组织才能提高推动垃圾分类管理的政策效度。
2.5 善用大数据监管,汲取示范村经验
在推行“互联网+治理”模式的同时,村级组织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运用平台提供的大数据进行智能监管。通过大数据提供的信息,准确监管分类状况不好的农户,并每日汇总,再派专门的垃圾分类监督员、督导上门指导、劝说,实现“专人对一户”的“点对点”模式,更加精准有效地展开工作。运用大数据在后台监管,可以省去村级组织统计、调查等烦琐的工作,这种委托第三方开展智能监管平台的方法,能够实时掌握易腐垃圾投放动态,实现精准计量,简化工作流程的同时,使政策效度有所提高。
此外,随着示范村各项制度措施和基础设施的完善,垃圾清理量、分类准确率等一系列指标明显上升,达到示范村的标准。与示范村有差距的村,村级组织应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适度仿效示范村的制度体系,或在示范村措施上有所创新,汲取并借鉴有利于自身完成政策目标的经验。
3 结束语
垃圾分类是关乎每个人日常生活的事情,也是实现美丽家园、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在垃圾分类政策实施过程中很容易忽略一些重要情况,导致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相比城市来说,农村出现这些问题的概率更高,而村级组织作为与村民直接接触、直接管理村民的基层组织,是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源头。因此,研究村级组织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为了从垃圾分类的第一个政策执行环节中找到影响垃圾分类效果的因素,并提出实际对策予以解决。希望通过村级组织、企业、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众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逐步提升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努力将垃圾分类工作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催化剂”,从而实现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