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教育对外开放开创新格局
2022-11-09刘锦
文| 刘锦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加注重开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召开全国教育外事工作会议和全国港澳台教育工作会议,印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推动中国教育以更加开放、自信、主动的姿态走向世界舞台。
教育对外开放已成为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引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对外开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教育现代化,要坚持对外开放不动摇,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互容、互鉴、互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国际国内重大场合宣示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饱含深情给海外学子、留学归国人员、在华外国留学生、外国中小学生回信,为教育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教育对外开放、中外人文交流的指导意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在我国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具体情况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我国同181 个建交国普遍开展了教育合作与交流,与159 个国家和地区合作举办了孔子学院(孔子课堂),与58 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深入实施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加强同共建国家教育领域互联互通,建设了23 个鲁班工坊,启动了海外中国学校建设试点。落实习近平主席重要倡议,成立“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合会”,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启动“未来非洲-中非职业教育合作计划”,深化中国-中东欧教育交流合作,点面结合的区域教育合作机制不断完善。
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全方位开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支持长三角地区打造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和国际人文交流汇聚地,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与北京市合作设立“留学人才回国服务示范区”,助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与此同时,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立足区位优势,扩大面向周边国家的教育开放。引导高校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双一流”建设,依托国家公派留学助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持组建国际高校联盟,参与国际学术组织,推进跨学科交叉融合和跨领域、跨国界的科研合作。教育部于2018 年启动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以来,累计吸引70 多个国家超过1.4万名专家学者参会,开展部门间和专家“一对一”科研合作2300 多项,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4000 多人。
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信息化手段支撑全链条留学服务体系,开通“国家留学人才回国就业服务平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中超过八成完成学业后选择回国发展。与此同时,中外合作办学蓬勃开展,审批、管理、评估、退出机制不断完善。过去10 年,新增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理工农医类占比达65%。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为缓解疫情导致的出国留学受阻发挥了积极作用,累计录取近万人。来华留学在推进制度建设、实施质量保障、严格入学标准、规范培养管理、加强留华毕业生工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2020-2021 学年,在册国际学生来自195 个国家和地区,学历生占比达76%,比2012 年提高了35 个百分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外人文交流形成了元首外交引领、领导人高访带动、高级别机制示范、双边多边结合、国内国外统筹、中央地方联动、官方民间并举的多元互动新格局。过去10 年,教育部共举办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会议37 场,签署300 多项合作协议,达成近3000 项具体合作成果。在人文交流机制框架下,形成了中美青年创客大赛、中俄同类大学联盟、中英中法百校交流、中南(非)职业教育联盟等教育品牌项目,为双边关系发展注入了正能量和暖力量。
围绕教育减贫、抗击疫情等全球性议题,我国持续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共同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和质量提升、新冠肺炎疫情“安全返校行动”等项目。全面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APEC)、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框架下的教育合作,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成立“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举办金砖国家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倡议,主办金砖国家教育部长会议。成功举办世界职业教育发展大会,积极筹办世界数字教育大会,搭建全球性高端教育合作平台,为全球教育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开放合作成为推动新时代教育变革创新的关键要素,蕴含着新的发展机遇。我们深刻认识到,开放合作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应有之义。面向未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到教育对外开放各领域全过程,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立足中国国情促开放。我们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畅通国内国际教育循环,构建面向全球的教育伙伴关系,全面提升中国教育的世界影响力。我们将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完善教育外事管理体系,确保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行稳致远。
内地(大陆)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蓬勃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地(大陆)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蓬勃发展,为促进港澳台青少年成长、成才奠定了坚实基础。
稳步推进招生工作。10 年来,内地(大陆)对港澳台招生渠道有效拓宽,招收学生学历层次不断丰富,招生规模稳步扩大。内地(大陆)高校累计招收港澳台学生7.9 万名。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人数稳步增长,2021 学年,内地(大陆)高校共有港澳台在校生3.82 万名,较2012 年的2.53 万名增长了51%。内地已连续多年成为港澳学生赴港澳以外地区升学首选,越来越多的台湾学生选择到大陆就读。
着力提升培养质量。教育部联合六部委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要求高校坚持“保证质量、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指导有关学校针对港澳台学生特点,提供专门的学业指导,组织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文化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更好支撑。建立内地高校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学习平台。设立国情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大中小学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同时,邀请港澳台学生参与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学宪法 讲宪法”等全国性学生活动,为港澳台青少年放飞青春、展现风貌搭建了广阔舞台。
务实做好就业指导。进一步做好政策指导,要求各地各高校把港澳台毕业生纳入就业指导和服务范畴,积极组织参加各类网上和现场招聘活动,通过就业指导课程、讲座、沙龙、咨询等方式,为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教育部还联合中国科协开展2022 年港澳台大学生暑期实习活动,为港澳台青少年提供实习岗位与实践机会。
支持搭建青少年交流平台。实施“姊妹学校”平台建设和“内地与港澳高校师生交流计划”,支持各地各校组织开展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目前,内地与港澳中小学、幼儿园已缔结“姊妹学校”2593对,覆盖内地29 个省(区);设立的“内地与港澳高校师生交流计划”近3000 项,惠及港澳师生近10 万人。10 年来,教育部累计开展对台交流项目1300 余个,两岸1000 多所高校参与,约6 万余名台湾师生赴大陆参访交流,师生交流覆盖范围更广、程度更深。
持续推动教师交流培训。教育部与香港教育局、澳门教青局合作,每年选派内地优秀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赴港澳开展业务交流协作,10 年来累计选派教师1081 名,先后与港澳900 余所学校建立交流关系,共同推动协作教研,优化课堂教学。2020 年,教育部启动“澳门千名教师精英培训计划”,计划10 年内向澳门教师提供1000 个赴内地培训机会,目前已举办四期培训项目,受到参训教师好评。连续多年举办“港澳教育界人士国庆访问团”“华夏园丁大联欢”等品牌活动,累计参加的港澳台教师逾万人。
支持扩大校际合作。支持内地(大陆)与港澳台高校先后建立粤港澳高校联盟、京港大学联盟、沪港大学联盟、苏港澳高校合作联盟、粤台教育合作联盟等,在合作办学、科研创新、联合育人和实验室共建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高校间合作关系日益密切,深度不断增强。
持续推进合作办学。截至目前,教育部已先后批准内地与港澳高校共同设立本科层次及以上合作办学项目19 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3 个,包括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国际联合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以及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批准筹备设立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通过开展合作办学,有力推动了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
共同搭建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内地和港澳高校共建共享创新平台,协同开展科技创新研究。目前,港澳高校参与建设20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20 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助推港澳科技力量进一步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发展大局。
鼓励融入国家教育事业。内地(大陆)多个国家级教育社团吸纳爱国爱港、爱国爱澳人士入会或入职。越来越多的国家级平台、项目和教育评优评选活动面向港澳同胞开放,如推动港澳同胞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等国家级奖项。
积极引导教育捐赠。积极引导港澳基金会服务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精准开展教育捐赠活动,捐建基础设施、资助科研教学、开展师生培训交流等。10 年来,多家港澳基金会通过教育部捐赠教育事业发展,折合人民币近10 亿元,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作出了重要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澳台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内地(大陆)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助力港澳台青少年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续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