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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项目管理机制研究

2022-11-09叶晨光

大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诚信责任科技

叶晨光

(西北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72)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并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进一步指出,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激励机制还不健全。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竞相成长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也指出,要“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目前,国内对于高校承担重大科技任务项目的责任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激励机制方面,对责任机制的研究目前还较少。清华大学汝鹏、丁雯等学者通过研究高校科研项目申请行为影响因素,分析了激励机制对科研项目申请的导向和鼓励作用。李美桂、陈锐等学者通过地区政策实践的研究探讨了激发科研人员活力的一些实践举措。广东医学院药学院李思、吴铁开展了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激励机制研究,提出了以人为本、系统性、针对性三大激励原则。但是,上述的研究均与行业特色高校科研实践有较大的差异,西北工业大学作为传统“三航”特色高校,在以往的科研实践中承担了大量的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尤其是“双一流”建设的视角下,开展符合学校科研特色的重大科技任务责任制度和激励机制研究十分必要,本文将重点围绕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管理中的责任机制建立问题展开讨论。

一、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管理研究现状及主要问题

高校作为科技攻关的主力军,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为代表的国家科技计划中均承担了大量科研任务。为进一步调动校内国家重点任务承担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领域实现突破,有效提升高校科研核心竞争力和服务国家科技国防事业发展的总体影响力,确保重大科技任务项目的有序顺利实施,亟须开展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责任制度研究。

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为代表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实施以来,在铸造国家重器、推动经济发展、解决重要民生问题等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推动以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总体上看,这些计划项目发展良莠不齐,如战略研究不充分、基础研究相对薄弱,部分项目运行质量偏低、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突破核心领域关键技术不力,甚至出现部分因创新性强、攻关难度大而流标的情况。

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以来,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为代表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均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了主要管理主体的职责,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夯实了坚定的基础。但执行层面存在权责不对等、问责手段缺乏等问题,导致责任制度难以落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需要多领域、多学科的综合集成,需要多部门的协同攻关,组织管理带有综合性、复杂性,难度很大。我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已基本形成了部委负责统筹组织,项目管理机构具体落实,专家组提供咨询服务,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实施的职责分工布局,保证了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对于高校来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对科技工作的发展和“双一流”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是高校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科学研究的主要表现。然而,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高校科研团队因人员薪酬、团队结构、时间管理、经费投入等现实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立项,轻管理”现象,对于部分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实施过程中存在责权界限不清、责权不对等的问题,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执行风险。

当前,国家已开始探索建立国家科技诚信制度和相应的违约追究机制,对于高校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更有必要探索建立责权清晰,管理明确的责任制度,更利于重大任务的顺利组织实施和科技成果归集,为项目完成后的后续成果应用以及科技奖励申报奠定良好基础,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系统总结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过程管理责任体系和激励政策措施的实施经验和存在问题,深入分析科研人员的激励需求,探讨建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重大科技任务的责任机制灵活激励机制,有利于形成科技优势资源竞相申报、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的新局面,有利于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活力,有利于催化原创性成果的大量涌现,最终促进科技工作高质量快速发展,为高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充足的科技保障。

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创新的具体措施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总体目标为建立分级负责、协同管理的责任制度,保障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管理的规范、高效、安全,促进任务管理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合理、产出符合预期,项目效益最大化。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责任主体包括了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任务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评审专家等,因此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责任制度应涵盖项目管理流程的所有环节、所有主体。对于高校来说,要严格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建立统一、规范、严格的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责任制度,对上级管理部门负责。

责任机制建立的基本原则应包括:1.职责明确,通过合同约定、签署责任落实协议等方式明确学校、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骨干等各级主体、人员的主要职责;2.责权统一,按照职责和职权统一、权利与义务一致、贡献与回报匹配的原则,建立精准化的责任制度;3.责任到人,将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责任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并实施同步问责制,即发生项目中止、停止或者违约、违纪、违法等不良事件时,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部门、领导责任;4.问责有据,问责必须有充分合理的证据,并合理区分各级管理机构、项目团队改革创新、探索性试验、科学原始创新、推动项目进展等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失职渎职、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仍无法完成项目内容的,应合理“宽容失败”,给予免责。

(二)具体举措

1.完善责任体系,建立责任制度的规章制度基础

(1)制定责任制度有关规章文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牵头研究制定《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责任管理办法》,确定任务目标、各级管理主体、项目团队和相关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任务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任务清单”应列举各级管理主体和项目团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分工情况,明确职责;“权力清单”应列举各级管理主体相关工作岗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等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拥有的权力范围,包括经费预算使用调整、技术路线调整、人员变更、项目实施情况把控等内容;“负面清单”应列举不同责任主体和人员可能发生的违约、违纪、违法行为,并确定相应的罚则。如发生“负面清单”问题,学校应及时介入处理,暂停项目资金支持,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学院、项目负责人申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资格。具体项目附件特殊条件、降低资助力度、从前补助调整为后补助、暂停或终止项目,收回资金,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措施。

(2)建立学校科技信用白名单,实施科研诚信分级。完善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实现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诚信信息通用共享。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重点记录学校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等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在从事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得到的奖励、评审验收结果、形成的成果和不当行为、收到的处理情况等。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学校的科研诚信系统,按实际诚信情况对有关机构和人员进行科研诚信分级,分级结果作为是否具备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申报资格的依据。

2.明确各级管理主体责任,提供责任制度落实实践依据

(1)签署项目承诺书和责任落实协议。按照职责权利对等统一的原则,针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管理特点,分别梳理学校、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各级管理主体或人员的职责,并在项目实施承诺书或责任书中予以明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项目立项启动时,项目负责人应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由学院和学校签订责任落实协议,确保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项目能够落实落地,有的放矢。

(2)推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管理岗位专职化。逐步推动学校、学院和项目组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人员管理岗位专职化,建立岗位人员成长与任务发展相协调的长效机制,通过“定岗位职责、定工作制度、定考核问责”的管理体系,提升各项目管理岗位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尽力避免管理“缺位”。

3.建立基于绩效的履职评价方法

(1)按项目绩效开展学校、学院相关科研管理岗位和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评价。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针对“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开发”和“应用示范”等不同类型科研项目分类制定绩效评价标准。如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要重点评估技术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学院项目管理岗位和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依据。

(2)按管理绩效开展学校任务主管部门和学院履行情况评价。及时统计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立项申请评审通过率、立项数量、经费总量等指标,结合学校计划指标和实际达到指标,确定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管理绩效。管理绩效作为评价任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学院履职情况的依据。

(3)定期抽查各类咨询/论证的质量,开展咨询专家履职能力评价。在充分发挥咨询论证专家、项目责任专家、同行专家在项目论证、立项、实施和验收过程中作用的同时,定期抽查个项目团队各类咨询/论证专家的质量,作为评价专家履职能力的依据。根据专家贡献及时调整科研诚信等级,形成进出有序的学校重点咨询专家库动态调整机制。

4.通过审查、督查等办法落实责任制度

(1)项目申报前开展科研诚信审查。将科研诚信等级查询作为项目申报形式审查的必要程序,严格落实项目申报“白名单”制度,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学院诚信等级达到一定等级以上方可申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2)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定期督查。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类项目通过项目年度实施进展情况报告进行督查,项目负责人对年度实施进展情况报告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学院、学校各级管理岗位负责及时对年度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审核上报。针对目标导向类项目,尤其是重点核心任务攻关项目,要加强实施过程的评估、检查、抽查和审计等活动。对研制难度极大,学校和参研单位经评估确实无能力完成既定目标的项目,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申请实施项目退出机制。对项目的督查要坚持“飞行检查”,不提前打招呼,不要求提供材料,不听PPT 汇报,不回避问题,赴现场实地看实情实物,问实情时效,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积极为项目组创造条件,排忧解难。

(3)项目验收阶段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强化契约精神,项目验收时要严格依据任务合同书开展综合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包含中止、退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并纳入科研诚信等级。

5.建立免责机制和监督机制

(1)宽容失败,建立适度的免责机制。应强化学校法人主体责任,建立自由探索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活动免责机制,根据任务合同书要求和项目结题时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的意见,对承担探索性强、难度大、风险高的项目,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予以免责。

(2)按证据及时调整责任主体的信用等级。将项目的过程督查结果、验收的综合绩效评价结论等信息纳入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数据库,根据相关信息及时调整学院、项目负责人的科研诚信等级。

(3)发挥好校内教师、其他单位的监督作用。推动科研诚信建设数据库在校内公开开放,对接财务、国资、招采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校内教师以及其他部门的监督作用,更好地开展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项目管理服务。

(4)把握好项目审计、巡视红线和科研规律的关系。对科技创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审计、巡视等应在纪律和法律红线内,应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充分尊重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规律,以信任为前提,解读和区分科技创新活动发展演进和法律原则之间的区别,给科研人员划清行为和规范边界,创造更大的自由创新空间,在管理和服务中,更要善于解除不必要的枷锁,释放学校科研人员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活动,让学校内各项创新要素充分涌流。

三、结语

综上,只有在明确各个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责权统一、责任到人、问责有据的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管理责任制度,才能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机制,促使高校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时更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更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高效配置科技资源,促进高校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激情,使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主动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勇于变革、开拓创新,努力实现科技工作的新突破、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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