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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财务对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2-11-08

中国农业会计 2022年9期
关键词:结题放管服科研经费

孟 斌 王 平

新形势下高等院校成为国家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之一,其科研经费也逐年增加。尤其是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高等院校如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绩效等方面一系列重大政策精神,瞄准科研财务管理中的“痛点”,破除影响“放管服”机制障碍,打通科研财务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已经迫在眉睫。

一、科研财务对接的基本流程简述

以北京M高校为例,该校科研系统和财务系统是两个独立的客户端系统。对接方式是由财务系统提供系统接口,通过中间库的形式,实现数据的传输和共享。

(一)合同签订立项环节

1.拟定合同: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系统中下载合同模板,拟定合同。

2.合同审核:这里分为免税和非免税项目。针对免税项目,项目负责人将拟签合同发给科研管理部门,由其报送技术市场审核后,再向项目负责人反馈审核意见;针对非免税项目,在盖章阶段由项目负责人携带合同至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待其审核后当面反馈审核意见。

3.合同盖章:项目负责人在OA系统中提交合同专用章盖章申请。科研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携带合同文本到指定地点盖章即可。待甲方盖完章后,扫描合同上传至科研系统,以备立项时使用。

4.合同登记及开具发票:这个环节分为免税合同和非免税合同两种。针对免税合同,项目来款后,项目负责人到科研管理部门领取“技术合同技术性鉴定表”,登录技术市场网站填写合同信息,生成“项目信息表”,打印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盖章。项目负责人携带合同、“技术合同技术性鉴定表”“项目信息表”等材料,去技术市场进行免税登记,登记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携带已登记免税的相关材料,到财务部门填写“增值税发票申请表”办理开具票据手续,并将发票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科研系统。针对非免税合同,直接到财务部门填写“增值税发票申请表”办理开票手续,并将发票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科研系统即可。

5.合同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系统,填写项目基本信息、预算、项目组成员、是否免税、合同等信息。而后由财务部门进行税务审核,并报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科研立项编号,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经济责任承诺书”“科研经费分割单”等。涉及到横向科研经费招投标的,需要财务部门提供财务状况信息,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开户许可证、纳税证明、社保缴纳凭证、银行资信证明等。

(二)经费认领、合同变更环节

经费认领环节:项目负责人进入科研系统,查询到账信息,并办理来款认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来款认领”信息进行审核。财务部门复核“来款认领”信息,在线打印“项目预算申请表”“经费调拨单”,同时将项目负责人上传的“发票”“合同”一并复核下载打印,交由会计人员计入该项目收入。合同变更环节:项目负责人进入科研系统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先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管理规定,再由财务人员审核财务管理规定,待均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线上确认审核结果,执行项目变更。

(三)财务立项、经费和收入支出环节

项目负责人在经过科研系统立项后,科研部门将立项后的数据,包括项目的预算、项目申报书(或任务书)、合同、经费收入通知单、科研经费调拨单等,推送到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的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立项,下达预算。而后将上述一系列材料打印出来后再交给会计人员做收入处理。

(四)科研项目结题环节

项目负责人下载“结题证明”或者完成结题报告,“结题证明”需要甲方单位盖章确认,在科研系统中填写结题申请,并上传“结题证明”或者结题报告,纸质版“结题证明”或者结题报告交给科研管理部门现场核对,完成项目结题。

二、“放管服”背景下科研财务对接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流程我们可以看出,科研财务在一体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系统与科研系统信息共享程度低

从整个流程来看,科研人员在合同签订立项环节,主要依靠科研系统。经费认领、合同变更环节,科研和财务系统有所衔接。财务立项、经费和收入支出环节,主要依靠财务系统,在此环节经常出现财务立项不及时、会计做收入不及时等现象,影响科研经费使用的时效性。科研项目结题环节,科研系统为主财务系统为辅,该环节科研系统不能提取财务报销数据。科研系统和财务系统有自己独立的空间和数据信息,都形成了各自的信息“孤岛”,信息共享程度并不高。

(二)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科研人员在申报科研课题及具体执行过程中关注点大多在科研课题本身,对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了解不多甚至不了解。随着国家一系列“放管服”政策的出台,经费管理制度也随之调整,科研人员在预算和经费执行过程中存在对经费管理制度理解上的偏差。另一方面,财务部门对新出台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宣贯不够,且存在对不同类型科研项目,以及科研人员所研究课题的基本信息不掌握,这其中包括预算执行的范围及要求、预算变更的范围及要求、课题的结题时间及要求、科研经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处理等。这些都需要做到与科研人员及时沟通。基于以上两个方面,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各自掌握的信息不能做到对称共享,也给科研财务对接带来了阻隔,形成了信息“壁垒”。

(三)科研经费总量增加,财务人员不足

从北京M高校2016-2020年科研经费总量看,2017年以后科研经费总量陡增,随后趋于稳步增长的态势,如图1所示。

图1 科研经费逐年变化情况

随着科研经费总量陡然增加,该校也于2020年度以科研管理部门为班底,组建了更为强大的科研院,进一步细化分工,增加职能,提高了科研质量及效率。但是,财务人员力量配备自2016年至今没有得到增强,反而出现人员流动过快、新人成长缓慢的现象。

三、优化科研资金管理的相关建议

结合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的重大政策,以及高等院校科研财务管理“一体化”的现状,立足国家“十四五”规划发展,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可视化、可跟踪流程展示

创新科研财务对接“一体化”流程,推行科研“全生命周期”可视化、可跟踪展示,让科研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三方均可“碰面”。无论“全生命周期”到达哪一个环节、哪一个流程,应该干什么、由谁来干,都能够一目了然。通过设置不同人员类型的相应权限,达到三方数据的绝对安全。这种可视化、可跟踪展示,既要纵向到底也要横向到边。这就包括合同审核签订、来款认领、项目立项、推送预算财务、立项、收入处理、预算变更、智能生成会计凭证、项目经费支出、项目结题审计等等,以此真正解决财务系统与科研系统信息共享程度低的问题。

(二)强化信息传播时效性

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采用微信群、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大科研经费管理宣贯力度,通过定期联系二级单位、组织线上培训、微课堂等听取各方建议并及时解答科研人员关于科研课题及相关经费管理的问题,消除广大科研人员在政策理解上的误区和盲区。财务人员也可以通过这些方式充分了解和掌握科研人员信息,从而解决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此打破“壁垒”,使国家“放管服”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科研人员使用经费时更明白更便捷,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基于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信息不对称、科研经费增长较快、财务人员人力不足等问题,可以通过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加以解决,在充分调研和听取科研人员、科研管理单位、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多方面意见后,建立合理有效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其中包括聘用管理制度、考核晋升制度等。在保障科研财务助理合理待遇的前提下,使其有效发挥纽带作用,真正让广大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财务管理和报销中解脱出来,专心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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