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美学研究导论
2022-11-08杨守森
杨守森
人类,是由乡村走进城市的。作为人类的故乡,乡村,不只是地域空间,也是文化空间,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重要发源地。人类的美感,或许就是由田野上的花开,草地上的牛叫,原始器具上的动植物图纹开始的。因而乡村美学,理应成为美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据许慎《说文解字》:“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礼记·月令》中有云:季夏之月,“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如以热汤。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可见,在我国,“美”这个字的起源,以及后来的应用,原本就与乡村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关联。在有着悠久农耕文明发展历程的我国的乡村生活环境中,在乡下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器具制作、人性人情、民风民俗、民间艺术中,以及与之相关的历代文献、典籍、诗词歌赋中,自然也必会积淀与蕴藏着丰富多彩的中华民族的审美文化资源,缘此也就决定了中国乡村美学,作为一个独立研究领域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一
或与在人类的历史的进程中,乡村的日渐萎缩与不断追求城市化有关,就目前现状来看,在世界范围内,关于乡村美学的研究,尚未自成格局。根据相关文献,在国外,个别论著中虽已出现“乡村美学”(Rural Aesthetics)之语
,但尚未见到专题性研究。有些著作虽涉及乡村美,但整体探讨的尚非乡村美学问题。如美国学者阿诺德·伯林特在1992年出版的《环境美学》(张敏、周雨译,湖南科技出版社2006年版)中,虽亦论及乡村环境,但重点探讨的是“城市美学”问题;长期专注于乡村规划的美国著名学者兰德尔·阿伦特,在1994年出版的《乡村设计》(中译本名为《国外乡村设计》)一书中,虽意识到“在未来城镇规划工作中,美学潜在功能不能被忽视或者被低估”,但这部著作的着眼点毕竟不是美学,具体论述的主要是乡村建筑、街道及相关设施的规划问题;加拿大学者卡尔松在2000年出版的《环境美学》(杨平译,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中,虽设有“鉴赏农业景观”的专章(第12章),论述了北美国家现代农庄、村镇的审美风貌,但本书的主旨是对人类整体生活环境的探讨,亦非乡村美学研究。“乡村美学”真正进入中国主流美学界的视野,当始于2006年吉首大学教授简德彬发表的《乡土何谓?》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深入论述了“乡土美学”问题,并点明他所说的“乡土美学”,“即乡村美学、农村美学,而非本土美学”。201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高建平在《美学的围城:乡村与城市》一文中,更为明确地提出:“美起源于乡村”,“美存在于众多的领域之中。这里特别要提出讨论的是乡村的美。城市是后起的,在工业革命以前,绝大多数的人都生活在乡村。在‘美’的历史上,实际存在着这样一个过程:人们开始生活在乡村,安于乡村的美,将之看成是他们的家园。只是后来,在城市兴起以后,才开始有城市的美。”并进而认为:“提出一种乡村的美学与城市的美学相对应,提出乡村的美学可以对城市的美学有所补充和有所匡正,也许是我们可以做到的事。”这些见解,不仅充分肯定了“乡村美学”的独特地位,且已意识到其重要性。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我国,关于“乡村美学”的研究,似已有走向兴盛之势,只是就目前状况看,尚未出现系统性、理论性、专门性的成果,诸如乡村美学的视域、特性、价值等基本问题,还有待于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入探讨。至于已为有识之士提出的“中国乡村美学”,更是有待于我国当代美学学者,基于历史使命感与时代责任感,从振兴乡村的国家战略出发,结合中国乡村的历史与现状,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研究。
乡村美学,与已有的环境美学、生态美学、民俗美学、农业美学虽有密切关联,但显然又是有根本区别的。环境美学、生态美学等,关注的是整个人类的生存环境美与生态美,是没什么具体时空界阈的;民俗美学、农业美学等,虽与乡村相关,但关注的亦只是乡村审美的一个侧面。而乡村美学,则是以视域明确的乡村作为整体研究对象的。与之相关,中国乡村美学研究的主旨是:由中国乡村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生活环境、人格特征、风物人情等方面入手,对中国乡村的审美文化、审美现象的产生、形成、形态、流变、价值等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的探讨。
二
从词汇学的角度看,“乡村”一词,主要有三种含义:一是指不同于城市的村庄与屯落;二是指主要从事农业、人口分布较城镇分散的地方;三是指以种植业为主的地域,包括村庄,及村庄与村庄之间的田野。第三种含义无疑更能体现乡村的整体特征,也体现了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乡村的主体特征,因而本文拟论及的“中国乡村美学”之“乡村”,即主要是在此含义上使用的。
中国的乡村,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乡村不同:一是以宗族血缘为纽带,一代一代人繁衍聚居而成;二是居地长期稳定,一座普通的中国村落,往往都会有上百年、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历史。正是悠久的农耕文明传统与缘于宗法体制的伦理本位文化,影响了中国乡村独特的村落格局、家庭结构、人际关系、风俗民情、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整体性的文化心理等,形成了不同于世界其他国家乡村的审美人格、审美观念、审美创造、审美环境及审美价值等,而又正是这些,构成了中国乡村美学研究的基本对象。
(一)中国乡村的审美人格
审美人格,本质上是一种能够给人美感的文化人格,是一个人值得尊崇的价值追求、道德观念、处世准则、精神状态之类在举止行为等方面的外在体现。中国乡村的主体是农民,长期以来,在我们的社会舆论中,对其人格,常会听到“守旧落后”“愚昧无知”“狭隘自私”之类的贬抑之语。在有的学术著作中,即不乏这样的论断:“农民情感的素朴性正是由其无知所支持的”,“中国农民是实利、实用的一族,也是未经文化充分教化的一族。他们缺乏理性、自觉的文明素养和健康的审美情调”。这类看法,恐过于片面。若全然如此,我们这个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华民族,还会有时常为之自豪的五千年的辉煌文明吗?在中国农民身上,自然不乏民族劣根性,不乏应予分析批判的如同鲁迅笔下的阿Q、闰土、杨二嫂、祥林嫂等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愚昧麻木的一面,但若全然以此论及农民,片面夸大其人格的丑陋,就有失公正了。对此,费孝通先生早在20世纪40年代出版的《乡土中国》中就曾有过如下反诘:“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因之而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那是知识问题,不是智力问题,正等于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一般。”曾是下乡知青,对农村生活有着深入了解的当代作家铁凝,亦曾这样动情地为她笔下的乡村女性形象进行过辩护:“你认为她们很麻木,实际上可能是你的自作聪明,那可能是乡村女性的大智慧,或者是中国女性的大智慧。她们的生活目的非常小,比如大芝娘,你也很难说她就是愚昧,当时我写她时,觉得她其实是一个圣母的形象。”应当说,这类看法,才是对中国乡村民众更为真实也更为全面的认识。事实上,许多乡下农民,在其聪敏与智慧方面所体现出来的审美人格,确乎并不比其他社会群体的任何人差。一位老农,大略看一眼,就能基本准确地估算出一亩地的粮食产量;一位不识字的农村妇女,会因无师自通的裁艺、厨艺等,赢得全村人的敬重。
在中国乡间,自亦不乏游手好闲、鸡鸣狗盗之徒,但不可否认,在绝大多数中国农民身上,承传着中华民族许多方面美好的人格品性。曾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担任过多年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的李桂平在《被颠覆的村庄》一书中,有过如下概括:“我在村庄基因图谱上检索到‘勤俭、知足、包容、感恩、忍耐、坚韧’12个字,我品读这12个字感觉它赋予村庄个性,具有村庄最优秀的品质,是村庄文化最本质的东西,它集中反映了村庄里的人们朴实的人品和事农的本分,以及对于幸福感的认知和一往无前的信心。这12个字在村庄延续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它带着无比光鲜的文化色彩开创了村庄繁衍的纪元。”李桂平所概括的“村庄里的人们”所拥有的这样一些值得敬重的“本分”人格,无疑更为切合中国乡村民众的实际。
中国农民,是最为勤劳坚韧的社会群体,正如曾长期在中国农村从事过赈灾、办学的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1894年出版的《中国人的素质》一书中这样赞许的:“中国农民的工作如同一个管家的工作,永远都做不完。北方各省的农民,除了相当短暂的隆冬季节之外,其他时间总有活要干,而又是大量的活儿。毫无疑问,任何一个地方的农民多多少少都是这样,但中国农民的勤劳是其他民族很难超越的。”中国农民,是最为俭朴的社会群体,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的富裕,人们虽已不像原来那样,但在乡村,你会看到,许多人仍以精打细算,省吃俭用,“会过日子”为荣。一件衣服、一双鞋子,只要能穿,就决不会因其陈旧而丢掉。在地球资源遭到过分掠夺,物欲膨胀,消费主义成为时尚追求的当今时代,中国农民的这一美德,无疑仍是值得大加推崇的。
对乡村有深入了解者会清楚,在中国乡间民众的人格特征中,更多一些纯真与质朴,更少一些龌龊与算计。深入晋西农村实地调查写作出版了专著《厚土》一书的肖亚洲,即曾这样讲过晋西黄土高原的农民留给他的美好印象:“随便进入一户人家,有瓜的请你吃瓜,有桃的给你摘桃,有枣的给你拿枣。你吃了,他们才高兴。有的农户,屋里没几件值钱的东西,临走的时候却一定要往你车里塞点土特产品。跟农民算家庭收入账,你要看他家的银行存折,他马上都拿给你。”“尽管置身于那样一方闭塞的天地、那样一种恶劣的环境,他们却从未丢弃坚强、执着、宽厚和善良。这些可贵的品质,不一定是那些习惯于俯视农民群体的精英们都具备的。”据广西《玉林日报》报道:在北流市西埌镇平山村有一个卖菜点,没有人卖菜收钱,村民拿一把菜都自觉地把1元菜钱放到菜篮上系着的塑料袋里。据卖菜的村里人介绍,这样的自助式买菜已经延续了30多年,从来没有少过钱。与以严密监控系统为保障的城市超市不同,这样的乡村自助市场的形成,完全是赖于纯真质朴的乡间民众的审美人格。
(二)中国乡村的审美观念
长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产生活方式,花开鸟鸣,生机盎然的村居环境,以及世代相传的文化习俗与道德规范,培育了中国乡村民众比较稳固的看重正派朴实的人格审美标准,亲和自然的审美趣味,向往人间太平的审美理想,以及超逸的审美目光与艺术想象智慧等等。
中国人有着久远的注重族谱与家训家规的传统,各类族谱中,通常都有“睦族人”“和亲友”“恤孤贫”“戒赌博”“戒奢侈”“戒懒惰”“戒淫逸”之类严明的家训,以及凡有不孝、不悌、不义、邪巫之类行为者,会被视为“不走正路”“辱祖玷宗”“败坏家风”而不准入谱之类家规。与之相关,在乡村,对一个人的评价,人们首先看重的往往不是“才能”“地位”“相貌”之类,而是“本分”“真诚”“厚道”“心眼好”等方面的人品。一位在城市里谋了什么职、当了什么官、或发了什么财的人,如果目中无人,就会被村里人骂为“忘本了”“不知姓什么了”;一位外出上学者、工作者,回到村里时,如果来几句普通话,会为父老乡亲们看不起,认为你是背叛了自己的家乡;一位年轻人,如果太讲究穿戴,穿着太时尚、太招摇了,就会遭到父老乡亲的鄙视,会被斥责为“不学好”。一位好吃懒做者,会为舆论所唾弃;一位鼠窃狗盗者,会在村中难以立足;一位欺男霸女者,会令族人亲属脸上无光。正是在这样涉及审美人格的舆论氛围中,即使在旧时代的中国乡村,“村社中的领袖也必须保护和遵照村规,以确认和再生其在村社中的名望和权威”。
在上述审美观念中,有的虽说不上多么崇高,但无论在何时代,恤孤怜贫、孝亲睦邻、厌恶懒惰、反对奢侈、痛恨邪恶之类意识,都是人类社会应有的文明追求,都会有益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即在看似保守的乡下人对普通话的排斥中,实亦不无值得珍视的文化价值:不仅情系乡愁,体现了中国农民对家乡的热爱,亦有助于保存与延续丰富多彩的民族语言,以及相关的民间习俗、民间艺术、传统文化等。
即以文艺方面的审美观念来看,某些文化水平不高,甚或是文盲的乡下人,有时实际上亦并不在有文化的城市人之下。吴冠中就曾举过这样一个例子:“在华山脚下,有些妇女在卖自己缝制的布老虎,那翘起的尾巴尖上,还结扎着花朵似的彩线,很美。我正评议那尾巴的处理手法,她解释了:不一定很像,是看花花嘛,又不是看真老虎。”事实正如吴冠中所感叹的:“在这简单的‘像’与‘美’的评价中,我体会到了农民们朴素的审美力,文盲不一定是美盲。而不少人并非文盲,倒确确实实是美盲,而且还自以为代表了群众的审美与爱好。”吴冠中所说的这样一种“美盲”现象,在目前我们国家,还是很有普遍性的,例如当我们在城市里观看画展时,就会常常听到不少看起来很有文化的人,仅以“画得像不像”来评论某一作品。这些文化人的审美目光与审美追求,显然竟不如吴冠中所说的那些农村大娘大嫂。
(三)中国乡村的审美创造
中国的乡村百姓,虽不懂什么美学,但凭依爱美之天性,以及乡间生活所培育的机敏与聪慧,在生活环境、器具制作、作物种植以及各类生产生活过程中,都在进行着美的创造。
在乡村的田间野外,虽已到处可见闲花野草,但在许多人家的房前屋后、庭院之中、空闲之处,还是会看到特意种植的各种花卉,以期增添乡村环境之美。许多农民,不过是出于好看,会将田堰培得光滑,会将摊晒的作物摆成图案,会在做馒头之类食品时,设计出各种美妙的造型。有不少能工巧匠,会打造出不仅榫卯严丝合缝,且木纹协调,雕饰精美的家具;会就地取材,利用竹子、藤条、苇子、高粱秆等,编织出既实用又美观的筐、篓、席子、斗笠之类用具。
在以马头墙、小青瓦为突出特征的徽派民居,在作为岭南传统民居代表的“镬耳屋”,在广东东北、福建西南等地的“客家土楼”,在西南边区中普遍可以见到的“傣族竹楼”,在为国内外许多建筑专家称誉为“民居瑰宝”“东方人类居住村寨活化石”的陕西韩城市党家村传统民居中,在源起于全国各地乡村的地方戏曲、歌舞、年画、泥塑、刺绣等民间艺术中,可更为充分地看到中国乡村民众所拥有的独特审美创造才华。
(四)中国乡村的审美环境
中国乡村的生产与生活环境,自然比不上城市优越。乡村是不够卫生的,是缺少文化氛围的。但在许多方面,乡村之美又是城市所缺乏的。
只有在中国乡村,你大概才能更为充分地体验到切近自然的本原之美,才可以领略到“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陶渊明《归田园居其一》)这样的恬适之美,才能感受到“斜光照墟落,穷巷牛羊归”(王维《渭川田家》)这样的幽静之美,才能欣赏到“春天桃花开得嫣红一片,映着塘边洗菜挑水的女子”这样一种令人神往之美。
有不少当年曾下过乡的知青,虽然备尝过农村生活的艰辛,但离开多年之后,之所以仍会不时沉浸于美好的回忆之中,便往往是因眷念于不同于城市的乡村自然审美环境。如一位知青作家曾这样写道:“黄土地上简陋的乡村生活自有一番独特的情调,给人特别的触动。田野上,村庄旁,梨花的芳菲,青草的气息,金黄的油菜花,蜜蜂,花蝴蝶,黑蜻蜓,树上的蝉,掠过的喜鹊,原野上的庄稼,池塘的蛙声,萤火虫划出的亮痕,蟋蟀的低吟……看看,听听,闻闻,我的思绪飘然了,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只有在乡村可以得到,这也是诗意的感觉。”
在许多自然形成的中国村庄中,都会看到几口大小不一的池塘,几处饱经沧桑的老房子,一两棵古树。所有这些,都构成了乡村环境中特有的审美意象。池塘,像是村庄的眼睛,那随季节变换的色泽与光影,增添了村庄的生机与神韵;老房子,承载着村庄的记忆,储存着先辈的艰辛,显示了村庄厚重而又沉稳的历史底蕴;那枝干苍劲的古树,可给人生命不屈的砥砺,成为村人向心力与情感维系的纽带,以及在外游子灵魂的寄托。南开大学教授、有影响的媒体专栏作家熊培云,就曾这样谈过对自己村庄的一棵老树的深深依恋之情:“对于我来说,最能牵动我的故乡之物,便是村边晒场上的那棵老树。它有几十米高,不仅在我孩提时代给了我昂扬挺拔的斗志,同样见证了这个村庄的几百年历史;而当我有朝一日离开故土、远足他乡,它又是那样温情满满,成为游子望乡之时的归所。”
就人文环境来看,中国乡村有着不同于城市的人情美,保存了更多传统文化的礼俗美,以及能够激发人的想象,且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神秘美等等。
在聚族而居,人们彼此知根知底的中国乡村,东邻西舍,会相互照应,大街小巷,不时可闻关顾问安之声。即使在夜晚,许多人家的门户亦都虚掩,以便邻里往访时的自由出入。人们之间,虽亦不乏矛盾与冲突,但在发生纠纷时,常会信守“人情大于王法”的传统法则,多会通过中间人出面调解,使之以情分为重,相互让步,而非动辄告状起诉,惊官动府。这样一种化解纷争,避免积怨的民间自治智慧,不仅减少了国家的法治成本,亦进而有效地维系了富于人情美的乡村文化传统,保障了乡村生活的祥和与安宁。
由于少些现代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冲击,中国乡村更多保存了传统的礼仪与习俗。诸如婚礼中的敬天祭地,老人寿诞时的子孙跪拜,腊月二十三辞灶,大年夜供奉列祖列宗,二月二早晨的“打灰囤”,清明节早晨的插柳条,中元节夜的放河灯之类场景,亦唯有在乡村,才能更多见到了。而正是这些,构成了乡村环境中仍在守护着传统文化的礼俗之美。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曾在《金枝》中写道:“中国西南苗族人聚居地区每个村庄村口都有一棵神树,村里居民相信他们最早祖先的灵魂就住在其中并且左右着他们的命运。有时村庄附近有一片神树林,林中树木枯死朽烂,枝干纵横遍地,也无人敢于挪动,必须向树祭奠请示允许然后才可。”实际上,这样的民俗信仰与禁忌,至今,在中国乡村仍普遍存在。除了弗雷泽所说的古树之外,另如石磨、石碾、石桥、水井等,也都往往会被视为自具灵圣,不得亵渎;在中国北方乡村,诸如狐狸、刺猬、蛇、蝙蝠、喜鹊、红蜘蛛等,也都会被认为通灵,而受到人们的敬奉。在上述信仰、禁忌中,虽不无落后的迷信意味,但从审美角度来看,却又构成了中国乡村值得珍视的民胞物与的生态美,以及能够激发人的想象的神秘美。
(五)中国乡村的审美价值
所谓审美价值,从根本上来说,应当是指事物在给人美感的过程中所伴生的对人的心理、生理及人性等方面的有益影响,如培育人格,抚慰心灵,激发人的想象以及承载乡愁等等。而这样的审美价值,在中国的乡村环境与风物人情中,不仅有着独特的体现,且蕴含深厚。
无论在何时代,在何国度,在何领域,中国乡村民众的吃苦耐劳、纯朴善良、聪慧灵巧等,都是令人向往的品性与素质,都标志了人类形象的美好。这样的生命形象,在给人美感的同时,亦会给人以不屈不挠、自强不息的人格培育,鄙弃骄纵奢华、崇尚朴实纯真的人性感染,痛恨人间邪恶、滋生爱意的心灵陶冶,以及生命活力的激荡与鼓舞等等。
在人格培育方面,作为乡村载体的土地,本身即极具独立而又重要的审美功能,正如北京大学喻孔坚教授所说的,在自然界,“土地本身就是美”。正是从审美的角度来看,作为第一自然的高山大海等,“常常美而不善,艳里藏凶”;作为第三自然的人造园林,则“虚伪空洞,矫揉造作”;作为由城市与工业废弃地中产生的第四自然,“虽真实,却往往欠美”;而唯有第二自然的田野,“美且善,善且真,是一种生存的艺术”。喻孔坚教授这样一种对于土地“美且善,善且真”的价值判断,在我国是有其深厚历史文化渊源的,《周易》“坤卦”之卦辞中即已有云:“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厚德”具体表现在:养育了小到蚂蚁,大到牛马,丑陋如蛆虫,高贵如人类的形形色色的生命,为万物提供了生存保障。没有了土地,也就没有了众生,没有了世界。与土地有着最为密切、也最为久远生命关联的中国人,在凝神注目于土地之时,大概都会不由自主地体悟到土地如此神圣的“厚德”之美。
中国乡村的竹篱茅舍、野塘草径,会给人以自由闲适,远离纷争,超然物外的心灵慰藉,故而向往天地纯净的中国的文人雅士,几乎没人不将田园视为自己的理想归宿。郑板桥在题《靳秋田索画》中,就曾如此深情地写道:“三间茅屋,十里春风,窗里幽兰,窗外修竹。此是何等雅趣,而安享之人不知也。懵懵懂懂,没没墨墨,绝不知乐在何处。惟劳苦贫病之人,忽得十日五日之暇,闭柴扉,扫竹径,对芳兰,啜苦茗,时有微风细雨,润泽于疏篱仄径之间。俗客不来,良朋辄至,亦适适然自惊为此日之难得也。”郑板桥这儿所赞叹的,即乃乡村环境给人以心灵慰藉的审美价值。
自古以来,乡愁是中华民族最为深重的审美情怀之一,无数诗文,正是缘此而为历代传诵。而中国乡村,正是乡愁情怀之源。那些为树木掩映、庄稼簇拥,星落在平原旷野或僻处山间水畔的村庄,是许许多多中国人魂牵梦绕的“家”之所在,与叶落归根的灵魂栖居之所。中国传统诗文中常见的“乡愁情怀”之中的“乡”,具体所指也就是这样的村庄。
面对村庄,你会感受到,那房屋上空升起的每一缕炊烟,都在渲染着“家”的温馨与祥和;那街头巷尾传出的每一声呼儿唤女,都在播散着人世间最为真挚动人的亲情与爱意;那村头上的草垛、菜园、游走的鸡狗,也都会给人以宁静生活的期冀与生命气息的感染。尤其是那些饱经沧桑,承载着乡土中国记忆,涌动着传统文化脉绪,蕴藏着民族心理密码的古老村庄,每一座,都会以幽深韵味,令人神往,都会给人以敦厚与执着的心性淬炼与刚健不屈的生命激励。
曾繁仁先生认为,海德格尔所论及的天地神人四方游戏之生态存在之美,人与自然之间“平等共生”的生态自然之美,庄子在《马蹄》篇中所描写的“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给人以诗意栖居之生态理想之美等,是当代生态美学观的重要内涵,而这些内涵,无疑最为集中地体现于中国的乡村环境。我们应进一步认识到的是:中国乡村世界所蕴藏着的审美意识、审美创造,以及风土民情所呈现的独特审美品性与审美价值,不仅长期滋育了中国人的灵魂,培育了中华民族的个性,作为珍贵的文化资源,亦仍有益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生态与发展。
三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悠久农耕文明的国度而言,中国乡村的审美人格、审美观念、审美创造、审美环境等,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构成。在当今时代,随着现代化、城市化的进程,随着崇尚物质的现代生活观念的膨胀及生态环境的恶化,其独特的价值与意义已更为凸显,如果任其沦落,势必会导致整个民族文化的危机,正是缘此决定了中国乡村美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其一,为民族振兴探析文化之根。
早在20多年前,山东大学王学典教授就曾颇具启示意义地指出:“中国社会、中国历史的秘密、密码、内核和本质,深藏在即将成为废墟的乡村之中。”梁漱溟先生也早就多次强调:“乡村就是我们中国文化有形的根。”具体来说,这“秘密、密码、内核和本质”就隐含在中国乡村的风物人情之中;这“根”之“形”,即主要体现于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在乡村生活中形成的文化环境与文化人格。因而从美学角度,对其加强分析与探讨,可以更为深入地触摸到传统文化之根,更为充分地把握民族文化的要义,以助力于民族振兴。
1933年,来中国访问的英国剧作家萧伯纳,曾对记者这样谈及自己的观感:“在中国,除开乡村的田地里还可以找着少许文化以外,再也没有什么文化可说的了。”萧伯纳这一类乎孔子“礼失而求诸野”的看法,也许不无个人视野的局限,但他的确触及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当时的中国,随着西方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及社会自身不断发生的剧烈变革,传统文化已经受到了严重破坏。且实际情况显然要比萧伯纳所看到的更为严峻,事实上,即如在乡间,传统文化亦未能幸免。按梁漱溟的看法,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及其他因素,中国近百年的历史,“也可以说是一部乡村破坏史”。梁漱溟认为,这破坏不只是经济的,更为深重的是“伦理本位”文化的破坏,是“尊师、重道、敬长、尚贤”这样一些“老道理”的破坏。梁漱溟是在1937年出版的《乡村建设理论》中讲这些话的,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政治、经济及社会本身的发展等诸多原因,在此后的中国历史进程中,这类破坏一直在延续,甚至一度出现愈演愈烈之势。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政治环境的变化,与审美文化相关的不少民间习俗虽有所恢复,但由于现代化进程所伴随的农村经营方式的变化、人口的流动、农村的空心化、拆迁并村的城镇化等因素的影响,乡村许多方面的传统文化,已难有复兴的可能。随着对传统文化尚存眷恋的老一代人的逐渐过世,甚至已面临永远湮没的危险。
就乡村的审美人格来看,随着梁漱溟所说的一些“老道理”的破坏,其相关的风范、美德与追求,亦在不断沦丧,但因生活环境的相对封闭,与其他社会群体相比,在乡村民众身上,毕竟更多保留了诸如纯朴善良、勤俭节约、吃苦耐劳之类传统文化的脉绪。而问题在于,长期以来,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中,尤其是在旨在“文化革命”“政治革命”的许多文艺作品中,他们或因一味地被视为启蒙对象,而遭到了过多的贬抑;或因被虚化为“高大全”的新人,而掩抑了其承袭的传统文化之光。
中国乡村美学研究的重要意义正在于,可从乡村的审美环境、审美人格、审美观念等方面,深入探析民族文化之根,发掘及抢救优质文化资源,以期更好地弘扬民族文化智慧,光大民族文化形象,实现中华民族的振兴。
其二,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审美策略。
作为世界上的一个农业大国,中国乡村人口众多,据2021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至2011年,我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仍有50979万人。且现有城市人口中,有不少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因此,加强农村建设,一直是我国社会发展、国家强盛的重要任务。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一直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发展目标。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也已被确定为中国农业发展的方向,这自有其现实的必要性与历史的必然性。但在目前的实施过程中,则存在着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
从许多地方建成的新农村或小城镇来看,大多正如散文作家刘亮程这样描述的,许多经由规划的现代化的新农村,“房子像军营一样排列整齐,道路笔直,一户和一户没有什么区别,区别的只是张王李赵”,“这样的村庄叫生产队可能比较合适,因为它就是一个生产粮食的集体,全没有古代村庄的诗意。”更为严重的是,近些年来,在全国许多地方,出现了已为有关学者所批评的“灭村运动”,一些有着千百年积淀的村庄,被瞬间夷为平地,而代之以高层楼房为主体的城市化的社区。这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也在进一步毁灭着传统的乡村文化与乡村审美生态。对此局面,一直在呼吁“回到土地”的俞孔坚教授,早就有过严词痛陈:“上世纪90年代早期开始,中国兴起了一场‘城市化妆运动’,随后一场席卷全国的、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运动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这些,都使中国的大地景观面临严峻的危机边缘,生态完整性被破坏,文化归属感丧失,历史遗产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但抛弃了农人对土地的珍惜情结,甚至连士大夫对田园的审美意识也没有,有的只是暴发户式的挥霍和铺张。”
中国乡村究竟应怎样发展?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农民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当然是第一位的,但与此同时,也要防止扰乱乡村的社会秩序与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防止对村落社会组织结构与以民间传统礼俗、生态环境为主体构成的乡土文化的破坏。中国乡村美学研究的着眼点之一正在于,进一步认识中国传统乡村在村落布局及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中所隐含的独特审美质素,并予以守护与继承,追求锦上添花之美,而不是推倒重来。只有这样,才能在乡村本色的基础上,使我们的美丽新农村建设,真正获得成功。
仅以村庄的布局来看,我们的许多传统村庄,虽亦注重规划,但值得研究的是,古人在规划时,是充分注意到审美因素的。如浙江省永嘉县的苍坡村,当初的设计者根据地形特点,以文房四宝为指导思想,让村庄的大门对着笔架山,“修了一条直街道,象征笔,街旁凿山池,象征砚,池边置大条石打凿成的饮马槽,以为墨,以方形的村寨用地为纸”。与中国大地上正在出现的许多所谓现代化新农村相比,这样独具匠心,极具个性,富有文化韵味的村庄设计,无疑才是美的创造。
在西方国家,虽也曾先行有过我们这样一种以破坏乡村生态为代价的城市化过程,但早在20世纪初,机敏的西方学者就已及时发出过批评之声,断言“我们正沿着创造丑陋,不顾过去,也不考虑未来的改革之路步履维艰”;强调“只有我们知道如何艺术地规划城镇,我们才会得到美好的城镇和村庄”。也许正是得益于这样的警示与导引,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在乡村建设方面,早已高度重视审美维度。如自1961年开始,当时的联邦德国就曾每两年举行一次“我的农村会更美”的景观与建设竞赛;在1973年通过的《自然与环境保护法》中,特别强调乡村景观规划设计要遵循生态性、文化性与美学性原则。在英国的有关法规中,亦从景观美学的角度,将乡村建设纳入“国家公园”的范畴。法国1993年公布的《开发和保护景观法》中,甚至明文规定了对乡村围篱、小溪、树木等具体环境审美要素的保护。多年来,日本也在不断举办“美丽的日本乡村景观竞赛”活动。连美国这样一个没有乡村历史的国度,也已意识到保护乡村审美个性的重要。我国有关学者在对美国乡村的考察时发现:“乡村居民点的道路硬化率和与交通相关的设施铺装率都相当低……倒是看到了许多没有用水泥铺装的砂石道路。现在看来,美国人可能‘因祸得福’。欧洲乡村不正在流行砂石化道路吗?只有我们提倡‘硬化’。这也许是个历史的错误。”这些问题,恐怕都需要我们从生态美的角度深长思之。
其三,为城市社区建设提供审美借鉴。
如果仅从审美角度来看,更适于人类生存的地方是乡村,而不是城市,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海德格尔所神往的‘诗意地栖居’,注定不会发生在钢筋水泥的都市丛林中,一定是在厚实而优美的乡村大地上。”城市,无论采取怎样的手段,由于人口的集中,空间的拥挤,审美生态指数总难与乡村相比。在城市里,作为自然美之载体的土地,几乎每一寸都被深压在高楼大厦与水泥地面之下;城市的天空,也已为纵横交错的建筑切割得支离破碎;在城市的空气中,影响人的健康的气溶胶的密度,要高出乡村1000到10000倍。正是出于对此状况的忧虑,法国地质学家克洛德.阿莱格尔预言:“如果人类的未来将赌注押在城市上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的未来可能会将赌注押在对乡村进行的设计与使用的方式上。”并认为人类未来的选择是:在呼唤城市生态的同时,“重新建立一个新的乡村生态”,“使人类返回乡村,像第三世界的农村一样增加农村人口,使农村成为这样一种地方,在这里人类重新学会与自然和睦相处、在这里人类愿意建立人类发展与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之间难以取得的平衡”。早在19世纪末,英国学者埃比尼泽·霍华德亦提出:“城市和乡村必须成婚,这种愉快的结合将迸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新的文明。”并具体设计并实施过“田园城市”方案。
在我国,北京大学喻孔坚教授与他的团队,也已在这方面进行了成功的尝试,他们借用中国乡村的某些审美质素设计建设了沈阳建筑大学的新校园,这座新校园的特征是:“用东北稻作为景观素材,设计了一片校园稻田。在四时变化的稻田景观中,分布着一个个读书台,让稻田融入书声。”这样一座校园,不仅大大降低了建设成本,且以其清新幽静的田园风光与土地本原的生机活力在滋育着学子的审美情怀,亦为城市增添了乡村美感。
阿莱格所说的“使人类返回乡村”,或许不尽切合实际;霍华德所设计的“田园城市”,也难以广泛实施。喻孔坚将乡村审美质素融入城市建设的探索,则无疑是切实可行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通过中国乡村美学的研究,进一步认识与发掘中国传统乡村在村落布局、人文环境、价值追求等方面的审美质素,以为中国当代城市建设提供审美借鉴。
四
中国乡村美学研究,应当注意三个基本维度,即乡村与城市、中国乡村与西方乡村、中国现代乡村与传统乡村的比较。
(一)乡村与城市
乡村与城市,是现代人最为基本的两个生活与工作区域。以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经济收入、生活条件、文化设施、民众文化水平等方面,城乡尚存很大差别,人们更为看重与向往的还是城市。但从审美角度来看,城市固然有着优越于乡村的美,而乡村所独具的美,也是城市所缺乏的。
一个由农村移居城市的人,大概会更为深切地体味到梁漱溟先生曾经指出的:“乡村是本,城市是末,乡村原来是人类的家,都市则是人类为某种目的而安设的。”根据美学界的共识:人类的美感生成,是以非功利性为前提的。而梁漱溟这儿所说的都市之“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恰是有碍美感生成的“功利”。以实例来看,那些密布于城市中的银行、店铺、酒店等等,便都是功利目的明确的设置。这些设置,尽管在建筑与装修等方面都进行了费尽心机的美化,但太过外在的“功利”目的,还是会制约人的美感生成。即使那些与“功利”目的无关,专为美化环境而种植的树木、草坪之类,亦因人工化的规整与修剪,而缺乏原生态的自然之美。或许正因如此,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人们的审美情感也更倾向于乡村。如在英国,“大都市只是上流社会的临时或定期的集会之地,一年里,他们只在这里待上很短的时间,及时行乐,肆意狂欢,在尽情地享受了此种喜庆娱乐之后,便又重返那看似更加惬意的乡间生活。”大多数美国人所向往的,也不是城市生活,而是美国环境伦理学学者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在《哲学走向荒野》一书中所说的“城镇加乡村”的生活:“我们珍惜家乡的山岭、河流、海湾与乡间的车道。我们大多数人是如此地认同于有一点乡村味的生活,以至于如果要离开这样的地方会十分难受,而如果是离开了一段时间又回来时,便会非常激动。诚然,我们对人与社区都有很深的感情,但我们对城市本身的爱,往往不如我们对大地的爱。”
不少中外学者、作家,也早已痛切地感到,在越来越膨胀的现代城市生活中,由于自然美与人性美的流失,已经导致了许多严重问题,奥地利学者康拉德·洛伦茨就曾这样指出:“拥挤不堪的摩登大都市中涌动着难以数计的人群,那一个个来来往往、匆匆忙忙的身影,那一张张变幻多端、模糊不清的面孔仿佛是魔术中的幻象,我们已无法从中辨出同胞的身影。我们的博爱已随着同胞数量的剧增,随着居住地过近而稀释,仿佛再也难觅这人类之爱的痕迹了。”日本学者今道友信的看法是:在城市中,“人们聚集在一起时,只要没有特别的职业注意,就会忽视相互间的人性,而将它置于知觉和意识之外。……在这种外在的相互关系中,你我在接触时都成了符号乃至零件。这是大城市中‘人际关系’的实情”,并明确指出“文明人类之所以出现美感丧失以及人种野蛮化,这种对大自然的疏远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中国当代作家张炜也指出,由于缺少大自然的抚慰,诸如同性恋、吸毒等棘手的现代伦理问题,大都发生在城市里,认为“解决城市问题,其实就是解决人类的未来。”
由于乡村生活环境的特征更贴近于艺术的本质追求,其中自然也就蕴藏着更多有助于生成文学艺术之美的资源。仅以中国新时期的小说创作来看,那些取得了突出成就的作家,大多正是得益于乡村文化的滋育。他们,或者原本就出生于农村,如莫言、张炜、贾平凹等;或者是在农村插过队的知青,如李锐、史铁生、王安忆、铁凝等。这些作家,虽厌恨于乡村的贫穷与落后、丑陋与邪恶,又对乡村固有的美迷恋不舍。王安忆就曾这样讲过:“我写农村,并不是出于怀旧,也不是为了祭奠插队的日子,而是因为,农村的生活方式,在我眼里日渐呈现出审美的性质,上升为形式。这取决于它是一种缓慢的、曲折的、委婉的生活,边缘比较模糊,伸着一些触角,有着漫流的自由的形态。”她甚至曾宣称:“小说这东西,难就难在它是现实生活的艺术,所以必须在现实中找寻它的审美性质,也就是寻找生活的形式”,而她所寻找的结果即是曾经下过乡的“我们的村庄”。王安忆这儿深刻体悟到的,便正是城市不可替代的乡村与艺术美之间的内在关联。
乡村自然亦非世外桃源,人间乐土,但与空间拥挤,市声喧嚣,人情淡漠的现代城市相比,在中国的乡村生活环境中,毕竟少一些利欲的诱惑与流俗的侵蚀,多一些自然的感召与纯朴的向往;少一些人与人之间的防范与戒备,多一些坦诚与正直;少一些心灵的孤独与压抑,多一些亲情与乡情的慰藉;少一些步履的匆忙与紧张,多一些街头巷尾的散淡与闲适。
(二)中国乡村与西方乡村
从历史起源来看,不论中国乡村还是西方乡村,其形成过程与初始特征是相同的,当如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所说的:“村坊最自然的形式是由一个家庭繁殖而衍生的聚落;因此有些人就称聚居的村人为‘同乳子女’,或称这样的聚落为‘子孙村’。”“家庭常常有亲属中的老人主持,各家所繁衍的村坊同样地也由年辈最高的长老统率,君王正是家长和村长的发展。”但因社会体制、文化传统、精神信仰、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遂形成了中西不同的乡村格局与审美风范,主要表现在:
在我国历史上,由于长期实行的是于战国时代就逐渐确立的土地私有制,其土地,“总是分割为小块的家业,主要由各家保有,精耕细作”;且“中国人的办法总是把一个人的所有田产分给他所有的儿子”。这样的土地制度,以及“慎终追远”之类的儒家教义,也就决定了在我国一直延续着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子孙村”的格局,形成了日本学者稻叶君山曾指出的“保护中国民族的唯一障壁”的“家族制度”。“中国的社会体制从来都确认这一系统,并尽力把社会体制与家族系统结合起来。这从另一方面巩固了作为社会一般存在的家族系统,使其成为正式系统附属部分。”正是如此的家族系统,培育了中国乡村民众敬祖孝悌、邻里互助、热爱故乡之类的审美情怀。而在西方国家,长期强盛的宗教统治形成的是超越伦理情谊的宗教伦理。土地制度也不同于中国,其占有者是国王、大封建主和教会,“社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封建主庄园”。如在英国,中古时代,农民大多数尚是农奴,每个村庄都“有一位有屋有地的贵族做统治者,其余大多数住在庄内的庄家人都是他的农奴或奴隶”“在这种控制下,不再存在任何古典意义上的农民阶层,而是出现了一种由土地租用人和工资劳动者组成的日益规则的社会结构:我们可以恰当地称之为农业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可以想见,在这样的体制中,西方乡村要形成中国乡村那样一种基于独特生产生活方式与伦理本位的审美人格与审美情怀,是不太可能的。
与不同的土地制度相关,在中国农民与西方农民那儿,对土地的感觉与情怀自是大不一样的。在一位身处“农业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的西方农民眼里,土地或许不过是仅具物性的一般生产资料而已。而在一位可以拥有自己土地的中国农民眼里,土地乃生存与立足之本,土地就是命根子,就是衣食父母,就是子孙能够得以繁衍的保障。有了土地,不仅有了在世时的生活家园,也有了去世后的灵魂归宿。因而“三亩地一头牛”,曾是历代中国农民最为普遍的梦想与追求。德国社会哲学家赫尔曼·凯泽林在中国游历时,曾为中国农民的这样一种深厚的土地情结所打动,感叹道:“世界上没有任何其他的农民能够给人以如此绝对纯真而又如此依附于土地的印象!在这里,在这块世代相传的土地上,发生着生的全部与死的全部。”“这世代相传的土地同时也是他的历史、他的记忆、他的怀念。”在中国人心目中,土地之所以会成为整体性的审美意象,这样一种与土地之间的生命关联恐是决定性因素。
由于土地私有,可以自由买卖,以及科举制度的实施,中国历史上的阶级固化现象没有西方国家那样严重,呈现出的是梁漱溟先生所说的“职业分途”特征,即“政治上经济上各种机会都是开放的。一个人为士为农为工为商,初无限制。而‘行行出状元’(谚语),读书人固可致身通显,农工商业都可以白手起家。富贵贫贱,升沉无定,人人各有前途可求”。在此社会格局中,一位贫穷者,可以通过勤俭持家、个人努力发家致富;一位处于社会底层的乡野百姓,可以经由苦读,实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梦想。这样的社会环境,自然也就有助于形成中国乡村民众“事在人为”“天上不会掉馅饼”之类的务实精神,“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之类积极进取的审美人生追求,以及乡村中崇尚诗书,“耕读”并重的审美风尚等等。
在旧时代的中国乡村,村村都有土地庙、家族祠堂、祖坟茔地,其精神领袖通常是深孚众望的族长、乡绅等,与之相关,中国传统乡村也就更富于温馨的人间情怀美。而在西方的乡村,其精神归属之处是教堂,其精神符号是十字架,其精神领袖是作为神职人员的牧师、传教士等,因而就审美感受而言,西方乡村更少一些中国乡村所拥有的人与人之间的世俗温暖,更多一些虚无缥缈、远离人间烟火的冷滞气息。
与西方乡村相比,兴盛于中国乡村的宗法传统,自然亦不无费孝通先生曾指出的导致了有碍于现代法制社会形成的“差序格局”,存在着封闭性、排外性之类弊端。但父慈子孝、乡党互助之类的伦理情谊,毕竟是人类不同于动物的文明之处,不论在何时代,在何国度,都会有益于提升人性,有助于社会安宁。中国乡村民众的“土地”情结,固然亦导致了人们安于现状,安土重迁之类保守意识,不利于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工业化、城镇化,但其中所包含的敬畏自然、理解生命的审美情怀,则是伟大、崇高而又神圣的。所有这些,仍值得我们在当今的新农村建设中,分析探讨,吸取传承。
(三)中国当代乡村与传统乡村
与传统乡村相比,中国当代乡村,尤其是发达地区的乡村,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机械化取代了传统的耕作方式,即使在农忙时节,除了收割机、播种机的轰鸣之外,再也见不到牛欢马叫的劳动场景了,马车、锄镰、犁耧耙杖之类的农具,基本上退出了乡村历史舞台;宽大敞亮的砖瓦房舍,代替了原来的土墙草屋;由于街道硬化,卫生整治,街巷及农家院落里,已看不见散养的鸡,游荡的狗;由于煤气灶、电器灶的使用,做饭时,再也没有了此起彼伏的风箱声,以及袅袅升起的炊烟。
面对这变局,我们在欣慰于社会进步为乡村添加了美感的同时,又不能怅然失意于某些方面的乡村之美的沦落与危机:由于农药的使用,土地毒化,水源污染的现象严重,蚂蚱等各类昆虫已近灭绝,河流、池塘中早已没有了鱼虾;由于时尚文化的冲击,乡村的传统礼俗,也越来越趋于简化;由于市场经济激发的物欲追逐,人与人之间关系趋于冷漠,伦理道德在急剧滑坡,唯利是图、聚众赌博、虐待父母、为非作歹者,亦所在多有。
人类社会总是要向前发展的,中国传统乡村的整体性衰落,或许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但乡村的某些传统审美质素,如自然环境之美、礼俗文明之美等等,当是具有永恒价值的,其消失并不具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这就需要我们在当代乡村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对某些传统审美质素予以进一步重视,设法加强保护,以便将我们的乡村,建成真正富而美的人间乐园。
正是通过以上三个维度的比较,我们可更为全面地认识到,在中国乡村,当然不唯诗情画意,自是糟粕与精华并存,危机与希望共在。因而,我们在从事中国乡村美学研究时,既不能一味眷恋于农耕时代的田园牧歌,过分自得于我们的传统文明,要以现代化、城市化的审美视野,进一步清理与批判某些方面的落后意识与陈规陋习,又要矫正我们的文化观念中至今犹存的对农民的偏见,对乡村的贬抑,重视并加强对乡村审美文化资源的发掘。我们还要更为清醒地认识到,在城市化浪潮汹涌,人类面临诸多生态危机的今天,中国乡村的许多审美文化资源,不仅有助于我们更为科学地推进美丽新农村建设,亦会以其某些方面的特有光彩,照耀人类的心灵,引领人类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