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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首都功能疏解下的城市通勤决策逻辑
——以首钢家庭为例

2022-11-08刘中一

北京社会科学 2022年8期
关键词:曹妃甸首钢决策

刘中一

一、引言

近些年来,为了提高疏解非首都功能战略的实效,北京市尝试通过促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外迁,来带动附着在这些产业上的人口及其家庭异地就业和生活,以此来减轻首都人口压力。由于我国现阶段地区间的经济社会水平差异明显,社会福利和公共资源分布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必须不断外迁的战略安排和政策方向,在各层面、各维度因素的综合考量下,特别是出于对孩子高考升学、购房购车等现实性利益的考虑,附着在相关产业上的人口及其家庭很可能会做出部分家庭成员随产业外迁、部分家庭成员(以老人和孩子为主)留京工作和生活的“妥协性”安排。随着采取这一行动决策的个体和家庭的增多,逐渐形成了一个数目庞大的、以夫妻两地分居为主要形式的通勤家庭群体。即夫妻两人在不同地区(城市)工作和生活,其中一方以通勤的方式来维持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的家庭形式。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市委、市政府会继续鼓励和倡导一部分一般制造业等产业向河北和天津等地区迁移,从而促进首都产业和人口疏解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不难预见,通勤决策行动或通勤家庭的出现必然将越来越普遍。

在我国普遍信奉“家就是一个屋檐下”“一家人就要生活在一起”等原则的社会文化中,如何理解附着在这些产业上的人口及其家庭的通勤决策行动?当事者采取通勤方式维系家庭生活的决策逻辑和决策机制具体是什么?哪些因素在其中影响着通勤决策行动的方向?对于相关职能部门和政策制定者来说,如何提高非首都功能疏解政策的实效?这些问题均需要深入思考并认真回答。本文试图通过对当事者的回溯性访谈,部分地“还原”当事者通勤决策的过程与逻辑,讨论通勤决策如何受到个体前景考量、家庭利益权衡及政策规制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反思与改进今后一个阶段内非首都功能疏解相关政策的路径。

二、首钢搬迁背景

2005年,国务院批准了首都钢铁集团(以下简称“首钢”)搬迁调整方案,一部分职工将被转移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厂区就业。通勤决策几乎成为很多首钢人的集体经历和家庭记忆。据首钢总工会2019年的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首钢外迁河北等地导致有近万名职工采取了城际通勤方式,定期往返于北京和曹妃甸、迁安、秦皇岛之间,仅首钢集团内部就先后形成了不少于6000对夫妻两地生活的通勤家庭。要理解和分析通勤决策行动逻辑,首先必须要探析通勤家庭形成暨通勤决策的社会背景和历史进程,并以此当作参照点来理解通勤家庭形成暨通勤决策的行动逻辑。首钢作为落实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先行者,在外迁河北曹妃甸等地的过程中留下了大量的启示性资料。为了探讨和分析通勤决策行动逻辑,必须要回顾一下首钢搬迁的历史。

首钢创办于1919年,是中国最早的民族钢铁企业之一,迄今已有百年历史。首钢搬迁的动议最早由谁提出来,目前尚没有确切说法。早在1963年,北京市规划部门和环保专家便得出了“300万吨生产规模产生的污染还属于可控范围,超过300万吨,北京的环境可能就要亮灯了”的结论,这很可能是关于首钢污染问题早期比较权威的论断。

按照王立新《首钢大搬迁》一书的说法:“1986年,北京市石景山区环保学会最早提出‘搬首都还是搬首钢’的严峻问题。”不过,真正推动首钢搬迁的力量却另有所属。 2001年7月13日,北京成功申办第29届奥运会,“绿色奥运”口号不仅征服了大多数国际奥委会委员,同时也直接推动了首钢的搬迁。正如一些环保人士指出的那样:“奥运”这颗砝码比他们早先提倡的“环保”“适于居住”这些概念重得多,“首钢搬迁”的口号以迅猛的声势登上了大众传媒,“首钢最终要搬出去”的意见形成压倒性优势。在“要首钢还是要首都”“还首都一片蓝天”的氛围下,“绿色奥运”的承诺让北京不得不壮士断腕,因为首钢是北京的污染源之一。

2004年8月1日,在北京新大都酒店的一个会议上,首钢代表提出:“如果国家没有决定首钢搬迁,首钢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如果国家决定首钢搬迁,首钢接受。”这意味着,首钢第一次主动接受搬迁。2005年2月18日,国家发改委批复了《首钢实施搬迁、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方案》,备受国内外关注的“首钢搬迁”问题终于以“涉钢系统全部迁出北京”而尘埃落定。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其主要内容是:同意首钢实施压产、搬迁、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的方案。结合首钢搬迁和唐山地区钢铁工业调整,在河北省曹妃甸建设一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钢铁联合企业。这也意味着,我国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最系统的城市特大型企业搬迁工程将正式启动。根据当时的工作规划,首钢整体搬迁到2010年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将会有一部分首钢职工陆续转移到曹妃甸地区上班。

企业外迁,对于每一个职工而言都是一件生命中的大事。“走或留”“辞职或通勤”都足以改变此后人生的轨迹。为了让职工的选择更理性,也更符合企业和国家的规划和利益,《关于首钢实施搬迁、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的方案》得到国家批复后,首钢集团首先就职工关心关注的应对危机、搬迁调整、兼并重组、集资建房等重大问题进行通报,编发班组五分钟宣讲材料,宣讲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形势报告会,让相关职工提前做好上岗前的规划,最大程度地自由选择“自己的前途”。同时,在搬迁方案落地之后不久,首钢党委就印发了《关于创建学习型企业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提高企业和职工的综合素质做了系统部署,工人们俗称为“大提素”。其次,同步完善通勤员工的支持制度。首钢当时规定,对去曹妃甸工作的通勤员工实施“户口不变,待遇不变”的制度,使得“工作在唐山、家在北京”的远距离职住分离成了可能。当时的政策是原在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仍然继续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简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后来,政府还在曹妃甸当地成立了京冀两地人力社保中心,就近为通勤职工提供人力社保服务。再者,为了让职工减少外地工作的顾虑,首钢集团开通了北京至曹妃甸的员工班车,方便在曹妃甸地区工作的员工可以每周坐班车回北京。另外,为使通勤职工有个舒适的生活环境,首钢方面也大力实施 “家园”工程,在厂区建设倒班宿舍,并根据形势发展,在曹妃甸团购、自建了一批职工住宅,按照不同的方式和标准“分配”给相关职工。为把越来越多离开北京的一线职工与家人的亲情紧紧连接在一起,首钢党委宣传部主办的《首钢日报》还新开办了“连心桥”栏目。在这些措施的共同支持下,首钢的搬迁工作和职工通勤决策都得以有序合理的开展。

三、文献述评

通勤决策在国内外的文献中有不同的名称,但是在内涵上指的都是决定是否选择通勤或迁移的过程或逻辑。由于通勤决策在传统决策行动分类中难以独立,还未有专门的研究来解释通勤决策行为。因此,文献回顾只能选择相近的人口迁移决策主题来进行。目前为止,大部分的人口迁移可分为经济性、政治性和社会性三类。经济性迁移多是为了追求更好的劳动市场或预期效应,政治性迁移则可能是因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更而导致,社会性迁移则可能是考量到家庭或人际情感的因素,但是通勤这种半自愿、半非自愿性的迁移,其实是较晚近才有学者专门关注与讨论。

国外对通勤或迁移决策的研究包括理性选择理论、新古典联合效用理论、集体选择理论(也称“新迁移经济学理论”)等三个理论流派。其中,理性选择理论认为,迁移是基于自身对当下和未来、对家庭和社会、对制度安排和个人成长进行整体判断后的“理性选择”。虽然在很多时候,这种行为选择并不仅在于获得最大化的利益,还在于通过迁移来分散生活的风险,提高自身在社区中的处境和地位。新古典联合效用理论则假设家庭在总体收益限制下,通勤或迁移是追求家庭联合效用的极大化而采取的行动决策。因此,个体成员的利益受损或家庭局部的利益受损,并不会影响家庭最终的迁移决策。比如,当配偶中一方面临外派时,另一方会因为不愿意中断孩子已建立好的社区与学校资源而选择通勤家庭的生活方式。集体选择理论则认为,通勤或迁移决策是所有家庭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做出的。迁移决策并不是由某个个体独立做出的,而是全体家庭成员集体决策的结果。每个人的分量与其在家庭权利义务结构中的角色地位息息相关。

国内学者关于通勤或迁移决策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相近的研究成果散见于对农民工留守家庭和农民工家庭迁移决策的研究中。这类研究大多是从新迁移经济学理论视角出发,认为通勤或迁移决策是由家庭整体而非孤立的个人做出的。比如,有研究者认为,单一的家庭经济目标并不能解释我国农民工家庭迁移的决策与动机的复杂性,家庭中的权力关系和成员间的互动在家庭策略的形成过程中更为重要。同时,也有研究者认为,有无子女、子女年龄是影响家庭迁移的重要因素。与无子女的家庭相比,有子女家庭中夫妻二人至少一人外出打工的概率会大大降低,且子女年龄越小,影响越大。还有研究者指出,由于通勤或迁移决策行为会受到特定的群体氛围、社会政策、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影响,所以,通勤或迁移决策还与群体氛围、政策导向、主流意识形态及文化传统等宏观因素息息相关。此外,回顾国内的家庭迁移研究,目前仍以直接统计分析现象或试图建立回归模型来表现其迁移决策过程。这些研究结果展现的迁移原因也多基于经济考量与教育需求,或者以一人代表家庭填答,既缺乏背景脉络又无法了解在决策过程中的互动。而迁移的决策选择其实往往涉及连续性的发展过程,当中可能受到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所以,如何分析迁移决策行为还需进一步的研究。

总之,传统的迁移或流动决策研究,往往把迁移或流动决策等同于人们对投入和产出对比收益的理性考虑。但这类被通称为“推拉理论”的研究通常脱离社会现实与历史情境,因此用来解释区际迁移便经常遭遇矛盾并且落入过于简化之因果关系的危险,无法解释特定地区之间迁移途径的形成,更无法说明为何某一个地区往往只迁移到特定的另一个地区。此外,推拉理论视区际迁移为个人主义式的移动,认为迁移的行动、途径、动线等是个人理性衡量的决定。推拉理论被批评为过于简略,使得通勤或通勤决策行动过程中的复杂和丰富人际互动的信息难以被呈现。首先,大部分对于迁移或流动决策的研究,并不把迁移或流动决策与个体的生命史及社会政策相关联。在这一取向的迁移决策研究分析中,历史—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没有关联,政治经济力量对大规模迁移或流动的形塑,与迁移决策的行动者二者之间的关联似乎成为真空,令人无法理解这些政治经济力量,如何创发了迁移决策的行动。其次,传统的研究多着眼于迁移决策的个人面向,探讨的多为个体行动决策的议题。近年来,由于一些人口学者的推动,才使得家庭决策进入了迁移研究,与个人、政策因素在迁移决策中的作用同时被看到。再者,以往的研究多是以不同的因素来描述通勤者的动机,却无法解释迁移决策行动如何被发动,而迁移或流动决策也在这样描述性的研究中,成为动机各异、各有特殊的心理过程。然而,行动者的行动其实是惯习结构的作用,忽略了相关行动的背后机理,往往就使得研究结论不够深入。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总体上采取了结构诠释学的研究路径。对结构诠释学而言,个案是历史社会具体的构成物,结构就是这个个案的被结构性。对于本研究来说,单纯个人或者自主性选择的观点无法为理解通勤选择的过程和逻辑提供思路,只能看到选择的结果。在个体的场域中,个体选择并不只是自由主义认为的“自我决定”,还要考虑社会脉络对当事者的选择影响。由此,我们并不是在研究一个行动者,而是研究社会行动的逻辑,研究所有互动背后的规则。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分析当事者通勤决策的行动策略。虽然政府与社会对于通勤有其各自的态度、宣称与做法,但是在具体和微观的层面上,通勤选择终究是当事者自己的选择。因此,面对通勤选择,当事者如何诠释,并试图采取哪些行动响应?政策的运作逻辑与个人生命史如何相互交织并影响当事者的行动?以及当事者通勤的选择镶嵌于什么样的社会脉络之中等?这都是应该关注的重点。在研究架构上,本研究首先进行首钢发展史和搬迁背景的介绍,试图把个人的生命史与访谈内容放在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历史坐标系中进行理解。然后通过访谈尽力理解当事者的诠释,进而分析和总结影响当事人通勤决策的行动逻辑。最后,根据研究发现,对如何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过程中制定科学合理的通勤决策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透过历史回溯的方式来探究当事者在通勤决策中的个人感受和个体记忆,并非只是对象经验的还原与描述,而是重在揭露影响其行动决策的社会结构。相关资料的搜集在线上线下进行,线上资源包括知网、读秀等网络数据库,线下资源包括首钢党委宣传部的内部文献、相关书籍等。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整合、分析,可以从整体上把握通勤家庭的相关特征,研究者还利用个人亲属关系,深入到首钢通勤家庭的聚集区,对相关家庭的生活状态进行了深入的观察,同时对一些当事者进行了深入访谈。整个访谈周期从2017年3月一直到2019年12月,每个访谈对象的访谈时间根据情况安排在几分钟、几十分钟到几个小时不等。个别不方便见面的访谈对象采取了邮件或微信的方式进行访谈。本报告中所引用的访谈记录,除了特别标明出处的之外,其余均来自研究者的现场访谈。单独访谈用符号F标识,集体访谈用OF标识,括号内的数字为访谈日期。此外,由于网络贴吧、论坛及部分新闻报道中的相关资料,特别是一些通勤家庭的生存体验和生活细节的描述十分丰富,本文部分引文来源于此,用W标识。

五、研究发现

作为一个回溯式的研究,当相关当事者被问到多年前通勤决策的行动逻辑时,一些当事者为了寻求“合理”的解释,不免会积极地“提取”或“构建”出一些事实或说法来支持自己当时通勤决策的行动逻辑。这些整合了社会舆论、个人生命经验之后的被访谈记录往往存在着高度异质性。但是,其背后存在着一套共同的逻辑脉络和集体记忆“限定”或“构建”了当事者的回忆,“指导”当事者叙说当时为什么、怎么做和如何做通勤决策。通过仔细研读相关访谈资料发现,个体前景、家庭利益及政策规制是当事者回忆当时的通勤决策时出现频率最高的三个场景。

(一)个体前景层面的考量

在面临重大人生选择时,个体首先会衡量自己的利弊得失,以确定是否通勤的抉择。换言之,通勤者在采取实际通勤行为之前,会先衡量自己的需求、能力和心理状况,并对预期通勤行为所能获得的利益或回馈进行评估。每个人都以她/他所处的生活世界诠释信息并予以回应。一些当事人就认识到,首钢的搬迁是大势所趋,如果不得不走,晚走还不如先走。

一是不想被动选择,搬迁这种事不是公司几个领导能够决定的;二是异地工作挣的钱多,你要养家糊口啊……曹妃甸距离北京200多公里,员工可以一个星期回一趟家,公司负责接送。我当时还觉得去曹妃甸收入较高,觉得过去干几年还不错,如果当时选择在北京留下的话,出于年龄问题怕最后安置得并不能让自己满意。(W-0939)

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大多数的被访者以经济成本为主要考量对象。经济需求的解释符合行动者的理性。在确定自己面临通勤的选择时,一些人会产生通勤的动机,心中同时也产生支持或反对的心理,由此衡量买断工龄或自主择业等继续留京的成本及收益。经济成本固然是通勤决策行动的潜在影响变量,但是这套公式绝对不能独立存在,更不能说所有的行为都是经济的表征。

人得有精神支柱,没有精神支柱就完了。像我们这个家庭,好几辈都在首钢,根扎在这儿了。首钢人还是爱首钢的……我觉得首钢还是需要我的。我现在身体还行,还能为首钢干,我不是一个废人。国家还是会想到的,还是会安排工作的。(W-0939)

无论是基于情感性或经济考虑的选择,从受访者们所分享的经验可以发现,多数人还是倾向于以习惯的方式来解决突如其来的“选择”,他们会由过往的经验发展出一套应对问题的策略。不过,当事者对于行动策略的选择和的风险评估未必是适宜的,基于他们特定的生活背景及需要的预测和评估,可能是不完备的甚至是片面的。

去那边就是为了多一点补助。最早我选择去首秦公司。去那儿的话,给双月薪……当时没有选择买断工龄的原因是觉着买断不合适,从工龄来计算,如果选择买断的方式,一共能获得28万元的补助,但同样再缴过10年平安保险费用就没有了,现在平安每年都在调,这点钱都交了吃啥?(F-190402)

人类行为背后的成因极其复杂,并非所有个体都会以理性的方式对自我的生涯做出合理、适当的选择。当行动者面对不符合自己期待的建议时,也并非一味顺从,而是积极地搜集信息与多方求证。因此,对行动者而言,寻求合理的解释是一项将相关知识与自己生命经验相结合的理性行动。

别人都说那里不好,为此,我还专门跑了一趟,我发现新厂区的工作环境好,生活设施完善,完全是宾馆式服务,一个标间,两张床,一个卫生间,每天有服务员专门打扫,完全免费。(F-190402)

当时我面临着是不是要到曹妃甸去的时候也是非常纠结的,已经在北京安了家,家人的反对意见更多。我爱人当时一直坚持要我辞职,最严重时都说到了要不我辞职,要不她就和我离婚。她觉得我就是从首钢辞职了,凭我会电焊的手艺,在北京随便也能找到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为什么偏要在这个单位待着。但是我在这里工作很多年了,首钢这个单位在朋友面前说起来,也是很有面子的,说句心里话,我舍不得离开首钢。(F-181024)

在生活过程中,个体必然面对不同的人生阶段、不同情境、不同的职场做出不同的选择与决定。不同的通勤决策行动也反映出个体的人生意义、态度等价值观,也与个人成长经历息息相关,更是个体生命过程中的自我认同与角色的诠释。由此,通勤决策行动就具备了一定的时效性,个体不一定会坚持自己所做出的某个生涯抉择。

长时间的异地居住、工作,明显地能发现,老婆对我的依赖性越来越少了。就算是平时在一起聊天,都感觉没有了以前的那种随便和亲近,总是感觉我们俩中间有距离,努力强迫自己变成原来的样子,却发现早已不可能了。我真的打心里不愿意过这样的日子,每当我走的时候,孩子拉着我不让我走……如果让我重新选择一次,也许我真的会很慎重。(F-190207)

(二)家庭利益层面的权衡

通勤选择作为一件串联小家庭甚至双方家庭的事件,当事者的选择并非完全依照个人的自由意志进行,并且在得知分流和搬迁的初步方案后,当事者与伴侣便会开始想象选择通勤生活可能发生的状况,如孩子的日常照护、家庭的经济收入及夫妻须负起什么样的家庭责任等。

来这里只是个生存的选择,对外来说,让人觉得,这人真有觉悟,这是瞎话。其实是个很自私的选择,自己觉得心理平衡了、舒坦了,就没有想家里人有什么感受。(OF-190307)

在通勤决策行动过程中,家庭成员的需求、态度与信念往往会直接反映在其中。很多时候,通勤决策行动是一种基于家庭内部的人际互动。当当事者认为自己的通勤选择会带给家人极大的负荷与压力时,往往倾向于顺从家人的意见或是被动接受家人的决定。相对地,家庭成员在参与当事者的通勤决策行动时,虽然在心态上倾向于尊重与考虑当事者的个人意见,但主要家庭成员往往在最终决策上主导了整个通勤决策行动的方向。

我们家为这个事情(是否同意我老公通勤)专门开了一次家庭会议,当时全家人都参加了,包括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一人一票,绝对的公平。当时记得说,只要有两个人不同意就不去,最后是爷爷和奶奶不同意去,但是我老公特别想去。这事情反复了好几天,最后又投了一次票,这次是孩子主动站出来支持他爸爸,说他会替他爸爸照顾好爷爷奶奶……反正,当时怎么说的我已经记不清了,记得最后爷爷奶奶没有再反对,这事情就是这么定下来的。(F-190125)

不同的社会角色与期待,影响着通勤决策行动评估,进而产生不同方向的通勤决策行动。很多时候,孩子居于家庭关系利益序列中的首位,许多家庭的迁移决策以孩子的教育和发展为中心。

当时,记得女儿刚满3岁,两个城市的差距比较大,我们还是采取了两地分居的方式生活,虽然知道这样对夫妻感情不好,但是考虑到北京的教育水平和教育理念比较好,为了孩子,所以我们让孩子在北京接受教育。最起码在上初中之前我们是不会留下她一个人在北京,我肯定会一直陪着她在北京,即使这样对夫妻感情有影响。(F-180825)

在实际生活中,通勤决策行动往往会采用家庭成员集体表决的模式。当家庭成员感知到当事者的通勤倾向并认可该行动倾向时,便可能主动提供当事者通勤的信息,再经由相关内容说明促使当事者坚定自己的判断。但是,在通勤决策行动过程中,当事者与家人对通勤的概念、期待解决的问题、考虑的因素等常有差异,有时并无法依循理性的决策模式,而变成通过权力运作来做出最后的决定。因此,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力关系对通勤决策就显得格外重要。

谁不希望自己的老公有事业,有能耐。我也希望一个有事业的老公,我不需要一个一直陪在我身边的老公,说实在的,我愿意让他去闯也是这样,男女还是有别,男人的重心还是事业,你不能说不敢让他出去,以后他老了就会怪你说你年轻的时候不让我出去,现在我一事无成,会有这种心态。所以,还是支持他去曹妃甸吧!(QF-181224)

也有一些当事者并不会把通勤决策和通勤行动当作家庭关系的损失,反而会将焦点放在未来的关系上,并将现在的通勤生活转变为未来家庭关系满意的源头,因此选择一方留在北京作为家庭的“根”。好像只要在北京还有家人,最后就还是会回到北京,而这段家人分离的生活只是短暂的过渡。

怎么说呢,谁不愿意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如果他短时间内调不回来,那只有我到那边去找个工作上班……现在就是在等一个机会,我们公司在曹妃甸也有分公司,看看能不能找到机会把全家都搬到曹妃甸。其实呀,就是生活在曹妃甸也是有好处的,那边的房价终究要便宜得多,在北京几年之内是不可能买上房的。我觉得,我最起码不排除去那边的。(F-180701)

(三)政策规制层面的影响

通勤决策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策影响。对于通勤者来说,虽然他们选择去曹妃甸是基于个人需求所做出的决定,但个人选择的背后则是国家组织和政治力量在产生影响。换句话说,国家的制度安排或政策经由通勤决策这个具体化设置呈现在当事者的生命中,形成了个体生命中的重大事件。

服从企业安排,我当时身体没毛病,还想继续工作。在家里也没什么事儿,能干一年是一年,再说家里人也没意见。我就去了曹妃甸新厂区。(F-180701)

很多时候,通勤决策行动的做出可能并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为了符合社会期待。人们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去说/做他人欢欣的事或是他人赞许的行为。当搬迁逐渐成为既定事实,在集体记忆的再建构中,又不约而同地将其归结于一种“舍小家,为大家”的情结。一些人甚至是出于对惩罚的畏惧而产生了自我审查,或是内化了国家对疏解政策从上到下的宣传教育,认为不符合此范式的人都会被标签为“落后的人”或“不顾全大局的人”。

开始的时候我们家也是犹豫,毕竟这可是一件大事,弄不好家庭就散了。我们两口子不知道是不是该把全家搬到这边来,厂子都搬了,同事们也都搬了……可是看到住在一起的邻居们都不搬家,我们最后也就没有搬,毕竟人家能克服困难,咱也就能克服困难。(OF-190307)

当事者基于个人因素考虑通勤这个选择,提出种种通勤的原因。不过,在这些原因背后,可以发现政策体系对于某些选择的影响。换言之,当事者看似高度个体化的“选择”其实内含着政策对该行为的“约束”与“规制”。

当初说要去曹妃甸,大家心里都舍不得,再一个大家心里也忐忑,不知道曹妃甸这儿怎么样。但是,你不去也没法,这是国家政策要求的……再一个,咱也是老工人了,拎得清。当初,首钢建设为的是发展,搬迁同样是为了发展,我们牺牲没什么。(F-190307)

首钢从国家利益的大局角度引导职工认识到实施搬迁调整是一种必然选择,是首钢实现新发展的起点和机遇。帮助每个人在企业搬迁调整中找到自己的舞台和定位,和企业一同成长。“随着企业一起成长”涉及了行动者生活中的具体条件,包含着企业发展方向、国家相关政策及个人的职业规划。所以,由“随着企业一起成长”而主动选择通勤,对当事者而言并非仅仅是一种情绪性的表现,而是一项经过复杂思考所产生的行动策略。

首钢各分公司充分运用内部网络、厂报、宣传栏等阵地,积极宣传本单位的创新典型,从而在全公司上下形成了强大的创新典型宣传声势。通过口号等形式宣传政策主张,把一个个工人们动员起来,创造一种使命感使他们投入到搬迁中来。(OF-190307)

首钢在搬迁过程中对前期选择通勤的职工的先进事迹进行重点宣传报道,使广大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和鼓舞,主动实现从“要我通勤”转向“我要通勤”的转变。

许多首钢的职工家属每次送站都是含着眼泪,用职工的话讲,这种泪是寄托着对首钢未来希望的泪……首钢是讲求奉献,报效祖国,不计牺牲,敢争第一的企业。在搬迁调整最艰难的时刻,首钢人首先想到的是国家、民族和企业,这也充分体现了首钢的责任感。(W-080117)

六、讨论与建议

(一)相关讨论

通过上面的研究可知,通勤决策行动镶嵌于多层次场景内,是个体与外在影响因素互动的结果。个体最终是否选择通勤行动,与其自身所拥有的禀赋资源、置身的家庭情境及政策环境有关。也就是说,当事者的决策行动具有高度复杂性和多样性。不过,通勤决策行动所隐含的复杂性,也正好体现了通勤决策行动富有能动性的另一面。

首先,人类行动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应从细致的层面来理解。由通勤决策行动的动机来看,通勤者不仅考虑工资、福利等效益,还会考虑情感、自由等因素。而在这些行动考虑因素中,动机为个人价值取向的行动者对于通勤规划与通勤之后所能获得的益处之间,有着成本效益考虑。而动机为情感性的行动者主要是响应家庭的期待而产生的行为,因此多数较为缺乏成本效益的思考。另外,不仅是当时的情境,过去的生活背景、拥有的资源及所获得的信息等,也都会进入决策整体思考架构中。这说明,看似理性的行动却带有行动者积极的情感运作,如目前的职场环境能完成自我实现的目标,或是能在目前的工作中获得一定程度的成就感,抑或目前的职场是较具发展性的。这样的行动虽然不会被公开地表达和重视,却体现了当事者行动决策的深层逻辑。

其次,对于通勤者身处的家庭情境的理解,不能仅限于勾勒出通勤者的家庭责任,更重要的是发现当事者对于家庭文化的理解。虽然通勤决策行动在不同的当事者身上呈现出不同的家庭责任表现,但是几乎所有的通勤决策行动实践,都是镶嵌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家庭文化脉络里,同时生产及遵循一套相对来说较为支配性的行动逻辑。对于当事者来说,家庭文化脉络是一套强而有力的想象,这个想象同时也限定了当事者的行动选择。虽然当事者在通勤决策过程中有着许多的冲突与无奈,但并非无能动性。当事者对通勤决策具有高度的诠释权,却往往将自己的诠释转译成家庭日常生活应对的想象。即由当事者自己的责任义务开始,联结到其他家庭成员未来的处境。由此,最终的通勤决策行动显然成为一种“策略”,时刻响应着当事者所认知的家庭文化。

再者,从通勤决策行动过程来看,当事者往往通过对所处的政策环境及自身条件的评估拟定一套通勤决策行动的逻辑。在政策施行之初,政府以强势举措推行产业疏解政策,通勤决策行动过程始终贯穿着行为者个人对自身社会经济政治处境的判断,国家和社会中多股力量的碰撞是影响通勤决策行动的隐形力量。尤其是在行政干预等外部压力约束而不得不决策的前提下,这些力量会被放大。比如,除了强制手段外,政策还通过引导和宣传新型家庭文化来促使个人的通勤决策行动符合政策设计。虽然政策以一种长期而客观存在的形式影响着个体的日常生活,但是其具有的忽视个体需求和意志的性质,决定了其在通勤决策行动过程中并不必然是和谐存在的。由此可见,从个体场域到家庭场域再到政策场域,城市家庭通勤决策的复杂性便浮现了出来。

(二)政策建议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工作并发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明确部署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提出了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有效控制北京人口总体规模的原则要求。为此,北京市落实相关指示的政策路径是发挥产业疏解对人口调控的带动作用,即“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把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有序转移到河北和天津等地,从而达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目的。正如诸多媒体曾经报道的那样,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遇到的困难之一就是人口疏解问题。在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人们不愿意随着非首都功能产业向外迁移或选择通勤生活。因此,如果要在疏解非首都功能背景下进行成功的产业外迁,可以参考首钢搬迁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并在理解人们通勤决策行动逻辑的基础上,注意政策路径的改进。

第一,在制定非首都功能产业向外迁移政策时,要重视家庭微观人际互动在行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在我国社会中,家庭常常是人们进行决策行动的基本单位。在相关人口通勤决策的过程中,决策不仅受宏观家庭观念的制约,同时也受到家庭微观人际互动的影响。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通勤决策行动不仅受到个人有形和无形沉没成本的制约,也受到其所处家庭结构和家庭人际互动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传统认知认为,不选择通勤或者选择留守是为了巩固家庭及人际关系网络。然而,从访谈中却发现,原有关系网络也可能是一种束缚或制约,通勤反而成为一种挣脱束缚获得自由的手段。因此,如果支持通勤的公共政策设计仅仅聚焦于单纯支持家庭团聚等,很可能造成公共政策的目标失准。

第二,制定非首都功能产业向外迁移政策时,要关注情感、信仰和奉献精神等非理性因素在通勤决策行动中的影响。不能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只讲求“等价交换”等市场规则,而漠视思想政治动员工作的分量。任何决策行动都是通过一系列有限信息综合后作出的,在多数的情况下,通勤决策行动并非基于纯粹个人理性,而是个人利益、行政干预及周围环境等多重因素交互影响下所做出的权衡。尤其是在行政干预等外部压力约束而不得不决策的前提下,通勤决策行动中的非理性色彩和成分将会被无限放大。当事者在做出通勤决策行动之前,不仅会考虑理性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成本,同时还会考虑非理性的情感付出和对幸福感的影响。因此,在相关政策的设计上,也要充分发掘情感等非理性因素在通勤决策中的作用,并有针对性地提供社会支持和配套的资源。

第三,制定非首都功能产业向外迁移政策时,要关注通勤决策行动的复杂性和反复性。通勤决策行动能否顺利地从“抽象的行为”演化为“具体的行动”,通勤家庭能否完整地从“通勤状态”演化为“迁移状态”,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产业承接地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程度和社会文化的接纳程度。如果产业承接地不具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福利水准,特别是医疗、教育、文化、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水平与北京相比存在着较明显的差距,产业外迁很可能导致附着在这些产业上的人口及其家庭的利益受损,那么人口外迁的积极性肯定会大受影响,甚至可能造成人口“回流”。与此相对应,北京的人口疏解同样表现为一个“化”的过程,即从个体通勤向家庭迁移转换的分阶段、分步骤过程。在此意义上,对于疏解非首都功能来说,通勤决策行动或通勤家庭的形成应该仅仅是相关社会政策设计的逻辑起点,而不是制度终点。

① 本资料引自:张蕾.首钢:离开首都的日子[J].中国新闻周刊,2009(39):54-59.

② 本资料引自:王蓓. 为了企业的明天[N]. 工人日报,2008-01-17.

③ 具体可以参见:杨雪婷. 首钢搬迁直面四大难题[N]. 北京现代商报,2006-03-29;杨大鹏,王真臻. 职工安置成首钢搬迁最大困难[N]. 经济参考报,2006-03-07;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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