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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2021年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存在不足、对策及建议

2022-11-07

新农民 2022年21期
关键词:造林全县林业

张 峰

(泗县屏山林业工作站,安徽 泗县 234099)

泗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东靠江苏泗洪,西与安徽灵璧相接,南连安徽五河、固镇,北与江苏睢宁为邻,东北与江苏宿迁毗邻。区域东西窄、南北长,基本呈长方形。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5.47万hm,有林地面积4.99万hm,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352.74万m,森林覆盖率为27.91%,林木绿化率为29.56%。

2021年,泗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百果园、花世界、绿泗州”发展目标,始终坚持抓好“五绿”工作水平提升,持续推进林长制改革,重点开展了城区绿化工程、主干道路、水岸森林长廊建设工程、重要生态区域绿化修复工程、石质荒山绿化攻坚工程、“百村万树”工程、扶贫林基地与产业基地建设工程、美丽乡村绿化提升工程、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和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等,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1 主要做法与取得成效

1.1 强化林长制体系建设,为生态泗州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人事变动,县林长办、各镇林业工作站及时调整各级林长,同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据统计,全县共设立县级林长20个、镇级林长106个、村级林长180个,县级林长涵盖全县所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跨行政区域管理,三级林长全覆盖且运转良好,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县级总林长十分重视林长制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2021年召开3次),安排部署、听取汇报,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不定期开展巡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限期整改落实。境内有宿州市唯一的国家级湿地公园——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公园属于沼泽湖泊类,生态系统结构完整。从岸线至河湖水域,形成了乔、灌、芦、蒲、萍多种层次的植物景观和丰富的水栖生物环境,是一个集水文、土壤、气候和生物自然景观的综合体,公园内有大面积野生莲、菱和一片片原生芦苇等水生生物群落,吸引了数十种野生鸟类在此栖息、觅食、嬉戏,其中不乏国家及省级保护动物,形成了独特的湿地景观。为进一步搞好石龙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恢复和管理能力建设,目前,正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引河入湖、破塘扩湖、环路护湖”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通过实施“引河入湖”将适当开挖水道,进一步提升龙须沟和石梁河的水系连通性,确保湿地公园的水体循环;通过实施“破塘扩湖”将打破现有湿地公园内的鱼塘围梗,恢复石龙湖湿地面积,同时铺设亲水栈道,种植水生植物,营造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通过实施“环路护湖”将在石龙湖湿地公园内部环绕石龙湖建设环湖慢行步道、木栈道、木栈桥和吊桥,来有效解决石龙湖湿地公园周边现有道路无法连通、正常的巡护管护不方便等问题,更好地满足湿地巡护和生态观光需求。通过一系列保护恢复和管理能力建设,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一定会以生态更加良好、景观更加优美的姿态呈现在人们面前。

为有效推进全县林长制工作,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林长制一系列制度,如《泗县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泗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等;根据工作需要,县林长办也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项制度,如《泗县林长制县级考核制度》《泗县林长巡查制度》以及“五个一”制度等。结合各项制度,全县三级林长认真履职,实行县级林长每月督查调研一次,镇级林长每半月督查调研一次,村级林长每周督查调研一次,有效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县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协助林长开展巡林并积极开展工作。如:成员单位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在新汴河墩集段的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教体局、科技局、共青团等积极组织青少年参加湿地科普活动;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交运局、畜牧中心等按照职责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保护恢复和管理能力建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争取资金实施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县财政局积极解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石龙湖湿地公园清淤、流转土地造林租金、公益林和商品林森林保险、森林防火等方面的资金;县委组织部(编办)积极落实了石龙湖湿地公园和沱河自然保护区机构;县广播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积极做好林长制宣传工作;县发改委积极争取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加快绿色发展;县住建局、城管局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城市增绿,提高规划区的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

1.2 强化林长制体系运行,推进林长制工作再提升

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高度重视林业生产计划,亲自审核、把关。制定出台了《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2021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泗政办秘〔2021〕7号),《通知》对土地流转政策、林业扶贫政策等进行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沱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县级总林长亲自多次协调,解决了多年来未能解决的机构问题(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为正科级、沱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为副科级)。目前机构、人员均已到位,切实提升了保护区建设与管理。

目前县级层面出台的各项制度运行正常、效果较好,全县“五个一”平台业已建设比较完备,且运行通畅,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运行。特别是《考核制度》方面,根据各镇情况不同,分别赋值1分和0.5分。县林长办、县大督查办结合各镇林长制日常工作开展以及现场察看资料、打电话询问等方式,认真打分,排出名次上报县政府,纳入县政府总体目标考核。

县林长办主动谋划,扎实履职充分发挥上传下达、组织协调、参谋助手等作用,联合县大督查办,对各级林长履职尽责、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印发督查通报,有效推进了全县林长制工作的开展。

通过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共同发力,认真开展林长制意义、目的、“五个一”平台、各级林长巡林、工作动态等全方位宣传,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林长制的认识,增强了森林保护、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保护、生态惠民及产业发展意识,夯实了建设生态泗县、推动绿色发展基础,让林长制深入人心。

1.3 强化林长制运行成效,森林覆盖率逐年提升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各级林长及责任区,实现林长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情况。

多年来,特别是林长制改革以来,我县国土绿化面积有了大幅度提高,2018年完成造林面积3486.67hm,2019年完成造林面积1026.67hm,2020年完成造林面积700hm,2021年完成造林面积720hm。全县森林覆盖率显著提升(2018年森林覆盖率为26.62%、2019年森林覆盖率为27.49%、2020年森林覆盖率27.81%、2021年森林覆盖27.91%)。

1.4 聚焦“五绿”融合,擦亮生态底色

围绕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恢复和管理能力建设,开展流域内的水环境治理和附近村庄美化亮化绿化,组织实施“引河入湖”“破塘扩湖”“环路护湖”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将龙须沟和石梁河的水系彻底贯通,着力打造石梁河国家湿地公园文旅片区。切实加强对沱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巡护巡查,严惩违规违法行为,沱河自然保护区内已全面实施退耕还林还湿面积7145亩,确保了国考沱河关咀断面水质达标;组织林业执法力量,认真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保护管理制度;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全县完成三株二级以上古树的现场保护性调查,并针对性开展保护性修复,为全县13株古树名木购买施救费用保险。

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绿化、“百村万树”工程等,充分利用农村“四旁”(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开展村庄绿化,栽植总株数22.5万株;以G104、G343、S329、上青大道、环县东路、环县西路、山闵路等公路两侧绿化为重点,建设绿色长廊31.2km;以新汴河、新濉河、唐河、民利河、樊吴大沟等河道、大沟沿岸绿化为重点,建设生态林带23.6km;以城区周边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建设环城林带100hm;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新建、补建农田林网5333.33hm,做到了田成方、路相连、树成行、水相通。全县人工造林720hm,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8.3%,新建完善农田林网5313.33hm,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墩集镇),省级森林村庄5个(泗城镇汴河社区,开发区赵位社区,大路口镇网周村,墩集镇汴河新村,草沟镇秦桥村)。

严格执行木材采伐限额规定,做到依法采伐,2021年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81份,采伐林木总蓄积0.72万m,面积620hm;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已完成国家林草局关于森林督查80个判读图斑外业调查任务,违法图斑处罚任务已经完成;认真开展生态公益林优化调整,目前已经初步完成;加强对全县405名生态护林员日常考核和动态管理,确保护林员队伍能积极履职;认真开展森林防火灭火工作,在主要生态功能区设置永久性防火标识、悬挂宣传标语等,教育、引导广大干群严禁携带火源进入生态功能区,同时认真开展森林火灾普查工作。在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启动防火码,做到人员出入严格扫码,做到人员进入湿地时扫码进、出时扫码出,同时做好防火码更新改造,全县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规范林业执法工作,全年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7件,罚款1.66万元,移送涉刑事案件1起;认真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全年防治面积2.03万hm,防治率97.66%。

充分利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蟠龙山奇石文化公园、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资源,培育生态文化旅游,带动全县经济发展;成立了安徽省薄壳山核桃研究院,引导绿瀛薄壳山核桃基地增强示范、辐射效应,促进了薄壳山核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大做强屏山花卉基地和大庄、大路口、草庙等镇经果林产业基地,带动广大林农增收致富。

切实抓好五绿兴林“劝耕贷”以及林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鼓励和吸引交投公司、农投公司以及造林大户等参与我县的生态建设和林业投资,切实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推动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如在县林业部门的积极推介下,经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担保,泗县润绿园林有限公司贷款200万元,用于园林特色林业综合开发项目;泗县兴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贷款200万元,用于发展薄壳山桃产业;泗县虹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贷款80万元,用于发展苗木花卉产业。

2 存在的不足

(1)造林地块选择不易。由于相关政策调整,大面积流转土地造林已不现实,而现有大沟河渠两侧因历史原因被老百姓自行耕种,退耕还林难度较大。

(2)造林技术有待提高。随着生态建设力度加大,许多公司、大户积极投身植树造林事业,给林业发展带来勃勃生机,但由于缺乏较强的专业知识,所以不能完全做到适地适树。

(3)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林长制改革是我省首创,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我省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安徽省林长制工作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林长制改革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也有个别林长认识存在误区,认为推行林长制是林业部门的事情。同时改革经验不足,只能边干边学、边干边摸索,在摸索和学习中推陈出新。

3 主要对策

3.1 狠抓资源保护

对全县森林资源抓好保护,禁止乱砍滥伐和无证采伐,守住生态红线;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认真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极大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力保森林资源安全;加强石龙湖、沱河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恢复,强化泗县的古树名木保护,给子孙后代留下生态遗产。

3.2 狠抓综合效益

打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蟠龙山奇石文化公园和石龙湖田园综合体等四大文旅片区,培育生态文化旅游。依托草庙、丁湖、大庄、大路口等乡镇经果林产业基地和屏山花卉基地,吸纳周边困难群众就业,促进林农增收。

3.3 狠抓林业改革

积极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切实抓好林业“劝耕贷”以及林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吸引造林大户、木材经营者以及社会资本参与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切实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

4 结语

林长制改革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新举措,有效扩大了泗县的森林资源总量、提高了森林质量、改善了森林生态功能,实现了生态产品价值,带动了部分扶贫困户脱贫,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各级林长务必高度重视,摒弃不足,发扬成绩,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扎实推进泗县林长制工作向深度、广度迈进,深入推进泗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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