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知识转移行为研究
2022-11-07戈锦文魏晓卓马英辉
戈锦文,魏晓卓,马英辉
(江苏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江苏 镇江 212003)
1 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知识转移行为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2012年的53.5%提升到2017年的57.5%,但离世界发达国家70%~80%的比例还存在差距。《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1)》提出到2035年将实现70%以上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目标值,并提出强化农业科技支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知识和技术已经取代传统资源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要素,亦是制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短板所在。高校作为知识的创造者和传播者,通过基地共建、合作研发、专利转让等多种方式向乡村进行知识转移,成为促进农业生产率提升的重要支撑。教育部《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亦提出实施高校“科学研究支撑行动、成果推广转化行动、技术创新攻关行动”等七大行动,旨在推动高校深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两个政策合力有利于发挥高校知识中枢作用,推动高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弥补乡村振兴知识匮乏短板。
在这个过程中,单纯依靠小农户“拔高”很难实现,借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点带面”才能将科技成果转化落到实处。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能够显著促进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程度,在传递市场信息、普及生产技术、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等方面具有优势,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些组织通过和高校的产学研合作,适时应用新技术、试验新品种、推出新产品,带动普通农民创业就业,成为乡村振兴重要的经济实体。然而,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识基础薄弱、资源利用率低下、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突出。而高校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识转移亦呈现出动力不足、意愿不强、政府引导不够、转移行为不畅等特征。
服务农业农村是历史赋予高校的光荣使命,也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对高校提出的新要求。高校为农业农村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进行知识创新、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当前,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可归结为高校与农村两大社会系统间“知识”和“人才”双重通道不畅,导致高校服务农业农村建设动力不足、农村知识接受能力较弱、人才汇聚力不强、高校知识供给富裕却与农村知识需求不匹配等。高校如何针对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知识化难题,发挥自身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育服务、信息咨询等方面的优势,加速推进农村知识化进程,进而实现农村经济、文化、教育的现代化,如何打通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知识转移渠道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知识化的重要环节。
根据组织行为学基本观点,可以用组织成员的行为加总表征组织行为,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知识转移行为亦是通过高校成员的行为来反映。高校科研人员是知识的生产者和所有者,他们在知识转移过程中具有核心地位,对知识转移行为的发生具有决定权。故本研究以高校知识转移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选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有过合作经历或者正在开展合作的高校科研人员作为被调查对象。鉴于此,课题组先后对常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大学、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南京)、南通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等20余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江苏高校进行走访调研和深度访谈,结合计划行为理论框架探索高校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识转移行为的影响因素,试图打开“高校-农村”知识转移的黑箱,为高校服务乡村振兴提供理论依据和可行路径。
2 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知识转移行为影响因素
知识转移行为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知识转移供体和受体选择一定的知识转移媒介、模式进行知识的传递、吸收,最终使接受方获得知识满足和知识转移绩效的过程。与高校和企业之间的知识转移不同,高效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知识转移的受体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的主体并不是企业,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虽具有企业的性质,然而在生产组织方式、管理模式、市场化程度等方面更具异质性。因此,本研究通过走访江苏农村基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高校,发现个体心理特征、组织比较情景和政府政策支持是影响高校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的关键要素。
2.1 心理特征要素对知识转移行为的影响
基于理性行为理论(TRA)和计划行为理论(TPB),态度、主观规范、感知行为控制对知识转移意愿和行为有显著影响,尤其学研方担心其核心知识完全被产方习得,使其不能独享自己创造的知识资源,进而出现隐藏知识的机会主义“行为态度”,对知识转移意愿产生消极的影响。一项对185个计划行为理论相关研究的元分析发现,在不同领域中态度、主观规范和感知行为控制对意愿、行为的解释力度分别为39%和27%。在此背景下,学者们继续探索其他因素对意愿、行为的驱动,主要的发现认为除了意愿之外,知识技能、环境约束、行为重要性、习惯等四个因素直接影响行为。首先,即使一个人有很强的行为意愿,他也需要知识和技能来实施这种行为;其次,不应该有或很少有环境约束使行为表现困难或不可能;第三,行为对执行人来说应该是突出的、重要的;最后,执行行为的经验可能使其成为习惯。
高校科研人员积极的态度表明其个人认同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知识转移,甚至有服务乡村振兴的使命感,这将有利于其产生服务乡村振兴的知识转移行为。高校科研人员感知到来自管理部门、政府的要求和周围同事的示范及带动等方面的社会压力,即社会倡导服务乡村振兴进行知识转移的氛围将促进其个体产生知识转移意愿和行为。同行评价等主观规范也会提升高校教师参与知识转移的意愿和行为。感知行为控制指高校科研人员感受到的执行知识转移行为的可能性和难易程度,也就是对促进和阻碍知识转移行为的因素的知觉。当个体认为自己可以较好掌握知识转移过程和结果时,将有助于产生知识转移行为意愿。
2.2 组织比较情境要素对知识转移行为的影响
走访调研发现,特定高校与特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并不是随机的,都有一定渊源、桥梁或者催化剂。较多的情况是,两个组织间有合作传统或前期较好的合作基础,已经形成比较固定、良好的“关系”。这种关系建立之初,当地基层政府或其他中间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这种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十分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于一些试图建立或者刚刚建立合作关系的高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除去共同的经济或社会利益,“信任”问题尤为重要,甚至直接关系到最终知识转移行为是否发生和延续。如果经营主体对高校科技人员十分信任,合作过程可能顺利高效,相反,如果经营主体对高校科技人员有偏见,或者以往跟其他高校有过不愉快的合作经历,那么在合作中会存在试探、甚至敷衍的行为。
可以说,信任和关系强度作为两个关键的组织比较情景要素影响高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知识转移行为。信任同样降低知识转移的成本。关系强度通常被理解为两个个体间的关系连接的特征。目前国内外已有学者在不同研究中探讨了两者对知识转移意愿直接作用关系。并发现产学研联盟成员间的信任水平越高,高校所感知的机会主义行为风险越小,越有利于促进知识转移。高校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识转移实质上是知识资源的交换,当资源交换双方间关系较强时,资源能更容易、更快捷进行分享和交换,关系强度较弱时,较低的交往频率加上较少的互惠性,资源交换的意愿会削弱。
2.3 政府政策支持要素对知识转移行为的影响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各级乡县政府的积极性得到激发,地方政府在具体项目对接过程中亦发挥重要作用。一是纽带作用,调研中发现江苏省政府自2008年开始实施“科技镇长团”项目,选派了9批4380名教授、博士等到全省104个县(市、区)作为科技副镇长等职位挂职锻炼,促进了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高校相关专业领域的各类合作。二是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后盾作用。事实上,意愿只是一种心理倾向,高校有了知识转移意愿未必产生实际知识转移行为,因为这个过程还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如政府政策支持)的影响。不同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项目申报、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等方面享受相应支持。政府驱动理论认为,政府作为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倡导方,政府政策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知识转移行为能否达成。
3 促进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知识转移实现路径
3.1 设计地方高校与乡村组织的人才柔性共享机制
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本质是涉农知识的创造和传播,设计人才柔性共享机制可以通过人才流动促进双方的知识交流。地方高校应根据所在地区的乡村发展进程和需求,定期选派农业专家团队入乡进行涉农知识推广和农业技术服务,鼓励农业生产管理、技术研发、营销创新等各领域专家,深入一线,探析乡村各类组织对涉农知识的需求并进行有效扩散,打通高校向农村进行知识转移的“最后一公里”。此外,鼓励、支持大型重点农业企业与院士团队、涉农高校紧密合作,成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工作站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等农业科技项目,基于人才柔性共享理念共同进行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普及创新成果以及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动农业高新技术走出高校实验室。
3.2 构建“高校+X基地”衔接的长效机制
高校与乡村是社会系统中科学知识和技术的“峰谷”点,高校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信息咨询等途径,发挥其知识优势服务乡村振兴。地方或基层政府可引导高校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长期合作平台,形成长效稳健的信任关系,将有利于促进高校向农村知识转移进程的加快推进,补足“乡村振兴”的知识短板。因此,通过打造“高校+生产基地”、“高校+研发基地”等衔接模式推进各类合作项目,将知识扩散、人才培养、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紧密结合,提升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率,进而平衡高校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公益服务与有偿回报,才能真正形成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
3.3 打造政府引领下的“政产学研”协同机制
高校知识转移意愿同等条件下,政府政策支持力度越大,知识转移意愿越有可能达成实际的知识转移行为。正如当下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实施,各类相关政策的出台,所以政府应该在推动高校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识转移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帮助高校实现涉农科技成果转化“关键一跃”。前期调查发现,江苏省通过“科技镇长团”项目在8年间转化的相关科技成果超4000项,相关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产值1000多亿元,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的同时,也推动了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更接地气。因此,强化政府引领作用,建立高校与乡村经济组织、行政主体间的沟通平台,鼓励技术研发合作、涉农人才联合培养、乡村制度创新合作等,推动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行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