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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史才不敢任译事”:林纾遗译《亨利第五纪》辨体研究*#

2022-11-05代云芳

国际比较文学(中英文) 2022年2期
关键词:林纾亨利译者

毋庸置疑,林纾在中国翻译史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借助合译模式,翻译外国作品百余种,“名重一时”。在林纾译介的众多外国作家中,莎士比亚占据重要一席。他与魏易合译的《吟边燕语》将莎氏的20部经典悲剧和喜剧故事引入中国,成为20世纪初深受读者喜爱的西方文学启蒙读物。此外,林纾还和陈家麟等口译者合作将莎氏的多部历史剧故事译为中文。然而,与一度大热的《吟边燕语》不同,林纾翻译的这批莎氏历史故事在当时并未激起水花,甚至直至今日,也鲜见关注与讨论。即使偶有学人提及这批译作,也多用来佐证林译小说在文体方面的缺陷,如郑振铎所言:“把许多的极好的剧本,译成了小说。”这一论点在五四以后逐渐成为林译批评的基础定调,频繁出现在各类林译研究(如曾宪辉、曾锦漳、陈敬之、任访秋、韩洪举等)、莎士比亚汉译研究(如戈宝权、Murray Levith、Alexander C.Y. Huang、孟宪强等),以及中国翻译史研究(如马祖毅)等相关论著中。直到2007年,日本学者樽本照雄通过原、译文对照,证实林译莎氏历史剧实则译自奎勒库奇的改写本《莎士比亚历史故事集》(),这一近代文学史“冤案”才得以真相大白。

这批曾给林纾蒙上冤情的译本,大多发表于1916年,这一年正是莎士比亚逝世三百周年。其中《雷差德纪》《亨利第四纪》和《凯彻遗事》发表于《小说月报》1916年第7卷,《亨利第六遗事》则以单行本的形式于同年四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唯有《亨利第五纪》发表在林纾卒后一年,即1925年的《小说世界》。正是这部译作,此前由于原文不可考等原因,在国内外学界一直未见相关研究出现。鉴于此,本文围绕《亨利第五纪》展开辨体研究,认为这一译本不仅体现本土诗学对译者的浸润滋养,也呈现外来诗学的冲击影响。以此个案为基础,本文将着重探讨晚清民初的中西诗学冲突如何在翻译活动中生成与消解,并追溯这一过程对于我国本土文体的发展产生的影响。

一、“余生平酷好《史记》”:浸润传统,以史为境

林纾受史传文章的影响颇深,一方面与其师从桐城派古文的史家传承有渊源,另一方面则与他钟情于《史记》《左传》《汉书》等史传文章的个人偏好密切相关。林纾从不曾掩饰自己对史家文章的喜爱,不仅满心崇敬,将《左》《史》《汉》列入“古今文章归宿者”,更重视通过阅读这类文章来精进自己的古文写作技法。久习之下颇有心得,他曾出过合集《左孟庄骚精华录》,单集《左传撷华》,还计划出一本《史记读法》。除了自己时时温习各类史传文章,每每出行必携是书在侧,林纾还尤为关注自家孩子学习史传的情况:他关心三子林璐所上的学堂是否教授《左传》,要求他暑假归家即温习此书;也敦促四子林琮多翻阅自己编写的《史记》和《左传》的讲义。由己及子,林纾力图使全家浸润于史传文章的熏染之中。正是由于长时间浸染于史家传统,林纾的行文写作被镌凿出强烈的史传风格的印记,而这一痕迹在他的翻译润笔中也清晰可见。

史传文章对林纾译笔的影响,首先体现在对文字雅洁的追求。所谓雅洁,即行文端正,化俗为雅;文字简练,化繁为简。林纾在《亨利第五纪》中有一处十分经典的化俗为雅的改译,见于傅伦(Fluellen)在英法大战前的发言。此句原文来自莎士比亚原著,奎勒库奇原封不动将其摘引。

If the enemy is an ass and a fool and a prating coxcomb,is it meet,think you,that we should also,look you,be an ass and a fool and a prating coxcomb?

莎士比亚的戏剧向来以语言丰富多元著称,这一特点在其历史剧中更体现得淋漓尽致。在他的《亨利五世》中既有阳春白雪的高雅漫谈,也有污秽粗鄙的俗语谩骂。此处摘引的傅伦发言便属后者,虽用词粗俗,却摹像生动,勾勒出一位言谈低俗却心细勇敢的将领形象。然而,对于林纾而言,上述诸如驴、笨蛋和傻瓜一类的词语,虽凸显了人物特色,却过于低俗,难以入文。于是,他在处理这段发言时,将其改译为:“敌人无教,如鸟之啁啾、驴之长鸣,汝人也,亦甘为驴鸟乎。”从“驴、笨蛋和喋喋不休的傻瓜”到“鸟之啁啾,驴之长鸣”,译者对语言的雅化显而易见。此后,当文中再次重复出现“驴、笨蛋和喋喋不休的傻瓜”,林纾更直接以“驴鸟”两字一笔带过。这种以简笔弱化秽俗语言的方法,正是他点评《左传》时曾提及的传记文涉及“秽渎之事”的处理方法:“须知此等,只能以简笔行之,使读者不觉其复杂、猥琐、妄谬,便是能事。”类似的例子在《亨利第五纪》中还有不少,下文不再一一罗列。

林纾对语言雅正的追求,除了体现在化俗为雅的腾挪转换中,也流露于译笔下无所不在的史传字词里。在源语文本中,奎勒库奇曾描述英军如何英勇善战,称他们“即使在阿尔弗勒尔也是极好的战士(They were good fighters even at Harfleur)”(Quiller-Couch,194)。林纾将此句译为“武力尚鸷”(纪5),《汉书》用“鸷”字意指凶狠勇猛,形容匈奴军士即使身处他境,依旧魁健凶悍。译者在此处虽略去哈弗娄(Harfleur)这一法国地名未译,却借助“鸷”字揭示英军此刻身处异国的险境,同时也展现出他们强悍的战斗力。一字之内,足见译者匠心所在。谈到用字精准,《亨利第五纪》中还有一例见于故事尾声。原文中奎勒库奇曾描述伦敦市民如何迎接凯旋的亨利大军:“伦敦市民蜂拥到布莱克希思去迎接凯旋的君王(London poured forth her citizens on Blackheath to fetch home the victor)”(Quiller-Couch,207)。林纾译为:“而伦敦百姓,尤哗奔迓王”(续5)。其中“迓”字意指迎接,对象往往是王侯将相,如《左传》中便有“迓晋侯于新楚”一句,描述迎接晋侯的场景,这与译文中民众迎接亨利五世的语境相互契合。

除了用字,《亨利第五纪》中还有许多用词用句,也取自史家文章。例如在故事开篇,译者曾增补一句“唯大兵之动,先须观衅,乘邻国之罅”,揭露英王在英法大战之前的筹谋。其中“观衅”一词出自《左传》,“会闻用师,观衅而动”,意指等待机会,有所企图。在原文语境中,英国意欲挑起英法大战,却迟迟按兵不动,待到法国内耗疲乏之时,再伺机而动,发起战争,这与“观衅”一词在《左传》中的使用语境颇为相符。此后,奎勒库奇为展现亨利五世身先士卒的精神,描述他“从不会放过自己([He]never spared himself)”(Quiller-Couch,195)。林纾译为:“王亲冒矢石,凛然无却”(纪6)。此处的“亲冒矢石”与《左传》中以“亲受矢石”写晋国的荀偃和士匄亲自率军攻打偪阳,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左》《史》《汉》这些公认的史传名作以外,林纾对其他史家的作品也涉猎颇多,可谓“无书不读”。这类史家作品在他的译文中也留下了或深或浅的痕迹。在《亨利五世》故事的开端,主战派的爱克塞德公爵(the Duke of Exeter)为附和亨利五世侵略法国的计划,曾谄媚说道:“我的君王,您率领麾下四分之一的将士前去,就能让法兰西为之颤抖(My liege,a quarter of your fighting men,with you to lead them,will set France shaking)”(Quiller-Couch,197)。林纾将此句译为:“但分兵四分之一,陛下以武临之,法人当震慴而款服”(纪3)。“款服”一词意为诚心服从,出自《北史卷一·魏本纪第一》篇末句,意在彰显北魏明元帝拓跋嗣北伐柔然,南征刘宋的功绩。这与亨利五世举兵伐法,征服他国的语境也有所契合。再如亨利五世在出征法国前曾向上帝祷告,祈求行军顺利:“那天晚上,国王恳请他的军队得到上帝的照拂(and that same night the king put his puissance in the further keeping of God)”(Quiller-Couch,192)。林纾将之译为“是夕王祃祭”(纪5)。“祃祭”一词源自《隋书》,是古代天子出兵征伐前举行的祭祀仪式。在祃祭仪式上,天子向神祇告知大军出征的目的地及行军路线,祈求出行顺利,而这与亨利五世的祷告内容也几乎一致。除《北史》《隋书》,林纾在译文中所用的字词还来自《唐书》(如“寝(谋)”)、《宋史》(如“好弄”)等其他史家文章,示例众多,比比皆是。这类用词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在林译中的使用语境与其在史传中的原始语境均极为相仿。也就是说,林纾对这类史传字词的使用,并非随意滥用,而是因循原文内容,联想到自己读过的史传作品,在语境契合的情况下,将这些字词应用于译文之中。

此外,语言雅正还意味着用字需得谨慎,不可横生芜辞杂语,以此为鞭策,就需要追求文字的简洁凝练。林纾在《亨利第五纪》中对原文进行了大量的删减,其中尤以人物的对话居多。例如傅伦曾因向上级献策被拒,发表大段的抱怨,宣泄心中不满,这段发言在译作中被删减至只剩一句:“果不用吾言,则吾之投身为误矣”(纪6)。值得注意的是,包含这句在内,《亨利第五纪》中删减的大部分人物对话,均为奎勒库奇直接引自莎氏的原文。对此读者也许会心生疑惑。其实个中缘由并非在于林纾是否喜好莎翁的笔触,而在于原、译文之间巨大的文体差异。莎士比亚原文的文体为戏剧,角色语言讲求惟妙惟肖,有时冗长繁琐,有时粗鄙低俗,均符合戏剧语言的要求和戏剧体裁的体例。奎勒库奇将莎氏剧本改编为故事体,也吸取了这一优点,尽可能通过引用原文的精彩对话,让人物形象生动饱满,特色鲜明。然而林纾的译文受史传影响,追求雅洁之风,讲求“文简而语重”。如果直译原文相对冗长或粗鄙的人物发言,显然违背这一要求,只能予以舍弃或简化。

除了大幅删减引自莎士比亚原文的人物对话,林纾还删去了许多奎勒库奇自行添加的心理描写。如在故事开端,奎氏曾借民众心路历程的大段描述,揭示亨利五世玩世不恭的过往。在林纾的译文中,这段心理描写被浓缩为一句由民众发声的评论:“皇帝不惟善于改过”(纪1)。类似这样的删减,在《亨利第五纪》中并不少见,这一行为的背后,展现出林纾对务实客观的史家精神的坚持:长久以来,史家为取信读者,多记述肉眼可观察的人物外在言行,排斥无从考察的内在心理活动。

林纾曾多次在各类翻译小说的序言中提及司马迁的《史记》,其中不乏欣喜感叹:“西人文体,何乃甚类我史迁也!”。无论读什么作品,他总会带入《史记》,用它来帮助自己理解外来文体。正如张丽华所言,林纾“用以观察、评价西洋小说的标准,”“始终是以‘史传’为中心的传统中国的文类体系”。一方面,林纾对史传文章孜孜不倦的品读、模仿与研究,使他长时间浸润于史家传统,这份耳濡目染深刻影响着由他饰润的翻译作品,从行文化俗为雅,到用词考究藏典,再到文字“紧切简括”,史家素养展露于译笔的字里行间。而另一方面,《亨利第五纪》中强大的史传基因,并非由林纾单方面受到史家传统的影响所致,事实上,这更是他自主选择纪传体作为译作文体的体现。

二、“非史才不敢任译事”:立志译史,纪传为体

1898年,林纾以一本“断尽支那荡子肠”的《巴黎茶花女遗事》初入译坛,从此开启一段近三十年的翻译之旅。让他踏上这段旅程的初志之一,实为译史。在《巴黎茶花女遗事》取得巨大成功的那一年,林纾原本计划翻译的是两部在他看来均属“外国史录”的作品,《拿破仑第一全传》和法译本《俾思麦全传》。尤其在看到《拿破仑第一全传》的插图“拿破仑第一誓师图”后,林纾曾满怀憧憬,认为书中文字“必英隽魁杰,当不后于马迁之纪项羽。”虽然在当时未能如愿译成此书,但数年后林纾还是和魏易合作将其译出,命名为《拿破仑本纪》。本纪、世家和列传,是“纪传体”的三类人物传记体裁。纪传体由司马迁的《史记》发凡起例,自唐代开始成为史部独尊的官修史传文体,对中国史界影响深远,二十四史便全部由纪传体写成。在纪传体的三类传记体裁中,本纪为“纲纪天下政事”之意,有资格被立本纪者,往往是当时的实际掌权者。林纾以“本纪”命名《拿破仑本纪》,一方面体现他对拿破仑历史地位的认知与肯定,另一方面则展露出他在翻译此作时,致敬司马迁之志与模仿《史记》之意。而类似的心境也见于同样以“纪”命名的译本《亨利第五纪》中。

《亨利第五纪》译自奎勒库奇改编的《亨利五世》故事,选自《莎士比亚历史故事集》,这是一部由莎士比亚系列历史剧改编的故事集,林纾的《亨利第四纪》《亨利第六遗事》也译自此书。要补充说明的是,莎士比亚的历史剧虽多从史书记载中撷取灵感,且情节设置也基本符合真实的人物事件,但受限于戏剧体裁,又糅杂入许多作者的现实意图,使其与史书记载多有出入。而在莎翁原著基础上改编的《莎士比亚历史故事集》,则与史书体式相距更远。奎勒库奇改编莎氏剧本的初衷是激发年轻人对英国历史的兴趣,培养他们的爱国情操,故而在编写故事时,虽重视真实历史事件的呈现(甚至会订正莎翁原著的部分错漏),却也为了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格外强调叙事的引人入胜与语言的夸张生动。因此,无论是莎士比亚的原作,还是奎勒库奇的改编故事,都与讲求客观陈述历史事实的史书体裁相去甚远。然而在林纾看来,自己所译的《亨利五世》故事却是记述帝王事迹的外国史料。之所以译者会形成如此的误读,一方面如郑振铎所言,可能与口译者对他的错误引导有关;另一方面则如前所述,根植于林纾自己对译史一志的执念。然而,不论具体原因为何,产生这一误解的深层根源,实则在于中西诗学差异所造成的认知隔阂。由于不了解西方的史书体例,译者误认为自己翻译的作品所采取的体例范式即是西方史书的书写体式,继而选择性地忽略原文体裁与史传体例之间巨大的差异,将之归入史书范畴。基于这一判断,林纾选择以纪传体译《亨利五世》故事,这不仅在《亨利第五纪》的译名中得以直观呈现,还通过译者对译文的改写与润饰得以印证。

在翻译过程中,林纾面临的最大阻碍,来自于原、译文迥异的文体传统渊源:源语文本《亨利五世》为故事体,属口头文学传统;而翻译文本《亨利第五纪》为纪传体,属文言传统。两者不同的传承来源,在中西诗学原有冲突的基础上,增加了译者翻译的难度。下文便是一例:

Some trust in chariots,and some in horses;but we will remember the name of the Lord our God.(Quiller-Couch,198-199)

间有基督教人唱圣歌,谓军实之富,其富皆托诸上帝。法太子曰:“否。”(续2)

在西方故事体中,通过插入一两句歌谣来阐发故事意涵,是较为常见的形式。在我国同属口头文学传统的话本小说中,也有穿插韵文的体例,说书人以“有诗为证”等话头引入诗词、骈文等韵文,多用于描写人物外貌,渲染环境氛围等。如果译者选用话本小说体翻译这部作品,他大可简单直译此处的圣歌,因为对于熟悉话本小说体例的读者来说,在叙事中横插入诗文,并不违和。然而,译者选用的却是纪传体,这一文体属于文言传统,没有在叙述中突然加入诗词的体式渊源。如若林纾此处紧循原文翻译,在纪传体中陡然插入一段吟唱,且不介绍这段圣歌的来龙去脉,便会显得十分突兀。基于这一考量,他在翻译此句时,首先增补一句“间有基督教人唱圣歌”,解释为何会在此时出现一段诗歌吟诵,然后再在原文基础上,添上一字“否”,作为法国太子对这句圣歌的回应。通过上述修改,圣歌的出现,不再是故事体中横插入叙事的一段吟唱,而成为纪传体中事件叙述的一部分,即在当时真的出现了一位基督教徒,他向太子吟唱了这段圣歌,企图劝服他相信上帝的力量。借此机会,林纾还将原文中企图通过这段吟诵隐晦传达的宗教意涵,转为直白的陈述。他直截了当告诉读者,此处圣歌的出现,意在展现两军首领对基督教信仰的迥异态度:亨利五世笃信上帝,相信战争的胜利来自上帝的馈赠,而法国太子不信上帝,自大狂妄,认为兵强马壮便能夺取成功。通过两者的对比,为后续的情节埋下伏笔,即法军将因骄纵轻敌惨败。译者在此处通过弱化源语文本的口头文学特质,尝试调和中西文体的诗学差异,既保留原文的部分诗歌,又使之与译文的纪传体相互协调。

事实上,为了淡化口头文学的痕迹,林纾在《亨利第五纪》中花费了大量的精力,用于处理原文中的叙事者与读者直接对话的内容。例如法国太子曾被英国使臣激怒,一心求战。奎勒库奇预言太子的鲁莽行为,将给法国带来灾祸:“太子有他自己的想法,我们以后等着瞧,他会给法兰西带来怎样的灾难(and the Dauphin had his wish therefore,with what fatal results to France we are to see)”(Quiller-Couch,193)。林纾在译文中将此处明显带有说书人口吻的“我们以后等着瞧(we are to see)”删去,改为“识者知法国此谋左矣”(纪5),既冲淡原文浓郁的口头文学特色,也凝练语言,克制情感,展现史传书写的风貌。类似的改译还见于全文结尾,原文中奎勒库奇曾引领读者回顾亨利五世的一生:

We met him first as a wild scapegrace youngster,little better than a boy.We have seen him confirmed,step by step,in strength and a better judgment;become a wise king,a Godfearing man,a triumphant warrior.Here,at the height of achievement,we leave him;happily married,worshipped by his subjects,seated on a throne securely established,and looking forward to a still more splendid inheritance.(Quiller-Couch,210)

外史氏曰:亨利第五,少年无赖,迨即大宝,则畏天而爱人,治英有仁政,人皆乐之。既大婚,英人奉之如神明,而皇图巩固,后嗣繁昌矣。(续7)

和上文的引例相似,此处也出现了“我们遇见他(we met him)”“我们见过他(we have seen him)”和“我们离开他(we leave him)”等具有强烈口述文学特征的语句。这些话不免让人联想到我国话本小说的说书人,在故事结尾处对“列位看官”所说的结束语。然而,林纾在翻译此段时并未追随原文,而是巧妙地将源语文本中的叙事者改头换面,称之为“外史氏”,以“史评体”为亨利五世的一生定谳。“史评体”是林纾对纪传体常见结篇方式的称呼,它往往由“太史公曰”四字,开启一段作者的评论,附于骥尾。在这段卷末小文中,史家一改冷静客观的记叙方式,以自己的主观见解评价人物、抒发感情。

《亨利第五纪》中的这段“外史氏曰”,用词规准大器,文字警炼有据,极具史传特色。其中,有两处明显的改译:其一见于译者对“胜利的军人(a triumphant warrior)”的改写,原文夸赞亨利五世的赫赫战功,译者却改而赞赏他“爱人”的品德。所谓“爱人”,即友爱他人,出自《论语·学而》,“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展现出君王对子民的爱惜。其二见于译者在原文之外增补的“治英有仁政”一句。此句与译文开篇处“当其初政,仁声已播国中”(纪1)一句中的“仁声”一词相互呼应,体现出译者对君主以仁执政这一理念的强调。通过上述两处的改译,林纾将儒家学说中“爱人”和“仁政”的政治理想融入译文,用以评价他国的统治者,体现出强烈的本土文化立场。这样的改写既符合纪传体以史评体结束全篇的体式要求,也未违背原文的终篇方式,即在结尾处梳理主角的成长经历。由此可知,林纾以纪传体译《亨利五世》,并不是生硬地将外来文本灌注于本土文体之中,而是在发现共通之处后予以融会贯通。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面对文体差异,林纾的选择是固守本土文类,用纪传体翻译外国作品,但同时他也不可避免地遭遇了外来诗学的冲击,并深受其影响。

三、“合中西二文溶为一片”:文体嫁接,促发革新

钱钟书曾在《林纾的翻译》一文中澄清有关林纾用古文翻译外国小说的误解,他指出“古文”作为中国文学史的术语,“自唐以来,尤其在明、清两代,有特殊而狭隘的涵义”,且受到“许多清规戒律的束缚”,而林纾的译文“虽然保留若干‘古文’成分,但比‘古文’自由得多;在词汇和句法上,规矩不严密,收容量很大。”这份挣脱古文规矩束缚的自由,一方面是因为林纾对翻译的态度不如对待古文那般严谨、崇敬;另一方面则是源于翻译本身互通有无的属性。翻译往往伴随着外来诗学的异质冲击,诸如译者的翻译活动、译本的传播和读者的接受等,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本土的语言、诗学和文化造成影响。林译中收入的那些不为古文“清规戒律”许可的词汇和句法,便是这一影响的体现。

20世纪初,处于文白转折期的汉语,与西方语言体系存在较大的隔阂,晚清的译者在翻译外国作品时,很难直接在本土的语系中找到对应词,只得选用为表述这些外来词汇产生的新造词。有时译者甚至亲身上阵自造词汇,以传递原文的意涵(如严复)。这类词汇在林纾的《亨利第五纪》中也不鲜见,下文中亨利五世在战前誓师时所用的“护照”一词便属于这一范畴。

Go,make it known through the ranks that any man who will may depart;shall have a passport home and money to take him.(Quiller-Couch,204)

果队中有怕死者立行,余授之以资并护照。(续4)

“护照”在汉语中出现,首见于1842年曹晟的《夷患备尝记》“洋人于邑庙给大英护照”,指代“passport”,是英国政府颁给国人用以出、入境该国的通行证件。此后,“护照”作为“passport”的对应词,先后出现在各类汉英字典中,如1874年曹骧编译的《英字入门》、1884年井上哲次的《订增英华字典》、1908年颜惠庆的《英华大词典》、1913年商务印书馆的《英华新字典》,以及1916年出版的《郝美玲官话》等。时至今日,“护照”早已融入汉语体系,成为使用频率颇高的一个日常词汇,而“护照”一词在1925年出版的《亨利第五纪》中出现,正见证了这一词汇融入汉语的历程。此外,“授之以资并护照”一句,也体现欧化句式的影响。在传统的文言表述中,“授之以资”是较为常见的介宾短语后置结构,但在这一结构的后面加上“并”字,再连接复音词“护照”,作为介词“以”的另一个宾语,却不符合文言表述的习惯,反而是句子欧化延长的典型体现。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源语文本的英文句法对译者潜移默化的影响所导致。

除了外来的字词和句法,20世纪初的翻译活动还将一批异域的意象与风俗带入中国读者的视野,这一现象在《亨利第五纪》中也有一定体现。以异域意象为例,奎勒库奇曾借助乌鸦意象展现大战后英军的羸弱之状。

And over this spiritless cavalry wheeled flock upon flock of crows,sinister and impatient.(Quiller-Couch,203)

乌鸦争翻飞其上,待食死人之胔。(续4)

林纾在原文基础上,补入一句“待食死人之胔”,解释乌鸦翻飞于此,是在等待精疲力竭的英军士兵倒下后,分食他们的尸体。译者之所以增补这句解释,是因为乌鸦意象在中西文化传统中具有不同的涵义。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以唐为分水岭,乌鸦的意象先后具有报喜和主凶两种截然相反的预兆内涵。而在儒家文化中,乌鸦作为反哺的“孝鸟”形象也十分突出。但原文中涉及的乌鸦食腐肉的特性,却较少为人提及。通过解释乌鸦与“死人之胔”的关系,译者试图帮助读者理解这句话背后的内涵,即英军士兵在乌鸦眼中已等同死尸,足见其羸弱至何境地。

此外,对于当时的读者来说,外国文学作品中还有一些与本土民俗相去甚远的风俗传统,如果缺乏相关的背景知识,也极难理解。林纾在处理这类译文时,也通过增补解释的方式加以说明。下文对法国腓力四世后代的继承争端的翻译,便是一例。

Philip the Fair had three sons,each of whom held the throne in turn,and one daughter Isabella,who married our Edward II.,and became the mother of Edward III.Now,when these three sons died without heirs,the crown did not pass to their sister Isabella,but to the son of Charles of Valois,...(Quiller-Couch,184)

美里斐里迫,按序宜称第四,有子三人,传及而不传世,递为国王,女曰伊莎佩拉,嫁英皇阿得倭德第二,即阿得倭得第三之太后。斐里迫三子,相继逝后,乃无嗣统之人,按序宜授公主,顾之不授,以叉罗司伯爵之子承袭。(纪2-3)

在欧洲历史上,王权传承多采取顺位继承制,如果第一继承人没有子嗣,则由兄弟递为相传,且女性也可获得合法的继承权。然而在中国的王位继承史上,虽偶存兄终弟及的情况,主要以父死子继的形式传递皇权,且父子之间的迭代相传,多奉嫡长子继承制为圭臬。更重要的是,汉民族的王位传承,自夏商开始便被严格限制在父系男性亲属内进行。随着传男不传女的宗法制度在西周得以明确建立,女性后裔被彻底剥夺继承资格。在中国历史上,除武则天以外,从未出现女性登基的情况,而这位女帝的皇位也并非以名正言顺的方式获得。因此,当晚清的大儒俞樾在《春在堂随笔》中谈到英国的皇位继承,称他们“传子亦传女,传兄弟亦传兄弟之子,若女,传女子之子,亦传女子之女”,对此惊呼“真殊俗哉”,足见中西风俗差异所带来的冲击之大。

由此可知,对20世纪初的中国读者来说,《亨利五世》中提及的法国王室继承争端,的确较难理解。在他们看来,腓力四世的三个儿子在相继登上王座后,没有将王位传予他们的姊妹,而是传给旁支的“叉罗司伯爵之子”,并无不妥之处。因为在中国文化里公主作为女性后裔,原本就没有继承权,何来争端一说。为了化解这一可能出现的疑惑,译者在此处补入“传及而不传世”一句,解释法国皇室依循的是顺位继承制。此后他再增补一句“按序宜授公主”,说明不传位给公主,反而传给旁支后裔,并不符合当地的继承传统。而译者之所以大费周章地解释这一段法国王室的过往,是由于这一争端为亨利五世向法国宣战,提供了绝佳的理由。因为他正是本应获得继承权的公主伊莎贝拉(Isabella)之子爱德华三世的后裔。借祖辈恩怨,亨利五世对现任法国君主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进而成功挑起战争。通过对异域文化风俗的解释说明,译者强化了译文的逻辑性和合理性。然而这类内容的增补,虽有利于读者的阅读体验,却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史传崇尚俭省的规矩范式。而林纾对史家传统的打破,尚不止于此,还见于其在译文中自行添加的议论中。

在《亨利第五纪》中,译者增补入文的评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为译者结合情节内容,对故事中的历史事件作出点评。如在哈弗勒尔攻城战后,英军遭受重创,法军认定自己稳操胜券,宣称与英国的病弱残军交战是“胜亦不为勇”(续1)。林纾在翻译此句后,增补评论:“盖轻量英王,败覆即在指顾”(续1)。此后不久,译者再次抒发议论:“此时法人气盈而语躁,固以为必胜也”(续2),进一步点出法军骄兵必败之势。除了针对情节本身发出的评论,林纾增补的另一类议论则是借史讽今。译者曾对巴道夫这类在战争中“不需力而需口”之辈,予以点评,不仅谴责他们是“吾辈之辱”,更怒斥“不杀又奚为者”(续1),语词犀利,情绪激动。这是因为故事中的巴道夫,让林纾联想到身边也有趁国难沽名钓誉,却不真正出力救国之人,内心激愤无以平复,于是借译文直抒胸襟。

在《亨利第五纪》中,这样的议论还有不少。但它们的出现,却不符合史例至严的纪传体要求。在叙事进程中对人物进行议论评点,对于史家来说,是不可想象,甚至无法容忍的。然而,借助夹叙夹议的形式,这些散落在译文中的评论,却在无形间促使史传文本达成经世之用,即以他国历史,鉴本国今事。而这正呼应了梁启超所倡导的“新史学”理念,即在传记叙事中掺入评论,以突破“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的“旧史”桎梏,用历史书写“鉴既往之大例子,示将来之风潮。”

在《林琴南先生》一文中,郑振铎谈及林纾对于章回小说与传奇等传统体裁的创新时,称赞他“可算是一个能大胆的打破传统的规律的人”。的确,林纾虽师从桐城,讲求义法,在翻译时选用传统文体,坚守本土诗学,但同时他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异域诗学的影响,成为打破传统文体规范的先行者。正如他自己曾言:“若吾辈酸腐,嗜古如命,终身又安知有新理耶?”在以纪传体译“外国史”的尝试中,林纾通过引入外来词汇句法,解释异域意象风俗,使纪传体古文不仅能载中国的王侯史,亦能记外国的君主事,从而极大地扩充了这一传统文体的记叙对象。此外,他还借助叙论相间的结构,在纪传体文末点评的基础上予以扩展,赋予其经世之用,促成纪传体在文学体式上的嬗变。虽然这对纪传体森严紧苛的文体规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然而正是这一跨越语言和文化界限的文体实践,在变形与协商中实现了传统文类的革新。

事实上,以纪传体叙小说,本身就是一种突破,甚至不止于纪传体,正如陈平原所言,林纾的译述“大大拓展了‘古文’(严格上说是‘文言文’)的表现能力”。这也是为何胡适虽然曾给林纾钉上“莎士比亚罪人”的红字,却也曾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褒扬林纾用古文做翻译小说,尤其是做长篇小说的实验,称他对“古文的应用”是“自司马迁以来,从没有这种大的成绩”。此处的褒奖虽不情不愿,却直切核心,点出林纾对传统文体发展的推动作用。

四、结语

前辈学人每论及林译晚期作品,多持负面观感,认为其灵气不再,与前期译作差距较大。《亨利第五纪》作为林纾遗译,无疑也属晚期范畴。不可否认,这篇译作也存在大量的误译:既有人物的张冠李戴,如爱德华三世一度被误作亨利三世(纪2),法皇之女被写成法皇之母(续6-7);也有词语的明显误译,如脸红胆小(red-faced,but white-livered)(Quiller-Couch,193)被错译为“面赤而心黑”(纪5);还有因理解失误而导致的文意颠倒,如“我可不相信国王会希望离开这个地方,跑到别处去(I swear I don’t believe the King would wish himself anywhere but where he is)”(Quiller-Couch,201)被译为“我意陛下,必不愿长留于此”(续3)。虽然这类失误多与口译者的英语水平密切相关,但从中亦可明显感受到林纾的笔力已现乏态,远不如前作健达,因为这类引发前后矛盾的失误,原本是笔译者有能力规避的。然而,即使林纾晚期的译作存在误译增多的问题,但并不意味着这批作品再无研究价值。相反,作为林译小说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们为林译研究提供了丰沃的土壤,而从文体辨析的角度,探讨林译晚期作品的文体选择,不失为一个可供挖掘的方向。

到目前为止,谈及林译小说所用的文体,学界主要有两派观点:一派如孔立等称林译小说采用的是“比较通俗的文言小说和笔记的文体,也参考了当时流行的报章杂志上的文章”;另一派则更赞同林纾以史传手法译外国小说,如寒光、周作人等均曾提及林纾以“史、汉妙笔”“班、马古文”做翻译。实际上,“笔记文体”也罢,“史汉妙笔”也罢,均由译者对源语文体的认知判断决定。以莎士比亚一家来说,《吟边燕语》和《亨利第五纪》虽同样译自莎氏作品改编的故事集,但前者采用的是仿蒲松龄的志怪传奇体,后者则是仿司马迁的纪传体。然而,不论林纾面对怎样的外来文体,采取怎样的本土文体予以应对,他始终在坚守本国文体传统的同时,尝试将外来诗学融入本土文体的发展,实现文类革新。事实上,不止林译如此,晚清民初我国翻译界涌现了一批作品,它们的身上均既烙印着强烈的中国传统文体的印记,也承载着外来诗学的影响。围绕这类作品展开系统的辨体研究,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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