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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镖局起源及其镖师研究

2022-11-05冀晓康李吉远

武术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商贾镖师镖局

冀晓康 周 阳 李吉远

杭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1 引言

镖局是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强烈需求而催生的产物,是以镖师自身武艺为资本,以保护商贾财物安全及其人身安全为目的的一种保险机构,是由出类拔萃的镖头、武艺高强的镖师、趟子手等组成。镖局作为古代习武之人的一类群体代表,在清代不仅对传统武术的传播、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从镖师与社会其他人员交流时所体现的智慧更是我们优秀中华文化的集中展现。从已有研究结果来看,关于镖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镖局与晋商、镖局个案的研究,而对于镖局的起源则尚有诸多疑问,而镖师行镖所具备的条件相关研究则是更为匮乏。因此这也是本研究所聚焦的问题所在。

2 镖局探源

镖局在清代是民间以武护商的重要保险机构,所以在官方史料中鲜有记载。而关于镖局镖师以武行侠为题材却在民间小说、戏曲、歌赋中常常见到。如:宫竹心的《十二金钱镖》、京剧《塔子沟》、吴炽昌的《客窗闲话·难女》等等。有关镖局的起源,当代众多时贤已多有考辩,流行于当下的主流说法有三种,一种说法为“镖局”的产生与山西晋商是息息相关的,认为“镖局”产生于清康熙年间。如山西太谷商贾员成望在清康熙十八年(1679)创立的“志一堂”镖局,根据其后人员文绣口述回忆,员家在康熙年间创立“志成信”票号,经营范围所涉及广,有钱庄、茶叶、杂货、镖局等等。镖局主要任务是将其所在分号经营盈利的货款运回总号。因此,根据时间推理,志一堂镖局产生于公元1679年,而相较于其他时间对镖局的记载公元1679年为最早。所以有学者认为“志一堂”为中国第一家镖局。但此种说法仅仅是依据个人口述回忆,无具体史料作为支撑,所以志一堂镖局是中国第一家镖局的起源推论是有待学者考究的。第二种说法为:镖局之鼻祖乃清乾隆时期山西人张黑五所创立的“兴隆镖局”。如宋志伟在其文章《管窥清代镖局对当时武学发展的重要影响》中指出“著名武师张黑五创立兴隆镖局……生意好,武林中人纷纷效仿”;刘映海、乔增光在其所著《镖行四海》中明确指出“中国第一镖局就是兴隆镖局”。究其原因,诸学者认为镖局之祖为清初张黑五所创“兴隆镖局”之原因乃是受清末民初著名武术家万籁生所著《武术汇宗》一书的影响,书中记载“清乾隆时……神拳无敌张黑五请于达摩王,转奏乾隆,领圣旨,开设北京顺天府前面大街兴隆镖局……是为镖局之槁矢”。然根据近代学者卫聚贤考究,卫聚贤在其所著《山西票号史》中明确指出“戴廷栻雇用武人为名入手,于是组成镖局。按戴廷栻卒于康熙三十年,镖局之成立,当不在乾隆时代”。所以,中国第一家镖局产生应在康熙三十年(1691)之前,同时第一家镖局亦定然不是张黑五所创之“兴隆镖局”。卫聚贤生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是清末明初较早研究晋商文化的史学家,其曾经目睹了镖局的辉煌与衰败,且卫聚贤是现代考古学的奠基人之一,有着严谨的学术态度,所以其文章对镖局的考究是非常具有说服力的。同时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在其所著《聊斋》中也提及了“镖、镖枪”等字眼,目的是为护送商旅之用,按蒲松龄《聊斋》成书于康熙十八(1679)年,卒与康熙五十四年(1715)。亦能佐证第一家镖局不是“兴隆镖局”。第三种说法为镖局起源于明末万历至崇祯年间,此说法是由台湾陈国栋及其日本学者加藤繁所提出的。两位学者卓有所见,将镖局起源联系于明清时期江南的松江府外售于北方秦晋的“标布”。笔者认为两位学者所提及的镖局始于明末主要是来源于《金瓶梅》和《村江府志》中关于一段“标行”、“标布”的记载。《金瓶梅》记载:“西门大官家里豪富泼天,金银广布……家里开着两个绫缎铺,如今又要开个标行”。《村江府志》记载:“明神宗时期……朱家角镇为标布商贸中心……“多标行”有数百家布号”。所以疑清中后期为商人武装押运的“镖”始于明末的“标”。然而此时这里所指的“标”其实是一个统称,实为商家做生意所悬挂的“幌子”,绫缎布匹商人所挂即为“布标”、酒家商人所挂即为“酒标”。因此,此“标”而非“镖”至于《金瓶梅》及《村江府志》所记载的“标行”“标布”,笔者认为乃是明代商人经营布匹之行,而镖局是以盈利为性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保险机构,所以“标行”“标布”与镖局并无半点关联。

目前,学术领域共同认可的一个观点为“镖局”定是与商业、商品、商人密切相关的,其本质内涵为一种带有保险性质的商业机构。而至于镖局产生的大体时间,笔者认为是在康熙初年,相较于上述学者明末起源的提法,明中后期在封建社会长期重农抑商的思想束缚下,统治者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商人人身约束才有所松弛,社会生活中才出现自由劳动力的买卖者,而对于统治者手中的盐、铁、茶等经营权,由于“开中制”的影响也仅仅是对于特定范围的买卖交易而已,且由于明朝的海禁、朝贡式的交易等等都是限制商业发展的,明代官方的史料中对于镖局保护商贾的现象更是无明确记载。所以种种迹象表明,明代不具备镖局产生的条件。社会发展过渡到清代时,清兵入关之后实行的是圈地、削发、抓捕等等一些政治活动,社会发展又出现了暂时的停滞。在康熙上位之前封建统治几乎都是在多尔衮的摄政之下,对于统治者手中的盐、铁、茶等经营权,基本都是承袭明代的政策,不许盐、茶等销往边远地区。康熙上位之后清王朝由于南明的灭亡社会才真正实现了大统一。康熙统治时期,实行的大多都是一些开明的政策,如新增人口不加赋税、鼓励丝织、制陶、冶铁等等。商品经济逐渐恢复,社会发展初出繁盛之状。在之后社会发展过程中更是出现了古代社会少有的康乾盛世之宏伟局面,社会生产状况空前发展,资本市场需求愈加强烈,商人交易车队络绎不绝,朝廷则对商品经营范围相较之前更加松懈,陆续开放了纺织机限制的数量、矿禁等等。商人的活动空间逐渐扩大,据史料记载当时我国与俄国恰克图在1810年贸易总额已达1316万卢布,所以巨大的资本市场需求相较于明代中后期更加具备镖局产生的条件。然而康熙初年清王朝刚刚步入正轨,还有些许不同阶级之间矛盾存在,社会还未完全安定,难免有匪盗、民间秘密结社(八卦教、天理教等等)组织活动。所以巨大的资金流动和商品的运输已是非商人所能够完成的,因此,社会资本市场的强烈需求和民间商路不安定的矛盾便已具备了镖局产生的条件。且根据蒲松龄《聊斋》成书时间以及其内容所提及的“镖”“镖枪”等字眼;戴廷栻为完成反清复明的革命任务保护、替代商人转运现金而组建镖局;和民间相传张黑五老年时期曾任乾隆枪棒教头等信息,均是在康熙二十年(1681),所以笔者判断镖局起源应产生于康熙二十年(1681),甚至于康熙初年。

3 千里行镖所需条件与背景

镖局是一种具有商业性质的保险机构,在镖局产生之前,习武之人是面领着“生存”和”齐家”双重囧境,随着镖局诞生,使得习武之人将行侠、赚钱、养家、练功形成了一个完美的结合。镖局在清代社会能否生存之长久主要是看镖局的背景和总镖头在江湖的威望,“背景”主要是指镖局在当时与“官”的关系如何,“威望”主要是指总镖头在当时与“商”“匪”的关系又如何。在清代如果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镖师,其必须遵守一个原则、熟练两项技能、相识三种朋友。

3.1 镖师需遵守的一个原则

一个原则即在镖局接到业务之后镖师能够在走镖途中将所保护之货物安全放在首位。镖师虽说是习武之人,但是其身上如果背负“镖”字,将有别于传统的习武之人,因为镖师身上有着他们特殊的使命。一般传统习武之人,在我国古代江湖文化中展现的是一种“侠义”的精神,所谓侠义精神,即他们有着共同的道德标准,展现的是一种路见不平、救死扶伤、不畏权贵折腰的一种精神;是能够为朋友、兄弟、家国而抛头颅,洒热血舍身取义的一种精神。而镖师则不同,在走镖途中,是将商贾货物之安全放在首位的,在走镖过程中,对路上所发生任何事情都是不闻不问的。因为一但中计,发生失镖之事,镖局将会根据协议赔偿商贾。用镖师的话讲俗称怕“中套子”。虽说镖师在走镖过程中对好奇、或者不平之事不闻不问,但是镖师身上依然同样体现着江湖文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镖师同样也体现着“侠”和“义”的精神。“侠”体现在镖师日常生活中,如商贩在街边做生意遇到“嘎杂子”欺负、敲诈、勒索等,旁人看着怕惹祸上身,此时镖师定会仗义执言,出手相助。“义”则体现在走镖途中,在清代社会动荡、响马猖獗情况下,商贾将自身财务甚至于身家性命交到外人手里,只要镖师稍微有一点邪念,将所托之财务或银两据为己有,然后人间蒸发。将足够镖师们一生丰衣足食。商贾将自身所托之物放心交于镖局,主要看中的是镖师这种“言必信,行必果”的精神体现。这种精神无任何制度来进行保障,是镖师对镖局、商贾一种“已诺必诚”的约定,是江湖文化下建立的一种“义”的契约关系。

3.2 镖师需熟练两项技能

武术技能是一个合格镖师所必须掌握的技能,在清代前期由于洋枪、洋炮等热武器还未大规模使用的时候,能够实现防身自卫职能的只有具有较强实战能力的武术,且镖局作为商业性质的保险机构,必然需要一些武艺高强之人来为其所接业务进行保驾护航。当镖局车队载满金银、屯有巨货走镖时,难免会有一些贼人、宵小之辈觊觎,有时会有一些偷、抢、盗之事隐患发生。如若与其发生冲突,非言语能解决时,这时镖师必须展现出过硬的技击技术才能所保货物之安全。如果一个镖师能够上路走镖,说明他的武术技能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造诣。例如:清末著名镖师,会友镖局的李尧臣在他的《我的保镖生活》一文中生生展现了一个镖师应具备的本领,他回忆到“镖局子的人全凭一身硬功夫吃饭……先学习拳术……随后又练习大枪、暗器”,所以镖师走镖需精通拳脚、长短兵器、水上功夫、暗器、车战、马战等等一系列的武术技能,这里每一项技能都是需要镖师经过千锤百炼才能掌握的。一个合格的镖师所掌握的技能必须是全面的,如果镖师因技术不到家而发生失镖之事,不仅镖局要承受巨额的赔偿,而且最主要的是镖局名誉受损,日后生意将会一落千丈。更有甚者,镖师将会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武术技能是一个合格镖师所最基本,必须掌握的技能。

精通“春点”是一个合格镖师继高强武艺之后所必须的另一项重要技能,所谓“春点”其实是指一种“江湖隐语、俚语”,由最初十三家镖局协定并应用于江湖的一种半封闭性的符号体系,是镖师与镖师、镖师与绿林好汉以一种遁词隐义为形式交流的内部语言。在封建社会时期,不论哪行,都有属于自己的“春点”,首先要学会本行春点,才算有资格吃本行饭。镖局走镖途经五湖四海,所接触之人物皆为三教九流,其中不免会与黑道绿林相逢。而镖局的车队行驶于市井之中,如无特定的交流方式,难免不被别人听去,且镖货一般都为商贾重要物资,若被闲人听去,极有可能为盗匪提供线索进而增大押镖的风险。镖师、盗匪原本都为江湖习武之人,但是由于双方特殊的职业,致使双方为一种敌对的关系。若在走镖、护院途中相遇,“春点”即是双方沟通协调的一项重要媒介。镖师在走镖途中遇响马匪盗之人,拦路者则会上前问话:“掌柜的吃谁家的饭”,镖师回答:“吃朋友的饭”;拦路者:“穿谁家的衣”,镖师回答:“穿朋友的衣”。遇隐身绿林之人,强人一般会将一颗大树横在道路中央,春点称之为“恶虎拦路”,镖师上前答曰:“朋友闪开、顺线而行,不可相拦……我乃线上朋友、你是绿林兄弟、你在林里,我在林外,都是一家”;镖师在夜间护院时如有梁上君子,贼人先会投石问路,镖师继而春点对答:“塌笼上登云换影的朋友,不必风吹草动……若没事,塌笼内啃个牙林,碰碰盘儿”。至此我们可以看出,镖师在遇到不同贼人时都用本行的“春点”进行交流,且在交流时镖师会表达出大家“同为江湖中人、一脉师承、化干戈为玉帛”等意思,以便与贼人拉拢交情,调解双方尴尬的氛围,最好结果为在春点交谈过程中与贼人相结识,那么将对日后走镖大有裨益,镖师以“不战而屈人之兵”通过非武力的方式来保护商贾货物安全,既不与人结怨,又可以达到保镖的目的,实为保镖之上策。如若镖师不懂春点或者对春点一知半解的话,面对贼人的春点回答不来,将会被贼人视为“门外汉”,将无法与其进行交流。劫镖是必然的事情,甚至镖师可能会因此而丧失生命。如果镖师想着光凭高强的武艺去保镖的话,亦不可能,因为走镖和贼人交手,镖局在经济和人力上的损失将是此趟镖盈利所无法补偿的;护院和贼人交手,一来镖师本职为保护商贾家宅,无义务抓贼,二来镖师无法得知对方武艺实力,无论交手后结果如何,都是镖师所不愿看到的。镖师一旦与贼人交手那么“梁子”就算是结下了,毕竟镖师在明,贼人在暗,日后极有可能会对镖局造成更大的危害。所以镖师无论在走镖还是护院都会本着“树一敌,不如交一友”的原则与贼人进行交涉,而交涉皆用春点来完成,故春点为一个合格镖师所必须掌握的另一项技能。

3.3 与官为友,稳固后台

在清代镖局想要在本行求得一席之地,那么镖局之主镖头要在黑白两道都有一定的关系方可,官方定然是首当其冲无论官职大小都要有个官府的背景。清代是有着及其严格的“禁武”政策的,统治阶层“禁民间百姓佩以刀剑、私下斗拳、擂台打斗等,违者依律重处,擂台死伤按杀人论罪”。就是民间武师教拳授棒也必须得有一定地位的官员豪绅作为担保。而在天子脚下的紫禁城镖局车队可推着小车,挎着白马,手提器械,浩浩荡荡地走在城中,可充分说明镖局背景之强大定然与当时的统治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清代镖局想要立稳脚跟,必然要在统治阶层里有位“熟友”,在云游客的《江湖丛谈》中对镖局背景有过这样的描述:“没做买卖之前先下帖请客,把官私两面的朋友请了来,先亮亮镖,凭开镖局的那个名姓就有人捧场才成哪,若没有名姓,别说保镖,就是亮镖都亮不了”。可以看出镖局在开业前必需有位背后镇镖之人物,否则亮镖都难。即使镖局没有过硬的后台,那么镖头也会想办法给本镖局建立一个强大的背景,例如:清穆宗、清德宗时期,拥有实际掌权的慈溪太后最喜欢看民间走会,会友镖局在走会期间力创“八仙庆寿剑”等宏大节目,目的只为博得到老佛爷一声赞悦,力求一面黄旗,以震镖威;同兴公镖局在慈溪,光绪“西巡”时,在乱世之中为皇家押银20余万两,得老佛爷赏赐“奉旨议叙”牌匾;大盛魁镖局靠着强大经济实力只为走镖方便,帮忙给镖师捐出一个候补知县。镖局有一个统治阶层的后台,对于走镖过程的风险和走镖业务的保障是双丰收的,清代镖局中最大的会友镖局,幕后名誉东家即是北洋大臣李鸿章,所以当时清朝时期国家南方往北京押运的银两都为会友镖局押送。这样就有了稳定的业务保障。而镖师常常是走镖千里之外的,大部分镖师的声望仅仅局限于在一定的区域内发生作用。在走镖途中虽说有官方所发的“路引”但是也必然会有一些地方官员给予一定的麻烦,如拖延换卡、不给予放行等。而这时如果有皇家所赐之物或者镖师亮出本镖在统治阶层的后台又或者镖师本身就为官员,那么不仅可以省去一定不必要的麻烦,而且走镖途中对于震慑盗匪亦是有非常大的益处。当然镖局与统治阶层的关系并不是单向的,镖局也从事着一些官员所力不能及、不方便做的事情。清朝时九门提督旗下的禁卫军,腐败无能,无法充当统治阶层的保护伞,所以只能请京城西河沿东光裕镖局有真正本领的镖师去帮助执勤;还有一些走马上任或者发大财后卸甲归田的官员,沿途无镖局的保护,亦别想平安无事。所以镖局对统治阶层而言,同样是具有无法替代意义的。

3.4 与商为友,保障衣食

明朝后期时社会矛盾尖锐,在经历了长期的战乱之后,清王朝建立。进入明朝中后期时我国资本主义已初现萌芽,到清代时由于统治者实行了更加开明的政策,大力发展经济,使得资本市场需求愈加强烈。全国出现了区域性的资本市场“北则京师,南则佛山,东则苏州,西则汉口”不仅如此,丝绸、茶商等贸易更是远销恰克图、欧洲、东南亚等国家。到清圣祖时,经济更是飞速发展、商品流通更胜之前。大宗商品的流通、巨型货款的流动必然会引起一些民间秘密结社组织、流寇、盗匪等非法群体的垂青。在我国这样一个重农抑商的封建社会末期,对于商人在经商方面所面临的困难,统治者虽然在某些旧路、桥段、河道等方面做出了修整,还在地方上增加了安保的“巡役、巡船”等以维护商贾的安全措施,其是目的也仅仅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维护统治阶级的封建统治,商贾实质性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商路运输和自身安全还是难以保障。所以对于统治阶级的无能、社会动荡等问题,商贾唯有组织进行武装押运,所以镖局便应运而生,商贾和镖局的合作也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当时对于习武之人来说以武力充当卫士来保护商贾人财安全的镖师,自然而然是一份十分乐意而体面的工作。镖师也会对商人所托之物尽心尽力,对于走镖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和风险,镖师有时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守护这份信任。一代镖王李尧臣在他晚年回忆自己走镖的一生其中对于“护镖”说到:“税务司的人来查镖,一上船我们才知道是土匪假扮的……交手后结果我们八个人死了四个”。而对于镖师用生命去守护的货物,商贾也会对镖师的“玩命钱”非常感激地酬以“镖礼”回谢。对于商人的其他业务例如:守夜、护院、坐店等等镖师亦会尽心尽力。所以,镖局产生之背景即是为商人服务,商人也为这些以武力来充当劳动价值的习武之人提供了体面的工作。镖局与商贾之间良性互动发展,不仅解决了商人实质性的问题,而且也为镖局提供了主要的业务保障,同时客观上对于民族商业资本的发展亦是有巨大的益处。

3.5 与匪为友,畅通镖路

盗匪原指盗贱、偷窃、掠夺等行为一类人的群体总称,旧时又指反叛时政者的贬称。镖局则是以镖师自身武艺为资本,以保护商贾财物安全及其人身安全为目的的一种保险机构。镖局和盗匪原本为两个相互斗争的对立面,但实际镖局与盗匪为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关系。首先镖局对盗匪是存在依靠的,如若没有盗匪的存在,那么社会四境安康商贾则不会雇佣镖师来保护自身安全及其利益的,镖局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这种依靠关系可以体现在镖师走镖途中与盗匪的一段经典“春点”对白来表达:与盗匪相遇后,镖师则会首先下马向前拱手抱拳道“当家的辛苦了”,拦路者回礼“掌柜的辛苦”;拦路者再问:“掌柜的吃谁家的饭”,镖师回答:“吃朋友的饭”;拦路者:“穿谁家的衣”镖师回答:“穿朋友的衣”。从对话中镖师称盗匪为当家的、穿朋友衣、吃朋友饭、等字眼可看出镖师是承认这碗饭是盗匪给予他们的。镖师用春点与盗匪进行苟合的目的,无外乎是想以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手段来达到顺利保镖的目的,而盗匪亦是想着以其凶神恶煞的面孔不战而吓退过路者。双方深知交战的后果,所以基本都会退让一步,镖师给予盗匪一个面子,盗匪给予镖师一条道路。其次,盗匪同样对镖局是存在依靠的,在封建社会官府都有专门缉拿盗贼的“采访局”。盗贼进城办事时,都会被镖局享以上宾之待遇,所到之处基本都由所认识的镖师陪同,即使盗匪被发现,亦无可奈何,因为镖局背后的统治阶层,基本都是“采访局”所高攀不起的。因此,镖局与盗匪构成的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实为封建社会的一种内部制衡,官府知道两者之间的关系,但是不会去破坏它,因为官员的财物和人身安全亦是靠镖局保护,伤害了镖匪关系,从而增加了走镖困难,这种关系转换下来也就等同于损害统治阶层及其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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