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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十二钗》与曹雪芹及其他

2022-11-04陈维昭

红楼梦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书名金陵曹雪芹

陈维昭

内容提要:《金陵十二钗》是曹雪芹为这部小说所定的书名,它为脂砚斋、畸笏叟所多次提及并否定,但这一书名表达了为“闺阁昭传”的创作意图。如果说,《红楼梦》由家族主线和大观园主线构成整体结构,那么,《金陵十二钗》对应的是大观园主线,即女性群像这一主线。《金陵十二钗》对应于原稿结尾的“警幻情榜”,反过来说,情榜与《金陵十二钗》遥相呼应、整体叠合,而不能涵盖家族主线。强调《金陵十二钗》与情榜的呼应关系,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红楼梦》的成书过程以及曹雪芹的创作个性、艺术旨趣的认识。在脂砚、畸笏的批点中,与“作《十二钗》手”相对立的则是“《石头记》大笔”,这一现象同样应该引起我们注意。

一、曹雪芹究竟喜欢哪一个书名

甲戌本《石头记》“凡例”说:“是书题名极多。”这与该书因多人参与写作或传播的过程有关。第一回说: “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交代了该书的抄阅、编定过程。在“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处有眉批: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指出自开头至此的文字均为曹雪芹所撰。曹雪芹亲自表明,在此诸多书名中,他最喜欢的是《金陵十二钗》这个书名。

这些对书名和人名及各人的工作性质的交代,其真实性如何? 脂砚斋说: “《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则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做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足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点明各书名所蕴含的深意。20 世纪以来,学界对这些书名和人名一直都给予重视,都试图作出合理的解释,但都不免止步于猜测之中。比如癞头和尚、空空道人,似乎确有其人,是该书传播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但我们所能知道的也就仅此而已。孔梅溪、吴玉峰是谁? 赵冈、陈钟毅认为: “吴玉峰就是畸笏自己。”这仅仅是猜测。关于孔梅溪,胡适认为是曹雪芹之弟棠村的别号,赵冈、吴世昌、林语堂、刘梦溪等认同这一说法,周汝昌则认为是脂砚斋的化名。那宗训则干脆玩起了谐音梗,认为吴玉峰是“无遇逢”的谐音,意为永远碰不到;孔梅溪则是“恐没兮”的谐音,意为:恐怕是没有的。它们都是曹雪芹的化名。

俞平伯则明确表示,既然无法确知,不如闭口不谈,藏拙为佳:

《红楼梦》底名字一大串,作者的姓名也一大串,这不知怎么一回事? 依脂砚斋甲戌本之文,书名五个: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 人名也是五个:空空道人改名为情僧( 道士忽变和尚,也很奇怪),孔梅溪,吴玉峰,曹雪芹,脂砚斋。( 脂砚斋评书者,非作者,不过上边那些名字,书上本不说他们是作者。)一部书为什么要这许多名字? 这些异名,谁大谁小,谁真谁假,谁先谁后,代表些什么意义? 以作者论,这些一串的名字都是雪芹底化身吗? 还确实有其人? 就算我们假定,甚至于我们证明都是曹雪芹底笔名,他又为什么要顽这“一气化三清”底把戏呢? 我们当然可以说他文人狡狯,但这解释,您能觉得圆满而惬意吗? 从这一点看,可知《红楼梦》的的确确不折不扣,是第一奇书,像我们这样凡夫,望洋兴叹,从何处去下笔呢! 下笔之后假如还要修正,那就将不胜其修正,何如及早藏拙之为佳。

对于第一回所说的“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人们关注的焦点一直在“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上,讨论既然“披阅十载,增删五次”,那么作者是不是曹雪芹;或者既然“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红楼梦》全书是否已经完成。但是“曹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一句同样需要我们做深入的讨论。

为什么曹雪芹为他定稿的书所做的题名不是《红楼梦》或者《石头记》,而是《金陵十二钗》?

从寓意看,《红楼梦》的书名很哲学,《石头记》的书名很历史,《风月宝鉴》的书名很情色。但曹雪芹无意于故作深沉,不愿意卖弄秘史,也不屑于兜售情色,他是实实在在地要讲故事,讲一群他亲见亲历的女子的故事,故书名为《金陵十二钗》。庚辰本第一回说:“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此裙钗哉! 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金陵十二钗》者,旨在为闺阁昭传也。

俞平伯《红楼梦辨》在谈到“作者的态度”时说: “《红楼梦》是为十二钗作本传的。除掉上边所说感慨身世、忏悔情孽这两点以外,书中最主要的人物,就是十二钗了。在这一方面,《水浒》和《红楼梦》有相同的目的。大家都知道,《水浒》作者要描写出他心目中一百零八个好汉来。但《红楼梦》作者底意思,亦复如此。他亦想把他念念不忘的十二钗,充分在书中表现出来。”俞平伯准确地把握到了“作者的态度”的一个方面。俞先生于1962 年又说:“全书原都出于雪芹的笔下,但雪芹独提出《金陵十二钗》归在他自己本名之下,或者指他更得意的文章罢。”意思是《红楼梦》的内容当然不仅仅写金陵十二钗,但曹雪芹如此命名,表明小说中以十二钗为代表的妇女形象这一部分的描写,是曹雪芹最为得意的。俞先生的这些话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曹雪芹为什么要把这部小说定名为《金陵十二钗》。

最早正面讨论《金陵十二钗》这个书名的是刘梦溪先生发表于1978 年的文章《论〈红楼梦〉的书名及其演变》,该文认为,《红楼梦》反映了康、雍、乾三朝的政治斗争和曹家政治命运,曹雪芹题名为《金陵十二钗》,其用意是以“谈情”来掩盖“反封建的政治内容”。刘先生的观点明显带着那个时代的思想印记,即把《红楼梦》理解为一部政治小说。我想,如果我们从成书过程来理解《红楼梦》的诸多异名,我们对《金陵十二钗》与曹雪芹、脂砚斋、畸笏叟之间的关联,对曹雪芹在《红楼梦》成书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对曹雪芹的艺术旨趣、创作经验、艺术思维习惯等问题会有进一步的认识。

二、《金陵十二钗》与脂砚、畸笏

《红楼梦》中提到《金陵十二钗》这个书名的地方不止一处。甲戌本凡例说:“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 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这里我们可以得出几点结论,第一,脂砚对此书的书名只认可《红楼梦》《石头记》《风月宝鉴》,但对《金陵十二钗》的书名,他是不以为然的;第二,他是站在《石头记》的立场来表态的( 后文的“至脂砚斋甲戌再评仍用石头记”可证) ;第三,他也不是《石头记》的作者,面对《金陵十二钗》这个书名,他“通部细搜检去”,可见他也是“通部”的读者,只不过他自认为他比曹雪芹更权威。

脂砚斋认为,这部小说本是写贾府故事,第二回却从冷子兴这一跟贾府毫无关系的外人写起,这是由远及近的写法。他说:

未写荣府正人,先写外戚,是由远及近,由小至大也。若使先叙出荣府,然后一一叙及外戚,又一一至朋友、至奴仆,其死板拮据之笔,岂作《十二钗》人手中之物也? 今先写外戚者,正是写荣国一府也。故又怕闲文赘累,开笔即写贾夫人已死,是特使黛玉入荣府之速也。

所谓“作《十二钗》人”自然是指曹雪芹。在这里,脂砚斋肯定了曹雪芹高超的叙事艺术。紧接着的“诗云”之后,有双行夹批:“只此一诗便妙极! 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脂批对曹雪芹的才情、叙事艺术、写诗水平都给予肯定。但是,我们没有看到脂砚斋或畸笏叟肯定过曹雪芹对家族命运的关注或感人的艺术表现。

在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正文“说毕,命贾珍在前引导,自己扶了宝玉,逶迤进入山口”处有双行夹批: “此回乃一部之纲绪,不得不细写,尤不可不细批注。盖后文十二钗书,出入来往之境,方不能错乱,观者亦如身临足到矣。今贾政虽进的是正门。却行的是僻路,按此一大园,羊肠鸟道不止几百十条,穿东度西,临山过水,万勿以今日贾政所行之径,考其方向基址。故正殿反于末后写之,足见未由大道而往,乃逶迤转折而经也。”这里的“十二钗书”应理解为“有关十二钗的文字”,不是指书名,但也可以见出在批书者的脑中,“十二钗”是故事中的主体。

庚辰本第三十八回写到贾母对薛姨妈说:“我先小时,家里也有这么一个亭子,叫做什么‘枕霞阁’。我那时也只象他们这么大年纪,同姊妹们天天顽去。那日谁知我失了脚掉下去,几乎没淹死,好容易救了上来,到底被那木钉把头碰破了。如今这鬓角上那指头顶大一块窝儿就是那残破了。众人都怕经了水,又怕冒了风,都说活不得了,谁知竟好了。”于是凤姐讲了一个老寿星额头上长包是因为“万福万寿盛满”的笑话,此处有双行夹批:“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定[岂]不又添一部新书?”贾母说她年轻时与姊妹们天天在枕霞阁玩,脂砚斋说贾母的话让人感到仿佛在这部小说出现之前已有一部《十二钗》,他也很想补出一部《枕霞阁十二钗》的小说。可见,《金陵十二钗》的书名一直萦绕在脂砚斋脑际。

一些红学家也注意到了《金陵十二钗》的书名,但却引到了另外的话题,比如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从这段话中找出“脂砚即湘云”的证据: 枕霞阁原是贾母娘家旧事,脂砚说他想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则他( 她) 必是贾母娘家人。史湘云即为贾母娘家人,故脂砚只能是湘云。

脂砚斋是不满意《金陵十二钗》这个书名的,他说:“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 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他的这段话常常被用来说明他对《红楼梦》八十回后原稿的不了解。张欣伯、周汝昌都曾批评“凡例”作者对“十二钗”的问题茫然无知。( 他们都认为“凡例”的作者是畸笏)

的确,脂砚斋并不知道十二钗的确指。在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处,有双行夹批: “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去秦可卿有七,再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凤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苗云、平儿等人无疑矣。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这里提示三点: 第一,曹雪芹修订此书时,原故事中即有“红楼梦十二曲”的内容,曹雪芹将书名题为《金陵十二钗》,是据“红楼梦十二曲”文意而定的。( 从脂砚斋对十二钗的确指之不了解来看,这一判断仅仅是一种猜测) 第二,若此双行夹批的批者为脂砚斋的话,则他对曹雪芹的题名一直耿耿于怀,不予认同。第三,畸笏认为,脂砚之所以不了解十二钗的确指,是因为他不了解八十回后的原稿内容。在紧接着的介绍妙玉文字“如今父母俱已亡故”上有眉批: “( 树) 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回末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这是针对上引的双行夹批而言的。这段眉批指出,双行夹批的批书人并未见到小说的后面部分,那里有警幻情榜,明确注明了十二钗的正、副、再副及三、四副的名字,一共是六十钗。也就是说,畸笏是看过全稿的,而如果前面这位双行夹批的批者是脂砚斋的话,则脂砚未及见到全稿,他所列的十二钗名,只是“漫拟”而已。

畸笏所针对的这则前批是不是脂砚所批呢? 我们看第四十六回一条署名“脂砚斋”的批语,即可以作出合理的判断。庚辰本第四十六回写鸳鸯红了脸,向平儿冷笑道:“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此处有双行夹批:

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追、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现千手千眼大游戏法也。脂砚斋。

所谓“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追、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现千手千眼大游戏法”,这一个个的词组,其实只是一个意思的同义反复,即不知十二钗的确指。多次的不知所云让脂砚斋只好用这些同义反复来自嘲。我们可以推断,前文那位一直为“金陵十二钗”的确指问题所困惑的批者正是脂砚斋。因为他不了解八十回后原稿,所以他无法知道十二钗的确指。甲戌本第六回写周瑞家的“先找着凤姐的一个通房大丫头”处有双行夹批: “着眼,这也是书中一要紧人,《红楼梦》曲内虽未见有名,想也在副册内者也。”这应是指砚斋所批,他的确不知“金陵十二钗”及其各册的人名,所以他加了一个“想”( 猜想) 字。靖批则于此处加上一句眉批:“观警幻情榜,方知余言不谬。”如果“余言”是指这一双行夹批,则眉批与之相矛盾。夹批明明用“想”来表达不确定,眉批则斩截地说:“余言不谬。”由于靖批的真实性令人怀疑,在此姑且不论。

畸笏于丁亥年批《石头记》时,不时会指出脂砚因未见及后文而作出了不正确的批语。如庚辰本第二十七回写凤姐见红玉机灵,提出要把她要过去,红玉再一次机灵地回答。此处有“己卯冬夜”的眉批:“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证。作者又不得可也。”畸笏在其后批曰: “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周汝昌说,( 庚辰本) “双行夹注与己卯冬夜的批,前已说过,都是脂砚的,绝无疑问。”

在对十二钗的确指问题的了解上,脂砚与畸笏显然是不一样的。我们可以借此对那个“脂砚与畸笏是不是同一个人”的问题作一回应。

畸笏批《石头记》的时间集中在壬午和丁亥两年。从涉及八十回后情节的角度看,壬午的批语多涉及后文之“情榜”;而五年之后,丁亥的批语则多涉及“狱神庙”及相关人物或情节,包括提及倪二等人、卫若兰射圃等情节。如果把《石头记》原本理解为文本之源的话,那么,离这个源头最近的是畸笏叟,其次是曹雪芹,最后才是脂砚斋。在壬午年,小说已经有了“情榜”的结局,丁亥年则有“狱神庙”的结局。丁亥年之前,脂砚、雪芹等人已相继去世,脂砚应该不会知道“狱神庙”的内容。至于“情榜”,如果脂砚知道其内容,他也就不会一直为“十二钗”的确指问题而困惑。

如果凭着对脂本批语的阅读感受来说,看那些署名“畸笏”的批语,多是与秘史( 如家史、创作过程) 有关。他一直在卖弄“知情人”的身份,虽也偶尔谈及作法、伏脉,但基本上是一个乏味的老头。而署名“脂砚”的批语,虽也有与历史真相相关的,而他的文艺观,他对全书章法、文思、情思的透彻感悟,让我们感到这是一个睿智的、情商极高之人。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 与“作《十二钗》人”相对的,则是“《石头记》大笔”。小说第五回写宝玉要午睡,秦可卿把他带到自己卧室,其布置甚为艳淫。对此,甲戌本有侧批:“一路设譬之文,迥非《石头记》大笔所屑,别有他属,余所不知。”脂批指出,这类艳淫的笔调是“《石头记》大笔”所不屑做的。可知作“《石头记》大笔”者自有另一种风格的笔墨。“《石头记》大笔”应是曹雪芹之前的作者之笔。

注意到“《石头记》大笔”的学者并不多,杜春耕先生当年在提出“二书合成”说的时候首先注意到这个问题,他说:“这条脂批说明,在《石头记》之外,还存在另一种非《石头记》文笔的文字引入《红楼梦》,这是《红楼梦》有两个源头的证明之四。”薛瑞生先生更进一步坐实了“《石头记》大笔”,指出这个《石头记》是指初稿之一的《石头记》,而“《石头记》大笔”所不屑的艳淫文笔则来自《风月宝鉴》。本文不准备讨论“二书合成”说,因为这种观点过于机械。本文要把“《石头记》大笔”与“作《十二钗》人”放在一起考察,不难看出,如果在《红楼梦》的成书过程中存在着作者序列或创作小组的话,那么,在脂砚斋或畸笏叟看来,《金陵十二钗》或“作《十二钗》人”就是曹雪芹的个人标签,他与那位作“《石头记》大笔”者是判然有别的。

三、《金陵十二钗》与“情榜”

脂砚斋未见及后部的“情榜”,但曹雪芹应该是读过的,因为这个《金陵十二钗》书名正对应着“情榜”。

如果说,《红楼梦》写了“家散”和“人亡”两大主线,即宁荣二府的家族兴亡和“三春去后诸芳尽”,那么,《金陵十二钗》的书名并不能涵盖这两大主线。它只是与群芳故事相关。曹雪芹似乎对家族兴亡并不是很有感觉。甲戌本第十三回有回后批语: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此批者自称“老朽”,应是畸笏所批。历检所有抄本批语,“老朽”之称仅此一见,唯靖藏本于第四十一回有眉批:“玉兄独至,岂真无吃茶? 作书人又弄狡猾,只瞒不过老朽。然不知落笔时作者作如何想。丁亥夏。”丁亥夏正是畸笏批书的时间。俞平伯指出,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丁亥夏的批语,署名“朽物”,与“老朽”是吻合的。这段批语常被用来说明批者( 有人认为是脂砚所批) 是曹雪芹的长辈,有权干预小说的创作。但我则在批语中看到了创作过程中曹雪芹对于曹家长辈的态度。这段批语中出现三个人物:老朽、作者、芹溪。一些学者认为,此段批语中,“作者”即指“芹溪”。但如果我们把“作者”与“芹溪”视为两个人,则这一段批语的意思甚为明确: 畸笏指出,这一回的原稿写的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在原作者来说,只是如实记录( 史笔) 。畸笏考虑到秦可卿有着强烈的家族忧虑,临终嘱托两件后事,有功于家族,故命曹雪芹删去此节,为贤者讳。反观雪芹,他并未意识到用“淫丧”来写秦可卿有何不妥,可见他对此家族尚有隔膜。

《金陵十二钗》的书名并不隐晦,其旨在为闺阁立传,与早期的《红楼梦》文本在内容上明显是趋近的。明义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但在他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中,我们只看到“风月”,没看到“繁华”;只看到儿女嬉戏,没看到家族兴亡。或许,明义看到的是一部《金陵十二钗》的雏形。

曹雪芹《金陵十二钗》的主体故事是什么,我们不得其详。脂批不时有提醒,哪里是“正文”,哪里“非正文”。所谓“正文”,意为正面描写,但也可以由此看出脂砚对《红楼梦》主体故事的认知。

甲戌本第二回回前有批曰:“此回亦非正文本旨,只在冷子兴一人,即俗谓‘冷中出热,无中生有’也。其演说荣府一篇者,盖因族大人多,若从作者笔下一一叙出,尽一二回不能得明,则成何文字? 故借用冷字一人,略出其大半,使阅者心中,已有一荣府隐隐在心,然后用黛玉、宝钗等两三次皴染,则耀然于心中眼中矣。此即画家三染法也。”“此回亦非正文本旨”意味着第一回、第二回都不是正文本旨,都不是正面叙述贾府故事。至第三回“且说黛玉自那日弃舟登岸时”,甲戌本侧批:“这方是正文起头处。”是贾府故事的开头。第四回写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这对于贾府乃至四大家族故事来说,虽非正文,却是重要的序幕。在完结冯渊家人得银一事时,甲戌眉批:“又注冯家一笔,更妥。可见冯家正不为人命,实赖此获利耳。故用‘乱判’二字为题,虽曰不涉世事,或亦有微词耳。但其意实欲出宝钗,不得不做此穿插,故云此等皆非《石头记》之正文。”认为第四回非《石头记》正文,写此回的目的只是为了宝钗的出场。

若以十二钗为故事主体,则第五回才是正文的真正开端。第五回一开始写“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甲戌本眉批:“此处如此写宝钗,前回中略不一写,可知前回迥非十二钗之正文也。欲出宝钗,便不肯从宝钗身上写来,却先款款叙出二玉,陡然转出宝钗,三人方可鼎立。行文之法,又亦变体。”第五回才是十二钗故事的正文之开端。

《红楼梦》有五个开头。如果说第一回是家族兴亡主题的序曲,第二回是四大家族故事的侧面叙述,第三回是家族故事与宝黛故事的开头,第四回是四大家族故事的开头,那么第五回则是“金陵十二钗”故事的开头。它以太虚幻境薄命司判词的图谶形式揭示十二钗的数运之机、推演小说此后的故事情节。由于十二钗判词实际上是分为正、副、又副、三副、四副等六册,故十二钗实际上不止于十二人,而是至少六十人。甲戌本第八回写宝玉因听说李嬷嬷用过他的杯子,于是使性子往地上掷杯,此处有眉批: “按警幻情榜[讲],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之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今加‘大醉’二字于石兄,是因问包子、问茶、顺手掷杯、问茜雪、撵李嬷,乃一部中未有第二次事也。袭人数语,无言而止,石兄真大醉也。余亦云实实大醉也。难辞醉闹,非薛蟠纨裤辈可比!”明确提到警幻情榜,而且贾宝玉之封号是“情不情”。批者知道情榜的具体细节。庚辰本第十九回“到生在这里”处有双行夹批: “这皆宝玉意中心中确实之念,非前勉强之词,所以谓今古未有之一人耳。听其囫囵不解之言,察其幽微感触之心,审其痴妄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见之人,亦是未见之文字。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光明正大,说不得混账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恰恰只有一颦儿可对,令他人徒加评论,总未摸着他二人是何等脱胎、何等骨肉。余阅此书,亦爱其文字耳,实亦不能评出此二人终是何等人物。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这里又披露了情榜上“黛玉情情”的细节。由第五回金陵十二钗判词引出全书正文,最后归结于情榜。总之,女性群像是曹雪芹《金陵十二钗》的故事中心。

“情榜”中人,除宝玉外,皆为薄命司之女子,“宿孽总因情”,皆因情而亡。情榜为每一个人标明其情之属性,如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这一以“情”为榜的做法自然是承“十二钗”的思路而来的,而不是承家族兴亡主线而来。也即是说,情榜不足以涵盖《红楼梦》或《石头记》的总体结构,却是《金陵十二钗》的全面升华和完整映射。

对于八十回后原稿,今天的学者不妨作各种各样的猜想、探究,而前八十回的故事及其批语,仍有重新品味的余地。曹雪芹将其编撰的书名题为《金陵十二钗》,这一事实毋庸回避,其深意也值得探究。

① 关于甲戌本凡例的作者是谁,学界有不同看法。本文采用“脂砚说”,即认为凡例的作者是脂砚斋。

②③④⑤[14][20] 曹雪芹《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版,第1A、8A、8B、1A、1A-1B、1A-1B 页。

⑥ 赵冈、陈钟毅《红楼梦研究新编》,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5 年版,第101 页。

⑦ 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年版,第163 页。

⑧ 那宗训《吴玉峰和孔梅溪》,台北《大陆杂志》1979 年第五九卷第六期。

⑨ 俞平伯《红楼梦研究自序》,《俞平伯论红楼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年版,第372—373 页。

⑩[17][18][22][23][24][26][27][42] 曹雪芹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庚辰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 年版,第1、350、867、376—377、377、1062、618、618、417 页。

[11] 俞平伯《红楼梦辨》中卷,上海亚东图书馆1923 年版,第12 页。

[12] 俞平伯《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中华文史论丛》1962 年第1 辑。

[13] 刘梦溪《论〈红楼梦〉的书名及其演变》,《文艺论丛》1978年第4 辑。

[15][16][37] 曹雪芹《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版,第1A-1B、2A、1A 页。

[19][28] 周汝昌《红楼梦新证》,棠棣出版社1953 年版,第554、545 页。

[21] 张欣伯《脂评十二钗辨正》,《中华日报》副刊1973 年9 月25 日。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 年版,第1038 页。

[25] 曹雪芹《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版,第8B 页。

[29] 梅节认为,甲戌本上那条有关曹雪芹卒年的批语中,“壬午除夕”是上文“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的批点时间。(梅节《曹雪芹卒年新考》,《红楼梦学刊》1980 年第3辑)如果我们结合畸笏批书时间相对集中于壬午和丁亥,则可以这样来理解这几则批语:第一,畸笏于壬午除夕批“能解者(脂砚) 哭成此书”; 第二,书未成,曹雪芹泪尽而逝;第三,畸笏于甲午(1774)又批“但愿造化主再出一脂一芹(丁亥前脂、芹已逝),我们两人( 即畸笏与石兄) 就可以大快遂心于九泉。”。

[30][40] 曹雪芹《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版,第3B、1A 页。

[31] 杜春耕《宁荣两府两本书》,《红楼梦学刊》1998 年第3 辑。

[32] 薛瑞生《两书合成〈红楼梦〉——关于〈红楼梦〉著作权问题的思考》,《人文杂志》1997 年第4 期。

[33] 曹雪芹《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版,第11B 页。

[34] 陈庆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 年版,第573 页。

[35] 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 年版,第14 页。

[36] 明义《题红楼梦》,一粟编《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63 年版,第11 页。

[38] 曹雪芹《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版,第2B 页。

[39] 曹雪芹《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版,第8A-8B 页。

[41] 曹雪芹《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版,第12B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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