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法律保障路径分析
2022-11-04史琦琦河北工程大学文法学院
文 史琦琦 河北工程大学文法学院
校园作为国家教育的重要场所,承担着培育新时代青年的重任,对国家未来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可在校园中总有一些不稳定因素影响着教学质量,阻碍国家教育的发展,其中校园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尤为引人注目。本文以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以法律保障的路径、法律意识的培养为内容,对校园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作简要分析,并为校园食品安全提供法律保障路径。
食品安全问题历来受到国家重视,古语云“民以食为天”,若食品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将会对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影响,乃至威胁到公众的生命健康。2022年“3.15”之后,媒体对社会上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了曝光,一时间将食品安全问题推上风口浪尖。社会上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此严峻,若不能及时解决,在市场交易如此频繁的情况下,其必定波及校园内的食品安全,若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流入校园,将会对广大师生的健康产生影响。
校园作为国家教育的重要场所,面临着培育新时代青年的艰巨任务,承担着发挥新时代青年先锋力量的重大责任。校园教育任务之大,责任之重,令各方高度重视。如若校园食品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将会对广大师生的生活、学习产生重大影响,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阻碍教育的进步,对校园秩序造成破坏,乃至威胁师生的生命安全。2019年3月12日,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食品发霉变质,令人触目惊心;2019年10月11日,邯郸翰光学校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36名学生出现腹泻;2020年5月,广州市一中学食堂吃出玻璃碴和绿色猪肉……从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管理事件到邯郸翰光学校多名学生腹泻事件,再到广州市中学食堂事件,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从未间断,这些仅仅是冰山一角。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令人义愤填膺,亟待解决。经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研究发现,校园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1 校园生态的相对封闭性
为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习效率,减少学生在就学途中所花费的时间,寄宿制学校越来越多,这样就造成了校园内部相对封闭的生活环境。如此一来学生仅能在学校餐厅就餐,封闭管理状态下校园餐厅食品的来源不为人知晓,食品质量如何也不为人知,且每日需要大量消耗,在如此封闭的情况下缺乏流通,若出现供不应求时难免会将存在质量问题的食材混入其中,对师生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另一方面,在相对封闭的环境里,食品的贮藏方式、制作过程不被外人察觉,其特有的隐蔽性将会造成打击力度的下降,若有变质发霉的食物,也无法在第一时间发现。再者,食品来源信息不公开,无法在透明的情况下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管,餐厅管理人员在选择食品供货渠道时并非择优而选,更多的是人情选、利益选。在这样相对封闭的环境里更容易侵害学生身体健康。
1.2 缺乏竞争机制
由于学校承担更多的是教育任务,对学生生活方面的管理事项有时分身乏术,于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专注教学任务,校园内的餐厅、超市大多采取外包制,学校将餐厅的各个窗口及超市的经营权以签订长期承包合同的方式外包给社会工作人员,以此来减轻学校的压力。在学校经营餐厅、超市的社会工作人员大多未接受过高等教育,思想观念与学校的教育方针相差甚远,大多数人员以营利为目的在学校参与经营活动,违背了校园本质上是事业单位的性质。面对固定的消费群体即学生,在人流量稳定且庞大的情况下,由于缺乏竞争机制,餐厅食品食材不新鲜、味道差、价格贵等问题显现出来,有甚者将当天未出售完毕的食品放在第二天售卖,导致学生吃后身体不适,引起腹泻、发烧等情况,严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超市也会将过期、无生产标识的食品进行出售,以次充好、以旧当新来换取利润。在长期的承包合同约束下,学校行政部门一时间也无法将这些违规的经营人员替换。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滋生。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个产业的提高必然伴随着竞争,在校园这个相对封闭的场所却缺乏竞争,导致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较低,食品不新鲜,售卖劣质、过期食品,进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1.3 缺乏监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知识教育,在教学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无法对学生的生活面面俱到。如此一来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力度便有所欠缺。我国《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可面对繁重的教育任务,校方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承包合同规制下,学校将监管责任分配给承包商个人,谁主管,谁监管,进行自我监督,而自我监督的约束力可想而知。另一方面,校园食品缺乏双重监管机制。校园里的餐厅、超市仍属于经营者,在校园进行经营活动时要遵守校园的管理规章制度,校方却把此项监管义务分配给了承包方,校方并未尽到有力的监管此乃其一;其二,学生作为餐厅、超市的消费者,亦是监管的主体,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导致学生成为被管理者,无法实施自己作为消费者对经营者的监管权;再者,经营者也要受到校外监管即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校园内的食品并未定期接受校外监管,仅是让承包方进行自我监管。在缺乏校内、校外的监管情况下校园食品安全难以有良好的保证。
1.4 校园医疗机制不完善
由于学校对校园内的医疗救助体系缺乏重视,投入资金较少,难以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及优秀的医护人员,导致校园内的医疗机制并不完善,学生在因食品安全问题出现腹泻、发烧后无法及时得到救治,有时延误病情进而影响生命安全。此问题的解决能在发生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后为学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法律保障路径
针对上述提到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学生作为校园内的主要消费群体,往往最先受到侵害。学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注重法治教育的学习;同时校园内部、外部都要加强监管力度,双管齐下;国家应组织就业前培训、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立法约束等。如此,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2.1 法律意识的培养
2.1.1 每周举办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
校园作为汲取知识的最佳地,在校园内学习知识往往事半功倍,有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学生会作为校园的学生组织,每周组织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有重大意义。讲座内容不宜过度专业,仅是对校园生活中基本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即可;讲座人选也不宜选择任课老师、教授等,虽然老师、教授的知名度较高,号召力强,但作为最基本的普法讲座,请教授来进行讲授未免不合时宜。另一方面老师、教授的课题任务繁重,时间上也无法保证。选择高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即可,这样一来可以让法学专业的学生完成一个输入到输出的过程,在实践中认识自己的不足,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二来大家同为学生,可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产生竞争心理,从而对法律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进而自主学习法律,潜移默化之间法律意识便得到了培养、提升。
2.1.2 高校法学院成立法律咨询中心
大学本就是一个小社会,面对高校生活中各种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与纠纷,不免有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的情况,轻则校规校纪进行处罚,重则需要公安等部门介入,此时再去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未免为时已晚。更何况若是咨询律师又是一笔开销,作为学生本就不富裕,支出的咨询费未免雪上加霜。在高校的法学院成立专门的法律咨询中心为校内学生提供咨询服务,成员由法学专业的学生组成,他们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帮助有需要的同学,为自己今后的法律职业道路奠定基础。这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极为重要,他们不用再事后亡羊补牢,可以进行事先预防,了解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三思而后行。法学专业的同学在对方咨询过程中也能了解自己的不足,从而教学相长。再遇到上述问题时,通过简单咨询即可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最佳的判断,法律意识大大提升。
2.1.3 学校之间加强沟通,成立法律小组
对于当地的中小学来说,大多学校内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教员。此时中小学可以与当地的高校进行沟通联系,由高校的法学院派出多个法律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学校的法律咨询工作,这样一来当地的每个学校都会有法律咨询小组,在遇到食品安全等问题时都可以进行咨询,无形之间整个城市学生的法律意识便会得到提高。以小见大,全国的学生都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久而久之,公民的法律意识便会得到显著的提升。
2.2 加强监管力度
2.2.1 校园内部
校园将餐厅、超市长期承包给社会人员来进行经营,在缺乏竞争机制的情况下,服务质量难免下降。校方要提高准入标准,采用投标方式让承包方相互竞争、择优而选,以此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权益。承包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细规定,采用短期制,每月进行评分制度,由学生参加对餐厅的每个窗口进行评价打分,75分以下的窗口就要退出承包,以此来促进竞争,最大限度来保障校园内的食品安全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再者,学校成立专门的食品监管部门,此部门的成员专注学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此部门的主要职责便是对校园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从食品的来源、制作过程、贮藏方式等全方面监管。最后,学校要在餐厅的厨房安装摄像装置,全方位监管食品的制作过程,确保安全卫生。此装置的安装仅是起到监管效果,并不会对食堂工作人员的隐私造成侵犯。
2.2.2 校园外部
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加强监管力度,定期到校园餐厅、超市进行检查,询问学生情况,若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处罚,以此来对经营者起到警示作用。消费者保护协会也应对校园内部的消费情况进行监管。学生在购买食品时还有另一个身份即消费者,消费者在受到价格侵害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救助时,社会机构应予以支持,不能坐视不理,认为此问题属于校园内部问题不予受理。此外,消协还应对求助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我国《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其中隐私权便赫然在列,隐私权作为人格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可见国家对个人隐私的重视。学生在受到侵害时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应受到合理的保护。
在校内、校外双重监管体制下,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一定能得到妥善解决。
2.3 国家层面
2.3.1 组织就业前培训
本质上而言,校园内餐厅、超市的经营人员属于劳动者。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就业前,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就业前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要对《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有所了解,政府部门要为餐饮行业人员办理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3.2 加大惩罚力度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在消费者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损害时,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价款10倍的赔偿或是损害3倍的赔偿,不足1000元的可要求赔偿1000元。在校园相对封闭的环境里,餐厅、超市的盈利十分可观,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较低,再者加上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强,食品违法行为便屡见不鲜。在美国可以看到食品安全问题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动辄就是高达上亿元的赔偿。根据美国惩罚制度赔偿原理,当赔偿数额巨大时,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就会大大提高,以此来减少违法行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应提高惩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对违法者起到震慑效果。
2.3.3 出台法律
近年来,我国为保护食品安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学校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准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可并没有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关键在于惩罚措施及监管力度的缺失。建议国家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出台一部专门的《校园食品安全监察法》以此来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精准打击,有力监察。此部法律的内容以校园食品安全的监察、惩罚为主,监察主体以校园内的学生为主,监察对象则是餐厅、超市里的食品,对这些食品从购买、制作再到销售全面的监督。将此部法律作为《食品安全法》的特别法适用于校园内部。在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的情况下,违法者也不敢再肆意而为。
2.4 加强医院与校园的合作
在校园内部没有完善的医疗保障机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制定一部《校园医疗法》,社会医疗体系进入校园,此地方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由每个医院抽调人员成立校园救助小组,各个医院实行每天轮岗制,保证校园内每天都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校园出资购买医疗设备,在校园内建立能进行有效治疗的医疗场所,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
结语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并非一时之间可以解决。新时代青年要做好当下,学习专业知识,为子孙后代谋福利。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教育也逐渐完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将会得到全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