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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以两汉子学的妖孽叙事为中心

2022-11-02曾海军

现代哲学 2022年5期
关键词:晏子

曾海军

关于死亡问题,孔子有过一个著名的论断,叫做“未知生,焉知死”。现代学人多以此为据,认为儒家未能正视死亡问题,以“未知生”为由就打发了死亡问题,未免过于轻率。本文不直接涉及死亡问题,而想讨论与此并列的孔子的另一个论断,即“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若以为儒家回避了死亡,那必定也能在同样意义上质疑儒家回避了鬼神。反过来,孔子声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若能充分展现如何决定性地塑造了后人对待鬼神的态度,那么必定能在同样意义上回应对待死亡的态度。问题不在于是否回避了,而在于这个传统面对鬼神或死亡时,是否提供了足够强的思想力量和足够大的思想空间。本文的研究工作便致力于此,集中于两汉各种子学典籍的范围,收集各种有关妖孽的叙事文本,并按天妖、地孽、人祸三类进行梳理,由此揭明所有这些妖孽叙事无不一一印证着“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基本态度。这一研究工作将以无可争辩的方式阐明,“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确具有足够强大的思想力量和空间,成功塑造了我们的传统如何面对鬼神。由此,再要质疑儒家回避了鬼神,便是无的放矢。死亡问题也一样。先将孔子的这一语录引出:“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1)[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26页。下面开始相关的文本梳理和具体的思想研究。

一、天妖:“顺天地,犯三妖”

《国语》中伯阳父以阴阳解三川地震那个有名的故事(2)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6-27页。,常常用来表征某种人文主义思想的萌芽。一般认为,以阴阳二气解释地震这一现象,虽说并不科学,但至少比用鬼神或妖孽的方式来解释要进步得多。不过,这种看法有意无意忽视了最关键的一点,即三川地震预示着西周的灭亡,这不还是属于迷信吗?凑巧的是,这个故事在西汉子书《说苑·辨物》中亦有重现(3)[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446-447页。。三川地震如同夏亡时的伊洛水干、商亡时的黄河水竭,意味着西周王朝的灭亡。或许用今天的眼光看,将自然现象与王朝更替联系起来没有科学根据,不过,以“土无所演,民乏财用”言百姓穷困,以“周德如二代之季”言统治残暴呢?即便以阴阳二气解释地震,是否意味着就属于今天所谓的自然现象,恐怕亦不尽然。类似这种故事在西汉子书典籍中屡见不鲜,虽说没有这么强的思想性,往往多有古怪精灵,甚至情节可恐、形象可怖,然则背后的人文观念却十分鲜明,一点也没减损其思想的深刻性。若全当《聊斋志异》来读,就未免太可惜了。在这些故事中,面对各种不可思议的天妖、地孽,往圣先贤们表现出惊人的淡定,分明是神鬼附体、妖孽作祟,却全以人事待之。在这个意义上,与伯阳父解释三川地震的故事其实一脉相承,看起来天妖地孽之类的形象,比起阴阳二气显得更为粗陋,但最终无不归结于人主无德而百姓疾苦上,这才是最具价值的。

与通过“山崩川竭”来判断王朝的命运相类似,在《说苑·权谋》中还有一个晋国太史屠馀通过异象预判亡国的故事(4)[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316-318页。。在这个故事中,“示晋公以天妖、日月星辰之行多不当”和中山国的“亡国之风”,与周王朝的“天与之乱人与善谀者”,表述上虽大不一样,天妖与风俗尤其不同类,但在体现人主“无德义”而“百姓多怨”上,其实并无二致。中山国之俗看起来全是人事,所谓男女无别、“淫昏康乐”之类,晋国示以天妖,也未必不是人事。这充分说明,天妖并无特殊之处,不管何种妖孽,全以人事待之即可。这正是“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之意。伯阳父以阴阳二气论地震固然充满着人文思想的光辉,但将一种彻底的人文姿态贯穿于各种版本的妖孽叙事中,并不会因妖孽的形象而减损其人文价值。比如,除了伯阳父论地震的故事,《韩诗外传》中还有一个周文王即位八年时发生地震的故事(5)[汉]韩婴撰、许维遹校释:《韩诗外传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1-83页。。这个故事中出现的地震,周文王虽以天妖视之,却完全以人事待之。地震发生后,有司建议迁移国都,文王则以为不如“改行重善以移之”,由是谨礼节、饰辞令、颁爵列等,实施各种善政而地震消停。

妖孽虽出于天地之间,却并不代表天地的作为,相反还可能忤逆天地之道,人则能顺天地而除妖孽。是故文王可“践妖”,而武王可“犯妖”:

武王伐纣,晨举脂烛。过隧斩岸,过水折舟,过谷发梁,过山焚莱,示民无返志也。至于有戎之隧,大风折旆,散宜生谏曰:“此其妖欤?”武王曰:“非也!天落兵也。”风霁而乘以大雨,水平地而啬,散宜生又谏曰:“此其妖欤?”武王曰:“非也!天洒兵也。”卜而龟熸,散宜生又谏曰:“此其妖欤?”武王曰:“不利以祷祠,利以击众,是熸之已。”故武王顺天地、犯三妖,而禽纣于牧野,其所独见者精也。(6)[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329页。

武王帅师出征而路遇各种天妖,先是遇上了大风摧折旗帜这等极易动摇军心之事,好不容易风停了却又暴雨大作,水积而道不通,最后占卜之时龟甲还不起兆痕,可谓出尽了幺蛾子。然武王始终不为所动,最终败纣于牧野。武王伐纣遭遇天妖的情形比较罕见,常见的类型是大旱、大火或地震之类的天灾。春秋时期,在应对天灾上最著名的思想事件,可能得数郑国名相子产论天道与人道。在宋、卫、陈、郑皆遇大火的背景下,卜师裨灶建议用国之宝器禳灾,以免再遇大火。子产顶住压力,坚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最后“亦不复火,郑之未灾也”,这当然与子产积极采取各种防火措施有关。(7)参见[周]左丘明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580-1585页。就这次事件而言,可与子产媲美的是齐国名相晏婴。

根据《说苑·辨物》的记载,在齐国大旱之时,景公想加收赋敛以祠灵山或河伯,晏子明确表示反对,理由很有意思。他反问景公说,天旱得这么厉害,灵山焦热,百川枯竭,你以为灵山和河伯就不忧心吗?他建议景公,不如避宫殿而居野外,与灵山、河伯共忧患。(8)[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452页。此事亦见于《晏子春秋》的《景公欲祠灵山河伯以祷雨晏子谏》,类似的故事在《晏子春秋》中还有不少,《说苑》当属转述。(参见张纯一撰、梁运华点校:《晏子春秋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79-281页。)景公将大旱的缘由找到灵山或河伯之神,晏子并未批评这属于迷信。但景公想趁此搜刮民脂民膏,以祭祀神灵的方式求雨,晏子就不同意。问题不在于有个灵山之神或河伯之神的观念有什么不妥,不能允许这种神灵观念助纣为虐才更为重要。天有大旱,遭受苦难的肯定是百姓,以求雨为由加收赋敛,纯属火上浇油,什么样的神灵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呢?晏子让景公出居野外而与灵山、河伯共忧患,实质上就是与受苦的百姓共患难,由此而懂得体恤民间疾苦。可见,说的虽是灵山、河伯神灵之事,却完全以百姓疾苦这种人事待之。晏子这种应对天灾的故事多有流传,其中最具戏剧性的一次也是《说苑·辨物》中关于地震的故事。齐景公惊艳于卜师柏常骞的禳灾手法,问他能否益寿呢?柏常骞信心满满地说,针对景公这种诸侯,增加七年寿命没问题。他让齐景公把祭神的东西准备好,并神秘地说,若成功益寿,将有地震发生。这事让晏子知道了,他正告柏常骞,“惟以政与德顺乎神”可以益寿,并不动声色说,之前观天象就知有地震发生,这就是所谓益寿的征兆吗?柏常骞知道瞒不住内行人,只好承认是这回事。晏子最后说到,要让君王懂得轻赋敛、少费民才是正道。(9)[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448-449页。此事亦见于《晏子春秋·柏常骞禳枭死将为景公请寿晏子识其妄》,在《太卜绐景公能动地晏子知其妄使卜自晓公》中有另一个“臣非能动地,地固将动也”的版本。(参见张纯一撰、梁运华点校:《子春秋校注》,第279-281、359-360页。)

这个故事听起来挺震撼的,柏常骞这么高端的欺骗手法,晏子居然也能识破。或许在今天的人看来,一听晏子仰观天象而预知地震,就以为不过是个荒诞的故事,这就错失了最具人文价值之处。两千多年前,就有人对祭神而益寿这样的做法不屑一顾,而心心念念在于政与德,在于减轻百姓负担,这是非常了不得的。面对各种妖孽或神怪,往圣先贤们很早就既不以为异,亦不以为意,因为他们心里早已有了最为正确的大道,即善政。治理百姓,给百姓带来最大的福祉,什么样的妖魔鬼怪也都必须服从这条大道。唯有在这一条康庄大道上,可以一路降妖除魔,确保平安。无论怎样叙说妖孽,其要皆不出这个道理。再如,周惠王十五年,有神降于莘,据说是丹朱,其受在虢国,因虢国政荒,“民怒神怨”,其后晋灭之。(10)[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458-460页。还有晋平公时有黄熊入梦,据说为鲧所化,而致其久病不起,后祀夏郊而病愈,(11)同上,第465-466页。等等。前引民怒,后废常祀,表面上在说神,背后说的全是治理百姓的问题。简而之: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昔者高宗、成王感于雊雉、暴风之变,修身自改,而享丰昌之福也。逮秦皇帝即位,彗星四见,蝗虫蔽天,冬雷夏冻,石陨东郡,大人出临洮,妖孽并见,荧惑守心星,茀大角,大角以亡,终不能改。二世立,又重其恶。及即位,日月薄蚀,山林沦亡,辰星出于四孟,太白经天而行,无云而雷,枉矢夜光,荧惑袭月,孽火烧宫,野禽戏庭,都门内崩。天变动于上,群臣昏于朝,百姓乱于下,遂不察,是以亡也。(12)同上,第445页。

妖孽总是伴随着乱政,若能“修身自改”则“享丰昌之福”,若“终不能改”便只能自取灭亡。所谓“圣人则之”,“则”的不是天所显现的“象”,不是随这些乱象起伏,而搞成群魔乱舞的样子。“则”的是吉凶之道,或吉或凶两条道路,全在于人事上的把握,用心治理而施行善政便吉,无心治理而倒行逆施便凶。“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正面表达便是,能事人方能事鬼,能治理百姓而施行善政,妖孽便自行消散。

二、地孽:“妖孽不胜善政”

前文所及妖孽之事,多属“天垂象”之列,如地震、暴风雨、大旱、大火及神秘的天象、神灵等,故划为“天妖”的范围。还有大量的妖孽多为植物或动物所化,均从地出,另外称为“地孽”。“妖”与“孽”并无特别区分,仅从现象上分为天与地两类,以便梳理。这类地孽的形象,两汉子书当中说来说去也就是树、蛇、鸟这么几种,并不算繁多。先从《韩诗外传》记载的商汤时长出一颗谷树说起。汤王之庭突然冒出一颗谷树,而且还“三日而大拱”,就是才生长三天树干就已经大到要两手合抱了。这属于典型的树妖作怪,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是很恐怖的现象。然汤王“见妖而为善”,淡定行善政,于是妖孽不见而国家昌盛。(13)[汉]韩婴撰、许维遹校释:《韩诗外传集释》,第81页。这种植物精灵的身影在相关典籍中出现过很多次,场景差不多,用意也一致。但有时又属于祥瑞,比如周成王时就发生过一次类似事件。这次的植物精灵是三颗树长在一起,成为一颗大得不得了的树,周公以为这预示着“天下其和而为一乎”,其后果然有远方邦国“重三译而来朝”,即不惜辗转翻译来朝。(14)[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457-458页。孔子有云“近者说,远者来”(15)[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46页。,又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16)同上,第171页。,“重译而朝”是后世表达“远者来”的经典叙述方式,通过修文德而吸引远方邦国,还是善政的意思。妖孽居然配合这种善政而现以祥瑞,显得颇有喜剧意味。这些植物精灵的元素在另一则故事中进行了整合:

孔子曰:“存亡祸福皆在己而已,天灾地妖,亦不能杀也。昔者殷王帝辛之时,爵生乌于城之隅。工人占之曰:‘凡小以生巨,国家必祉,王名必倍。’帝辛喜爵之德,不治国家,亢暴无极,外寇乃至,遂亡殷国,此逆天之时,诡福反为祸也。至殷王武丁之时,先王道缺,刑法弛,桑谷俱生于朝,七月而大拱。工人占之曰:‘桑谷者,野物也。野物生于朝,意朝亡乎?’武丁恐骇,侧身修行,思昔先王之政,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明养老之道。三年之后,远方之君重译而朝者六国。此迎天时,得祸反为福也。故妖孽者,天所以警天子诸侯也;恶梦者,所以警士大夫也。故妖孽不胜善政,恶梦不胜善行也。至治之极,祸反为福。故《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17)[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247-248页。

所谓“爵生乌”,《孔子家语》为“雀生大鸟”,雀小鸟大,非比寻常,占以为祥瑞,结果却因不施善政而亡。桑谷生于朝而七月大拱,与汤王之庭的谷树一般,依然是亡国的凶兆。经过帝王实心行善政,王朝兴盛而后远方来朝者六国,由此表明“妖孽不胜善政”。(18)另见《孔子家语》的《五仪解》篇。(参见高尚举、张滨郑、张燕校注:《孔子家语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21年,第83-84页。)既有植物成精,也就有动物为妖。关于雀生鸟的妖孽之事,《新书·春秋》还记录有另一个故事(19)[汉]贾谊撰,阎振益、钟夏校注:《新书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248页。。故事的叙述风格与帝辛时“爵生乌”一模一样,也是自以为祥瑞而使劲折腾,结果导致“祥反为祸”。这个故事被刘向收录之后,他以史家的严谨做了辨析,认为宋史占以为祥瑞,这肯定有问题。经过一番分析,刘向以为“爵生鹯于城陬者,以亡国也”,属于典型的凶兆而非祥瑞,是康王不知道警醒,导致亡国只是应验而已。(20)参见[汉]刘向撰、赵善诒疏证:《新序疏证》,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23页。雀生鸟的妖孽之事究竟属于祥瑞还是凶兆,不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在导向施行善政的目的上并无二致。除了雀鸟这种妖孽,传统文化中更享盛名的恐怕是蛇妖。蛇妖的出场也比较早,据说晋文公出猎时就遇到过。当有人表示准备驱妖时,晋文公却以“妖不胜德”为由放弃田猎,退而行善政。有意思的是,此时却由天帝出面,以蛇妖“当圣君道为”而诛杀。(21)同上,第42页。故事亦见《新书·春秋》。此与前文所言妖孽并不代表天地的作为相吻合,人君顺天地之道而施行善政,妖孽才是要被诛杀的对象。

与蛇相关的另一则故事流传甚广,带着善良的童真,特别暖人心。孙叔敖是楚国著名的令尹,给后人留下许多的佳话,这则发生在他小时候的故事,很具有代表性。自己见到两头蛇,以为命不久矣,却还不忘担忧他人的安危,这样的人定能为百姓担当,即所谓“人闻之,皆谕其能仁也。及为令尹,未治而国人信之”(22)[汉]贾谊撰,阎振益、钟夏校注:《新书校注》,第250页。。孙叔敖成为令尹之后,以此心而治理百姓,真有些孟子所谓“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23)[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238页。的意味。妖孽的兴风作浪在这种一片赤诚之心跟前,根本就不值得一提。围绕着蛇妖的祸福,在晋国太子那里发生过一件比较奇特的事。晋太子路遇蛇妖缠绕马车的左轮,御车人见多识广,以为此乃太子即将得国的祥瑞,要太子赶紧下车祭拜。不想太子完全不觉得这是祥瑞,立马调头回府。无论御车人如何劝说,他坚决拒绝,认为祭拜蛇妖,无非表明自己得国心切,难免有篡夺乱国之嫌。就此而言,晋太子不受妖孽的蛊惑,不受佞人的怂恿,可谓明君子矣!至于他为何最终以死远嫌,做得如此极端,则有些不可理喻。(24)[汉]刘向撰、赵善诒疏证:《新序疏证》,第186页。

同样还是发生在晋国的另一则故事,也是国君出猎,路遇异象,却急迫地以祥瑞自诬,煞是可笑。虽然师旷料事有如神明,精准地预知晋平公的死期,不免令人生疑,但这并非重点。晋平公一见乳虎伏而不动,二见有鸟环而不去,便想以霸王之主自居。师旷一旁看不下去,提醒说不过是事出有因,并非君王德义如此所致。晋平公听了心里很不高兴,居然想着如何报复师旷。他布荆棘于阶梯之上,逼着师旷脱鞋刺足,伏地刺膝,却若无其事地说不过是想开个玩笑,由此可见其行径之恶劣,完全当得上师旷所言“人自兴妖”。(25)[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467-469页。《尚书》所谓“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26)[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廖明春、陈明整理:《尚书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52页。,晋平公之谓也!晋平公不行善政,却还一门心思盼望天降祥瑞,最后竟至自兴妖孽,不得善终。在这个意义上,晋平公所遇妖孽之事,实质上属于“人妖”,属于自取灭亡。除了“天妖”“地孽”这类形象与事件,两汉子书对于这种人自兴妖孽之事,亦多有叙述。“人妖”者,人祸是也。

三、人祸:“人妖最可畏”

以上所论各种天妖、地孽,既不可全当虚语看,亦不可煞有介事地全都坐实了看。这个意思听起来比较矛盾,其实不然。古人有论如是:

传曰:雩而雨者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星坠木鸣,国人皆恐,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畏之非也。夫日月之薄蚀,怪星之党见,风雨之不时,是无世而不尝有也。上明政平,是虽并至无伤也。上闇政险,是虽无一无益也。夫万物之有灾,人妖最可畏也。曰何谓人妖?曰枯耕伤稼,枯耘伤岁,政险失民,田秽稼恶,糴贵民饥,道有死人,寇盗并起,上下乖离,邻人相暴,对门相盗,礼义不修,牛马相生,六畜作妖,臣下杀上,父子相疑,是谓人妖。妖是生于乱。传曰:天地之灾,隐而废也,万物之怪,书不说也。无用之变,不急之察,弃而不治。若夫君臣之义,父子之亲,男女之别,切瑳而不舍也。《诗》曰:“如切如瑳,如错如磨。”(27)[汉]韩婴撰、许维遹校释:《韩诗外传集释》,第37-39页。

这一段西汉子书中关于人妖可畏的叙述来自《荀子·天论》。通过祭祀求雨而果然下了雨,如何理解这种现象呢?没什么不好理解的,就好比没搞祭祀活动也照样会下雨。这种看法想必让今人感到吃惊,以为古人怎么可能有此见识。今人总以为古人喜欢搞迷信活动,其实今人明白“犹不雩而雨”是什么意思,却未必明白既然如此,古人为何仍然主张雩祭呢?甚至包括陨星坠落这种天象,古人也已经认识到可以“怪之”却不必“畏之”。类似于日食、月食、流星等罕见天象,以及旱涝等罕见天灾,要是政治清明,这些异象同时出现也无伤大雅,要是政治昏暗,这些异象都没出现又有什么意义呢?可见,通过这样一种见识,对于各种天妖、地孽的叙述,不可能坐实了看。对此,荀子有一种解释:“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28)[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16页。在荀子看来,像日月之食、雩祭、卜筮这种礼仪,并非以为这种方式管用,而是一种文化作用。

当然,荀子的看法并不代表传统儒家的全部,若熟悉董仲舒的思想就不难发现,董子不厌其烦地记录像求雨、止雨这种祭拜的具体仪文,很难相信他如荀子那般主张“非以为得求也”。董子可能深信这是管用的,而不能全当虚语看。应当说,在这虚实之间,荀子与董子大概代表了两种极端:荀子主张天人相分,将妖孽之事表达得尽可能虚;董子主张天人相副,将鬼神之事表达得尽可能实。尽管有虚实之分歧如此,但同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两者更多地具有思想上的一致性。如荀子论“祭”则云:“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苟非圣人,莫之能知也。”(29)[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第376页,董子论“祭”则曰:“君子之祭也,躬亲之,致其中心之诚,尽敬洁之道,以接至尊,故鬼享之。享之如此,乃可谓之能祭。”(30)[清]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441页。以“爱敬”或“诚敬”论“祭”,这是儒家共同的立场。更有荀子主张“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31)[清]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第378页。,而董子认为“重祭事,如事生”(32)[清]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第442页。,皆由孔子所言“未知生,焉知死”而来,两者保持着高度的一致。

虚化妖孽之事,目的在于强调“万物之有灾,人妖最可畏”,即比起天妖、地孽,因失于治理所导致的人祸更为可怕。而且,因天地之间的乱象所导致的灾、怪、变之类的,未必都不重大,却并非治理之常。治理针对的人伦之常,所谓“君臣之义,父子之亲,男女之别,切瑳而不舍也”,治理的工夫要下在君臣、父子、夫妇这些伦常之道上,如治玉一般切磋不止。妖孽属于变、异、怪,不多见乃至很罕见,常言所谓“以不变而应万变”,即以常道、常法应对各种变异、古怪。“子不语怪、力、乱、神”(33)[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98页。,就是不在这方面下工夫。“未能事人”,事人是常;“焉能事鬼”,事鬼是变。不以常道,如何应对变化?故妖孽之乱,人以常道应之,并不足畏;若人伦失序,人道失常,无以应之,才是最可畏者。人自兴妖孽,便是自乱阵脚,自顾尚且不暇,还何以应之?所谓“人妖最可畏”,此言不虚矣!古人对此有着深刻的洞察:

武王胜殷,得二虏而问焉。曰:“而国有妖乎?”一虏答曰:“吾国有妖,昼见星而天雨血,此吾国之妖也。”一虏答曰:“此则妖也,虽然,非其大者也。吾国之妖,其大者,子不听父,弟不听兄,君令不行,此妖之大者也。”(34)[汉]刘向撰、赵善诒疏证:《新序疏证》,第44页。

纣王乱殷,天下失序,乃至白昼见星而天降血雨,此种失常之事却并非妖之大者。父子、兄弟、君臣之伦失序,才是妖之大者。这是由于有人之伦常在,则其他失常之事有可资应对者,以有常应对失常,失常之事终归复于有常;而失去了人之伦常,就彻底丧失了恢复有常的可能性。类似的故事有另一个版本:

“雨谷三日”“雨血三日”“马生牛,牛生马”之类,是古代典籍中很典型的妖孽叙事,此处却一一化解,所有这些现象都成了不足为怪的自然事件。是什么力量导致如此强大的见识,使得两千多年前的古人就不再迷信,其效果甚至有点类似于今天的“走近科学”栏目?正是孔子所奠定的“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人文精神,与失于治理而导致的人伦混乱相比,这些根本都算不上妖。这两则故事虽然有异,其后的观念则惊人的一致。所谓“天地之灾”或“万物之怪”均可“弃而不治”,惟有“君臣之义,父子之亲,男女之别”这类人伦关系,如同治玉之切磋、琢磨,需要精心治理。此即经由“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所塑造的伟大人文观念,以至于妖孽成为国家兴亡的征兆,《中庸》所谓“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36)[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4页。是也,董子亦谓“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37)[清]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第358-359页。。由是,妖孽与治理成为一体两面之事,妖孽兴不过是改过治理的机会,妖孽不兴反而可能错失了这种机会:

楚庄王见天不见妖而地不出孽,则祷于山川曰:“天其忘予欤?”此能求过于天,必不逆谏矣。安不忘危,故能终而成霸功焉。(38)[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24页。

楚庄王“求过于天”,把“天不见妖”“地不出孽”当成失去了谴告的机会,还以为天把他给忘了,可谓深有意味。至此,兴风作浪的妖孽最终被儒家伟大的人文力量打败,一句“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彻底收服了妖孽,并利用妖孽作为改过治理的机会。无论天妖抑或地孽,其实都是虚晃一枪,只有“人妖最可畏”,杜绝人祸最是正道。

四、余论:“妖不胜德”

以上所举诸多应对各类天灾地妖的奇闻异事,看起来纷然淆乱,毫无头绪,实则有一套完整的观念相互照应,孔子所言“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人文精神始终贯彻于其中。先从武王出征“顺天地,犯三妖”和晋文公出猎“天帝杀蛇”可以看出,妖孽作祟并不代表天地的作为,而与天地之道相悖逆,是以文王可以“践妖”。无论践妖或犯妖,都不是驱之攻之,问题不在于与妖孽斗法,而是“见妖而为善”。施行善政是应对所有天灾地妖的根本大法,贯穿全部故事的思想主旨都在于“改行重善”,具体如轻赋敛、赦罪人,吊死问疾、怀柔远人,思先王之政、顺天地之道,所有作为都指向造福百姓的善政,如此则“天灾地妖,亦不能杀也”。在各种致力于人事的作为之后,不管何种天灾地妖,统统都会烟消云散,此即所谓“妖不胜德”或“妖孽不胜善政”。晏子所谓与灵山、河伯共忧患,其实就是与身在疾苦中的百姓共忧患。子产有云“天道远,人道迩”,作为统治者惟有一心治理人间百姓、造福天下万民,“惟以政与德顺乎神”,什么妖魔鬼怪都近不了身。眼里只有鬼神固然瓦解了人文,而断然声称全无鬼神也未必能拯救人文。不管是否有鬼神,始终以人事待之,完全致力于人事的作为,才是真正高明的人文精神。

在各种妖孽叙事的文本中,让人毫无意外的是,往往像成汤、文王、武王、成王,或晋文公、楚庄王这种天子、君王的形象,都不会让妖孽得逞,而纣王、齐景公、晋平公、宋康王等这种暴虐的国君形象,却一个个都败于妖孽。当然不是文王这个系列的君王都有如孙悟空般降妖伏魔的本领,区别仅仅在于前一个系列的君王属于有德之君,而后一个系列的国君属于无德之君,即所谓“妖不胜德”。妖何以不能胜德,古人有云:

夫妖不胜德,邪不伐正,天之经也。虽时有违,然智者守其正道,而不近于淫鬼。所谓淫鬼者,闲邪精物,非有守司、真神灵也。鬼之有此,犹人之有奸言卖平以干求者也。若或诱之,则远来不止,而终必有咎。鬼神亦然,故申繻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人无衅焉,妖不自作。”是谓人不可多忌,多忌妄畏,实致妖祥。(39)[东汉]王符撰、汪继培笺、魏代富校补:《潜夫论校补》,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398-400页。

喜欢作怪的妖孽属于“淫鬼”一类,并非真神灵。此类淫鬼如同奸佞小人一般,人若去诱惑或挑衅,则必然招致此类淫鬼而获咎。有德之人其言其行正大光明,不会留给妖孽以任何可乘之机,妖孽亦不自作。《大学》有云“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40)[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4页。,儒家强大的德治精神,才是战胜各类妖魔鬼怪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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