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时代,如何与孩子相处
2022-11-02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江湾城幼儿园虞珍珍徐巧巧
文/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江湾城幼儿园 虞珍珍 徐巧巧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让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法律意义。其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那么,如何科学依“法”带娃?我们通过以下几个场景,一起解读新时代家庭教育中的现实问题。
场景1“我讨厌弟弟,也讨厌爸爸妈妈!”
嘟嘟(6 岁):弟弟总是捣蛋,弄坏我的玩具,可妈妈却护着他,说:“弟弟还小,不懂事。”弟弟学走路、学数数,爸爸妈妈都会夸他。而我做了很多事,爸爸妈妈却看不见。弟弟把玩具丢得满地都是,我收拾好后,妈妈也没表扬我。我跳绳比赛得了第一名,爸爸也只是微笑着说:“下次继续努力。”我讨厌弟弟,也讨厌爸爸妈妈,我觉得不公平。
随着国家生育鼓励政策出台,二孩、三孩家庭越来越多。家长缺乏和家庭重要成员——大宝的有效沟通,或为了让大宝能愉快接受二宝的到来,仅分享了有弟弟妹妹的好处,没有让大宝提前了解二宝到来之后家庭生活的必然变化。同时,因为两个孩子的年龄差异和能力差距,爸爸妈妈对二宝的关注度更高。家长非理性的育儿方式,以及缺乏即时性的深度沟通,让大宝身心受挫,对家庭成员产生负面情绪。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明确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多胎家庭,父母要特别重视大宝的心理健康教育,勿忘大宝依然是个孩子,心智还未完全成熟,看待问题容易以偏概全,父母的尊重、关心是大宝战胜困难的勇气来源。
爸爸妈妈这样做
小圆桌 深沟通
大宝作为相对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想法及立场。在决定生二胎时,家长应充分相信大宝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可以采用家庭圆桌会的形式深度沟通,给予大宝倾听与表达的机会。和大宝分享弟弟妹妹到来的好处,也要分析短时间内爸爸妈妈的精力分配情况,让大宝意识到父母偶尔的无暇顾及,不是因为爱的失衡,而是因为每个孩子在婴幼儿期都要经历被特别照顾的阶段,让大宝能理性地看待那些偶尔的“不公平”。
悄悄话 畅心声
每个孩子都希望得到父母的关注,但是由于年龄差距,两个孩子对父母爱的需求各不相同。幼儿园阶段的大宝更需要精神上的共鸣和心理疏导,二宝则需要父母的生理照顾和陪伴玩耍。为此,爸爸妈妈最好每天安排固定的时间单独和大宝谈心互动,及时倾听大宝的心声,了解其情绪变化和心理状态。多关心大宝近阶段的困惑和烦恼,及时解读大宝内心的真正需求。当你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会发现他们争的往往不是物质,而是爸爸妈妈的关注和爱。
巧赋权 树榜样
大宝作为家中的第一个孩子,拥有与生俱来的主人翁意识。在养育两个孩子的过程中,父母可适当放权,让大宝参与养育二宝的过程,如给予两个孩子独处时间,让大宝抱抱二宝,给二宝洗澡、讲故事等,缓解大宝的不良情绪,同时让大宝感受生命成长的奇妙,增进兄弟姐妹间的亲密关系。爸爸妈妈可以有意识地在二宝面前树立大宝榜样的形象,经常用“哥哥/姐姐很能干,有事可以找哥哥/姐姐”等话语提醒二宝,增强大宝的自豪感和责任感,让他们在相互陪伴、相互学习中共同成长。
1.3 观察指标 脑脊液阳性患者中无症状神经梅毒患者154例,有明显的麻痹性痴呆和视神经萎缩神经梅毒患者46例,其中记忆力下降22例,有暴力行为22例,四肢感觉障碍4例,视力模糊的24例,癫痫1例,耳聋1例,其中有精神病家属史1例。
场景2“不要看了,有什么好看的!”
悠悠(5 岁):雨后的傍晚,妈妈和悠悠一起在小区里散步。突然,悠悠在草丛前蹲了下来,大声地说:“妈妈,快看,我发现了一只小蜗牛!”妈妈却说:“小心!看着脚下,别去碰,蜗牛太脏了。”“不要看了,蜗牛有什么好看的!当心把鞋子弄脏了。”
亲子阅读时间,悠悠指着绘本里的字问妈妈:“妈妈,这个字念什么?”妈妈不耐烦地回答:“你怎么又忘记了,昨天念了很多遍了,还是记不住。能不能认真点?怎么就没见你忘了动画片里的事!”
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爸爸妈妈需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案例中,悠悠妈妈较为强势,缺乏对该年龄段孩子的理解,采用说教式、贬低式的沟通方式直面孩子,很大程度上会减弱孩子探究、学习的热情。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和第一任老师,应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而不是简单粗暴地用自己的经验和认知去干预孩子的亲身体验和实际操作。同时,爸爸妈妈也不要轻易否定孩子的想法和能力,因为每次不经意的贬低,都会让孩子产生自我怀疑,长此以往容易导致孩子惯性退缩,远离自己感兴趣的事物,缺乏主见,对家长产生依赖心理。
爸爸妈妈这样做
抓契机 巧教育
父母要把握孩子在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特征,有意识地去发现、捕捉日常生活中的教育契机。正如《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提出的:“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案例中,悠悠发现了蜗牛,妈妈应立即抓住这个教育契机,与孩子进行交流,可以和孩子一起探索蜗牛的特征、习性、生活环境等,追随孩子的兴趣,激发孩子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在陪伴的过程中,家长除了是孩子的倾听者、同行者,更是帮助孩子扩展视野、发散思维的教育引领者——让孩子始终保持开放的心灵和探索的热情,使孩子处于学习的最佳状态,从而获得有效的教育。
找路径 玩中学
父母不能一味地注重结果,而应以结果为镜,去寻找适合孩子的学习路径。案例中,妈妈不理解悠悠为什么记不住绘本中的字,却很快记住了动画片里的角色和情境。妈妈应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是否太枯燥、机械,不符合儿童的学习特点及成长需求。家长还应考虑如果把学习融入生活和游戏中,效果会不会不一样?
场景3“饭要凉了,还是我喂吧!”
乐乐(4 岁):乐乐和爸爸妈妈一起吃饭时,能做到独立进餐、不挑食。但是在爷爷奶奶家吃饭时,情况就变了。妈妈说:“乐乐,不要玩了,整理好玩具,来吃饭吧!”乐乐却当作没听到,继续玩。奶奶看到后,二话不说就端起饭碗走向乐乐,边走边说:“宝贝啊,再不吃饭就要凉了,奶奶来喂!”妈妈急忙说:“不要喂他,让他来餐桌上吃。”奶奶说:“喂一下很快的,不然饭菜要凉了,吃了对身体不好。”而一旁的爸爸却低着头在看手机。
在双职工家庭中,大部分祖辈会帮忙照顾孩子。由于教养观念、知识、经验、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祖辈和父辈在教育孩子时会产生矛盾。如案例中乐乐在家吃饭和在爷爷奶奶家吃饭是完全不同的表现。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强调父母是儿童成长的首要责任人,祖辈不应该替代父母承担责任,而应发挥辅助、协助作用,配合父母实施家庭教育。因此,不管工作有多忙,教育孩子都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父亲和母亲都不能缺位,不应将教养孩子的责任直接抛给祖辈。当出现教养方式不统一时,祖辈和父辈应及时沟通,形成统一正确的教养观念。
爸爸妈妈这样做
辨责任 定公约
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责任人,父母首先要明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也要让祖辈明确教养立场,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不能干预及破坏父母的教养原则。案例中,乐乐妈妈提倡让孩子自己进餐,目的是培养孩子的自我服务能力,而奶奶则更多的是溺爱孩子。在明确父母是孩子主要教养责任人的基础上,祖辈和父辈要统一教养方式,在家庭中制定符合孩子年龄特点的育儿公约,确定教养底线和原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发自内心地认可,并达成共识,一起履行公约内容。可以将公约落实在纸上,内容指向孩子生活习惯的养成,以及学习习惯的培养,如尽可能地让孩子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吃饭、穿衣、整理玩具等。同时,公约内容可随着孩子习惯培养的效果不断调整优化。
巧黏合 架桥梁
很多时候,爸爸在育儿过程中并没有进入父亲的角色。正如案例中的爸爸只管低头看手机,并没有和妈妈一起承担教养孩子的责任。当妈妈与奶奶的教养方式不同时,爸爸应及时发挥自身的“黏合剂”作用,表明科学的育儿立场。同时应及时与奶奶沟通,传递科学的育儿方法,表明父母与祖辈的共同目标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良性、有效的沟通,可避免家庭矛盾的出现。为孩子营造和谐、快乐的家庭氛围,有益于孩子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