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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人格教育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有效教学方法探究

2022-11-02何碧玉

考试周刊 2022年27期
关键词:人格法治道德

何碧玉

一、 引言

人格在《辞典》里是指人的道德品质、性情、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它是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稳定的心理和行为的具体表现,是人的内在素质的反映,是人的思想、品德、情感的统一表现。美育与人格教育关系密切,蔡元培先生曾提出:“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冶感情为目的者也”。从大美育观看,人格教育强调对人的教育,是对人的健全的、全面的人格进行塑造和培养,这本身也是美育的方向和前提。所以,人格教育即是美的教育。品德良好的首要前提是圆满的人格,而人格教育则是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思政课中的“德”与“法”教育可以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获取学科法治知识,提高生活技能。提倡“德”与“法”的发展,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是塑造学生人格的重要手段。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强调教育必须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这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学生人格健康发展的需要。人格教育是教育内在转化的反映,其目标明确,在培养学生人格的基础上,需要逐步对学生的道德品质、人格教育产生影响,最终形成健康的人格。教师要注重学生人格的形成与培养,针对学生人格发展的特点,教师要把正确的人格教育内容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格观。因此,文章分析了“德”与“法”教育融合培养过程中人格教育存在的问题及人格教育的现实意义。

二、 人格教育的相关概述

人格教育在《辞典》里是指以养成被教育者的完整人格为目的的教育理想。它是一个广义而模糊的概念,往往涉及道德品质和精神文化。一般采用抽象的概念,如个人的兴趣、心理、态度、价值观、个性等,可以通过人格教育鼓励学生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反映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教师在“德”与“法”的教育中,必须以正确的人格标准和价值观为指引,以乐观主义、健康的生活、宽广的精神为人格培养的基本原则。唯有保持正确的人格品质,才能使学生克服学习以及生活的压力,克服人生的挫折,坚持正确、健康的人生方向。

三、 人格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个人一生的成长和发展中,完善的人格是至关重要的。人格是一个系统的综合体,不能在教育过程中单独培养健康的人格。艾森克认为,人格是一个人个性、气质、心理和身体状况的相对稳定、持久的品质,人格教育决定了学生对环境的适应性。弗洛伊德的弟子荣格强调“道德良知”的作用,认为兴趣、信仰、信念、理想和世界观是激励学生人格的重要因素。小学教育是学生学习系统化的自我意识和系统认知的初级阶段。迄今为止,在学生人格培养的学习系统中,大多数学生处于一种自发式、分散式、偶然式的状态,而且学校没有严格的人格教育的要求,也没办法普及心理健康的专业知识及对特殊儿童的辅导知识。由此,通过课堂教学、人格教育进行“德”与“法”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习惯。促进学生人格的形成教育,其实是教育学生在科学学习过程中,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认识集体生活中沟通交流、合作的重要性,掌握必要的生活技能,逐步培养相互尊重和良好的责任担当。为此,教育工作者必须培养学生自立、自制的良好技能,学会自我探索、综合分析、学会沟通生活中的矛盾,使他们更快地适应学校的生活。另一方面,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社会价值观。道德与法治课程倡导的人格发展目的是以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道德发展,丰富学生的社会认识和内心世界,健全学生的人格,使他们能够以积极的生活态度参与社会,成为有爱心、有责任心、有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人。而当今的社会,是一个网络化深入发展的时代,各种思想和价值观会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品性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小学生正处于人生观、社会观、价值观等尚不完善的阶段,在这个需要人生启蒙和道德塑造的关键时期,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的同时,不能忽视其人格教育的开展。所以,在小学思政课中,要注重“德”与“法”的教育,要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在潜移默化中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人格素质。

四、 小学“德”“法”教育的现状分析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和基本的学习以及生活素质。“德”与“法”教育是小学生必修的基础课程,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及该理念人性化的重要体现,是学生德育和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德”与“法”的教育是一种精神教育,老师要对小学生进行全面的精神和人格引导,使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以及人格观。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小学生人格培养的基本前提之一,也是小学生人格形成的必要条件。目前小学“德”“法”教育存在以下现状。

(一)家长重视不够

小学是学生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形成的黄金时期。但是,受应试教育观念的影响,有些家长为了考试成绩而片面地认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应该是大学课程,对小学阶段学生的发展影响较小。部分家长因为不了解“德”与“法”教育的重要作用,导致在儿童身心发展和道德素质形成中不能产生应有的作用,致使学生错过了宝贵的学习时机,对其成长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教师教学方式单一

道德来自生活,法治决定生活。在小学阶段,部分儿童受身心因素的影响,不易接受枯燥的内容,如果教师因为实践教学经验不足,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单一的理论传授方式,就会出现干巴巴的说教说理现象。这样就会导致学生虽然学到了“德”与“法”的教育内容,但在实践中却不知如何运用,无法达到培养学生法治、道德意识的目的。

(三)学生对思政课程缺乏兴趣

在小学“德”与“法”教育中,有的教师在上课时采用固定、死板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老套,造成学生厌学的尴尬局面。还有个别教师忽视“德”“法”教育的重要性,为强化语数学科知识而采取挪课方式。受这些因素影响,学生对小学思政课程兴趣不浓,参与率低,极大地降低了教学质量。

五、 基于人格教育的美与“德”“法”的有效教学方法

由于在小学的“德”与“法”的教育教学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结合道德与法治的教学实践,分析培养学生人格养成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小学道德和法治课程明确规定,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成为有爱心、有责任感、有道德的社会主义公民的基础。因此,在进行“德”与“法”教育时,应从培养学生正确人格的角度出发,考虑设置教育目标、内容组织、教学方法的选择、学生的习惯等。要结合具体的“德”与“法”教学内容,从人格教育的角度出发。

(一)转变教学观念,树立榜样意识

“德”与“法”教育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结合教学实践,分析学生人格的培养途径和方法。要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建立以培养学生人格为核心的新型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逐步促进个人能力的发展。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以身作则,避免生硬地向学生灌输品德、法治和人格的知识,而是要把生活和课本内容相融合。比如,在教学三上第七课《生命最宝贵》一课中,教师要让学生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可以用多媒体录像来展现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危害生命、伤害他人的案件,向学生说明生命的重要性。在反面例子中,我们可以举出“路人玩手机横穿街道”和“恶意侵害他人生命”的例子,让学生思考这些问题。与此同时,其他学生在表达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时,应该评估并分析这些案例背后的故事。教师通过评估、总结问题,并要求学生在分析具体个案后学习知识和要点,以使学生能更快地参与到人格教育过程中。总之,在一系列的教学过程中,要让学生了解法律与自我发展的关系,引导学生有责任感和道德感,教育他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同时,教师要以身作则,做遵守交通规则的典范,提高道德行为和法治意识,培养健全的人格。

(二)构建趣味性课堂,培养学生的情感价值

教师要根据新课程的要求改变教学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积极的学习态度,向其灌输情感价值观念。在开展小学“德”与“法”教育中,教师应充分运用教学经验,创新教学方法,提高道德、法治、人格教学理念,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自身知识水平,促进道德与法治教育,提高自身的职业教育与道德素质,加强对学生的情感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的人格素养。比如,在教学二上《家乡新变化》一课时,教师可以利用图片、视频材料让学生了解、发现乡村的巨大变化,通过变化引导孩子感受家乡和国家的发展。同时,教师要引导学生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中国人,要为国家的发展感到自豪,要为建设美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又如,在教学二上《欢欢喜喜庆国庆》一课时,老师可以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举办的各种“庆祝国庆”实践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让学生感受到现在生活的美好,从而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爱党情怀;在教学四上《我们所了解的环境污染》时,可以举办垃圾收集、垃圾分类、垃圾再利用等活动,旨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学校环境,激发学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学生的劳动能力。

(三)提高教师素质,打造专业化教师队伍

教师所面临的挑战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以前,老师是知识的“向导”,学生只能通过课堂获得全部的知识,而且,当时学生也比较单纯。现在,教师在传授知识、帮助学生掌握知识的同时,也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个性教育和全面发展。在新的时代里,更多的是注重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人格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教师在实践性教学中转变观念,努力提高各方面专业素质,加强个性化教育知识的渗透,以避免在教学中强行灌输,使人格教育在和谐美好的氛围中潜移默化地进行。

1. 教育部门应将教育学、心理学、精神学知识纳入教师资格认证过程。只有教师掌握有效的人格教育方法,才能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接受自我。

2. 学校必须定期对教师进行人格教育相关技能的培训。唯有经过良好的专业训练,才能真正改变教学态度,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作用,塑造学生良好的人格。

3. 思政教师必须在“德”与“法”的教学中树立人格教育观念。当前,教师的任务不仅仅是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尤其要能帮助学生通过学习塑造健康的人格,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教师要关注每个学生的需求,倾听学生内心的声音,帮助学生解决在人格培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创建家庭美好生活,拓展“德”“法”教育

1. 通过家庭良好沟通完善孩子的人格

影响儿童性格的因素既有遗传作用,也有教育作用,更多的与学生教育、家庭整体氛围以及一些特殊的外在因素有关。教师不仅要让学生认识到自己个性的优缺点,还要引导学生在熟悉的家庭环境、学校环境或相对复杂、陌生的社会环境中,展现良好的沟通能力,与他人和谐相处。在教学四上第五课《这些事我来做》一课时,我们通过与学生交流了解到有些父母不让学生做家务。父母们认为孩子的学习最重要,认为学生在家做家务是在浪费时间。要解决学生“想做”与“不让做”的矛盾,老师要引导学生真诚地与家长沟通,从人格教育的角度审视自己,找出家长不让做家务的原因。例如,部分父母认为学生做家务会有危险、速度慢、孩子不能够坚持等,干脆不让孩子做家务。针对这些问题,教师要教育引导学生进行反思,然后学会与家长沟通,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切实可行的做家务方案。

2. 通过承担家庭责任完善孩子的人格

孩子作为家庭的一员,具有独立性和潜意识。孩子需要别人尊重,也要学会尊重别人;孩子需要照顾,也要学会照顾别人。所有父母都要培养孩子对家庭的责任感,要让孩子们认识到,很多事情都是和他们自己有关的,家里的干净和舒适跟他们自己有关系。要使学生懂得和谐、快乐的家庭生活是自己的责任。告诉孩子学会坚持、勇于承担,这是一种责任;在责任中得到劳动的快乐,看到奉献的幸福,是一种更高的境界。老师可以争取家长的认同与支持,要求学生在家庭中承担起家庭责任,积极参与家务劳动。完成家务劳动是一个自我教育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促进学生形成基本的人际关系、行为习惯和身体协调能力。

3. 通过承担家庭责任培养孩子的创造性思维

对学生的成长,安全、温暖、有趣的家庭生活至关重要。作为家庭的一员,学生能够给家庭生活带来新的活力,带来温暖,为家庭活动做出贡献。教师可以通过布置“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家做个小跑腿”“家务活我全包了”等活动,引导学生展现他们的想法,懂得如何有创意地完成工作,尽可能地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课堂中,当学生讨论各种观点时,他们是开放的,积极的,快乐的。大多数情况下,在家劳动时,可使学生有机会表现自己。这样的家庭生活,可以让孩子感受到被信任和被需求,让他们享受到家庭生活的乐趣,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创造力。

六、 结语

人格教育不仅是一种教学方法,更是对人与自己、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锻炼、完善和美化。在新时代小学思政课教学中,教师必须认识到人格教育的作用和目的,通过对不同情况的分析和研究,将更多的实践性教学方法结合起来,促进学生责任感的提高。同时,教师要注重学习各种教学理论,通过道德和法治教育,培养学生美好、健康的人格,建立动态的教育体系,引导孩子逐步形成独立的行为习惯,从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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