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三重逻辑
2022-11-01向前敏
向前敏
[摘 要]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而生成的全新文明理念。这一理念为人类摆脱现实生存困境、应对现代理性文明危机、实现人类共同繁荣提供了智慧引领和方案指引。因此,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逐渐彰显其政治、文化和文明形态意义的今天,必须以全新的视角和维度创新地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概念及其本真意蕴。“人类”阐释了人既是创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主体,又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创建的核心目的;“命运”阐明了人类社会是一个开放的,且尊重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历史性活动过程;“共同体”彰显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把全人类共同繁荣作为追求的社会样态,是共同繁荣的内在前提逻辑和外显表达形式。从本质上来讲,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承认差异甚至是在以差异为前提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结合状态,是向异质者开放的社会样态。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现实主体;历史逻辑;共同繁荣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2)09-0039-08
直面21世纪人类社会的发展现实,为解决人类重大现实问题和把握人类社会的复杂发展趋势,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顺应当今世界发展的现实。随着人类社会进程不断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今天不断彰显其政治、文化和文明形态意义,这意味着要从全新的维度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刻意蕴,从本质上理解“人类”“命运”和“共同体”这三个核心概念所隐含的价值关怀和取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的,是思考如何解决当代人生存两歧难题而生成的全新文明理念。这一理念包含着对文明形态的建构主体、生成逻辑和价值追求的历史性判定和人类性探讨,对今天以資本主义逻辑为基础而进行的共同构建体所导致的一系列人类生存困境提出了反思。深刻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真意蕴,一方面有助于我们在个体存在的层面上深化关于现代个体的认识,进一步深入理解分析个体的生存发展难题并予以消解;另一方面有利于人类在整体性意义上真正地运用已有的文明成果、历史经验和民族智慧来应对当代全人类面对的共同困境。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的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生成于人类自身展开的现实社会活动,是人在历史的、具体的和现实的社会活动中创建的社会状态。[1]就此而言,人既是创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主体,又是创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目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人类”的共同体,意味着共同体不是在人的活动、人的自我理解和人的历史发展之外的超验存在,而是创生于人的生存体验和生活感受中的经验存在;意味着“人类”不是数量上简单集聚的抽象存在,而是具备现实性、历史性和主体创造性的具体存在;意味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是只关注少部分人利益的局域性理念,而是基于理解人类生存、生活基础之上而形成的整体性观念。
(一)“人类”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主体和行动力量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由全人类共同构建的,是以“人类”作为主体的“人类化社会”。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是人类化社会的逻辑前提,“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2]196。“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是“每一个过着实际生活的、需要吃、喝、穿的个人都可以证明”[2]541的行动。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力量是从事现实生产活动的、活生生的和绝大多数的人。共同体社会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以不同的社会组织方式进行表达。在大工业时代到来之前,共同体社会具体表现为基于“血缘”“地缘”形成的自然共同体社会,其构建主体是拥有一定领导权和占有权的个体;在大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共同体社会现实化为基于“利益”而形成的虚假共同体,这一共同体的构建主体是拥有私有权和控制权的部分群体;后在科学和技术的双重加持下,工业社会变换了发展原则和形式,进而形成了以不同内容为规定的共同体:以“神旨”为根本宗旨的宗教共同体、以“权力”为解释原则的政治共同体、以“利益”为内容规定的经济共同体以及以“文化”为核心内涵的民族共同体。
辩证地看,上述共同体虽丰富了共同体的形式,但囿于其构建的主体是少部分的、抽象的和片面的利益群体的现实,并未彰显绝大多数人的主体地位,不是人的真正存在方式。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关注现代人类生存状态、生存方式和生存境遇的社会样态,既不同于表征社会形态的自然共同体和虚假共同体,又相异于表达具体内容规定的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民族共同体抑或宗教共同体:其根本差异在于构建的主体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主体是“类主体”,即具有展开现实活动能力的人类。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塑了人类的主体性地位。在这一共同体里,人实现自身的“主体性转向”,这不仅使人自身成为“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2]188,而且使人在身份角色发生变化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力量,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攒行动的主体力量。
(二)复归人类的社会属性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起点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501,高清海认为这一论断可以被理解为“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是人的存在方式”[3]200,乔治·马尔库什在《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一书中也认为“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是群体(gemeinwesen)和类的存在物(gattungswesen)”[4]30。换言之,“人”具有他塑性,即人本质上虽然是自觉的社会动物,但只有与他人共处于自觉的共同体之中,才能体现其理想性追求、批判性价值和人类性意义。然而,“私有制把每一个人隔离在他自己的粗陋的孤立状态中”[2]72,竞争把“人类分解为一大堆孤立的、互相排斥的原子”[2]95,人因而丧失了社会性。概言之,资本主义文明使现代人逐渐丧失其社会性。资本主义技术文明压缩了人的生存空间,使人由社会群体性交往活动状态逐渐转向为个体孤立性实践活动状态,单子主义再次恢复其对人的活动方式、活动内容和理想追求的主导地位,进而使得偶然的社会排斥现象逐渐弥散为社会的一般状态。这一方面使人失掉了人之为人的根本,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人失去了自身的根本存在方式。人是以联结共同体的方式实现自身本质,人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规定。
然而,以“权力”为解释原则的政治共同体、以“利益”为解释原则的经济共同体、以“民族精神”为解释原则的民族共同体等,均未能真正充分彰显人的社会性,而是以一种新的方式手段不断敉平乃至消弭人的社会性,人失落了人的本真特性,丧失了人的真正存在方式。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革命意识。现实针对性表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出场逻辑是为纾解人类现实困境,面对人社会性的丧失,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一种整全的人类视角,消解了人与他者之间的界限。后者表现为用以建构共同体的核心原则的变化,人类命运共同体把“人类”作为建构的活动主体,为消解“人类的社会性丧失”提供了现实方案,为人展开对象性活动提供现实场域,为恢复人的社会关系提供了科学路径,是真正属人的共同体。
(三)关切人类的整体利益诉求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根本旨趣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揭示了人对自身的认识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一变化具体表现为人对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的全新理解——个体与共同体的利益的同一。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决摒弃把“利益”作为建构的核心原则,并不意味着忽视或否定人类对利益的关切和追求,而是为了避免陷入“物质陷阱”:沦为物质的“婢女”,成为物质的从属。西方式共同体将功利主义贯注于共同体之中,把利益视为行动和交往的最高原则,把他者作为自我维持生存的工具和手段,使处于同一共同体中的成员未能经验到共同体的真正本质。这根源于西方式共同体的利益诉求、价值旨趣和未来指向是被个体反思或个人意志所规定的,而不体现生活于共同体中的成员的共同目标。换言之,西方式共同体把“个体本位”作为一切思考和行动的准则,仅仅关注单个人的现实遭遇,只限于满足少数群体的需要:共同体的利益是一种缺场的存在。
习近平总书记倡导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把共同体的利益作为共同体构成的核心原则,视共同体的利益为共同体生活的基础,把共同体的利益纳入共同体自身之中,进而把共同体的利益作为共同体的价值轴心与共同体成员间的行为规定和价值准则。这意味着,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着眼于某个国家的单独利益,而是关切全人类的利益;不是把自身利益作为面对和处理人与人、国与国之间利益纠纷的原则参考,而是把人类的整体利益作为交往的最高准则;不是把他国视为加强和深化自我认同感的手段,而是认识到本国利益的实现要以他国的发展为前提。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美好的目标,也是一个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力跑才能实现的目标”[5]426,“必须得到各国人民支持”[5]46,只有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具体化到国际间的活动逻辑之中,成为国家间的交往原则和规定,才能现实化这个面向未来的事业。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的共同体
对人类历史命运的深刻理解、人类当前命运处境的深切思考和人类未来命运出路的深入探究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出场逻辑。人类命运共同体之“命运”本质,在于“命运”既不是固定下来的事实逻辑,也不是既定的物化逻辑,而是人创生的历史逻辑。换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之“命运”,是一个具有开放性的、不断生成的、尊重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历史活动过程。
(一)“命运”是一个开放性的活动过程
“命运”的开放性意味着命运的时代内涵、本质特征及价值追求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它随时代发展、时代主题和实践方式的改变而被赋予新的表达形式和理念追求。“命运”的开放过程即人本质的对象化过程。人本质的对象化确证于劳动和实践中,因此,对“命运”开放性特质的理解应回到人类的实践过程中。人类历史发展表明,实践本身是一个形式不断多样、内容逐渐丰富的过程,其完整、丰富和完满程度决定了“命运”内涵的丰富性和目标追求的多样性。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受制于人类部分地占有自然、人类“无机身体”增长较为缓慢的现实,人们将“神”视为“命运”的本质,这决定了“命运”的非开放性、先验给定性和不可逆性。大工业时代以来,科技文明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科学技术作为理性的化身,一方面祛除了“神的魅力”,使人从被“神”羁绁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在科技文明的理性推动下,人类的实践方式实现全新变革,人类的“无机身体”在空间上不断延展,人类对象化自然的能力在纵深处得以提升,人的对象化本质不断得以现实化、具体化的确证。此外,科技文明加速推进了人类对科学技术的把握和实践,进而推动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此时,“命运”才敞开其开放性。
然而,在近代自然科学出场后,对自然的无限崇拜和迷恋成为“命運”新的内在本质规定和外在唯一追求。在“自然”统治的阶段,人是被动的、消极的存在,“命运”是排他的、封闭的、丧失了开放性的。当今,人类对科学技术有着全新的把握、理解和运用,对自然的认识达到了全新的高度,进而令实践形式得以现代化、科技化和多样化。这一方面更新了“命运”的时代内涵、本质规定和价值追求,另一方面使“命运”不断得以完整、丰富和完满,进而赋予“命运”以自主、自由、个性和发展等特质以及“共同繁荣”的价值追求。因此,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5]521,倡导各国要树立开放而非封闭的理念、超越个体的整体性思维,共同发展。
(二)“命运”是一个不断生成的活动过程
“命运”的生成性,旨在强调“命运”不是一系列不连贯的、独立的社会变化外在地或偶然地强加于人类的结果,而是人类自我创造的、通过自身活动而创生的历史过程。“命运”的生成性意在表明,“命运”不是指涉前世预设的、既定状态的给定命运,亦不是指向来世不定的、无现实可能的归宿,而是直面人类的、今世的和现实的活动过程,本身呈现为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因此,只有从历史的维度来把握“命运”本身,才能理解“命运”的非给定性、非既定性和生成性,才能把握“命运”与人类自身及其社会的不可分离性和共有性,才能扬弃对“命运”的“完成时”规定,而从变动的历史进程中去理解命运的“现在进行时”意蕴。因此,要把“命运”置于历史的发展和历史的关联之中加以理解,不把“命运”视为一个给定的和已经完成的统一体,而视为一个不断生成和不断超越的统一过程,根源在于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命运”的内涵发生深刻变化。这一变化的生发基础是命运敞开其变化性。“命运”的生成性,旨在强调“命运”是人类通过自身的行动而形成和转变自身的历史活动。
人类“命运”不仅生成于人的物质生产实践和现实交往活动中,而且其完满程度也取决于物质生产能力和社会交往活动的发展状况。从唯物史观来看,人类“命运”的展开过程本质就是物质生产的过程,“命运”呈现出来的一般状态就是物质生产力水平的实态。因此,物质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是真正理解“命运”生成性的核心要义。纵观人类历史进程,“命运”的生成状态与分工的精细化程度、交换的必然发生率、人的社会交往频率呈正相关。分工越是精细、交换越是必然和人的社会交往越是频繁,“命运”越是具备得以形成的条件。质言之,“命运”外显为人的自为自觉活动,是人的本质性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把“命运”作为一个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力跑才能实现的目标,将其理解为全人类的、自主的、发展的创生性现实活动,是对“命运”生成性的科学理解和阐发。也正基于此,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始终坚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6]307,“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6]273,尊重文明多样性,如此才能达至生成“命运”的多样方式,并把世界多样性和各国差异性转化为发展活力和动力,实现联动命运的创生。
(三)“命运”是尊重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活动过程
“命运”生成于人类彰显自身主体性的历史活动中,意味着“命运”活动的展开必须以尊重历史及其发展规律为前提。这一方面在于历史是“命运”形成的场域,另一方面在于历史规律制约着人类命运的生成。就前者来看,“命运”的存在状态、内容规定和现实表达都必须依托具体的历史事件和历史现实;就后者来看,人们在解决历史矛盾的过程中既生成了“命运”,同时又决定了“命运”的发展趋势。这就要求在“命运”的生成过程中必须尊重历史及其发展规律。
历史是“命运”创生的场域,必须尊重历史及其发展规律。历史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活动是“命运”生成的前提。物质生产不是在彼岸世界、人的思想世界中进行的形上活动,而是在现实的历史中、人的实践活动中展开的形下现实。历史是物质生产活动展开的现实场域,进行物质生产必须尊重历史及其规律,故而“命运”的生成也必须尊重历史及其规律。物质生产的历史性表明,物质生产活动与物质生产条件、科技发展状况和人的发展现实密切相关。人们在进行物质生产的过程中,首先受到自然物质条件的限制,这一限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人类对象化自然的能力越是弱化,拥有可供生产的物质前提就越少,人类生产活动的展开就越不具有可能性,“命运”的生成也就越缺少现实性。其次,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开展受制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科技作为人肢体的延长、身体器官功能的放大,是人作用于自然的物质力量,其发展程度决定物质生产活动展开的多样性和完善性,进而决定命运的丰富性和完满性。最后,作为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的主体的人,其发展现实决定了物质生产活动的进程和结果,进而决定了人自身的命运。人的发展实现于历史,只有依赖一定的历史条件,人才有进步的现实;只有从历史的维度出发,才能在具体物质生产活动中洞观人类的进步。概言之,物质生产实践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这一活动的展开必须以历史的发展为前提,逻辑地决定“命运”生成于历史之中,必须尊重历史及其规律。
然而,遵循历史规律并不是信奉宿命论,而是承认“命运”生成的规律性。遵循历史规律并不是说“命运”是超乎人们现实社会历史之上的、命定的支配力量,也不是说“命运”在规律面前是一种被动性存在,而是意在阐明在遵循客观规律时不能忽视人在社会历史活动中的能动性,不能忽视历史发展的客观性与创造“命运”的社会实践活动之间的辩证关系。承认“命运”生成的客观性和规律性,旨在说明“命运”的展开过程是一个历史选择的自发与自觉的辩证统一过程,是一个人们从自发地进行历史选择到自觉地发挥历史作用、承担历史责任的发展过程。因此,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要遵循时代发展大势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国际社会共担时代责任,共促全球发展、共建人类命运、共创未来社会。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的“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人类”的命运共同体,亦不只是人类“命运”的共同体,更是人类命运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把实现人类共同繁荣作为共同体全体成员的追求和价值指向,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国际性延伸;这一共同体是人类共同繁荣的现实前提,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的世界性延展;这一共同体作为人类共同繁荣的外在表达,是人类未来理想性社会的雏形展现。
(一)“共同体”是全人类共同繁荣的意志追求和价值目标
“共同”含有普遍之意,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蕴含着人类“分有”共同的社会追求:实现全人类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和共同进步。人类对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和共同进步的追求表明当前人类生命、生存和生活面临一系列总体性困境。世界贫富差距悬殊、全球东西发展失衡和全球区域性贫困等问题是这种总体性危机的具体表现。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人类的立场,将共同繁荣作为全人类的共有价值目标,提出了解决全球问题的“药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举办、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立等是这一“药方”的“具体成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一种解决国际社会现实难题的“药方”和理论,其根本旨趣在于促进全世界人民共同繁荣。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倡导在推进全球共同繁荣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始终坚持正确的义利观,以共同利益为优先,积极推动权利、机会和规则平等,为建设开放包容、共享共赢、公平的经济全球化提供原则遵循;另一方面在面对国与国之间的发展差距时,要本着“民胞物与”的原则精神,以负责任、担义务的大国身份对他国提供经济援助和技术援助,共同构建国际社会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要把共同繁荣作为人类命运共同體的价值目标,就必须确切地理解繁荣,不能把对繁荣的关切简单规定为对物质利益的直观关注,更不能把金钱和资本视为实现利益的唯一规定。人类命运共同体追求世界物质财富丰裕,但并不以追求物质财富增长为终点,而是借助物质利益之力“编织”出人类共同繁荣的蓝图;人类命运共同体对物质的关注,绝不仅仅是为了发展本国自身利益,而是以关切人类当下利益和长远利益为着力点,为达至人类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以繁荣作为目标旨趣,旨在破除现代人与人、国与国当下发展的物质藩篱。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共同繁荣的理解,是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得以维护、表达和实现的逻辑前提,也是其“真正共同体”之“真”的根本所在。
(二)“共同体”是人类共同繁荣的逻辑前提
“共同体的理论出发点是人的意志完善的统一体”[7]58,任何共同体的形成都基于人的共同的意志追求。人类命运共同体把共同繁荣作为全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不仅展现了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表达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追求,更为人类社会实现共同繁荣、持续发展绘制了蓝图,为全人类的奋斗历程指明了前进方向,对中国和世界繁荣进步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概言之,人类命运的“共同体”是人类共同繁荣的思维逻辑和现实条件。
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持的“共同性思维”是达至人类共同繁荣的逻辑力量。“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刻描绘了数字经济时代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催生的思维理念”[8]序言23,区别于西方式共同体生成的传统思维方式。西方式共同体,其生成基础是主客二分的对立思维和“自觉的”功利主义实践,本质是同质性和排他性的伪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超越伪共同体的存在,它不是一种给定的、“绝对同一”的集合,而是在“共同性思维”基础上生成、建构、属人的社会状态。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关涉整个人类命运的“共同体”,其共同性在于以“人类性”消除基于一神论的“排他性”,用“差异性同一”即“共同性”消除“同质性同一”,并把共同繁荣作为实践目的和行为原则,是人类真正的共同体样态。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人类共同繁荣为目的,以共赢发展为其展开的逻辑前提,以開放包容作为达至共同富裕的路径,为生成人类共同繁荣这一美好蓝图提供思想引领。“共同性思维”蕴含着全世界各国人民对和平、发展、繁荣的向往意识,隐含着人类社会的“共通”倾向,是世界人民实现根本利益必须具备的逻辑力量。生成于这一逻辑力量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顺应历史潮流、增进人类福祉的中国方案。这一方案超越不同制度的分歧,摒弃零和博弈的思维,成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明共同奋斗的动力源泉。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向未来,中国将以更开放包容的胸襟,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世界各国共同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人类命运共同体内生的“开放性”特质是实现人类共同繁荣的内在力量。“现代性与开放性密切相关”[9]208逻辑地证明一国的繁荣程度不仅与开放性联系密切,更与现代性深度互联。现代性社会生成的过程是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过程,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程度越是丰富、完满,人类历史的现代化越是彻底,国际间的开放程度就越深入,人类共同繁荣的社会理想越可能成为现实。共同繁荣是人类展开其开放活动的历史结果,现实于人类的社会及其活动之中。正是得益于开放社会的形成,一些西方国家积累起雄厚的物质基础,凝聚了强大的生产能力。然而,开放背后隐含着“匮乏”的事实,西方资本逻辑的“全球化”,使得开放过程成为一个集共赢和剥削于一身的过程,因此造成全球发展不均衡的趋势日益加大。面对直接涉及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发展失衡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到,在开放性社会中,国家间相互依存程度不断增强,风险关联程度也不断加深,单凭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力量,无法应对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问题,只有牢固树立旨在实现人类共同繁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才能破解当今世界难题,开辟人类现代化光明前景。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各国“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10]55,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多惠及其他国家和人民。
(三)“共同体”是人类共同繁荣的表现形式
“共同体”是人类共同繁荣的形式表达。共同繁荣以关涉人类现实生活状况、关注人的现实存在状态和关心人类未来发展走向为核心主题,不仅饱含丰富的理论内容,更具有独特的呈现形式。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之间生成关系的结合即共同体是共同繁荣的外在表达。因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共同繁荣的隐在前提,这一前提带来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社会联系和交往的密切,伴随的必然产物是共同体的生成。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力发展落后,闭境自守和孤立分散是“人的境况”,人与人之间并未展开社会交往活动,“共同体”意识并未成为人的共同意志追求。资本主义社会的出场打破了上述历史状态,这一社会形态不仅在旧有物质财富基础上积攒了改变世界生产格局的物质力量,而且还依靠自身的创生能力提升了社会生产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变化了社会经济活动的生产方式和交易空间,催生了新的生活需求和生产内容,另一方面改变了人的生存状态和交往体验,深化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普遍化了人与人之间的互联、自觉化了人的共同体意识。
人交往的深化和普遍化的必然产物是共同体的生成。人类交往越是具体化和普遍化,人就越生活于同一共同体中。资本主义社会由于新兴的生产范式和发展模式,积累了比以往旧社会更为丰裕的物质财富,因而到处开发市场、到处建立联系以不断扩大产品的销路,从而使局域性的市场形成为全域性的世界市场,伴随这一历史进程的是互相往来、相互依赖的交往关系代替自给自足、闭关自守的孤立状态,这为共同体的形成奠定了社会基础。人类交往活动发展到今天,生活于不同地域的民族群体,在贸易繁荣、投资便利、人员流动和技术发展的助推下,展开了更为全面的、自觉的世界历史性的活动,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共同体。
探讨生产力发展、人的交往发展程度和共同体生成三者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就是探讨共同体何以成为共同繁荣的形式表达。逻辑地看,一方面社会生产力提高是共同体形成的逻辑前提,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使人们的世界性交往更加密切——进而以共同体的形式展开一切活动。共同体形式不断演变的历史,是一部生产工具不断改进、科技渐进更新和经济日趋繁荣的历史。这一繁荣历史具体表现为科技国际性交流、经济全球性往来以及贸易走向世界化,这使人的活动成为普遍性的同时意味着人越来越生活于一个共同体,越来越生活于一个科技互通、经济互联和交换互构的命运共同体。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要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把科技创新作为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主导推动力,把生产力作为构建共同体的“黏合剂”,一方面汇集起人类共同应对未来风险挑战的现实力量,另一方面旨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惠及其他更多国家和人民,推动全球范围协调发展,以本真的、丰富的和完善的共同体彰显人类繁荣的历史现实。
结语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承认国家、民族的利益和价值具有个体性和差异性的前提下,基于困扰人类的共同问题和共同理想追求给出的智慧方案。“人类”“命运”和“共同体”是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三要素,这三要素蕴含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涵的深层内容。“人类”这一要素表明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全人类为中心,这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国际版延伸。以人类为中心,就是把人类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心骨和主体力量,就是为消除社会排斥从而恢复人的本真存在方式提供条件,就是把人类的现实利益作为根本关切。“命运”这一要素表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核心原则不是权力、利益和神意,而是把人类的“命运”作为建构的核心原则,是对他者承认和尊重。“共同体”这一要素说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是旨在追求同一化、格式化的世界,而是在承认差异,甚至是以差异为前提和基础,把实现人类共同繁荣作为根本目的。一言以蔽之,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向所有人开放的社会样态,是由所有人结合的社会状态。
参考文献:
[1]陈曙光.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关系再辨[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2(1):33-40+203.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高清海.高清海类哲学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4]乔治·马尔库什.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M].李斌玉,孙建茵,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
[5]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
[7]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8]王义桅.时代之问中国之答: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21.
[9]丰子义.现代化的基础:马克思现代社会发展理论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1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责任编辑 丛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