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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志人物编纂的分析与思考
——以广州地区近年编纂的村志为例

2022-11-01李玉平

广西地方志 2022年3期
关键词:东村志书排序

李玉平

(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广东 广州 510055)

人物是志书的重要组成内容,历代方志编纂者都把人物作为记载的重要内容。常璩《华阳国志》十二卷,涉及人物的达七卷;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凡一百卷,其中人物类为十一卷;马光祖修、周应和纂《(景定)建康志》,其中三卷为当地古今人物传记。自宋代开始,方志均列人物篇。至清代,人物在方志中所占比例少则1/5,多则一半以上。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将人物志称为“志中之髓”“志中之志”,主张“通志尤重人物”[1]。人物志很重要,却又难写,“修志之难在于人物”已成了前两轮修志的经验之谈。

村志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新方志事业的发展开始崭露头角,并逐渐成为志坛一支蓬勃发展的力量。截至2019年底,全国累计出版乡镇志、村志6000 余部。据初步统计,1989—2018年广州市共编纂出版村志66部。与三级志书的人物志一样,村志中的人物也具有政策性强、思想性强、敏感性强、社会性强等特征,被视为村志编纂的“大难点”。但理论界对村志中人物编纂的研究却甚少,村志中人物编纂遇到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亟待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笔者拟以2015年以来广州地区编纂的4部村志为蓝本,分别为白云区的《三元里村志》(2016年公开出版)、天河区的《石东村志》(2017年内部印行)、黄埔区的《文冲村志》(2017年公开出版)、花都区的《义山村志》(2016年内部印行),拟从篇目、选材标准、记述内容、排序四个方面展开分析,以期对村志人物的编纂提供资鉴。需要说明的是,本文论述的对象为村志中单设的人物篇章,不涉及正文中“以事系人”记述的人物。

一、人物篇目设置

旧志对人物的编纂恪守“生不立传”的原则,诚如章学诚所说:“邑志列传,全用史例,凡现存之人,例不入传。”但是也有例外,“妇人守节,已邀旌典,或虽未旌奖,而年例已符,操守粹白者”,以及“去任之官,苟一时政绩,卓然可传,舆论交推,更无拟议者”,则可破例“立传”。1985年4月19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在世人物不立传……革命烈士除专门立传者外,还应编制英名录”。因而首轮修志大部分只以人物传、烈士英名录等形式记述故人,凡在世人物确有可记述的事迹,采用“以事系人”的方法,在志书篇章节目之中予以记录。

第二轮修志有所创新。2007年11月28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对有重大影响、有突出贡献、有代表性的在世人物,主要采用以事系人的方式记述;在人物简介、人物表(录)中需要反映的,要严格掌握收录标准,其原则由省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确定”,这就为志书记载在世人物开辟了一条新路——在人物传之外,多了人物简介、人物表(录)等类别。2008年实施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重申了这一观点,并对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的编写提出了具体要求。由此可见,官方文件所列志书人物类别主要包括四类——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人物录。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人物录等同于人物表。广州地区四部村志均设单独的人物篇章,为方便横向比较,列出四部村志中人物的两级篇目。

由表1可见,《文冲村志》是以篇命名;《三元里村志》《义山村志》是以章命名;而《石东村志》既不设章又不设篇,单列人物。关于篇章的名称,《石东村志》《义山村志》《文冲村志》3部村志均为“人物”,仅《三元里村志》为“人物·名录”。在人物类别方面,四部村志主要包括人物传、人物录、人物简介、人物表、人物名录、先进模范人物(不能算作一种类别,可归入人物简介)几种类型,具体情况如下:

表1 四部村志人物篇目

人物传。《石东村志》《义山村志》《文冲村志》3部志书设人物传。其中《文冲村志》记述14人,包括历史名人6人、现代名人6人、革命烈士2人;《石东村志》记述5人;《义山村志》记述3人。

人物简介。《三元里村志》《文冲村志》2部志书设人物简介。其中,《文冲村志》记述70人,分为八大类别,包括市人大代表1人、行政人员14人、先进人物8人、技术人员11人、参加过较为著名战争的解放军官兵21人、社会知名人士9人、香港同胞为文冲村发展做贡献5人、体育尖子1人。经笔者统计,其中含去世3人。《三元里村志》记述5人,不分类别,经统计去世人物2人、在世人物3人。

人物录。仅《义山村志》设有人物录,实质上为表格,包含三个表,分别为建国前义山村功名人物表,1949—2014年义山村人任职副处级以上名录表,1850—2014年义山村能工巧匠、种养能手人物表。

人物名录。这是文件规定中没有的人物记载形态,仅《三元里村志》设有人物名录,以文字形式简要介绍新中国成立以后三元里村曾担任副处以上各级干部、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职务的村民共21人。从形式上看,记述内容简单,仅包含出生年月、重要职务,其实质为人物表;而从收录对象看,这类人物一般入选人物简介。

人物表。《义山村志》《石东村志》《文冲村志》3部村志设有人物表,其中《义山村志》有2个表;《石东村志》仅有1个表;《文冲村志》有11个表,细分为六个类别。

二、人物收录范围

旧志人物主要收录名宦、儒林、忠义、宦迹、文苑、武功、隐逸、孝友、义行、列女、方伎、仙逝等门类。而新编志书人物志的收录标准,根据《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可归纳为四大原则:一生不立传;二是统合古今,古今皆收;三是以本籍人物为主,兼收客籍;四是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在此标准下,各级志书根据记述范围、人物体裁确定收录范围。

(一)人物传的收录范围

四部村志的人物传主要收录以下几类人物:(1)历史名人。如《文冲村志》记述的组织乡勇抵御外敌并成立“洪恩会”的陆秀书,《石东村志》记述的孝子钟有成、贼王钟奀初。(2)革命烈士。如《义山村志》记述的革命烈士钟桂明,《文冲村志》记述的革命烈士朱炳球、陆炳其。(3)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如《义山村志》记述的“广东省名老中医”钟玉池,《文冲村志》记述的“广州市第三届三等劳动模范”陆流妹。(4)中共地下党员或为共产党服务的人员。如《石东村志》以合传形式记述的中共地下党员袁志文、何理明、谢冰珍,《文冲村志》记述的给抗日游击队制造枪支的陆荣基。(5)国民党军官。如《文冲村志》记述的曾担任国民党军舰“芭罗亭号”舰长的陆桂芬。(6)副处级以上干部。如《文冲村志》记述的担任原大沙区公所(镇)巡视员的郭炎彬。(7)村支部书记。如《义山村志》记述的杨义山支部首任支部书记骆展翔,《文冲村志》记述的文冲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陆流如。

(二)人物简介的收录范围

四部村志中的人物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物:(1)人大代表。如《三元里村志》记述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国强,《石东村志》记述的连续六届区人大代表姚光祖。(2)种植能手。如《三元里村志》记述的受国家派遣到非洲刚果指导蔬菜种植的李宝新、邓赞兴。(3)行政人员。如《文冲村志》记述的副处级以上和科级行政人员共14人。(4)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如《文冲村志》记述中级职称人员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4人。(5)获得市级以上奖励人员。如《文冲村志》分别记述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人员共8人。(6)画家、书法家、体育尖子等。如《三元里村志》记述省美协会员、书画家、体育尖子各1人。(7)参加过较为著名战争的解放军官兵。如《文冲村志》记述陆社能等21人。(8)为本地发展做出过贡献的香港同胞,如《文冲村志》记述有关人员5人。

(三)人物表的收录范围

除了《三元里村志》,其他三部村志均设有人物表。《义山村志》共有五个人物表,其中三个表被纳入人物录中。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三部村志的人物表

《石东村志》的人物表无表名,表栏为姓名、年份(朝代)、功名、备注。

《义山村志》的人物表共5个,前3个表为人物录中的表格,其中“1949—2014年义山村人任职副处级以上名录表”设“主要经历和任职”栏,详细介绍个人的成长、工作经历和任职情况,内容比较翔实,其写法类似于人物简介。

《文冲村志》有11个人物表,细分为六个类别:(1)历史名人;(2)在外工作行政、技术人员与名流;(3)先进人物;(4)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文冲村(乡、生产大队)班子组成成员;(6)文冲村(乡、生产大队)各生产队(社)班子成员。内容覆盖面非常广,但是与该志的人物传、人物简介有交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文冲地区历史名人表”中的部分人物在“人物传”中也有介绍,“2002年前文冲村在外工作的科级以上行政人员、中级技术人员与社会名流表”“1955—2002年文冲村获国家、省、市先进个人名录一览表”中的部分人物在“人物简介”中重复出现。

综上,村志人物表一般可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历史人物,如功名人物;二是科级以上行政人员、中级技术人员名表;三是获得镇级以上奖励人员表,如果数量较多,可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镇级四个表;四是村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五是本村历任班子(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名表。是否如《文冲村志》将本村各个阶段的生产队队委、经济社领导成员名表列上,则据各村实际情况而定。

三、人物记述内容

人物的记述内容是人物志编纂的重点,以四部村志的人物内容为例,既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也存在不少完善的空间。

(一)无题序的使用

人物设立无题序,多是为了说明收录人物的范围、所采用的体裁、各种体裁收载标准、人物排序以及资料来源等[2]。《三元里村志》《文冲村志》《义山村志》的人物中均有无题序。

从形式看,无题序可分为篇下序、章下序、节下序、目下序。其中《三元里村志》《义山村志》的人物设节下序,简要说明人物的选取标准及数量。以《文冲村志》为例,该志设篇下、章下无题序。篇下序的内容为“文冲村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曾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人和事。此志特设专篇,记载8类人物简历。2002年8月1日撤村改居之前,全村已发现符合入志条件,并提供个人材料的共84人,其中:人物传14人、人物简介共70人……符合入志条件而没有个人材料的,只以列表形式记载。也许仍有未发现符合入志条件的人物,给予遗漏掉,这只能是一种遗憾”,详尽地介绍了人物的编纂情况、收录标准、人物种类及具体数量。章下序则在篇下序的基础上,对本章所述内容进一步细化,如篇下序提到“参加过较为著名战役的参战及接到出战命令而未参战待命的解放军官兵21人”,章下无题序将21人细分为“参加志愿军赴朝鲜参战4人;南海西沙保卫战时,接到出战命令待命未参战11人;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参战2人,接到出战命令待命未参战4人”。

笔者认为,人物的无题序能起到重要的导读作用,方便读者了解全貌,村志可酌情采用。但在运用无题序时应注意:一是无需篇下、章下、节下均设序,避免内容重复;二是注意记述角度,如篇下序可介绍人物类型,章下或节下序则反映具体数量。

(二)对人物身份的定性

部分志书在记述人物传和人物简介时,常常借鉴百科全书人物的写法,给人物贴身份标签,如科学家、教育家、艺术家、作家。如《石东村志》记述的“孝子钟有成”“贼王钟奀初”等人物,均在姓名前对人物身份进行定性。而有些身份的定性并不权威,如《石东村志》先进模范人物中记述的“开荒辟土钟茂荣”“种植能手王东”“种植能手李松活”“种植能手池丽春”“种菜能手吴国珠”“致富带头人钟帝恩和钟炳源等”,都没有相关单位授予的证书,有些源自媒体报道,有些是民间的通俗称谓,放在志书中不一定准确。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有些人通常有多重身份,对人物的定性更难把握。为确保志书的记述准确、客观、公允,建议对人物进行分类时,直书其名,不做定性,更不随意贴标签。

(三)人物的记述要素

一篇好的人物传或人物简介,其基本要求是要素齐全。对此,《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做了要求:“人物传记述传主的生卒年月、籍贯(出生地)、主要经历、典型事迹、个性特征、社会评价等。人物简介略记人物履历及主要事迹,不面面俱到。”在具体编纂中,笔者认为还应该注意几点:一是个人基本情况应齐全。具体包括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党派、学历、职务、职称,而村志中常存在要素缺失的情况。二是事迹选取应典型。如《三元里村志》记述的人物“李国强”,曾担任三元里村委会主任,并当选广州市和全国人大代表,但是记述的重点却是其参加市农业干部经济管理大专班学习和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的学习活动,而对其贡献只有笼统的一句话,“在各个岗位上为三元里村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属于选材不准确,角度不合适,事迹不典型。三是社会评价要中肯。述而不论是志书编纂的基本原则,而四部村志中大量出现“深得好评”“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等表述。为体现人物价值,《文冲村志》还多处出现“入编《中国专家大辞典》”“入选《中国当代广播电视主持人辞典》”等语句。由于当下这些名人辞典泛滥,且大多由出版商操纵,将其录入志书不仅不能为传主增辉,反而有沽名钓誉之嫌[3],建议删除。

人物表的基本要素。由于表格的内容、种类不同,表格要素也不尽相同。《文冲村志》的人物表内容丰富,要素设置值得借鉴。如历史名人表(即常说的职官表)的要素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功名(任职)、任职时期;先进人物表的要素包括:姓名、性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获奖(表彰)时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的要素包括:届别、时间、代表姓名、性别、代表单位;村班子成员表的要素包括:机构名称、时间、职务、姓名、任职时间。此外,表格要素应清晰,内容应简洁,如《义山村志》的“1949—2014年义山村人任职副处级以上名录表”设立的“主要经历和任职”栏,则不符合人物表的设置要求。

(四)附录的运用

四部村志中,仅《石东村志》的人物设有“附录”,具体运用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对旧志资料的翻译。如人物传的“孝子钟有成”,主要内容为宣统《番禺县续志》卷二十三《人物志七》记述的一段古文,下设“附录”,名称为“解读与考证”,实质为翻译,即将古文翻译成现代语体文。而在其他志书中,有将两者互换位置的,即翻译后的现代语体文为主体,旧志古文为附录。笔者认为,无论两者顺序如何,其内容完全相同,无需重复记载。而根据《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志书必须“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建议仅保留翻译后的现代文,并标注旧志书名、卷次等。

另一种是附录参考资料。如《石东村志》“先进模范人物”一节记载的三个人物,正文后均以“附录”形式刊载资料来源,主要为当时《天河报》的报道内容,包括人物专访和科普文章。此类附录易产生两个问题:一是照搬附录,造成正文与附录内容完全重复;二是选材不准,由于编纂人员的认知不到位,致使附录中的重要信息没有被提取到正文中。根据《广州市志(1991—2000)》凡例第十条规定:“入志资料均经承修单位考证、核实并载入分志的资料汇编……入志资料(含数字)一般不再注明出处。”笔者认为,村志人物亦不需单设附录以注明资料来源。

四、人物排序

志书人物的排序方法主要有领域分类法、历史分期法、生卒年月排序法三种。三种方法可交叉使用,如先按领域排序,再按生卒年月排序;或先作历史分期,再按生卒年月排序。可见生卒年月排序都是关键一步,而关于按生年还是卒年排序,一直存在争议,有以下多种观点:一是主张按生年排序;二是主张按卒年排序;三是不作硬性规定,如有人指出“人物传记以生年或卒年为序各具优缺点”“不必作硬性规定”;四是根据人物类别,按生年或卒年排序,如“为避免把前一朝代人物排名于后一朝代人物之后的混乱,建议传记人物改作以卒年为序;记述在世人物方以生年为序”[4]。这种排序方法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此外,还有人提出在生卒年之外“按人物的代表性时期或事件发生的时间排序法”,如《14年来方志人物志编修的得与失》一文指出:“每个人的事迹均有其最具代表性的时期或事件,以立传人物事迹中最具代表性的时期及事件为顺序来排列传主的先后,可能更符合实际一些”。[5]笔者认为,要找出人物的代表性时期或事件实属不易,以此排序更难统一。

在编纂实践中,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四部村志的排序也各异。《文冲村志》的凡例对人物排序作了非常详细的说明:“立传人物排列以生年为序……人物简介的排序原则: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先进人物是以职务高低与授奖单位的级别排列;同级别的,以获得职务时间与荣誉时间先后排列;如获得时间相同的,按参加工作时间先后排列;以上3项均相同的,以出生时间先后排列。其他人物,以知名度、贡献大小以及出生时间先后排列。”由此可见,人物传先按历史分期,人物简介先按领域分类,最后落脚点均以生年先后排序。《三元里村志》对人物排序没有说明。人物简介中,先排去世人物,再述在世人物;而去世人物和在世人物内部以及后面的人物名录,既不按生年排序,也不按卒年排序。《义山村志》的人物传按卒年排序,卒年不明者优先排序。人物录和人物表的5个表中,2个表“按经济社和姓氏笔划排列”,并在表下予以注明;2个表按任职时间排序;1个表看不出排序规律。《石东村志》人物传的3个人物分属清代、建国前、建国后,按历史阶段排序;人物表按任职时间排序;先进模范人物缺生卒年,看不出排序规律。

笔者认为,村志人物数量较少,排序也相对简单。人数较少时,可直接按生卒年排序;如果人物较多,可先分类,如《文冲村志》用历史分期法将人物分为历史名人、现代名人,也可用领域分类法将人物分为行政人员、先进人物等,再按生卒年排序。其中去世人物以卒年为序,在世人物以生年为序,并在凡例中予以说明。

五、对村志人物编纂的几点建议

鉴于以上分析的村志人物及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发挥方志人物“裨风化、明鉴戒、知得失”的功效,提高村志人物的编纂水平,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强认识,掌握人物编纂特点

1985年召开的全国十四省(区)人物志编写工作讨论会指出:“一篇好的人物传记,至少应具备四个特点:(一)观点正确,是非分明,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出发,对历史人物特别是对一些复杂人物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评价,当然这种评价是寓褒贬于事实。(二)资料真实、准确、全面,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三)反映人物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主要特点,但在表现手法上可以多种多样,既可全面记述,也可有侧重地反映传主一生的某些关键阶段的经历。(四)文字简洁、朴实、生动,但生动必须建立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之上。”要把每一篇传记都写得有声有色、有特点,这既是一个难题,又是一个必须解决好的问题。因为一篇人物传记如果没有自身的特点,也就没有传世的生命力。[6]

时隔多年,这次研讨会提出的观点仍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可以作为检验人物传和人物简介的标准。作为村志编写人员,应加强业务知识、政治理论、历史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掌握标准,并树立严肃认真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人物编纂工作。

(二)多方搜集,拓宽人物资料来源

以口头访谈作为搜集资料的途径,古已有之。汉代司马迁著《史记》时,曾访求故老以“网罗天下放失旧闻”。因为文献资料很少,历史信息大都留存在村民记忆中,在编修村志时,同样需要口述访谈。以上四部村志多处记述“据村民会议”“据说”,显然已注意到通过这种途径搜集资料。对人物篇章而言,还需要通过人物、事件专访等形式多维度挖掘资料。如天河区的《沐陂村志》设有“人物访谈”节,选取各个阶段的重大事件,如“1986年建成横岭排灌站”“重修祖祠”“撤村改制”,采访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大队长等知情人士,补充了大量档案外的资料,丰富了人物形象,提高了村志人物的存史价值。但是在使用口碑资料时需要互证和鉴别,为了提高资料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对公共事件可采取集体访谈的形式。

(三)规范流程,确保人物编纂质量

相较于早期的村志,这四部村志的人物编纂体例完善、内容丰富,质量也较高,但在行文规范上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数据前后不一致,大量使用“原任”“曾任”“现任”“至今”等模糊概念,职务和姓名的顺序较为随意等。究其原因,一是流程不够规范。在村志编纂过程中,常常存在前期不够重视,等到志稿初稿完成后,才启动人物编纂,导致初审时没有人物资料,复审时才见初稿,终审时了了完事,最后质量不如人意的情况。同时由于人物的选录比较敏感,需要平衡各种关系,为了省事和避免纷争,有些村志甚至不单设人物篇章,如深圳市的《南岭村志》。有些村志没有全面搜罗人物资料,造成人物内容非常单薄,从以上四部村志中人物数量的悬殊可见一斑。为保证村志人物的编纂质量,人物部分应随全志同步启动,严格按照搜集资料、编写资料长编、撰写初稿、统稿、总纂、审查验收的流程科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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