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实践及其价值分析
——以民族团结进步微信公众号为例
2022-11-01严庆马鑫
严 庆 马 鑫
(1.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北京100081)2.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100081)
互联网自1995年开始商用后,便迅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信息沟通、情感交流、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86亿,新增网民8540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0.4%,较2020年3月提升5.9个百分点”。互联网具有不受空间限制进行信息交换、使用者众多等特点,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学习及交流方式,引发了众多领域的深刻变革与创新。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提出“要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让互联网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近年来,以民族团结进步为宣传题材的微信公众号,数量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本文通过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微信公众号运营现状及其价值发现,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新媒体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新载体、新机遇。
一、互联网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新载体
人类的互联网建设始于1969年美国的阿帕网,由一些使用公用语言互相通信的计算机连接成网络,网络和网络之间借助通用的协议相连接,从而形成庞大的国际网络。使用互联网可以将信息瞬间发送到千里之外,互联网因信息传播便利、即时、广泛而成为信息社会的基础。
(一)“互联网+”的提出
“互联网+”逐步成为信息社会发展的新业态。在我国,“互联网+”的概念最初出现在2012年易观的一份报告中,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先生指出:“在未来,‘互联网+’公式应该是我们所在的行业目前的产品和服务,在与我们未来看到的多屏全网跨平台用户场景结合之后产生的这样一种化学公式。我们可以按照这样一个思路找到若干这样的想法。而怎么找到你所在行业的‘互联网+’是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显然,于扬之所以使用“化学公式”的提法,意味着“互联网+”具有化学这一创造新物质学科的特性,可以创造出“很多可能”。2015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将制定“互联网+”行动,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从业界到社会、到官方,“互联网+”备受瞩目。“互联网+”主要依托互联网平台,依靠信息通信技术,实现各行业的跨界融合,从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衍生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可以说,新时代创新发展的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态催生了“互联网+”的出现与发展。凭借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的时空界限(尤其对于疆域辽阔的国家而言),将经济社会的各行各业有机、协同和高效地融合在一起,对原有的商业结构、社会生活模式进行了重塑整合,赋予了人们生产者、投资者、传播者和消费者等多重身份和主动性。因此,“互联网+”是一种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变革的手段,也是一种大数据、零距离、趋透明、慧分享、便操作、惠众生的互联网思维,更是一个技术、产业和社会生活融合的变革空间。同时,“互联网+”也溢出了经济领域,进入了公共管理和社会建设的空间。
(二)“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
“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是“互联网+”的组成部分或内容之一。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就是以互联网为载体,传播民族知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报道少数民族人文风情、民族自治地方时事新闻,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事例、案例等内容,它不仅可以展现多民族国情、拓宽民族政治参与渠道、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引导和监控涉及民族因素的舆论舆情,推动和优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还可以增进不同民族、不同地区民众间的相互了解、认知与团结互助。例如,武汉市江夏区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通过云直播、短视频和公众号等平台,品美食,用味蕾打开相知之门;讲故事,用真情打通相融之路;造氛围,用守护打造相亲之家。青海省海西州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方式,打造“互联网+”宣传教育平台,发布创建工作动态,分享民族团结进步有关知识及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互联网+”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定期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系列活动。江西省抚州市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推动群团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丰富网络课程内容和形式,运用新媒体宣传和制作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文化作品,广泛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从上述具体事例来看,互联网新媒体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并包含了一些规律。
其一,互联网新媒体的传播主体“去中心化”,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信息传播主体的大众化。传统媒体,如报刊和广播等,属于“中心化媒介”,其内容的生产、制作、分发以及流通都需要招募相关的专业人才。而互联网媒体天然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每个个体都可以成为信息或“内容”的生产者、传播者和消费者。互联网让每个公民都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潜在参与者,民族团结进步的推动者也不再局限于党政机关、干部、专业人士,各民族成员个体、自发组成的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团体组织等都有机会成为民族知识的传播者、民族事务治理的参与者。
其二,互联网新媒体重构时空,以人为本,提升了民族团结进步的传播力度。互联网新媒体实现了人与物的结合,每个个体作为互联网连接的节点,既是信息搜集与储存的终端,也是信息生成与输出的终端,行为发生的时空变得更为自由、自然。无论是在北京下班的地铁里,还是在内蒙古上学的教室里,抑或是在海南旅游的沙滩旁,互联网都会将世界范围内热门新闻及时传递给每一个人。我们可以自主选择想要浏览的信息,也可以自由决定发出信息的时间。“这样一种时空实现了流动中的人的连接与聚合,也为流动中的人的需求的定向满足提供了各种可能”。
其三,互联网新媒体拓宽了民族政治参与的渠道,提高了各民族成员政治参与的热情。互联网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渠道,主要体现在它的交互性上。近年来,我国电子政务快速发展,各级政府机关都设立了自己门户网站,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就开设了政民互动专栏,为咨询、建议、调查和访谈的访问者提供便利。不同民族成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这一平台,以文字、视频、语音等多种方式表达观点、提出意见、抒发心声,从而增加双方的了解、提升信任、促进认同。交流的过程本身也是交换意见、形成共识、矫正认知的过程。此外,“互联网增进了公民政治效能感”,它使个人觉得自己拥有能力和机会对政治过程施加影响,而不是政治的局外人。
(三)微信公众号是互联网时代的重要衍生平台
微信公众平台最早出现在腾讯公司的微信4.0版本中。个人和企业均可以在微信公众平台申请、运营账号,通过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功能编辑信息后,向关注自己账号的特定用户推送信息。关注账号的用户也可以使用“在看”“点赞”“写留言”等功能,发表观点、提出意见、抒发情感,实现与不同用户和信息发布者实时、全方位的互动与沟通。“根据2020年1月9日微信公布的《2019微信数据报告》 显示,截止到2019年9月,微信月活跃账户数11.51亿。另一个数据显示,截止2019 年8月26日,微信公众平台已经汇聚超2000 万公众账号。与传统媒体相比较,微信公众平台号作为移动媒体,兼有及时性、互动性、开放性、聚合性、多传播性、多模态性等特点。这些特征有利于促进‘传播的文化体系更加完整’,其‘现代化模式’更能调动人们的‘积极主动性’”。
另一方面,根据2021年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年龄在20~29岁的青年网民人数占全部网民人数的17.8%,位列第二。30~39岁的中青年网民占比20.5%,位列第一。这两部分群体既是网上冲浪的主力军,也是互联网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要宣传者和受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只是政府机关的指导、说服和规范,更多的是社会成员通过学习民族知识,了解民族地区的景观、人文,在认知的基础上形成对各民族的情感、态度进而转变为认同。因此,互联网+提供的“自助餐”模式,更符合年轻人不愿受束缚,敢于冒险和尝试的精神,它打破了时空限制,汇集了不同民族的声音和多渠道的共享信息,使青年群体可以自主选择信息,既成为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接受终端,也成为了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理念和信仰传递与扩散的始发站。
二、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号及其运行状况
根据2020年7月10日最后一次更新数据,笔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功能,输入“民族”“民族团结”等关键词,共搜集“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号1953 个,其中125个公众号因从未发文或与主题不相符而剔除。为了便于整理和研究,本文对所搜集公众号从账号创建主体和访问者所属地区两个角度进行现状研究。
(一)从不同地区看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号的运营现状
根据西瓜数据平台的微信公众号地区排行榜功能,可以清晰地查看以我国行政区域为划分标准的微信公众号排行情况。从总体上看,各地区公众号访问量最多的是新闻热点和生活资讯类,但是在该类公众号中我们很难发现以“民族”“民族团结”等关键词命名的公众号。从内容上看,部分公众号的文章特别是热门的推文中,出现了以宣传本民族文化、习俗为主的原创文章。例如:西藏近期连续三个月上榜的“十二罗生门”,2020 年6月25日发文《藏族人的端午:桑杰曼拉杰》,阅读量53124人次,在看量1095人次,评论量90人次;2020年7月5日发文《世界煨桑日:桑烟里的祝福》,阅读量32945人次,点赞量514人次,在看量742人次,评论78人次。从形式上看,文章内容以双语互译方式呈现。例如:“阳光西藏”的热门推文中,大多数标题采用藏文,文章内容以汉藏双语的方式出现,涉及交通新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普通藏族学生的勤学故事等内容。这既有利于藏族群众阅读党和国家的新闻热点、生活资讯,也有利于其他各族群众了解藏族文化、生活习俗。此外,公众号评论区的开放,提供了各民族成员相互交流、彼此了解的平台。
(二)从不同主体看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号的运营现状
按创建账号主体分类,可以划分为个人公众号、企业公众号、社会组织和团体公众号、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公众号和其他类。由于报刊是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介,学校教育是个人社会化的重要阶段,因此本文将报刊公众号、学校教育公众号从事业单位公众号中筛出,放入到其他类别中。
1.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号
政府机关微信公众号具有单一性、权威性和服务性等特点。认证主体集中于各地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行政部门。内容主要涉及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政策的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典型事例、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本地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等。部分公众号在关注后的窗口内,还设置了政务咨询功能,以便直接跳转官网提供便民服务。此外,还有一些政府机关的公众号,凭借官方账号的权威性,发布了与民族宗教知识相关的科普性文章。以“德宏民族宗教”为例,其认证主体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关注后提供普法专栏、示范创建和历史消息功能。所发布文章除了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还开设了“民语课堂”,开展景颇语、载瓦语、傣语、德昂语的日常用语教学,不仅注释了对应的辅助拼音和汉语,还提供了语音示范朗读。事业单位的微信公众号依据所属行业,内容具有明显类型化的特征。如以中央民族乐团为代表的文艺类行业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演出信息和简要介绍;以中国民族图书馆为代表的文学类行业单位,借助微信公众号平台推荐优秀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文章、介绍少数民族风土人情、历史文化的经典著作,等等。
与此同时,一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众号存在严重的闲置问题。以政府机关公众号为例,本文共统计政府机关公众号89个,其中创建却从未发文的有27个,占总公众号数量的28.09%,有5个公众号最后发文日期为2到6年前。一些规模和建制较小的邻近村建立了各自的微信公众号后却从未发文,如“XX 县民族团结乡东七号村”“XX县民族团结乡东五号村”“XX县民族团结乡二号村民委员会”等。此外,一些政府公众号并未进行主体认证或错误认证。
2.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的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号
本文共搜集个人微信公众号95个,该类公众号具有多样化的特点,首先体现在公众号的内容上。既有法律领域的“民族法学”,也有体育行业的“民族体育研究”,还有赏析绘画作品的“民族美术家”等。其次,体现在公众号运用的语言文字上。在我们统计的95个个人公众号中,有11个采用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占比约为11.58%,如“少数民族服务”为哈萨克文,“民族音乐”为蒙古文,“康巴民族艺术网”为藏文。多样化的特点还体现在公众号的形式上,视频、音频、图片和文字的结合,以及创意性的排版,都增加了个人微信公众号的可读性。另一方面,个人微信公众号相对于其他类型公众号申请流程简便,符合标准的人都可以申请1~2个,因此其数量庞大,质量难以把控、参差不齐。而且,个人公众号的主体相对单一,运营周期较长,多数成为了个人训练文笔、表达个人见解的平台。大规模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却未采用或很少采用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结合的方式,易使公众号成为了该民族成员内部沟通和交流的闭合空间。
本文共搜集企业微信公众号60个,以民族舞教学、民乐及乐器推广和古风摄影为主的艺术行业,占总量的33.33%。其次是以民族饰品加工、民族服饰展示和地方特产推广为主的文化产业领域,占比约25%。仅次于文化产业的是餐饮行业的公众号,通过介绍各地方和民族的特色佳肴来推广自己饭店的美食,占比约为16.67%。以民族地区特色旅游为主要内容的旅游行业、以民族马拉松、赛马和斗牛比赛等为内容的体育行业,推荐民族经典书目的文学类公众号以及宣传政策和民生信息的资讯类公众号占比相对较少。综合上述数据来看,企业的微信公众号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宣传与企业产品相契合的民族文化,来实现对自身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附加增值,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交流。但企业公众号受实体地域性的限制且目标客户的针对性较强,其受众往往是特定的,想要增加阅读量、拓展关注量只能通过推广线上活动或者增加实体访问等方式。
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微信公众号共搜集29个,涉及民族影像、民族绘画、民族建筑、民族史学、民族语言、民族节庆、民族管弦乐、民族文化保护和民族医药卫生等多个方面。其中,数量最多的是各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创建的民族团结微信公众号。面对大规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治理难题,社会组织应成为联结政府与社会的有力助手。以苏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为例,自2017 年1月16日发布第一篇文章开始,基本保持每月更新一篇文章,推送内容与发布时间间隔最长不超过一周,平均文章阅读量为50~100人次之间,内容涉及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开展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记录等,排版与形式丰富多样。
3.报刊和学校的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号
报刊类微信公众号,本文共搜集了30个。该类微信公众号内容分类不明显,大多提供的是全国范围的民族实时资讯,也有部分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仅涉及所属省份,如《民族时报》公众号提供的是云南省的新闻资讯和政策信息。从影响力上看,以《中国民族报》为例,头条平均阅读数为681 人次,最新推文《闵言平: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阅读量176人次,在看数3人次。《习近平与宁夏的故事》阅读量200人次,在看数4人次。从文章形式上看,报刊类公众号的受众范围广,年龄层级差异大,因此文章形式较为统一、简明易读,所附视频多为新闻报道。文字大多采用汉语,有的报刊也会出版多种不同语种的版本。如民族团结杂志社开设的“中国民族”“中国民族蒙古文版”和“中国民族朝鲜文版”。“中国民族蒙古文版”最新两篇蒙古语推文,阅读量分别为185人次和146人次,在看量为5 人次和2人次;“中国民族朝鲜文版”最新的两篇推文,阅读量分别为341人次和889人次,在看数为8人次和17人次。
学校教育的微信公众号,根据本文的关键字搜索,共找到1564个。涉及各类民族幼儿园、民族中学、民族大学等。其中,大部分学校的微信公众号内容与学校工作情况和活动通知相关,部分学校也会专门开设公众号平台进行民族团结信息的传播。如云南民族大学开设的“民族团结教育”,推送中华各民族系列文章,介绍拉祜族、仡佬族和高山族等少数民族的历史背景、风俗习惯。北京服装学院开设的“民族服饰博物馆”,原创文章101 篇,头条平均阅读数646人次,最近两篇关于汉族传统马面裙和梁萍女士专辑的推文,阅读量分别为646人次和1037人次。在学校内部,一些具备民族学相关专业背景的教师也通过开设公众号的方式,推荐有影响的学术期刊文章,分享心得,如云南民族大学的“民族学与人类学”;有的学校辅导员,为了更好地帮助和服务在校的少数民族学生,开设民族团结公众号,如黑龙江大学的“红柳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室”、中央民族大学的“石榴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室”;还有学生因兴趣组建社团,开设民族团结公众号,宣传各民族文化。如浙江财经大学设立的“雅艺民族社”。但是受公众号具有独立性、关联认证具有数量限制的影响,一些账号的创建主体虽然为同一所学校,相互之间通过搜索体现的关联关系却很小。因此,学校教育的微信公众号通常也具有了对象特定化的特点,同一院校的学生因未涉及相关事宜,可能很难了解到一些未与学校官方账号相关联的民族团结微信公众号。
(三)“民族团结进步之声”公众号
“民族团结进步之声”公众号开设于2020年5月23 日,账号主体为个人,是由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民族政治学专业的师生共同创建的。发起人王伟老师在谈及其初衷时提到“我的工作是研究与民族相关的问题,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我们国家有太多的民族团结故事。但是鉴于种种原因,这一块的宣传不够,甚至一段时间内缺失。因此,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人和事做起,希望利用自媒体讲好中国民族团结故事,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族团结的故事,为民族团结故事的发掘和传播尽一点微薄之力,希望将来能够带动更多的人来宣传、践行民族团结理念。”
“民族团结进步之声”公众号以讲故事的方式,展现了近现代中国各民族成员情系民族发展、高举爱国旗帜,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无边大爱。故事的主人公们或是西南崖壁大山中润物细无声的教育工作者,或是茫茫草原上收养3000 孤儿的普通牧民,或是抗日战争时期领导少数民族建立革命根据地的革命领袖,他们在自己的岗位默默耕耘,诠释着平凡的人在平凡的岗位创造着的不平凡。自2020年5月25日第一次发文至今,该公众号共发文31篇,其中原创文章27篇。平均浏览人数约443.52人次、点赞29.55人次,在看22.26人次。从形式上看,该公众号平均10天更新1篇文章,每篇文章基本保持在晚上19:30—21:00左右推送,文章封面多以红字白底或红底白字加人物头像,正文以文字加图片的形式呈现。
三、“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的价值分析及改进对策
民族团结进步微信公众号的创建主体具有多样化、类型化的特征。不同于过去政府是民族团结事务的单一主体,事业单位(医疗、教育、文化等)、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和团体都在民族工作社会化的过程中,成为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主体,在所处的行业领域内发挥着专业性的作用。拉斯韦尔曾将社会传播的功能总结为:第一,监视环境;第二,把社会各部分联系起来对社会作出反应;第三,使社会遗产代代相传。美国学者赖特将娱乐大众作为第四个功能,以补充拉斯韦尔的“三功能说”。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种传播活动,政府机关在其中发挥着告知、指导和规范的作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团体发挥着报道、解释和教育引导的作用;企业以盈利为目标,通过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密切经济往来促进团结;个人自主选择、分享有关民族的知识、民族团结进步的信息,自得其乐、寓教于乐。
(一)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的效用分析
其一,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提升了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鲁伯特·默多克曾有言,“谁掌握了传播的入口,谁就掌握了世界”。这说的就是媒介权力。媒介权力是指“现代大众传播媒介对个人或社会的影响、操纵和支配的力量”“媒介权力所行使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信息这一资源的控制,使信息接受者或被支配者在价值判断或行为选择上服从于媒介权力背后支配力量的利益需求”。语言、文字、印刷术和电讯的出现,打破了时空、昂贵纸张和识字对知情权的限制,信息走下神坛,进入普通百姓家。传统社会中,掌握在精英和治理者手中稀缺的媒介资源、著书立说的权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和新媒体的运用,逐渐拓展到每个网民手中。民族团结进步不再是简单的说教与管理,而是演变为全社会共同参与、信息内容自主选择的“自助餐”模式。
其二,社会生存中族类群体认同使得本体性安全感提升。在我国,城市化的发展使得大批少数民族群众涌向东部沿海发达城市谋生,受生存境遇相对弱势性、先赋身份功能的特殊性、城市融入氛围的排斥性和城市文化适应的艰难性因素影响,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本体性安全感较弱。本体性安全一般指“某个主体对社会环境可预测性和自传性叙述连续性(稳定的自我感)的需求,这种需求的主要作用在于抵御自我的存在性焦虑”。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传递了对各民族成员的承认与尊重。尤其是少数民族成员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号获得了集体归属感和认同,满足了集体情感和文化的期许,本体性安全感、抵御自我焦虑的能力得到提升。
其三,对于民族的认识从想象到具体,从具体到认同。安德森从主观的角度定义了民族,即民族是一种文化的人造物,是想象的共同体。菲利克斯·格罗斯指出“主观的民族根植于每个人的自我意识之中,很难从外部进行直接观察,但客观的民族可以通过观察而得知”。主观的民族是意识的产物,是一种深层次的认同。这种认同源于认知、情感和态度。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通过传播民族饮食、建筑、艺术、服饰等,将模糊不清的“民族”物像化为可以观察和触及到的实体,构建和深化了对于民族的认知。另一方面,在传统媒介时期,关于民族的信息都需要由记者、作家或是政府等中介传递。互联网时代,所有民族成员都可以直接表达和传递对共同体的原生情感,传播关于共同体的直观素材。
其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首先,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推动了“自上而下的民族工作机构和社会化的民族工作格局”的形成和完善。自新中国成立,我国逐渐形成了自上而下,权责分明的民族工作机构系统,主要包括统战部系统、人大系统、民委系统和政协系统,在我们整理的政府机关类微信公众号中,创建主体大多明确认证为某民族宗教事务局或是某统战部。其次,互联网+民族团结凸显了我国民族事务治理内容的完备。“从工作职能上看,具体的民族事务涵盖了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和社会领域的事务……从内容上看,民族事务涉及身份事务、权益事务、政策事务、创建事务和关系事务”。本文整理的公众号所发布内容,涉及政策、医疗、教育、艺术、体育、餐饮和文学等多种行业类别,所涉领域充分体现了民族事务多样化的特征。最后,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是我国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随着互联网在全世界的普及、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降低了传播和获取民族事务信息的成本,拓宽了现代科学技术在社会生活领域的运用空间。
(二)民族团结进步微信公众号的改进与完善
首先,民族团结进步微信公众号的推文频率应保持相对稳定,保证原创文章的增量。公众号的推文频率和推送时间应保持相对稳定,推文内容应注重追求原创内容和富有时代感的阐释。创新是民族团结进步微信公众号活跃的重要推动力,应当鼓励各民族成员记录和传播民族文化,不断从原生性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增加原创文章的推送数量,通过微信公众号推文这一新形式记录和传播民族文化。
其次,民族团结进步微信公众号的推文形式应更具多样化。表现在语言文字上,应适当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外语与中文相结合,如“民族文化推广”,运用中英文结合的方式向外界推广西南少数民族的信息和知识。表现在推文封面上,应根据所处行业和创建主体类型调整,如“包头民族团结一家亲”,作为政府机关类公众号,推文图片总体采用红底或蓝底黄字,同期推送文章采用统一推文封面,配文简洁且突出主题,充分发挥了该类型公众号告知、指导和规范的作用。表现在推文表达方式上,不仅要丰富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的模式,还要丰富符号、象征物的运用,更要注重不同的公众号独特性的塑造,避免同质化和同类公众号的激烈竞争。
再次,民族团结进步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方法应更具专业性。微信公众号平台是公共平台,也是一个专业性的平台,想要充分发挥民族团结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就需要专业化的团队来进行运营。与专业化的公众号运营团队合作,如政府机关提供信息,通过具有文学素养和丰富文字编辑能力的作者对信息进行梳理,再由专业的传播团队建言献策,推出可读性和适用范围广的文章;运用专业的微信公众号数据分析平台,对运营公众号的关注量、转发量、点赞量、在看数和阅读量等指标进行历史分析和同行业对比;加强与受众的互动,通过获取受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推文信息和传播方式;采用线上推送和线下活动相结合、与相关品牌联合推出文创产品的方式,扩大受众范围,加强民族文化的辨识度和固定印象。
最后,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微信公众号的监管。坚持政府主导,实施有效治理。新媒体时代,应始终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保证网络社交平台的信息安全,在法律范围内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政府还应宏观把握,主动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对信息监管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攻关和突破。还要与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对互联网平台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乱纪行为投诉举报,维护干净、有序的网络秩序。坚持依法治理,完善互联网领域的相关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我国互联网领域的主体法律,此外《刑法》 《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文本中也有相关规定。互联网中的信息更新换代较快,相关法律规定也应尽可能做到实时响应。坚持分类管理,微信公众号平台应加强对民族团结相关公众号的申请审核和分类管理,使同源的微信公众号实现相互关联和认证。
结语
本文以民族团结微信公众号作为研究客体,旨在呈现新时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可资利用的新载体、新形式,并进一步阐释这种新载体、新形式发挥作用及功能的内在机理。本研究同时认为,新载体、新形式还应更好地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要求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互联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可以并必然服务于这一新要求,关键是要做好对于公众号主体的管理和引导工作。可以说,现有的公众号建设发挥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作用,但在如何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力方面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