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的变革及经验启示
2022-10-29李新梅
李新梅
摘要: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价制度体系的变革历程,及时总结经验,获取启示,对于进一步改革创新新时代背景下我国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意义重大。文章从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的变革历程、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变革历程的经验总结与反思、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变革历程对现实工作的启示三方面,对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进行探讨,为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的改革创新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3561(2022)27-0017-04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研究项目“新时代新疆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建设”(XJGXSZ2021B32)研究成果
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建设,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完善,日趋科学化、规范化的评价制度体系对于充分发挥价值评价的功能,实现教师发展和提高教学效能均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新时代赋予高校思政课教师新的使命,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价制度体系的变革历程,及时总结经验,获取启示,对于进一步改革创新新时代背景下我国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意义重大。
一、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的变革历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时间段,分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21世纪初至今。而评价制度的建立作为教师队伍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也随着时间发展不断变革、完善,呈现出时代性、规范化、针对性的特点。
1.新中国成立初期
新中国成立以后,尽快消除旧社会遗留的一些错误思想,培养新社会的合格人才,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文化素养,组建、培养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水平高、马列主义理论功底深的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成为当时的重要工作。
从当时我国高校的教育情况来看,思政课教师的数量在满足教学需要方面比较困难,但是国家仍非常重视师资的质量评价及培养。1949年12月,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即提出,要具体对高校师资的聘任等重要工作进行重点改革。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会议上指出,我们要培养思想政治坚定、专业水平高的思政课教师。1950年,《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暑假政治课教学讨论会情况及下学期政治课应注意事项的通报》要求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人员要精通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要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思政课教师要在学生中积极弘扬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五爱教育”。1956年1月,周恩来总理在《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中提出高校知识分子既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也要提高业务素质。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学校党委在进行教师职务晋升时,必须着重考虑思想政治条件、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次要考虑资历等方面。由此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对高校思政课教师的评价内容中,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要求是摆在首位的,着重强调定性原则,并从思政课教师的职业角色出发来考虑。
从职称的确定和评价的方式来看,196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所有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实行技术职务任命制和职务等级工资制。职务晋升由教师所在部门进行考核,学校领导或党委来任命,严格限制数量,职务等级与工资福利制度挂钩。
2.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
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为了尽快弥补“特殊时期”对高校思政课及教师队伍的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以解决当时高等学校思政课师资数量少、任务重、教学水准低等问题。这样,在加快恢复师资建设的基础上,有力地促进了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的制度化、规范化。
1980年7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明确了马列主义教师的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而且要求在评定职称以及生活待遇上(包括评定工资级别、调整住房等)应按规定的条件与其他学科教师同时进行。1984年9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是改革开放后对高校思政课教师考核评聘工作做出一系列明确具体要求的文件,诸如特别明确“凡是有一定理论学术水平的专著、论文、教材、电教片、学术资料、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学经验等,都可以作为评定职称的科研成果;各院校的学术委员会应专门设置马列主义课教师职称评审小组”等。这份文件从评价指标的完善、评价内容的细化,评价机构的设置、领导机制的建立,包括对待不宜担任思政课教师的建议等方面,都充分印证了该时期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体系轮廓逐渐清晰,开始注重全面考核,也体现了思想解放、与时俱进的特点,为之后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评价制度提供了很好的政策基础。
1986年,随着《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颁布,我国高校教师开始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1993年10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9年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聘任制度和教育职员制度,这自然也包括了高校思政课教师。所以,随着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法治化,思政课教师评价也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
2000年7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学校在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务聘任中,要充分考虑思想政治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注意考核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绩和能力。要防止和克服只重论文、外语而輕视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的现象。
该时期,随着社会分配制度改革的进行,在党的领导下,高校思政课教师考核评聘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评价内容从单一走向全面化,评价原则由以往只重视定性评价转为重视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开始关注思政课教师岗位职责和教育教学性质的特殊性。随着对教师评价内涵、功能等方面认识逐渐深化,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的建设开始走上科学化规划、有针对性创新的道路。
3.21世纪初至今
进入2000年以来,为使高校大学生尽快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实现全面发展以适应国家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国家对高校思政课以及思政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做出了系统部署和一系列制度安排,其中多次就深化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做出明确指示,充分体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高校思政课“05”改革方案实施开始,国家即加快了评价相关体制机制建设研究与改革创新的步伐。2008年9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指出要严格制定教师资格准入制度,高校思政课“新任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要设置教学检查小组,完善教学质量的考察机制;要建立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和教师职务评聘体系,评价指标要注重考核教学水平和教学实际业绩,考核结果要与教师的职务评聘、奖罚等挂钩。为贯彻该《意见》,2011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在一级指标队伍管理下列出6个二级指标,并设12个相应的三级指标。2015年7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要求改革教学和科研评价方式,将课堂教学质量等作为重要评价标准,研究建立符合高校思政课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指标体系,增加教学和教学研究的评价权重。
国家还密集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工作方案》《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对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改革方向均进行了明确表述。诸如提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破除“五唯”的阻碍;强化过程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改进结果评价;结合实际对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进行分层分类设置,要将教学效果作为思政课教师职称评聘的根本标准,实施师德“一票否决”等。
从本质上看,评价机制的建设更凸显思政课教师的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更强调回归教学主业,这两方面无疑表明了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的建设越来越趋于科学化发展。
二、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变革历程的经验总结与反思
回顾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的演进过程,可以看到,在党和国家的领导推动下,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得到了与时俱进的发展,在提升课程教学效果以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价值,但也存在值得反思之处。
1.可以借鉴的基本经验
(1)注重结合时代特点准确把握高校思政课教师的角色定位。从高校思政课改革“85方案”提出“政治理论课教师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传者,又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到2020年1月《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强调思政课教师是承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清晰的定位明确了高校思政课教师的角色既是政治人,是学术人,也是为师者,多种角色的兼任一直是思政课教师评价指标设立的重要依据。(2)强调将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思政课教师评价的首要指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提出知识分子必须又红又专到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思想政治素质始终是衡量思政课教师合格与否的第一要素。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保证。(3)始终本着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不断完善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从明确高校思政课教师职务等级及各等级任职、评审条件到提出制定符合思政课教师岗位特点的职称评聘标准,从注重全面考核,即不仅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考评,还对教师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进行考评,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到多元主体评价,专家、同行、教师本人和学生都参与评价,充分体现了客观、公正、准确原则,这是评价结果真实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前提。(4)重视对思政课青年教师的评价与培养。20世纪50年代在思政课教师极度缺乏之时,中央即指示从高校优秀毕业生中选拔政治过硬、理论基础好的青年充实到思政课教师队伍中。80年代后,国家提出了针对思政课青年教师的培训、社会实践的考评要求。进入21世纪,国家将思政课青年教师兼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的要求作为必要条件写入了职称晋升文件。青年教师是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重要的后备人才,借助有针对性的、科学的评价机制,畅通这个群体向前、向上的发展通道,是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2.需要反思的问题
(1)评价导向的工具化与育人目标存在冲突。长期以来,政府是高校教育资源的主要提供者,为追求管理效率,政府及相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往往按既定的评价标准要求高校思政课教师取得更多的学术产出。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数字化的比拼作为教师进行晋升、评优、加薪依据的现象愈加显现,这种绩效评价管理方式隐藏的理念为工具化的价值观,与思政课教师育人的教育本质存在一定的冲突,抑制了教师自身发展提高的内在动机,评价的真正目的并未达到。(2)评价过程中教师存在与其主体性背离的现象。随着现代社会多元价值理念的发展,教师主体性价值得以凸显,高校思政课教师“产生了追求自我价值的现实诉求,对于考核评价有主体性的自我期许”。但长期以来,作为评价客体的大部分思政课教师往往处于被动接受评价标准和评价结果、缺少话语权或者身微言轻的状态,客体主体性的缺失导致评价主客体之间形成了一种价值认知的隔阂,忽视了评价活动的意义。(3)評价结果的反馈、利用不到位。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是绩效管理工作中很重要的环节。过去,一些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的结果除用于职务晋升、评奖评优外,并不将评价结果的详细内容反馈给评价对象本人,教师无法了解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何改进教学方法,怎么提升自己,不能通过评价结果获得启示。评价反馈机制的缺位,其实反映的是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建设过程中没有建立起“以教师为中心”的评价理念。
三、高校思政課教师评价制度变革历程对现实工作的启示
1.要始终坚持党对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工作的全面领导
过去七十多年,正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设才得以不断推进,走向成熟。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师背负新的使命,面临新的挑战,为激发他们发挥更大的潜能,服务思政课教学,更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所进行的理念革新和制度创新,不仅可以解决当前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而且可以始终确保改革创新的社会主义正确方向。
2.要充分把握高校思政课教师的职业特性
思政课教师作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力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岗位职责是上好思政课,教育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目标是引导学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其职业鲜明的政治性、较强的专业性、高度的复杂性都是思政课教师评价制度建设要考虑的因素,否则,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发挥不到位。
3.要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规律出发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一方面,思政课教师的主阵地是课堂,教学是其主业,对其考核评价就应该以教学实绩为重点。教学是一项复杂的育人工作,特别是思政课的教学效果往往不会立即显现,因而要构建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另一方面,教育教学的知识内容需要更新,理论需要与实践结合。长期以来,党和国家从未忽视思政课教师的培养培训以及社会实践锻炼,这两项内容的考核评价作为提升思政课教师素质的重要内容必须建立更具体的评价标准。
4.要注意约束与激励并重,凸显考核评价的核心价值
过去,高校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主要是一种以奖惩为主的制度,依据评价结果来确定晋级、评优、加薪或者降级、解聘,其虽然对教师岗位管理起到了导向、约束和保障作用,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教师职业成长的人文关怀,评价激励作用发挥有限。有鉴于此,高校应当将奖惩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重视培养教师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激发其内在的价值追求、调动其职业潜力,从而凸显考核评价的核心价值。
四、结语
总之,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结合实践全面改革创新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体制机制,是提升教师综合素质,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而且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从具有一定自主权的高校层面来说,此项工作必须本着对教师负责、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的原则,慎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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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form and Experience Enlightenment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eache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i Xinmei
(XinjiangIndustryTechnicalCollege,Vrumqi 830021,China)
Abstract: Studying the reform process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teache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China sinc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summarizing experience in time and obtaining enlightenmen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further reforming and innovating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eache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China in the new era.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eache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from three aspects: the reform process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eache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e experience summary and reflection of the reform process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eache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the enlightenment of the reform process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eache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practical work, so as to provide a useful reference for the reform and innovation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eache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Key words: collegesand universities;ideologicaland politicalteachers;evaluation system;experience;enlighte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