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印与关防制度疏证
2022-10-27任智勇
任智勇
(厦门大学历史系,福建 厦门,361005)
在后世的研究中,对印信的美学探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角度,但就印信在当时的核心价值而言,当是作为公文系统的那部分。明清时期的官方印章已经高度程式化①王廷洽将其总结为:“(唐宋以来的官印印章艺术)工整有余而缺才气,匠气十足而乏艺心,可以说是完全的官样文章,不得艺术的要领。“(第109页)”可能正由于一体化的官印风格的统治,促使了文人治印的风气的开创……印章艺术在民间和私印中复兴。“见王廷洽:《中国古代印章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45页。,印章学的研究者有鉴于此,多对其视而不见。而从历史研究的角度,它作为公文的一部分,作为公文权威保障的部分仍有其探讨的价值。
按照《清会典》的记载,清政府的官方印章分五种,即宝、印、关防、图记、条记②《清会典》(光绪朝)卷三五,第293-295页。。其功能在于“昭信守,防诈伪”③《清朝文献通考》,卷一百四十三《王礼十九》,考六〇九〇。。这五种印章中,“宝”为皇帝、后宫与亲王所用;图记主要用在边疆和八旗内部;条记为礼部、儒学、盛京等衙署的低级机构使用。就当代可见清代公文中的印章而言,主要是印和关防。此前亦有学者对清代印制进行了讨论④就笔者所见,比较重要的文章包括任万平:《清代官印制度综论》,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一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版;杜家骥:《清代官印的特点及其所反映的职官制度变化》,《历史教学(高校版)》2009年第11期;崔永超、徐志芬:《三方清代武职官印考》,《文物春秋》2000年第4期,郭孟秀:《东北三省满文官印研究》,《满语研究》2004年第1期,。,但就印制、官制及其近代变化尚有讨论的空间。本文即拟从此角度就公文中常见的官印和关防,做一制度性的探讨。
一、铸印机构与程式的演变
在传统中国,大抵认为印信是礼制体系的一个部分,所以到了明代就将铸印局设在了礼部之下——外在于其它各清吏司,“专管铸造内外诸司印信……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开设各处衙门、合用印信,札付铸印局官依式铸造给降,其有改铸、销毁等项,悉领之。”⑤申时行等修:《大明会典》(卷七十九),《续修四库全书》(79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426页。清代直接继承了这个制度,早在刚入关的顺治元年(1644)就“置礼部铸印局,掌造印信。”铸印局是一个与其它各清吏司⑥清代的礼部除档房、督催所,司务厅等办公机构外,主体部门共有仪制清吏司、祠祭清吏司、主客清吏司、精膳清吏司等四个清吏司。并立的机构——虽然级别较低。清代的礼部铸印局官员设置较为简单:最高名义负责人是员外郎,汉缺;真正的主事者当为作为满洲缺的“主事衔笔帖式”。此人的选取程序非常慎重,需要由礼部尚书、侍郎组成的堂官们在本部的笔帖式①笔帖式系由清代的八旗人员考取或捐纳而得的低级官员,也是他们主要的入仕途径。可参见苏同炳:《书蠹余谈》,北京:故宫出版社,2013年,第69-71页。中选取正陪名单,由皇帝亲自面试(“引见”)选取。第三位正式官员,也是真正负责具体铸印事务的是汉缺”大使“,此人级别很低,不过是在低级功名的本部“儒士”中拣选。作为最能折腾的皇帝之一,弘历在乾隆十三年(1748)对印信制度有过一次重大的调整,基本确立了此后百余年印信的式样和制度。
1.印章的材质。清代的印信大致分四种即玉、金、银、铜。具体到官印和关防,其材质仅三种,即金银铜,金印主要是贵妃和亲王以上使用,银铜是主要的铸造材料。金属的来处也各不相同,金来自内务府,银铜铅来自户部。抛开金印不论,按照规定,镀金银印用纹银一百八十两,十成金叶一两二钱;银印用纹银一百四十两至一百两不等;银关防用纹银六十两。以上金银均可在铸造过程中折耗二成。铜印以红铜、白铅混合而成,各种铜印信的重量不同。
2.铸印程序。凡有新设衙门或印信改铸者,“由吏部、兵部会同礼部校正印模,拟定字样铸给。”②《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二十一(礼部三十二)。凡有旧印章字迹模糊或丢失,由督抚、将军、各部院、内务府等机构奏准,“照原模字样发局,依限铸造”。其限期大致是,银印自从户部领到银两始,铜印自礼部仪制司付局始,“银印,虎钮者限三十日,无虎钮者二十日。铜印、关防,柳叶、钟鼎、殳篆者二十日,其余悬针、垂露篆均限十日。”③《清会典》(光绪朝)卷三五,第296页。新印信铸完后留有四角的“柱”(铸造之时,四角各留一柱,俟赉到,本官截磨开用),留待启封。礼部也需将新印信当堂验看并封存,等候各衙门请领。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仅仅是铸印的时间,从禀请督抚、部院,到上奏,到奏准开铸再到下发的时间(地方紧要部门从接到部文到请领的时间限定是四个月)可能会绵延一两年。纵观有清一代,改铸者不多,以添铸、换铸者为多。太平天国战争期间,自督抚至底层官员的印信失佚者颇多,改铸者多。此后,设置了很多由洋务运动而来的新机构,也就添铸了一些新印信,除了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还有很多涉外的驻各国使节、开埠口岸的海关监督等多种关防。另外,清末时新疆、台湾的设省,东北的开发和设省也导致添铸官印者颇多。
3.旧印章的缴销与新印信的启用。凡有旧印章在字迹模糊等情况,经各部院或督抚奏准铸发新印章,同时仍旧使用,直至新印信到达启封。官员得到新印信后,即“去柱启封”,并上报启封年月日,由礼部存案。旧印章还需“该衙门于印面满汉印文正中,镌一缴字,呈送上司验看,封固送部。由部验明封储存司,汇齐销毁。”④《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二十一(礼部三十二)。这个制度能否得到严格执行,尚可存疑。例如现存的台湾总兵印,在缴回时就没有“缴”字。见郑永华:《未经启用的台湾总兵关防与晚清台湾省之波澜》,《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4期。
作为满族入主中原的政权,清政府为强调自己的独特性,印文中开始加入满文,“清文左,汉文右”⑤《清朝文献通考》,卷一百四十三《王礼十九》,考六〇九五。。但早期的满文不用篆体,直至乾隆十三年才规定:“制清篆,改铸百官印信。清篆左,汉篆右。印文以品秩为序:文职一二品,尚方大篆;内三品,外布政使司、按察使司、提督学政、盐运使司,满汉文小篆;内四五品,外三四品,钟鼎篆;内六品,外五品以下,垂露篆;武职一二品,柳叶篆,三四品,殳篆;四五品以下悬针篆。”⑥《清朝文献通考》,卷一百四十三《王礼十九》,考六〇九五。这与明代各印信主要用九叠篆(尚方大篆)有较大的区别,而且出于表达对清/满文的重视,大部分的印信都是满汉双语。而诸多一般只用于八旗内部的印章要加汉字,则是出于防止招摇撞骗的需要⑦乾隆五十年上谕中论及:“近有不肖旗人,竟有私镌佐领图记,招摇撞骗之事。因八旗佐领图记止镌有清文,易于假摹,而人又难于辨别……即将八旗佐领图记改铸两体篆字。”。印文自乾隆朝以来都是满汉均用同种篆体,但道光十九年(1839)所铸的神机营印①神机营正式设立的时间是英法联军入侵北京后的咸丰十一年(1861)。关于神机营铸印的时间和设立时间的巨大差异可参阅张玉田:《晚清旗营的变迁和没落述略》,《满族论丛》,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年。是特例,它用的是“清字楷书,汉篆两体字样”(印式如火器营,即银印,虎钮,二台,方三寸三分,厚八分,篆体为武职最高等级的柳叶篆)。
二、官印和关防的规制
清代官印和关防的规制非常复杂,无论是大小(长、阔、厚、台)还是印文字体都有多种规模,甚且相同级别衙署之间的印章也不相同——这与明代较为简明的印信规制有很大的差别。清代官方将品秩主要表现在篆文上:“乾隆十三年钦定……文职首尚方大篆,次小篆,次钟鼎篆,次垂露篆;武职首柳叶篆,次殳篆,次悬针篆。尊卑有差,秩然不紊。”②《清朝文献通考》,卷一百四十三《王礼十九》,考六〇九〇。
具体到各衙门的印信式样,《清会典》中的记录略显混乱,不如《清朝文献通考》中所记清晰,但《清朝文献通考》中不记载文字,即印章是采用满文、满汉文、满汉蒙三文中的何种。《会典》中有这样的记载:
嗣后亲王金宝、郡王金饰银印、朝鲜国王金印,均用芝英篆;宗人府、衍圣公、办理军机处、内务府、翰林院、六部、理藩院、都察院、总理三库事务、銮仪卫、盛京五部,银印,均用尚方大篆;【上】三旗、领侍卫内大臣、都统、护军统领、前锋【营】统领、火器营、向导总领、经略大将军、将军、镇守将军、副都统、提督,银印,均用柳叶篆;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寺、顺天府、奉天府、各省布政使司,银印,均用小篆,詹事府、各省按察使司、盐运使司、武备院、上驷院、奉宸苑、光禄寺、太仆寺,铜印,均用小篆;鸿胪寺、国子监、一二品衙门各司、钦天监、太医院、左右春坊、司经局、銮仪卫各司、各所、六科各道、时宪书,铜印,均用钟鼎篆;中书科、五城兵马司、三四品衙门各司、钦天监各科经历司、司狱司、直省知府、知州、知县以下等官,铜印,均用垂露篆;直省总督、总河、总漕总督、仓场、巡抚银关防;钦差大臣,铜关防,均尚方大篆;内翻书房、各省学政,铜关防,均小篆;五城御史、顺天府丞、奉天府丞、户部银库、颜料库、坐粮厅、各处监督、道员、织造,铜关防,均钟鼎篆;各部院衙门厅署库所局、各处大使、同知、通判、州同、州判,铜关防,均垂露篆;总兵官,铜关防,柳叶篆;参领、各处总管、城守尉、协领、防守尉、副将、参将、游击,铜关防,均殳篆;都司,铜关防;佐领、内务府管领、守备以下等官,铜条记、图记,均悬针篆;京城僧录、道录,铜印;五省僧纲、道纪等,铜关防,均用垂露篆③《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二十一(礼部三十二)。事实上,乾隆十三年的新铸过程至少延续了三年多,直至十七年“才照数铸完”。。
这个记载曾多被引用,被视为清代印信的基本制度,但实际上,此后还有诸多的制度修改。笔者谨依据《清朝文献通考》和光绪朝《会典》对有关印章的规制做成后表以供参考(见附表1和附表2)。从表中我们不难看出清代印信的复杂性,而且文武分野也有诸多混乱之处。例如,内务府大致照文职处理,但其中的总管尚膳、尚茶印信系用三品武职关防;各处仓库用的是文职印信,但通州仓却用了武职三品关防,其文字则用最低级的悬针篆。这种混乱同样来自弘历自己的批准④《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二十一(礼部三十二)。。印信的方寸(长阔)一定程度可以代表职衔的高低,但例如“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这样一个重要的衙门,其关防仅“长三寸,阔一寸九分”,印信代表衙署的重要性仅能从其文字篆体中体现。
附表1:清代官印规制表
① 其中热河副都统在嘉庆十四年改为都统时,其印文改为满蒙汉三体,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② 镌“管驿传”字样。
资料来源:《清朝文献通考》,(光绪朝)《清会典》。①旧例大真人银印,二台,方三寸一分,厚八分。后改铜印。
②内三院原为三台银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康熙十五年改。③四品官任者钟鼎篆,五品官任者垂露篆。
附表2:清代关防规制表2
关于官印和关防之间的区别,常有人总结为“官缺用印,差遣用关防。”但我们同样可以看到重要的反证,军机处这样明显属于差的部门用印,督抚、总兵(及以下武职)这样明显属于职官的衙署却用关防。后者可以用沿袭明代制度来解释,前者因“总理衙门”的反证,无法用重视与否来解释。
前辈的学者在讨论两汉的官印时曾总结到:“两汉官印的制作、书法、镌刻技艺和风格基本一致,而且都是以官秩决定玺印材料和钮制。”①王廷洽:《中国古代印章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5页。笔者私以为,材质、鼻钮、方寸、台层都能一定程度反映衙署的重要性和品阶,但正如前述印文所言,核心还在于篆体。
三、印信的丢失与公文运转
早期各朝官印较小,常由官员直接随身佩戴。明清时期印信较大(其大小见附表),不适合佩戴,连携带都可谓“赘物”,所以各职官一般都将其“存储公署”,督抚等官员若要巡视地方或外出带兵,其关防非奏准不得随同,需要封存甚至交由布政使等下一级官员保管。与纸张、词句较易仿造不同,印信其实是公文体系的权威证明。清代的部分印信系临时颁给(如经略大将军印、钦差大臣关防),但职官的印信因大量公文需要盖印,一直是长期使用,丢失印信也会遭到严厉的惩处。例如在咸丰元年八月期间,山东文登水师副将郑连登因与海盗作战失利和遗失关防被从重议处:“著即革职,发往新疆效力赎罪”②《咸丰朝实录》,咸丰元年闰八月壬子条。。
在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之前,清政府极少发生印信丢失的情况,或者说极少留下印信丢失的记录。但随着太平军于咸丰二年底进入湖广后,一路高歌猛进,多次攻破大城。“守土有责”的清政府官员损失惨重,多有随同印信“殉职”者,如咸丰二年十二月初四日(1853.1.12)武昌失守,湖北巡抚常大淳等一应官员死之,相关印信不知所踪。湖北巡抚关防也“尚未查出”。为防止此关防为太平军所用而假冒,湖北赴京师参加会试的举子们被迫提前为自己做担保(“印结”)③《咸丰朝实录》,咸丰三年正月戊辰条。。到二月初确认丢失后,于二月初十日下令“铸给湖北巡抚、按察使……各关防印信。”④《咸丰朝实录》,咸丰三年二月乙酉条。而太平军也曾有过利用关防欺骗过清军的纪录,钦差大臣、两江总督陆建瀛的部队即于1853年初为太平军冒充和春援军而大破之⑤详情见《周腾虎日记》,咸丰三年二月初一日条,上海:凤凰出版社,2019年,第7-8页。。那么我们不免留下一个疑问:在没有这些印信的时间里,政府公文是如何运作的?湖北的例子中因为相关档案的缺乏,我们已经无法知晓,而恰巧安徽的情况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案例。
自太平军1853年6月再次攻破安庆并长期占领后,清政府的安徽省各级衙署迁往庐州(今合肥)。1853年12月,新任安徽巡抚江忠源势单力薄,困守庐州,而来援的陕甘总督舒兴阿畏葸不前,庐州终于1854年1月15日为太平军胡以晃部攻破⑥《袁甲三奏参舒兴阿畏葸骄抗贻误全局请即治罪折》,咸丰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12),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90-91页。,江忠源等一应文武官员死之,相关印信自也丢失。清政府于1854年1月30日任命原漕运总督福济为安徽巡抚,并要求带兵收复庐州等地⑦《寄谕和春等迅克庐州并著福济即带兵前往合力剿办》,咸丰四年正月初二日,同上,第150-151页。。福济于正月十九日(2.16)抵达庐州城外数十里远的店埠驻扎,并于三天后上奏,告知印信全失:“庐州失守,巡抚关防,布政使及庐州知府印信均已失落无存,现在臣衙门一切公文暂用木戳,相应请旨饬下部臣,迅即颁发。”奕詝在正月二十九日的朱批为“礼部知道”⑧《福济奏请饬部迅即颁发巡抚等关防片》,咸丰四年正月二十二日,同上,第347页。。也就是说,礼部应当在正月二十九日当天就见到了抄录的奏折和朱批。福济于咸丰四年六月十五左右领到了新的安徽巡抚关防和一起新铸的布政使、庐州府官印⑨《奏为收受新铸安徽巡抚等处关防等事》,福济,咸丰四年六月十五日,一档馆藏朱批奏折,档案号:04-01-12-0482-005.。从上奏到接到新印信,期间相隔四个半月。但他在咸丰七年三月的兵营哗变中再度丢失了巡抚关防①《咸丰朝实录》,咸丰七年三月己卯条。,再拿到新关防则是七月初一日②《奏为遗失关防定议革职留任奉旨加恩改为降四级留任谢恩事》,福济,咸丰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一档馆藏朱批奏折,档案号:04-01-12-090-2544。这里奇怪的是,福济为何事隔一个多月之后才奏报启用新关防。。而在自咸丰四年正月至六月的四、五个月时间里,我们从档案中可以看到,福济不仅可以控制所部,且仍能收发与京师之间的公文并对安徽各辖地发布命令。我们由此大致可知,巡抚关防固然重要,但清政府仍可通过木戳等临时性手段和驿站等公文传输体系对日常的文书进行传递,不仅可保障官僚体系的运作和信息的传达,也可保证公文的可靠性。
四、余 论
就明清印章之别而言,主要体现在清朝统治者在印文上体现其特殊性和艺术性:强调满汉合璧,多数印章都是满汉双文;在过于繁缛的九叠篆(尚方大篆)之外加入了各种篆体,连满文也创造了多种篆体,并用篆体表述其等级。
在清政府的官僚体系中,印信替代具体的官员个人,以其材质、大小、文字、篆体成为等级、权威的符号。如曾国藩般以一颗屡次变文的团练关防而统兵数万,纵横湖广、两江者,在此体系内屡受排挤和猜忌自为当然③曾国藩在出任两江总督之前掌握的都是木制关防,但印文有所不同:咸丰三年最早的是“钦命帮办团防查匪事务前任礼部右侍郎之关防”,咸丰四年八月出湖南省境的是“钦命办理军务前任礼部侍郎关防”,咸丰五年正月改为“钦差兵部侍郎衔前礼部侍郎关防”,五年秋为“钦差兵部右侍郎之关防”。其受排挤情况可参见《沥陈办事艰难仍吁恳在籍守制折》,咸丰七年六月初六日,《曾国藩全集》(2),长沙:岳麓书社,2011 年版,第 221-224 页。。在这个成熟的官僚体系中,印章的刻铸是标准化的流程,美学并非必须,印章学中所追求的文字、架构之美也就只能逃逸到私章中④王廷洽认为:“官印有制度,而私印无定制……于篆刻艺术论之,历代艺人再私印篆刻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就远胜于官印艺术。”(见王廷洽:《中国印章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66页。)。而这种标准化、相对固定化的印信制度也为我们进行历史文献的考订以及政治史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考察角度。
附图1:各种篆体
附图2:所见几种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