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天津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2022-10-26张金来
张金来,尹 川
(1.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天津300220;2. 天津农学院 天津300384)
农业科技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强劲引擎,是破解乡村振兴难题的一把金钥匙。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成果显现,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因此,迫切需要培养、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1],为实现天津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科技支撑。
1 天津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概况
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引才、育才、聚才工程,天津市农业科技人才资源总量呈现稳定增长,职称、学历等也有较大提升。
1.1 现有农业科技人才情况
天津市农业科技人才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机构及农业龙头企业等单位,也包括扎根于农村的乡土人才。
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天津市农科院和天津农学院等单位。2020 年,市农科院有专业技术人才506 人,其中正高级职称80 人、副高级职称185 人;博士学历88 人,硕士学历164 人,本科及以下254 人。天津农学院有专业技术人才661 人,其中教授114 人、副教授237 人;博士学历295 人,硕士学历301 人,本科学历65 人;286 人获得农业科技特派员称号,组建了16 支市级科技帮扶团队,长期在天津、河北、内蒙、青海、甘肃、新疆、西藏、云南、海南等省市开展土壤改良与修复、作物新品种开发、农村环境治理等精准扶贫工作(表1)。
基层农业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当地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组织。截至2018 年底,天津市农业生产从业人员约70 万人,其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3 222 人。从学历来看,博士63 人,占比2.0%;硕士142 人,占比4.4%;本科817 人,占比25.3%;本科以下2 200 人,占比68.3%(图1)。共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325 个,其中市级推广机构13 个,占比4%;区级73 个,占比22%;乡镇级239 个,占比74%。目前天津市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2 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拥有技术研发和推广人员2 741 人。另外,还有依靠长期经验积累和不断学习扎根于农村的大量农业乡土人才。
表1天津市高层次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学历分布基本情况(单位:人)Tab.1 Basic situation of title and educational background distribution of high-level agricultural technical talents in Tianjin
图1 2018年天津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学历分布情况Fig.1 Educational degree distribution of agricultural technical promotion personnel in Tianjin in 2018
1.2 培育中的农科科技人才情况
目前天津市共有124 个镇、3 个乡、121 个街道办事处、3 680 个村委会,预计每年需要2 000 余名毕业生奔赴基层工作。在借助“海河英才”等政策引进高端人才的同时,更需要自主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天津农学院作为天津市唯一一所农业院校,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责无旁贷地肩负着培育高端农业科技人才的重任。目前该校有本科生11 523 人,研究生668人,专科生239人。全日制在校生总数12 508 人,硕士研究生占全日制在校生的5.34%。现有45 个本科专业(方向),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7 个学科门类,其中农学门类专业及专业方向15 个,工学门类专业14 个,管理学门类专业10 个,理学门类专业3 个,经济学门类专业1 个。因此,农业科技人才后备军较为充裕,涉及学科门类较为丰富,每年向社会输送各类人才3 000 多名。
2 天津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弱化农业科技人才作用
人才工作的活力主要取决于相关体制机制,天津市农业科技人才管理体制机制还存在很多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才的创新动力。
第一,政府管理层面,人才管理的市场运作机制尚不完善。如2004 年天津市开始实施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仍实行政府委派方式,没有真正进行双向选择,在某种程度上会造成部分特派员和农民之间的契合点难以达到。同时,利益共享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很多农业科技人才的派出单位没有制定专门的激励政策,导致大多数农业科技人才仍然停留在无偿服务模式上,影响了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农业科技人才的投入回报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彻底突破技术服务和经营投入的最基本的回报模式,对农业科技人才的多元化回报机制尝试还存在较大空间。有一些农业科技人才对市场行为有所顾虑,担心自身承担经济损失,导致其缺乏创业的积极性。另外,天津市还没有真正构建完善的多方沟通协作机制[2],如农业科技的供给方、需求方、中间的服务组织等,政府搭建的成果展示、信息服务等平台比较有限,难以完全满足农业科技供需双方的需求。
第二,人才的考核、晋升机制不够科学、合理。申报课题和论文发表成为当下农业科技人才考核和晋升的主要依据,对服务“三农”中实际的工作量和工作绩效重视程度不足,虽然也有一些相关支持政策,但是缺乏具体的措施。事实上,绝大多数单位在职称评定中并没有对服务“三农”的农业科技人才进行政策倾斜,职称晋升仍然偏向于学术论文发表数量较多或科研项目较多的人员,绩效考核偏向于量化,这种机械化的量化考核标准致使很多高校教师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报项目、发论文上,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教学的质量和服务“三农”的热情。这种情况既不利于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也不利于农业科技人才对乡村振兴的助力和支撑。
2.2 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高端及实用人才较为缺乏
第一,农业科技人才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从事传统种植业、养殖业的人数占较大比重。以天津农学院为例,正高级职称人才主要分布在农学、水产、动科、园艺、食品等传统专业,占比达到60.53%,而从事农业经济、农业信息等新兴专业的占比仅为20.17%。
第二,人才数量相对不足,农业科研“高、精、尖”人才缺乏,“大专家”少,实用人才少。据统计,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农业科技人才115 万人,每万人农村人口中农业科技人才有6 人,发达国家为40 人。天津市受过高等教育的农村农技人员仅有2 272 人,每万人中农业科技人才仅有2 人。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美丽天津建设和现代都市型农业向纵深发展,天津农业人才需求呈明显的增长趋势,特别是扎根于农村的农业实用人才更是存在很大的缺口。另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中国内外公认的学术大家较少,尤其欠缺农业管理、农业信息等领域的高端农业科技人才。
2.3 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薄弱,科技“最后一公里”有待完善
基层农技推广人才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一支队伍。就天津市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设现状来看,农技推广工作中心人员较少,乡镇级一般设置3 人左右,工作量较大,经费又难保障。由于地方财政紧张,故农技推广人员走出去参加培训、交流学习的机会非常有限,知识、理念可能与时代有些脱节,从而导致农业科技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无法匹配乡村振兴的需求[3]。另外,农业科技人才职称晋升比较困难、人才梯队断层、人才补充难等现象仍然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科技推广队伍作用的发挥,科技“最后一公里”不够夯实。一部分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对当地优势特色农业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技术研究较少,推广内容多数限于在单一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层面,缺乏前沿先进、成熟配套的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在农业技术服务方式上,一些农技人员仍停留在走门串户、田间地头、以会代训、口授面授等传统的农技推广方式,通过实地进行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的相对较少,较难满足实际生产需求。
总之,农技推广人员队伍规模偏小、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专家型人才缺乏,无法满足乡村振兴对于基层农业科技人才的需求。
3 推动天津市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3.1 完善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激活人才创新动力
第一,为让农业科技人才在农村扎根,必须引入市场机制,促使农业科技人才以资金、技术、管理入
股等形式与农民利益捆绑在一起,实行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真正孕育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多元化投入和回报机制,增强农业科技人才的内生动力,努力做到农业科技成果供需服三方市场化协同机制科学建立。同时,完善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精准选派、精准对接;完善人才创新成果汇集、展示和推广机制;落实成果完成人、转化人员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激发成果转化专职人员内生动力、活力。政府主管部门还要加强成果转化平台、信息服务平台、人才培训实体平台建设,做好全方位服务,真正做到农民诉求有去处、科研成果有展台、农民培训有场所、供需沟通有渠道。
第二,要建立科学完备的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晋升、激励机制,对管理目标、评价制度、评价标准、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构建以实际成效、人才品德、自身知识和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改革职称评定制度,打破唯论文论、唯科研论,分配一定比例的职称晋升名额,优先支持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农民满意度高并取得较好经济成果的农业科技人才。通过完善报酬体系、实施物质奖励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物质待遇,加大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农业科技人员的奖励力度,使知识真正体现出经济价值,避免“脑体倒挂”现象出现[4]。在科研项目申报方面也要优先支持在“三农”服务中成绩突出的人才,通过建立科学奖励与惩罚机制最大程度激发出农业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和创新动力。
3.2 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理念,做好农技人才培养工作
人才培养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持,而且人才培养组织要根据社会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做好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并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理念。
首先,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探索适应高质量人才培养的多元协调、内外联动的科学机制。为确保为社会输入足量、高质的人才,可以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就业方式或减免学费等优惠政策,为偏远地区培养扎根基层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科研院所和高校一样,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培养农业人才的同时,还要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人才快速流动的有利时机,借助各种渠道加大对海内外相关人才的引进力度,以有效弥补自身人才培养的不足,尤其要引进能带动产业发展、在学术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大专家。其次,政府主管部门作为农业科技工作的主抓手,要大力培养管理型、服务型人才,做好服务三农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最后,要切实做好基层实用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工作。各区制定具体培养、培训制度,市、区、乡镇三级提供财政支持,对积极参与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并产生实际经济效益的基层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激发全员参与的积极性。
3.3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注重乡土科技人才培养
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在资金、技术、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力度,补充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的在编人员,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薪资待遇,贯彻农技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及时帮助农技人员更新知识和理念,不断壮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人才队伍。同时,健全市、区、乡(镇)、村四级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定期组织农村信息赶集、信息超市活动,免费为农民采集、发布信息,进一步发挥农业科技人才的作用,尤其要保证优质良种推广、病虫害测防、动物防疫等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渠道的通畅。
农业科技人才长期下沉在基层去科技帮扶也不太现实,只有培养一大批乡土人才,才能有效解决根本性问题,才能做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必须要重视乡土科技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传授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科学的管理模式,不断摸索适合当地农业人才的培育体系,可以优先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进行多种方式的深层次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扎根于当地的乡土科技人才,助其成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一支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