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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音乐性”要素提升视觉传达设计美感的探索

2022-10-25白新蕾

大连大学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音乐性调性艺术设计

白新蕾,宗 诚

(鲁迅美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学院,辽宁 大连 116650)

叔本华说过:“一切艺术都趋向音乐。”[1]沃尔特·佩特也说过:“所有的艺术正不断朝着音乐的境界所努力。”[2]这可以理解为,广义的艺术中都蕴含着音乐的因子,在艺术这一宽泛的范围内具有相融相通的关系。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虽然与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有不同的性质和起源,但从“艺术通感”角度而言存在着一种契合的共生关系。当“音乐性”介入视觉传达设计,这种音乐思维是否能够为视觉语言探索提供新的思路?“音乐性”元素是否能够提升视觉传达设计形式美感?本文即是对这一命题展开的探索,并尝试用更开放的思维去进行创作,为视觉传达设计教学实践开辟了新的视角与研究方向。研究虽不足以揭示艺术设计与“音乐性”审美创造思维活动的全貌,但也可以视为实现这一过程的一个环节。

一、关于视觉传达设计与“音乐性”的理解

“音乐性”①“音乐性”作为音乐专业名词,涵盖的概念比较宽泛,各专业理解亦有偏差,在文中借用“音乐性”一词仅讨论其与视觉形态设计语言相关的内容。是与音乐相关的关系要素及其构成的整体效果,在工具书中的解释是指声调顿挫、回环流转、韵律协调、节奏鲜明等音乐效果。音乐的基本要素是指构成音乐性的各种要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和音色等[3]。这些要素的组织关系,共同构成了一种“音乐性”。由这些基本要素相辅相成,进而构成音乐的惯用的“形式要素”。除了直观感受上的好与坏,又该如何进一步判断一首音乐作品“音乐性”的好坏?就是从音乐的形式要素入手,分析音色是否独特,和声、旋律有没有使用套路、节奏是否死板等。但除此之外,我们说一首作品“音乐性”的好坏,往往还包括音乐作品的立意、表达的完整性、作品的创造性等更宏观的层面。

以上关于“音乐性”的描述,似乎与视觉传达设计的设计感有着某种相似之处。设计感从表层拆解为:设计、感觉,经过思考和精心琢磨后的可执行方案。我们对于一个视觉传达作品设计感具体层面的理解,也包括文字、色彩、图形等形式要素及表现形式。但鉴于艺术的标准没有那么绝对,对与视觉传达设计感的理解往往停留在感性层面,却无法汇总成精准的语言描述与定位。在视觉传达的视阈下讨论“音乐性”,首先要对音乐的概念、构成要素、表现形式等进行讨论。这种“音乐性”的语言融入视觉传达设计,目的就是为了提升视觉传达作品中的设计美感及其所包含的结构逻辑与内在素质。

艺术设计的本质特征,决定了视觉传达设计在形式语言表现上具有音律特点。讨论设计美感与“音乐性”的内蕴关系,就是讨论视觉语言表现上所具备的跟音乐相同或近似的艺术特征。在本质上,则体现为设计自身内在丰富的内涵,亦是情感、情绪的显现形式。

同一般艺术形式语言相比较,人们对音乐存在一种天然的敏感,音乐具备能迅速引起心灵共鸣的特点。“音乐性”不但适应了视觉传达设计感中的感性需要,而且也符合艺术形式美的形式要求,同时有“音乐性”的融入也使得设计成果更能引起受众理解和共鸣。视觉传达的设计中加入了“音乐性”,就会传递音乐感性因子,也会激发理性的逻辑思考,从而会带来更大的生命力。

二、“音乐性”要素对设计形式的启示

“音乐性”背后的形式要素不但成体系,而且每一项都有很明确的细化和分类,这也恰好是视觉传达设计感所缺少的内容。无论艺术设计如何发展,艺术设计形式的规范是不可或缺的,强调“音乐性”的过程就是对设计新范式的寻找与发现。“音乐性”的相关要素,每一项都有明确框架和分级,都在同一体系下进行比较。比如重音f和轻音p,即使轻重每个人理解不同,但在同一乐章内,就可以将轻重分清等级。通过五线谱上所有的信息,我们就能找到其中包含的“音乐性”及表现形式。

(一)曲调

曲调也称旋律,高低参差的音符按规定的节奏有秩序地组织起来,就形成了曲调。曲调的进行方向虽然千变万化,但归根结底其进行方向仅有三种:水平进行、上行和下行。曲调是音乐的本质,是让人更好地理解音乐的重要媒介,比如乐曲“天空之城”,是让人一听就能记住的曲调。艺术设计中也有类似曲调的,让人一眼就能记住,有时我们称之为调性。而设计中的调,一般是设计概念的引申,是指一个设计作品所传达出的内在性格、情绪或态度。调性是否能够像音乐曲调一样进行细化?并且能够用视觉化的语言描述,这是“音乐性”给予设计感的第一个启示。

(二)节奏

节奏可拟作音乐的框架,由音的长短和强弱组成。节拍是指音乐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遵循规律地反复进行。如4/4拍的节奏,小节结构是强、弱、次强、弱,这样的节奏使音乐更富有抒情性。3/4拍的小节结构是强、弱、弱,通常是圆舞曲形式。这样的节奏在有规律的重复后自然地形成了不同的乐曲风格,在设计的过程,也需要给出风格定位,但往往是凭直觉,而缺少规范与设计法则的推导。

(三)和弦

和弦是由多个乐音遵循规定的法则纵向重叠并同时弹奏而构成的音乐组合。和弦的作用,有的根据不同的和弦可以区分曲风是古典还是现代,和弦横向交流的和声能够鲜明地表现出音乐色彩的浓、淡、厚、薄。一个乐曲的旋律主要是靠右手的主音来完成,但和弦在乐曲中却起到了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这与视觉传达中的辅助图形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辅助图形可以很好地平衡主标识在视觉形式上的欠缺和遗憾。最简洁直接的表达方式就是,如果主标识是以点线面要素中面的要素为主,那么辅助图形就可以以线或点为主,以此作为补充。如果主标识轮廓清晰,那么辅助图形可以处理成具有渐变模糊的辅助形象,形成视觉上的“硬”与“软”对比关系。

(四)力度

钢琴是指尖弹奏的艺术,运用力度表现音的强弱。力度的表现力非常强,不同的强弱程度可以表达愤怒、雄伟、悲壮、奔腾等浓烈的情感,也可以表现倾诉、慰藉、甜蜜等微妙感受,还可以体现阳光、月色、小溪、微风等很多语言都难以表达的景物。力度主要是靠主观控制,属于表现力强且非常感性的层面。力度要素类似设计中的肌理或材质表现语言,对于氛围的营造非常重要。在设计的过程中,可以尝试用语言描述设计想法,尽可能地呈现画面感,再以合适的形式来呈现设计作品的表现力。

(五)速度

简单来说就是音乐进行的快慢,以一分钟的单位内的拍数表示快慢。按照节拍器上30—200的速度进行弹奏,就可以从缓慢到明快,弹出乐曲不同的情绪。艺术设计中的情绪也可以靠线条或信息的疏密关系来传递,从过程到呈现也是非常主观,是否也可以增加一个限定关系,以单元格为单位来控制和设定疏密关系呢?

三、“音乐性”介入视觉传达设计教学

在前述部分,论文讨论了“音乐性”对设计形式的启示,现在将“音乐性”作为一种具有学术主张的教学手段,在视觉传达教学实践中展开进一步的路径探索。关于“音乐性”介入的讨论范围,主要围绕着设计基础和平面设计进行综合分析。

(一)设计基础层面

设计基础训练就像钢琴练习曲一样,要在不断地重复训练中找到规律[4]。艺术设计不是只凭直觉和感受,没有基础训练做支撑,无法使设计达到预期的效果。设计基础是艺术设计学科的立足点,分为两个层面的训练:一是思维,二是构成。运用构成的训练,将设计思维和过程清晰地表达出来。从基础到专业设计的过渡过程中必然会经历设计基础的阶段,这是设计学科的共同基础[5]。设计基础的活动本质,并没有直接用途,而是对造型要素相关的研究,以及对构成原理的感觉理解和材料方面的可能性探索。设计基础训练的过程是从感性到理性,最后再回到感性体验中(图1)。

与音乐要素相对应,在信息要素与形式要素的基础上共同形成了视觉构成要素,信息要素由图形、文字、形状、形体等内容构成;形式要素由点、线、面、色彩、空间等内容构成。一幅艺术设计大部分信息都从视觉要素中得来。形式要素在画面上的组织、排列,包括方向、位置、空间、重心等要素的安排。通过对视觉要素的管理,探究各类视觉要素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和规律。

在具体的练习中,应该将各要素贯穿起来思考,用可“读”的视觉形式来组合作品,把关系要素进行组织和排列,形成整体关系。视觉构成要素作为培养基础形态、塑造能力和了解形态设计的方法,感知来自其自身,并以外在形态的形式来表现。设计基础等同于音乐中的训练,只有通过反复的训练、尝试、失败才能取得好的训练效果。

(二)专业设计层面

音乐是无形的,设计是有形的,音乐中蕴藏的逻辑构成了作品的情感表达方式,设计中亦需要“音乐性”相通的逻辑关系。“音乐性”的表现,基本技巧和基本标注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很多“音乐性”要通过基本功和技巧来支撑,比如清澈的音阶、洪水般的震音,基本功不扎实就不能很好地呈现出来。基本标注如果不完整掌握,谱子上所要传达的情感和氛围就不可能实现,整体感觉也就破坏了。如果这些做不到,“音乐性”自然也就无法体现。艺术设计中也涉及表现技巧和各专业图示和制图规范。设计的感受全凭语言描述是不可行的,也要从“音乐性”中学习去细化和规范设计法则,注重设计表达和细节的处理,建立具有通识性标准的语言规范。

音乐就是一种语言,而语言的力量在于能否跟别人产生共鸣和交流。艺术设计怎样产生交流和共鸣?在艺术设计过程中,首先要明确主题方向和中心思想,找到设计定位以后,就需要学生去学会如何把设计的层级关系和细节,如同“音乐性”中每个乐段、乐句、小节甚至某个音处理得更加细腻,让这些细节该悠扬的时候悠扬,该有力的时候有力,该抑扬顿挫的时候抑扬顿挫,该又对比的时候就要有对比,运用“音乐性”的原理进行设计尝试。

艺术设计过程是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也就是逐渐生成画面感的过程。“音乐性”的音乐想象和画面感,在处理细节的时候要进行讲解,或者以故事描述的方式展开想象。整个过程学生要充满想象力,才能真正进入音乐所描绘的世界中去进行二次想象。当有了设计的画面感,接下来就是让这些画面如何去产生的尝试阶段,在尝试阶段不断的试错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也有一种可能性存在,设计按照“音乐性”展开的细化过程,最终会促进计算机设计领域的发展。那就要提出疑问,为什么音乐逻辑清晰,并且细化到这种程度但仍无可被取代,但艺术设计却可以呢?也许因为逻辑更清晰,系统更完备,就要加入更多的感受,更多的约束或规范,从而会给艺术设计带来更大的张力,迎向未来并创造出更为宽阔的途径。

(三)设计尝试

《圆缺》是以月亮和梦想为主题的视觉传达的毕业设计作品,这组作品视频的配乐是《菲伯尔》中的《月食》,整体展开的框架也是对“音乐性”融入设计的一个尝试(图2)。

1.音乐介入

《菲伯尔第五集级》中的《月食》[6],通过音符叙述了月蚀的全部过程,从月亮被薄雾笼罩,慢慢被阻挡,逐渐褪去阳光的照射,到整个月亮表面变黑,再到月亮缓慢显现的天文现象。整个曲调包含了很多转折和反差,不是平稳的,而是不断轻重缓急交错进行,充满叙述性。整个乐曲过程起承转合变化,层次关系极其丰富。变化如此丰富的曲调似乎不能让人记住,但却会使人沉浸在月食的变化过程中,是很好为主题服务的例子。读懂乐曲中的强弱关系,就能读懂其表达和传递的情绪特征。《月食》依靠如此丰富的层次关系,给我们营造出很强且很清晰的画面感。

2.主题阐述

人类追寻存在的意义,所以诞生了梦想;在寻求梦想的途中产生了情绪;在情绪的指引下产生了行为。梦想、行为、情绪是设计中的三个关键词。已知太阳系的卫星总数至少有180颗,而这180颗卫星里只有一颗属于地球,它就是月球(LUNA)。如果把人比作地球,那么梦想便是月亮,好似永远在前却又遥不可及,它好像永远守卫着我们,我们却在一边追逐它一边失去它。

月球的自转周期为27.32天,人类的情绪共有27种,我们将27天里每一个圆缺都对应了一种情绪,每一种情绪都指引了一个动作,而在剩余的0.32天里我们留了空白,笨拙的人们没有任何梦想,没有任何情绪,也没有任何动作。

3.作品框架

第一篇章,以梦的诗人与27种情绪作为作品的开篇,用旋律音阶的形式来呈现,添加了符号语言来对画面进行标注,将相关要素按照一定的范式有序地组织起来;第二篇章,追逐的蟾蜍与27种运动轨迹。此时主题内容上升,表达人类对于梦想的追逐与渴望,但在表现形式上,该部分与第一篇章形成了强烈的调性对比关系;第三篇章,是圆缺与自我表达部分。这部分是作品最为主观的部分,用视频来呈现乐曲《月食》中的画面感,将“视感”与“乐感”融合,表达了对主题的情感认知和对梦想的探索过程(图3)。

作品《圆缺》在运用“音乐性”的表现上,首先从感觉入手确定整个作品的调性,再对整体框架梳理设定了三个篇章进行阐述。视觉呈现部分,尝试从色彩轻重和体量大小上把握节奏关系。从第一篇章的诗文入手,到第三篇章的视频部分,也是从静态到动态、从客观到主观的演变过程。在“音乐性”的表现上,虽然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但从音乐入手的设计方法,给予了艺术设计新的解题思路。

四、视觉传达设计与“音乐性”的内蕴关系

寻找视觉传达设计与“音乐性”的内蕴关系,就是建立艺术设计中的逻辑框架,以奠定良好的设计基础,训练艺术的表现力。对关系的探讨,有助于提升对视觉传达设计的认知能力。

(一)情感与认知

“音乐性”是以声音为载体的艺术形式,音乐是人类情感的载体之一,但它在表达方式上又是极具理性和逻辑的。特别是对音乐专业的人而言,音乐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是感性与理性的天作之合。没有感性的外衣,理性容易显得突兀;缺乏理性的内核,感性易显浅薄。聆听优秀的音乐作品,你会由外而内、不由自主转向音乐的内涵、精神层面。比如聆听巴赫的作品,就会发现他的作品既有形式和感官上的美感,又有内容和结构上的美感。

设计感的表现形式来自视觉,在理解和认知的过程中,呈现出来的大多是模糊感性的描述,例如描述一张海报:“以东方元素为基础,运用西方现代的表现手法,整体简约而端庄。”此类对艺术中这种似有却无、有失精准的语言描述,我们都习以为常。艺术设计创作不仅涵盖了创作特点和创作体裁有所了解,而且在创作的过程中,要细腻地品析作品的情感,自主地发挥联想和想象,领悟作品所表达的思想核心,这是一个循次而进的过程[7]。艺术创作离不开生活、思想、技巧这三大要素。别出心裁的艺术设计离不开设计者对生活素材的丰富积聚、对社会的深刻认知、对人生的深切感悟,而这些通常都是建立在感知能力之上。

(二)韵律与节奏

设计感中节奏与韵律来源于音乐概念,节奏是一种律动形式,它有等距离的连续,也有渐大、渐小、渐强、渐弱等构成形式,如同春秋季节转换和冬夏冷暖变化。节奏是设计表现的重要原则,各种艺术形式都离不开节奏。在节奏中融入美的要素和情感个性化,便形成了韵律。就音乐自身而言,它是通过改变时间上的间隔大小使声音的高低强弱呈现出有迹可循的反复,从而形成了节奏。同理,视觉设计也是如此。运用重复、渐变、放射、聚散等不同结构形式,营造视觉上的节奏感,它可以使画面具有朝气蓬勃和积极乐观的活力。在艺术设计中,对象的变化方式在多样表现形式的作用下,营造了一定的“节奏感”和“韵律感”。

节奏自身在音乐中,指音响节奏轻重缓急的变化与循环,从而产生强烈的时间感觉。在艺术设计中通常指较复杂的形状和结构,在平面结构中将基础形状遵循等比等距的规律反复罗列组合,或作空间方位的延展;或作规律周期的序列,并形成相对应的空间节奏。艺术设计中的节奏,体现出丰富的多变性,这样可以避免视觉整体单一感,营造多层次丰富的节奏美感。韵律通常是指有秩序的节奏在扩展和变化过程中所体现的流动性美感,在艺术设计中,重复的图形通过丰富的形式变化,打造抑扬顿挫的形式感,就会产生优美鲜明的律动感。

(三)叙述与表达

设计作品中所蕴含的深层次含义往往都需要通过主题概念来进行诠释表达,同时也需要运用叙述性与象征性思维来充实设计的“表达功能”。设计者寄予设计作品中的一些深刻含义,并希望被受众所解读,这与音乐的理念是不谋而合的。设计需要创新的语言,把叙述性的艺术设计作品呈现。当下的视觉艺术设计常常对精神表达层面有着更高的要求,搭配艺术设计中叙述和象征的表现手法训练,运用创意图形、功能图等形式体现精神精髓,从而也带动了艺术设计的创新[8]。

艺术设计通过色彩、造型、材质、装饰等多种叙述语言来传递设计主题思想,常常以对“形”的塑造为出发点来达到“意”的营造,在此基础上也融入了现代设计思维方式或手段来叙述与表达,既彰显了设计文化对意境极致向往,又表达出现代设计思想与审美观念。作为艺术设计中一种卓有成效的思维或方式,叙述性表达将设计对象视为载体,通过构建引人共鸣的情节来塑造一个完整的故事,从而表达整体设计的主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艺术设计借助于“形”的叙述表达与规划传递设计作品所营造与传达的精神意蕴。

五、视觉传达设计美感的提升策略

“音乐性”具有抽象性,本文的目的并非要探讨音乐如何抒发感情,而是旨在探索音乐是如何通过基础训练和形式规律,对感性和理性进行同步提升,思考如何以此激发设计灵感和促进设计美感的提升。

(一)中心调性与调性对比

音乐创作强调调性的设计,以一个音为中心的体系被称为调性(Tonality),并且根据乐曲所表达的音乐情感,还分为明朗的大调式或是抒情的小调式。调性是整个乐曲表现的灵魂,是音乐进行发展的标尺[9]。调性的统一并不是强调一个调性,而是基于调性中心的整体音乐布局与安排,通过建立调性中心的方式,去产生对比与展开。音乐的创作从开始追求融合统一,到追求二元分立的对抗和矛盾,都是建立在调性对比这一创作核心之上的。

调性适合所有创作类的工作,它是创作工作的“心法”。掌握调性就是掌握了一个语法来呈现自己的作品风格。在艺术设计的初期过程中,把握调性是非常必要的。要将抽象的调性通过视觉手段精确地表现出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这个过程中美观性、相关性、新颖性、震撼性等重要问题会在不同设计阶段对设计师产生影响。平面设计的调性主要受到以下因素影响:设计要素图形、文字、色彩、版式、形式等。这些视觉要素组织并构建了设计的整体风格,在设计的过程中要把握中心调性,并把调性对比作为设计的一种手段。

(二) 探索平衡关系

音乐创作的时候,总会约定俗成的遵守一些结构原则来布局自己的作品要素,这些结构没有固定的范式,但通常要遵守美学意义上的平衡原则。在设计构成基础上,平衡是介于各类设计要素之间的一种关系。设计要素与构成要素二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设计。设计要素,又称视觉要素,例如文字、图像等。构成要素主要由结构、空间、节奏等组成的,体现了各视觉要素间的组织关系。更具体地说,设计就是将视觉要素精炼为点、线、面,进而处理它们之间的构成关系,使平衡之美充分体现[10]。

现代设计的美学基础使设计的物质机能和效用功能更加深化,使心理反映和信息传达紧密相连、密不可分。视觉平衡与音乐平衡中存在不同点,但本质上都大致相同:其中包含的每一个事物,达到其停顿状态时所独有的一种分布状态。设计是一门没有明确评价标准的学科,可以将设计作品所传达的内容是否达到一种平衡关系作为品评的依据。例如纹样分布不平衡,便能以色彩的轻重达到平衡,或是文字布局达到平衡,再或者以局部的调整来达到平衡。因此,平衡与不平衡因素在视觉设计中为现代设计思路、设计心理、设计形式的研究提供了丰富广阔的探索领域。

(三) 重复性增加视觉识别性

音乐有重复性的特点,并且很多乐曲回环往复,给人“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感触。重复本身带有加深印象的功能,重复的曲段会让人产生一定的情感共鸣,进而产生一定的好感。重复性作为音乐的普遍特征之一,无论是真实存在的还是虚幻想象中的。音乐性倾听的意义就包括想象中的参与。

在艺术设计的语境中提及重复,相信大家的第一感觉应该都是偏向于相同或者说是统一。重复原则就是为了保持风格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我们采用同色的背景、同样的标题位置、同样的字体、字号、字的颜色等相同的元素。重复能够使设计作品在整体风格上保持统一,尤其适用于有多个组成部分的设计作品。一致性是最简单的重复形式,即设计各个部分的风格一致。可重复的元素包括字体、字号、颜色、图片风格、内容项的放置方式、文字和图片的排列方式等。视觉重复性对于设计感的提升,可以增加符号记忆和视觉识别度。

六、结语

对视觉传达设计与“音乐性”内蕴关系的研究,使我们对视觉传达设计美感的认知有了更高的要求。它们之间的共同之处,就在于艺术特征与形式规律之间的转化关系。将“音乐性”介入视觉传达设计,将其作为设计教学的训练手法,旨在希望摆脱设计中习惯性的固化思想,从另一个层面开展研究与实践。艺术设计中“音乐性”研究更侧重于细节与体验,本文提倡通过跨界的艺术与设计实践,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探索视觉表现力的训练方法与形式策略。在开展相关研究和教学之后,我们欣喜地看到学生的思维在理性与感性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在设计实践层面做出了新的尝试。在这个意义上,“音乐性”介入与其说是一种工作方法,不如理解为一种将观念和方法变得更为开阔的设计理念。面对当下视觉传达设计学科发展方向,在大力推进新文科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应挖掘不同艺术形态之间的破界之力,使之成为艺术教育提质创新发展的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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