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法用于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步骤分析*
2022-10-25韩倩倩
毛 歆,韩倩倩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 102629)
2021年6月1日起,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1]。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和重要工具之一是标准,在医疗器械领域,国家通过制定、发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技术层面规定了产品必须达到或符合的要求[2]。医疗器械标准(本研究中特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包括企业自行制订的产品技术要求)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简称标管中心)负责组织制订,用以规范医疗器械的监督检验并引领行业发展,具体由各相应的标准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以下统称标委会)进行实施。《中国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年报(2021年度)》[3]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国已有医疗器械标准1 849项,其中国家标准235项,行业标准1 614项,标准数量如此庞大,其质量更应引起关注。
风险管理一词最早出现在航空工业领域,近年来,该理念已广泛运用到食品、药品监管领域[4-5],但如何将其融入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机构,目前国内尚无成熟经验借鉴。因此,本研究中结合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从风险管理视角,探讨了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质量风险的分析和控制。现报道如下。
1 风险管理相关概念
风险管理,是使产品的风险-效益平衡达到最优化的一个反复的过程,是用于风险分析、评价、控制和监视工作的管理方针、程序及其实践的系统运用,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及生产和生产后的信息评估[6-9]。风险分析,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其任务是识别每个危害并确定其风险水平;风险评价,在风险分析基础上进行,其任务是判断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风险控制,是风险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其任务是采取措施将已识别的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生产和生产后信息评估,是风险管理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收集产品投入使用后的各种信息并评价这些信息,从而发现风险并反馈到新的管理活动中去[10-11]。在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过程中,产品即标准,医疗器械标准的风险管理要秉承系统论原理,将标准看作一个有机的系统,在制订的全过程中对已知的和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价、控制及实施后的评估,确保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并不断优化标准,使之更科学合理。
实施风险管理,需选用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常用的风险管理工具有故障模式及风险分析(FMEA)、故障树分析(FTA)、预先危害分析(PHA)、事件树分析(ETA)、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分析、危害和可操作性(HAZOP)分析等[12],各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故须根据所研究系统与风险的复杂性,即根据目的选用适当的风险管理工具。
综合考虑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的过程,本研究中选择HACCP法。HACCP为系统的主动预防性方法,用于保证产品质量、可靠性和安全性,采用技术和科学原理去分析、评估、预防和控制风险或由于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使用所产生危害的后果。HACCP法包括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确定关键限度、建立系统以监控关键控制点、关键点失控时采取整改措施、保存相应记录等步骤[13],其中危害分析阶段又包括对危害严重性、发生可能性的评估,通过严重性和可能性矩阵来确定关键性,详见表1。
表1 危害严重性、发生可能性与关键性的关系Tab.1 Relationship among severity,possibility and criticality of hazards
2 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流程中的风险管理
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流程主要包括标准立项、起草、验证、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审核批准和发布、实施和评价、修改和勘误、复审和废止9个阶段[14]。从立项到实施已构成了标准的全生命周期,修改和勘误是在标准发布实施后,因技术内容影响使用或文字性错误原因启动的流程,不是构成标准制修订流程的必要步骤;复审是对发布实施后的标准进行有效性、适用性和先进性的回顾性判断,复审的结果包括“继续有效”“修订”“废止”3种,因此复审和废止阶段不包含在标准从无到有的过程中。本部分将从前7个阶段分析各阶段的风险点、危害,查找关键控制点并制订监控措施,且主要分析以标委会为主体实施的步骤,标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程序不在本研究中讨论。
立项阶段:1)风险点。立项提案不符合立项条件,如不能满足产业及技术发展需要,与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等。2)危害分析。标准可行性差,标准使用者易混淆。3)危害评估。严重性中等,可能性低;非关键危害。4)关键控制点。标委会初审提案,专家审议提案。5)监控措施。严格遵守立项条件,剔除的提案需给出明确理由。6)相应记录。标委会初审记录,专家审议投票单。
起草阶段:1)风险点。产品标准起草单位未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或研究机构。2)危害分析。产品标准指标设定不合理,试验方法不适用。3)危害评估。严重性高,可能性低;潜在关键危害。4)关键控制点。起草单位的选择及确定。5)监控措施。标委会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起草单位,确保产品标准起草单位包含生产或研究机构。6)相应记录。产品标准起草单位的遴选记录,草案研讨会会议纪要。
验证阶段:1)风险点。验证不充分,产品标准的验证试验样品选择不当,不具有代表性,或不能覆盖主要产品类型;某一验证项目仅在一个实验室试验。2)危害分析。产品标准指标设定不合理,试验方法不适用;方法标准无法在不同实验室中重复。3)危害评估。严重性高,可能性中等;关键危害。4)关键控制点。验证样品的选择;验证方案的确定。5)监控措施。制订产品标准时,要充分调研市场,掌握已获注册证产品情况,挑选有代表性的样品;广泛公开征集验证单位,掌握验证单位的软硬件能力情况,确保可完成相应的试验验证项目;制订科学可行的验证方案(包括验证项目、验证样品、验证单位等信息)并经起草组和专家组讨论确定。6)相应记录。验证方案,验证方案讨论会会议纪要。
征求意见阶段:1)风险点。对征求到的意见处理不当。2)危害分析。形成的送审稿不合理,间接影响报批稿的质量。3)危害评估。严重性高,可能性低;潜在关键危害。4)关键控制点。起草组对征求意见处理情况的研究讨论及处理。5)监控措施。起草组对每一条意见研究讨论后确定处理意见,对于无法确定是否采纳的意见,可在技术审查阶段讨论,委员/专家需对征求意见处理情况进行审核。6)相应记录。征求意见处理讨论会会议纪要,标准审定会会议纪要。
技术审查阶段:1)风险点。委员/专家无法或未对标准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2)危害分析。标准在未经过严格审查的情况下进入报批阶段,直接影响报批稿质量。3)危害评估。严重性中等,可能性低;非关键危害。4)关键控制点。标委会管理,委员/专家组成及遴选。5)监控措施。严格把控标委会委员/专家遴选条件,委员/专家需来自相关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管理部门、行业组织、检测机构、临床机构等本行业各类型单位,从不同角度对标准提出意见;并确保参加技术审查的委员/专家出席率。6)相应记录。标委会组建相应记录,委员/专家遴选记录,标准审定会会议纪要。
审核批准和发布阶段:1)风险点。补充资料超时,资料补充不完整、不规范。2)危害分析。延误报批,标准制修订超期。3)危害评估。严重性低,可能性低;非关键危害。4)关键控制点。标管中心对标准的审核意见。5)监控措施。起草组及标委会共同商讨确定需完善的资料。6)相应记录。补充资料记录,补充验证记录,补充资料讨论会会议纪要。
实施和评价阶段:1)风险点。标准发布后未开展宣贯培训。2)危害分析。标准使用者不能正确理解并使用标准,标准变成一纸空文或被束之高阁。3)危害评估。严重性低,可能性低;非关键危害。4)关键控制点。标准的宣贯培训。5)监控措施。标准发布后实施前开展培训,并根据标准内容确定合适的培训对象。6)相应记录。培训记录(包括计划、通知、参训人员名单等)。
3 讨论
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是专业性强、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本研究中对7个阶段的危害评估结果显示,标准的起草、验证及征求意见阶段是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关键阶段,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将会造成关键或潜在关键的危害,严重影响标准质量。若标准可操作性差,标准使用者(企业或检测监管机构)无法使用,则无法起到对该领域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对标委会而言,浪费人力物力,影响工作评估和绩效考核;对产业而言,可能会限制产业发展。只有做好防范工作,才能降低制修订工作中的风险,保证标准质量。本研究中按HACCP法步骤,对制修订工作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分析,确定风险点,制订了相应的监控措施,可有效防范制修订流程中的风险。
风险虽然是普遍存在且无法根除的,但可减少。人们意识到风险存在后必然会对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规避[15]。风险管理的理念适用于医疗器械标准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即从标准萌芽到最终废止的所有阶段。在风险管理过程中,要关注“生产和生产后信息评估”这一过程,标准发布实施并被实际使用后,标准制修订进程虽暂时中止,但风险管理并未停止。标委会要重视标准发布后的实施、监视和评价过程,及时搜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以便获得可能影响风险管理决策和数据的信息,用于改进风险管理过程,从而使风险管理过程真正成为一个重复的闭环过程。
综上所述,在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要贯彻预防在先的理念,避免出现风险后亡羊补牢,保证制定后的标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