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思考
2022-10-25静安区人大工作研究会
文/静安区人大工作研究会
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高审议质量作为履行法定职权的重要内容。在选题与调研方面,审议选题精准、调研深入;在会议审议方面,组织有序、审议发言质量较高、审议方式不断创新;在审议意见处理方面,重视审议意见整理与交办、重视对审议意见的督办。但我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现着眼于改进和提升审议工作质量,切实聚焦增强主体意识、制度意识、实效意识,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增强主体意识,确保审议言之有据
进一步尊重主体,拓宽议题选择途径。认真执行监督法对审议议题确定途径的规定,在组织动员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工委委员、代表参与上下功夫。拟定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时,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结合“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上年度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选取切实对路的审议事项。
进一步依托主体,深入开展视察调研。主任会议加强对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明确调研重点和要求,在提升调研质量上下功夫。要建立并执行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组制度,组成人员应通过“家、站、点”等平台深入代表组,深入群众倾听民声、收集民意,找准问题、弄清症结,为会议审议打好基础。
进一步服务主体,突出权威性专业性。对有关报告的重点环节、重点内容或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关键词等,专工委要尽可能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相关材料或注释,让内行看得清、外行看得懂。常态化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通过“外脑”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使会议审议更加客观、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二、要增强法治意识,确保审议言之有威
进一步坚持法治导向。有计划地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令其熟悉宪法和法律,熟悉人大工作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掌握人大工作的必备知识,准确把握审议的法理依据、事实依据,做到依法审议、正确审议。
进一步优化审议视角。常委会审议发言应突出三个“是不是”,在提升审议发言质量上下功夫。即,是不是符合人民的关切、取得了人民满意的成效,是不是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了相关法律规定,是不是兑现了向人民作出的承诺、实现了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目标。在此基础上寻找差距、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批评、意见、工作建议。
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对组成人员考评、激励、约束制度,对其参加调研、出席常委会议、审议发言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公布。建立书面审议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论在会上是否发言,会议结束后都以“审议意见卡”形式提交意见建议,由相关专工委进行梳理、汇总,作为形成审议意见的重要基础材料。
进一步重视各类法定监督方式的灵活运用。把审议和专题询问结合起来,推进询问常态化;把审议与满意度测评结合起来,增强审议力度,提升审议实效。
三、要增强求实意识,确保审议言之必行
进一步规范审议意见的形成。审议意见可由相关工作机构整理,经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后,再行文转交“一府一委两院”,以保证审议意见的质量及法律地位。
进一步强化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要在提升跟踪监督质量上下功夫,制定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工作办法,对审议意见书交办、督办、问责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探索建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评价机制,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估落实效果,避免“审一审、议一议、走形式、做过场”的不良现象。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与反馈。在提升审议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报等形式及时公示公开审议意见,健全会前、会中、会后立体化信息公开机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接受社会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应及时向组成人员反馈,听取意见。会议审议发言可以编排审议简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开,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