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艺术类音乐院校实施教考分离的必要性与实现路径
2022-10-21胡楠
胡 楠
课程考试是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艺术院校评价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在教学改革深入开展的形势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过程中,不断推进教学评价改革,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减少人为因素给学生成绩带来的误差,保障教学质量,是当下教学管理的重要目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教考分离则是艺术类音乐院校当前和今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公平客观评价教学效果和反馈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迈进新时代教育考试评价方式的必然趋势,应逐步将考试课程进行教考分离全覆盖的探索与实施。将教考分离合理运用符合当前教育教学发展趋势,同时又有利于客观公正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效果,使教学和考试二者相互促进,以考促教,以考促学,教学相长,是规范教学和适应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
一、音乐院校教考分离模式的内涵与种类
教考分离即把日常教学和考试分离开来,依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大纲、课程目标,科学合理制定考试(考核)大纲,并建立一套包括考试题库(曲目库)、命题原则、阅卷标准、评分标准及试卷分析等教学管理制度完备的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建立完善的试题库、曲目库是实现教考分离的重要基础。
根据考核过程的分离程度,教考分离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完全分离,即任课教师仅负责授课,不参与命题环节,将考试独立于教学过程以外。这种模式需要高校建立试题库管理系统,通过管理员与计算机的智能化完成相关工作。同时,需要高校有强大的师资数量才能得以实施,所以这种模式在专业方向繁多的艺术类音乐院校实现较为困难。另一种是部分分离,也是艺术类音乐院校普遍采用的模式。即授课教师参与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制定,共同讨论知识点、题型、参与题库的建设,但不参与组卷和考核的过程,采用由教学单位主任或者教研室主任与教学管理者共同抽题或组卷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既改变了传统的教考合一,即授课、命题、阅卷一人承担的方式,又避免了任课教师与考试环节完全无关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激发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简而言之,教考分离是将教学指导教师和考试命题与评判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离,开展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评分的教学管理模式。“教考分离”考试制度以传统考试模式所不具备的优势,而被我国高校所广泛采用。教考分离的模式可以做到命题更加客观、评分更加公平公正,同时能够增强学习能力,提高教学活动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是检验教学目标完成程度的手段之一,是创新型教学质量评价方式。
二、音乐院校教考分离模式的必要性
1.教考分离是音乐院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首要环节,引导教师注重教育教学实绩,上好每一堂课。教考分离使考试更加规范和系统,相对于 “教考合一”模式,可以有效避免教师命题的主观性,减少命题的随意性;避免考前 “圈重点”“划范围”,缩小考试范围,降低试题难度,而影响到教学质量和学习质量,使得考试成绩不能真实反映学习效果,对教学质量的预期存在偏差。一方面防止考试“放水”现象,另一方面从考核层面有效杜绝了“水课”。教考分离是由任课教师和相关教师组成命题团队按照考试大纲,分项完成出题,避免了“套题”的投机行为。考试曲目要求其内容要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来制定,并且能真实地反映出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教学质量。
2.严肃教师教学态度,规范教学过程。试卷命题规范势必使任课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紧紧围绕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充分调动任课教师的教学热情,同时能够督促任课教师规范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日常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的抬头率,从而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在实施过程中,授课对象整体素质基本相近的情况下,其考试的结果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可以反映教学活动中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教与学的情况。
3.让学生扎扎实实学起来、勤奋努力忙起来。基于教考分离的管理模式,可以使大学生意识到,要想取得优异的成绩,获得奖学金,就必须改变传统的应试学习方法和被动学习的状态,避免考前突击学习,促使学生刻苦认真地学习,提升学习能力和综合素养。“教”的全面性和“考”的覆盖性让学生必须对教学内容进行扎实、系统的学习,把功夫用在平时,不能再靠临时突击应付考试,从而避免了“为考而考”的现象,有利于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实现个人长期发展目标。
4.教考分离的实施是规范音乐院校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建立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的教学考核评价体系,统一考试,集体(或流水)评阅学生考试水平及成绩,能够充分发挥课程考试在教学工作中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学活动进行教学监控,提高教学反馈信息的可信度,使教学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促进高素质教学团队建设,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三、音乐院校教考分离模式实现的途径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考核方式是新时代改变不适宜的教育评价导向的关键所在,全校要把教考分离作为音乐院校教育评价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良好教风和优良学风的重要措施加以实行,特别是面对新的审核评估方案。从外部层面上看是考试方式的改变,实则是教学管理过程中一系列的改革。教考分离制度于本世纪初才被我国高校所采用,经过不断的实践与创新,现已逐渐从公共课扩大到专业基础课到现在课程类别全覆盖,相对于长期教考合一的考试模式来说,不论是学生还是老师的压力都比较大,势必会有一定的排斥心理,尤其是音乐舞蹈类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师生,很难马上适应,需要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
2.制定专项教考分离文件,明确实施教考分离的前期、中期及后期等阶段的工作要求及工作重点,规定音乐考试形式,操作办法和管理流程等重要环节。建立校、院两级教考分离委员会,各尽其责,发挥主要职能,紧密衔接,考试结束后及时总结不足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3.以分门别类、多元性为原则。以理论考核为主的课程可以采用题库制,实践类课程可以采用曲目库形式。使用多种形式的教考分离,从全方位的角度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测是顺应时代的要求,实施教考分离模式要以提升学生知识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众所周知,艺术类音乐专业,尤其是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多以实践类课程为主,每个学生的专业技能基础不同,在进行专业考试时所选择的难易程度有所差异,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更应该对学生的实际表演能力和实践能力进行考评。艺术类音乐专业在进行实践教学时有着自己的特色,如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课,任课教师在进行专业知识的讲授过程中,老师不单是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听,而采取的是讲授与示范相结合的形式。所以要尊重专业个性,建立符合各类课程特点、形式多样、科学厘定的教考分离模式;对各课程命题数量、难易程度等进行科学化的探索。
4.科学编制考试大纲,建设操作性强的试题库、曲目库。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标准,以课程目标的达成度为原则,科学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是在不同专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而定,从课程目标出发,针对教材每一章节所涵盖的知识点,设置不同题型,对不同题型设置不同的重复率,合理设置各试卷间的重复率,一般不超过20%。此外,考试大纲还应涵盖评分细则等,并要根据教学内容的更新及时修订大纲,适时对新知识点内容更新命题。艺术类音乐专业应按不同专业方向的特点,合理建立相应的曲目库,考试大纲中应规定考试曲目的范畴和数量。以音乐表演专业为例,学生应按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考试曲目范畴,在考试前按照不同年级的要求提前上报曲目,一般不少于两首,由考场主任抽取一首进行考试,主教老师若在考试小组应回避打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5.不断丰富考核形式。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多元、新知识层出不穷的时代,高素质的大学生不仅要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应掌握与本学科发展趋势相关的新知识,所以在教学中需要对课程的教学内容不断地充实和更新。在教考分离的实施中,容易将知识内容固化,知识的更新受到制约,对教学内容的生机活力都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充分利用不同的考试形式对教学效果加以检验,增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弥补教考分离的局限性。如,开闭卷相结合,在学期中撰写论文、表演观摩、小组实践等形式,对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
虽然教考分离是艺术类音乐专业课程考核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但在实践中依然还存在着不足,所有的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创新。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会引领着学校的教风和学风的提高,反之将会受到制约和停滞。科学有效且适合学校专业情况的教考分离模式是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一方面它需要新理念、新观念的创新和引领;另一方面,它又需要学校的现实条件、教育教学基础以及考试评价技术的信息化。只要我们不断突破壁垒,坚持建立以质量导向为核心,就能不断完善的艺术类音乐院校的教考分离模式,使之向全面化及评价综合化推进,进而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新时代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