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汽车事件记录系统(EDR)鉴定车速的方法
2022-10-20杨滕飞
杨滕飞
山西省运城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 山西省运城市 044000
1 汽车事件记录系统(EDR)简介
汽车事件记录系统(EDR)是由一个或多个车载电子模块构成,具有监测、采集并记录碰撞事件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车辆和乘员保护系统的数据功能的装置或系统。EDR 记录的数据主要包括车辆速度、最大纵向(横向)速度变化量、发动机转速、油门踏板位置(或节气门开度)、制动踏板操作情况、转向输入角度、ABS状态、ESP(ESC)状态、安全带状态及安全气囊状态等。
2 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如何基于汽车事件记录系统(EDR)鉴定车速
2.1 案件基本情况
2021 年3 月5 日19 时44 分许,一辆某号牌电动两轮车沿金山区松卫南路由南向北行驶到后岗一号路路口处向西实施左转弯行驶过程中,遇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沿松卫南路由北向南行经路口,发生两车碰撞,造成某号牌电动两轮车驾驶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要求对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进行鉴定。
2.2 检验所见内容
1、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EDR 资料检验所见主要内容
表1 CDR 读取文件信息
2、车辆检验所见主要内容
(1)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车辆识别代码为LSVAF40C0Lxxxxxxx。(2)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左前翼子板向后发生变形(受力偏小);前保险杠脱落,左侧部有刮擦痕迹;左前轮辋有刮擦痕迹;前牌照左侧部自左向右翘起;前挡风玻璃左侧呈放射状破裂;发动机舱盖向后发生弯折,中部向后发生凹陷;散热器中部向后发生凹陷;进气格栅中部向后发生凹陷;发动机舱盖、进气格栅及散热器中部凹陷变形整体近似圆柱形状(受力偏大)。(3)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装备的轮胎胎压正常、轮胎磨损在正常范围及与出厂规格、型号一致。(4)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车辆总行驶里程为4416km;方向盘下方的OBD 接口、加速踏板及制动踏板完好;驾驶员及前排乘员的安全带未锁止、安全气囊未打开。(5)某号牌电动两轮车防护杠右侧向左发生变形;右前中部饰板罩局部破损;前挡泥饰板罩及右前减震器固定螺栓表面附着有蓝色异物。
表2 记录事件1 系统状态相关数据
表3 记录事件1 碰撞前5s 数据
表4 记录事件2 系统状态相关数据
3、事故现场图及事故现场照片检验所见主要内容
(1)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在路面未留下制动时车轮抱死拖印及侧滑印。(2)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正面中部与路缘外一棵树相互接触发生碰撞(受力较大)。
表5 记录事件2 碰撞前5s 数据
4、事发路段视频检验所见主要内容
(1)画面逐帧播放时出现帧率不稳现象,无法确定帧率。(2)画面显示左前部与某号牌电动两轮车右侧部相互接触发生碰撞。(3)画面显示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车辆轮廓模糊,不具备选取或设定参照物条件。(4)画面显示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未在路面留下制动时车轮抱死拖印及侧滑印。(5)画面显示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左前部与某号牌电动两轮车右侧部相互接触发生碰撞。
图1 车辆检验照片
图2 事故现场照片及事故现场图
图3 事发路段视频截图
2.3 事故形态分析
根据车辆、事发路段视频、事故现场图及事故现场照片检验所见主要内容分析: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左前部先与某号牌电动两轮车右侧部相互接触发生碰撞,约几秒后,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正面中部与路缘外一棵树相互接触发生碰撞后停置。
2.4 EDR 记录信息分析
1、EDR 记录信息与本次事故的关联性
经分析:EDR 的两次记录事件均为本次事故产生,且事件1 为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左前部与某号牌电动两轮车右侧部相碰撞产生(侧面碰撞),事件2 为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正面中部与路缘外一棵树相碰撞产生(正面碰撞)。
主要依据:(1)现场检验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识别代码与EDR 读取信息中的车辆识别代码一致;(2)现场检验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总行驶里程数与EDR 数据中的车辆总行驶里程数基本相符;(3)事故发生时间与EDR 数据中的车辆时钟内容基本相符;现场检验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驾乘人员安全带及安全气囊状况与EDR 安全带及安全气囊部署的命令相吻合;(4)现场检验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碰撞部位(左前部、正面中部)的受力方向及大小分析得出的横向速度变化量方向及大小、纵向速度变化量方向及大小,分别能与EDR 记录事件2、1 相互吻合;(5)通过对比EDR 两次记录事件中的车辆时钟、事件编号、碰撞类型信息,确定事件1(侧面碰撞)在前,事件2(正面碰撞)在后;(6)事故形态与EDR 的两次记录事件相互吻合。
2、EDR 记录信息的完整性分析
EDR 两次记录事件状态均显示为完整状态,因此可将EDR 两次记录事件进行对比并衔接,得出以下表6 内容(阴影部分为两次记录事件重叠部分):
3、EDR 记录车速数据的有效性分析
经分析:EDR 记录的车速数据具备有效性。
主要依据:(1)现场检验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轮胎胎压正常、轮胎磨损在正常范围及装备的轮胎与出厂规格、型号一致,可排除因轮胎规格与出厂设置轮胎规格、型号不一致、轮胎胎压过低造成对EDR 车速准确性的影响;(2)事故现场路面未留下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车轮抱死拖印、侧滑印,结合表6 制动踏板打开前数据,可排除因车轮抱死或滑动对EDR 车速准确性的影响。
表6
2.5 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分析
由于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在事故现场路面未留下制动时车轮抱死拖印及侧滑印,故无法利用制动痕迹根据功能转换原理计算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
由于事发路段视频监控画面出现帧率不稳现象,无法确定帧率,同时因画面显示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车辆轮廓模糊,不具备选取或设定参照物条件,故无法利用视频根据运动学公式计算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
利用EDR 记录信息,结合事故形态分析: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事发时(制动时)的行驶速度约为84km/h。
主要依据:分析表6 数据内容可得出,某号牌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在与某号牌电动两轮车相互接触碰撞前0.5s 之后(即-3s~0s),车速逐渐降低,加速踏板开度变为0%,制动踏板状态变为打开,方向盘先向右转,约2s 后又向左转,约1s 后与路缘外一棵树发生碰撞。
3 总结
通过采集、分析汽车事件记录系统(EDR)所记录车辆状态、驾驶人反应动作等数据,结合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人、车、路面等客体的勘查及检验信息,能够为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车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