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一体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思考*
2022-10-20徐占忱
徐占忱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不可逆转的光明前景下,为人类未来贡献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外交场合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了系统阐述,提出了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等主张,提出同东盟、拉美、南太平洋、阿拉伯等重要地区以及一些国家打造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倡议。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建“一带一路”是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是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为全球提供的公共产品。“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八年来,在中国与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共建“一带一路”取得实打实、沉甸甸的成就。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震荡,全球经济复苏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但全球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大势不可逆转,一体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新时代的必然选择。全面准确理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切实把握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出的实践要求,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共建“一带一路”高度一体、互促共进成为当务之急。
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要全面准确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涵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具有战略高度、全局性、现实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命题,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给出的面向全球的答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写入《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综合性、跨领域的顶层设计。人类命运共同体涵盖了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平等、开放、合作、共享的全球经济治理观,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及在发展、生态、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问题上的新思想。在当前的现实工作中,存在着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简单化(表现为就具体领域说事)、片面化、通俗化甚至“庸俗化”的理解。如果不能从历史与逻辑上说清楚,难免出现一些不严谨的理解和不准确的误用,在国际上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
共建“一带一路”是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的管总规划。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从世界历史演进、当代全球化发展和人类未来命运的宏阔视野,全面准确深入地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历史与逻辑上把握其深刻意涵,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并转化成巨大的实践力量。笔者认为,全面准确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刻意涵,需要把握现实回应性、历史继承性、理念引领性、价值至上性、实践可行性五个方面。
(一)直面当代全球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与困局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的时代背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突出的现实回应性
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的背景是“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时代之问。当代全球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复杂交织,各种“药方”层出不穷,全球陷入普遍不满甚至深度焦虑之中。全球所面临的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信任赤字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一些问题还在恶化。
(二)当代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大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内在包含着历史继承性
(三)超越当下全球发展自发性安排和惯性力量显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伟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坚定理念引领性
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市场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但资本主义全球化天然存在等级性、殖民性特征,也造成了一部分国家和民族对另一部分国家和民族“单向度”的全球化,大多数国家的全球化过程实际上是不由自主、不由所愿,无法也无力选择的过程。这是造成今天发达国家主导、支配不发达国家的全球化模式的渊源。而且这一全球化模式的弊端已充分暴露和显现,个别国家合则用、不合则弃,大搞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推动逆全球化,严重危害了全球发展。推动当代全球化从长期以来资本主导的自发全球化,向更具有人类自主性的全球化转变,创造一种体现国际民主、主权平等、成果共享的世界新秩序,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迫切愿望和当代全球主流民意。
(四)把共同创造惠及所有人的幸福生活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高宗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鲜明的价值至上性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了中华民族“天下大同”的理念,虽为中国提出,其中没有中国的私利,更不是中国的“私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中国争夺领导权,而是创造引导全球公义的新主张、新理念。新冠肺炎疫情再次表明,人类命运相连、利益交融。人类共同命运是由每个国家、每个族群、每个社会成员的命运集合而成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每个国家、每个族群、每个社区都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创造将所有人都视为完全正当的共享全球发展成果的主体,推动和保障具有真正共同性的人类利益的命运共同体。
(五)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快速发展带来的全球格局改变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可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充分的实践可行性
今天全球发展中人类社会有可能超越长期以来形成的压迫性的全球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克服“单向度的全球化”发展状况,从而走向更加平等、更加合理、更加多元的新世界秩序。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改变不合理国际秩序,推进全球治理变革的呼声日益强烈,这一势头的不断发展正在汇成全球治理变革的强大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卓有成效的伟大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实践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展现出极强的示范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人以深邃的理性思维提出的中国方案。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力求打造出由各国共同写书规则,共同治理全球事务,共同掌握世界命运的人类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再是旧有的少数国家主导下的“一国独霸”或“几国共治”,而是以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构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开放包容、共同繁荣、清洁美丽的世界,成为各国人民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共同追求。
二、准确把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共建“一带一路”两者间的关系
准确把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共建“一带一路”两者间关系,首先要明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丰富的理论内涵给共建“一带一路”提出的系列实践要求,坚持把共建“一带一路”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确立共商共建共享(“三共”原则)作为两者共同基本原则,生存权发展权优先作为两者共同基本主张的总体遵循。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两者间的差异性。
(一)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把握好共建“一带一路”的实践要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内涵的五个方面,对共建“一带一路”提出了相应的实践要求。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回应性来看,共建“一带一路”成功的关键在于坚持正确义利观,坚持以义为先、义利并举,不以“利”害“义”,不以“义”没“利”。没有“义”,就没有了公共属性;没有“利”,也就没有持续性可言。“一带一路”所体现的发展属性、财务质量、社会溢出是其能够实现可持续的根本,也是它真正能够撬动全球发展的“秘笈”。
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继承性来看,“一带一路”从现实需要出发,以基础设施联通作为优先领域,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提升各国经济发展能力和全球发展水平,不刻意追求一致性,是尊重差异的共同性整合。共建“一带一路”不是另起炉灶,是中国向全球提供的新型公共产品,要坚决反击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污名和各类对冲行为。
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引领性来看,共建“一带一路”作为面向各国、各地区的开放性平台,体现了当代国际关系民主化、开放性大趋势。要坚持多元主义、平等参与、民主协商,不搞等级化和差别化,不搞自上而下的设定服务和制裁机制,不搞一部分国家占有另一部分国家成果,不唯利是图、转嫁危机。共建“一带一路”在现有成员身份开放性的基础上,逐步增强透明度,推进合作议程、合作过程、合作结果开放。
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可行性来看,共建“一带一路”不是现有全球和区域发展机制的替代性方案,而是推进与各国规划、多双边和区域机制对接。要着力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鉴于当前西方国家对“一带一路”的看法,在和西方国家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可以适当淡化“一带一路”表达,务实地把发达国家资本、技术和发展中国家资源、劳动力、市场更大程度结合起来,为各方带来实惠。要推进规则和发展同步适应性成长,适时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的机制化,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规制体系。要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市场化的成本分摊和风险分担机制。
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至上性来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超越已有的各类发展计划,推进全球治理从封闭的资本主义国家利益优先结构,演进到开放的共同发展结构,其实质是超越过去由一个国家和几个国家单独来解决人类面临的困境的大国国家主义。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鲜明的世界主义立场,显示了真正对人类整体利益、人类弱势群体(国家)利益的关切,是“和而不同、和合共生”中华文化“天下观”对解决当下人类发展困境所贡献的智慧。为此,要加强“一带一路”对共建国普通民众民生改善的贡献,对共建国经济增长方式(如低碳转型)、一些国家工业化进程等带来的引致性成果,以及对推动落实全球各类公益性目标与议程贡献的总结、分析和宣介。
(二)坚持把共建“一带一路”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具显示性、实操性、广泛利益相关性的重要实践平台
共建“一带一路”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如果没有共建“一带一路”,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成了单纯的理念性的倡议;如果没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共建“一带一路”会陷入完全具体的合作之中,缺乏理论指引。
共建“一带一路”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集中和生动体现。“一带一路”不是创造与现有国际体系平行的替代体系,不是为了所谓争夺全球领导权,更不想将中美竞争推向完全的零和博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具有广泛包容性的演进体系,是基于中西方古代智慧,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以及当代人类实践的产物,具有可以在更高层面弥合东西方分歧的特质。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新时期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引方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涉及新安全观、发展观、合作观、治理观各方面,共建“一带一路”作为全球性倡议牵涉面广且显示性强,最具实操性和利益相关性,可以看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路”和“桥”。共建“一带一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成效显现和国际信服度。
共建“一带一路”的意义在于超越资本主义全球化,不是一部分人将另一部分人作为满足自身利益的工具。要注意发展阶段性和历史过程特点,在西方中心主义还处于强势的现阶段,共建“一带一路”要务实推进,坚持有限目标,在夯实“量”的基础的同时,重点在合作的“质”上下功夫。要坚持以我为主,有序接纳条件成熟的合作对象,先与有关国家“点对点”为主,逐步形成“连点成线”及至“围线成面”。
(三)把“三共”原则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的基本原则
“三共”原则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指导原则,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所要求的全球协商理念,是突破民族国家和意识形态束缚的全球化理论。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要求来看,“三共”原则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同样可以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指导原则。“三共”原则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有同样的高度,不同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当时历史背景下主要是针对现实矛盾,“三共”原则不仅针对现实矛盾,更包含指向未来。“三共”原则体现了共建“一带一路”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要求的国家间合作和局部利益最大化与全人类共同利益相一致。
“三共”原则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要求,当前全球发展面临的利益关系交织,各方处于复杂的博弈之中。在全球发展面临着巨大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条件下,只有通过共商共建共享,才有可能最大程度创造正和、减少零和、消除负和。“三共”原则已超出“一带一路”范畴,成为全球解决当下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问题的基本准则,“三共”原则应成为新的时代条件下具有普适性的国际关系准则。“三共”是把人类从千百年来一直持续到今天的相互竞争思维转变为相互依存,从追求唯我发展模式转到最大程度追求合作与共同利益。“三共”背后所体现的包容性共存思想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脉相通的。共建“一带一路”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全体人民的事业,它基于各国自身历史、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差异,是对不同理念、价值、利益、制度的接纳,是对人类整体和谐、良性、有序、持续性价值的关注。
(四)坚持生存权发展权在当代人权领域的优先立场是二者共同秉持的基本主张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从人类整体利益、命运、福祉来思考人类发展,将全人类看成是个“大集体”。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和集体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从全球人权发展历程看,第一代人权主要是公民和政治权利,第二代人权则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第一代和第二代人权主要是为了解决个人人权问题。第三代人权是以自决权和发展权为核心的集体人权。共建“一带一路”将解决发展赤字作为全球“四大赤字”之首,是第三代人权理念的充分体现。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宝贵经验,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钥匙。推动全球将以生存权发展权为代表的集体人权放在个体人权之上,置于更优先位置,是当代人类发展进步的体现。“一带一路”是直面当前全球化发展带来的若干问题,创造共同成长新空间的机会,是解决过去部分国家参与不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推进集体人权的有力举措。“一带一路”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就是从生存权和发展权入手,通过维护、保障和更高水平实现集体人权,为个人人权的实现创造了条件。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更多地体现对人的命运和福祉的关注,体现了深刻的人本化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因应全球性问题而构建的前所未有的命运共同体,以满足共同需求、共同利益而形成价值共识,成为各方共同追求的目标,具有最高的正当性。推进全球形成不断强化的人本意识(不是资本全球化)、合作意识(不是生存竞争)和共进意识(不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的生存权发展权剥夺),改善全球弱势群体生存状况,解决不发达国家发展问题,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具有特殊的优先地位。
(五)实际工作需要注意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共建“一带一路”间的差异性
共建“一带一路”是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是新的全球发展条件下的中国主张和中国方案。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共建“一带一路”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期中国对外方略的基本盘。但是要注意两者在目的性与工具性、远期与当期、理念指引与实践要求、全方位与主导性领域间的差异。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提出的全球合作重大倡议,其主要领域是经济层面,当然与全球政治、安全、文化、生态等诸方面紧密相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全口径”理念,除了经济手段外,还需要非经济手段。长期以来,我们把经济手段作为塑造国家关系的重中之重,这一做法有合理性,但也要看到其局限性,经济手段不是解决中国对外所有问题的万能钥匙。
美国拥有的军事霸权、政治同盟体系、美元主导地位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仍将存在。当前中美竞争的关键领域已从经济扩展到多领域,美国为遏制中国的发展势头,除经济手段之外,还动用政治手段、安全手段、军事手段进行威胁、恫吓、打压。这是对我们战略定力和战略耐心的考验,更要求我们把共建“一带一路”做深、做细、做实,通过切实工作让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真正深入人心,在国际社会形成强大的道义支持力量。
三、一体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主要建议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八年以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了实打实、沉甸甸的成就,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下一步要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通盘考虑、一体推进。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更高要求,共建“一带一路”要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要进一步提高协调统筹水平,加快形成二者互促共进的关系,一些具体工作应有所改进和突破。
(一)从更高层面认识和推进“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重要性
“一带一路”建设初期,民心相通是和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并列作为“五通”之一提出来的。八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在民心相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特别是从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来说,民心相通更具有长期性、基础性、根本性。
民心相通与东道国民众的基本文化、心理结构、生存状态、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紧密相关,且推进民心相通走深走实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一是推进中国与东道国之间的民间交流。实践证明,不同国家人民日常生活和普通情感交流,常常能引发着更深层的共鸣,达到官方概念解读、宣教难以达到的效果,使沟通实现真正动情、走心、入脑。二是不回避价值观交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人类共同追求的当代价值观,也可以在不同民族语境和宗教文化中找到相应的联接点。要组织力量专门研究不同民族、宗教、文化中有关命运共同体的语汇、意象和理念,找出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相通之处,发掘其中的积极共融因素,并有针对地开展工作,使民心相通真正上升到文化精神层面,吸引越来越多的志同道合者。三是加强民心相通工作效果的跟踪研究。要组织力量对民心相通效果进行调查评估,形成对不同国别、民族、群体以及不同沟通方式等的系统评估结果,建立民心相通效果适时反馈和递进深化的渠道,并根据实际效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策略。
(二)务实推进重点领域伙伴关系建设,全面提升合作质量和水平
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高质量推进有关领域伙伴关系建设,不断创新合作理念,充实合作内容,进一步汇集全球合作共识,推进分领域的全球治理水平,这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途径。在这方面,中国可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争取更多的话语权,通过自身的贡献和影响力展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义力量。当前推进伙伴建设主要聚焦于全球互联互通、健康之路、绿色之路、创新之路等方面,以后可以根据情况逐步扩充和拓展。
要着力建设高质量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聚焦关键通道、关键城市、关键项目,建设高质量、可持续、抗风险、价格合理、包容可及的基础设施,提升规则标准“软联通”水平,建设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网络体系。要建设高质量卫生安全合作伙伴关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公共卫生合作网络、卫生政策研究网络、医院合作联盟、医学人才培养联盟等合作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多边卫生健康合作,提升卫生体系脆弱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和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建设水平。支持世卫组织发挥作用,为全球提供更多的卫生健康公共产品。要建设高质量创新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各方在数字信息、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合作,打破制约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流动的壁垒。要推进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融合发展,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机构合作,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创新投入的支持。要建设高质量绿色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完善各类绿色合作机制,推动各方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力度,推进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系统等重要领域生态保护与开发合作。总之,通过深化各类伙伴关系,提升多领域双边、多边、区域框架下的合作质量,形成覆盖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生态、健康等领域的命运共同体。
(三)率先在一些领域、国家和地区建立局部或初级命运共同体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生动的具体实践,不是空泛的理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现实的路径。这一路径就是通过不断扩展与共建国家合作领域,提高合作质量,提升合作层级,持续拉紧合作纽带,通过共同体不断扩展和网络化,形成更大范围的命运共同体。
从现实来看,与中国地理位置相近、经济互补性强、利益诉求相通的国家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有可能率先建成命运共同体。中国已和老挝、柬埔寨、巴基斯坦、缅甸等国正式提出构建命运共同体。未来要充分利用和对接现有双多边合作机制平台,强化与上合组织、中国—东盟、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亚洲合作对话、亚信会议、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合作机制的合作。除经济领域外,根据需要和可能,不断加强安全、生态、健康、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联系,为构建共同体创造更为深厚的基础。
(四)发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正向溢出作用,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相关领域取得成效
共建“一带一路”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合作倡议,之所以被联合国和诸多重要国际组织所接纳,就是其背后所代表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联合国诸多目标存在相融性。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联合国以及国际组织宗旨、议程、主张的关系,跟踪共建“一带一路”对全球性议题的推进情况。不仅包括人权、发展、安全、平等、环境、移民等全球性重大问题,也包括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全球能源和粮食安全等各类挑战,以及全球交通、贸易、就业、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问题。
在向国际社会讲清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同时,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推动解决全球发展问题上的作用更加实质化。例如,在全球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国宣布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未来要进一步研究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主张的具体化、领域化、行动化,逐步推出一批可视化的成果。
(五)发挥国家高端智库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的特殊作用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新时期重大全球倡议和主张,需要做大量对外的研究、沟通、阐释、宣传工作。在这方面可以构建专门化国际沟通通道,通过有深度、有影响力的研究,影响国际舆论,创造有利中国发展的国际大环境。一是智库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研究,特别是少一些统一口径式的宣教,多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例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一些国家(民族)文化间的共通点在什么地方?共建“一带一路”推进有关国家低碳方式转型的贡献有哪些?共建“一带一路”和各类国际发展计划(如国际上特别重视的妇女发展方面)的结合点和实施效果如何?还有在具体区域或国家民心相通效果的定量化评估等。二是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中具体项目和具体问题的研究,推动国内高端智库与中国“走出去”的大型企业、投融资机构,以及驻外使领馆、驻外媒体、驻外商业促进机构的机制化合作,发挥智库推动合作的“推进剂”“粘合剂”“润滑剂”作用。三是加快培养专门人才,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外语水平高、交流能力强的专业人才队伍,使这样的专业人才能够在各类国际论坛发声,发挥国际舆论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