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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机制构建路径

2022-10-19

大学教育 2022年6期
关键词:动力协同危机

周 俊

(广西警察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3)

心理危机(psychological crisis)是指个体在遇到了突发事件或面临重大的挫折和困难,当事人自己既不能回避又无法用自己的资源和应激方式来解决时所出现的心理反应。当前,大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逐渐凸显,据北京市16所高校调查分析显示:因心理疾病休学、退学人数分别占据因病休学、退学人数的37%~64%。由大学生心理问题引发的自杀等极端事件也时有发生,根据北京危机心理干预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自杀已经成为15 至34 岁人群的首位死因,大学生就是主要的群体之一。大学生心理危机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引起全社会关注的社会问题。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特别强调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干预,准确把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变化规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与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机制是强化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以合作治理理论中柯克·艾默生(Kirk Emerson)的集成框架合作治理模型为基础,从合作治理理论的系统环境、合作动力和合作行为等三个层面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机制的构建思路。

一、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理论分析

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是一项社会性治理工作,需要从国家到地方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参与,其本质是一种合作治理。因此,我们可以借助现有较为成熟的合作治理理论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进行理论分析。

柯克·艾默生(Kirk Emerson)和蒂娜·娜巴琪(Tina Nabatchi)的集成框架合作治理模型是作为一个通用分析框架而提出的,可以应用于不同规模、不同政策领域和不同复杂程度的分析。该理论从系统环境、合作的动力和合作行为等三个不同层次的维度来构成合作治理的集成框架。

第一层次是系统环境,这是最广泛的要素集群,包含周围系统的环境或政治集群、法律集群、社会经济集群、环境集群和其他制约合作治理或受合作治理制约的因素。系统环境从最初的一段时间会出现合作动力产生的机会、制约因素以及相关的驱动因素。协同干预机制中的合作治理系统环境是所有影响大学生心理危机应对的各种因素的集合,受系统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第二个层次是合作动力,由有原则的参与、共同动机和集体行动能力三个相互作用的部分组成。这三个部分以交互和迭代的方式共同作用,促使合作治理行为的产生。一是有原则的参与。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中,有原则的参与使具有不同背景、关系和身份的人员跨越各自的机构、部门或管辖边界都能参与到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合作治理中来,共同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是共同的动力。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中,共同的动力是一个由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等要素组成的循环系统。相互信任是能够产生合作动力的第一要素,相互信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能够超越个人眼界的局限性,证明他们彼此是可靠的。三是集体行动的能力。合作的目的是要共同产生一个不能单独完成的预期结果。因此,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中,合作治理机制必须产生以前不存在的联合行动的新能力,并在共同目标期间维持或增加这种能力。家庭、学校和医院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信任,去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诊断成为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这种偏见和不理解阻碍了合作动力的产生。

第三个层次是合作行为。合作行为是所有合作治理架构的核心,通常被视为合作治理发生的一种线性结果。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中各参与主体有了明确的共同目标和采取行动的理由,协同干预行为就有了实现的可能。合作伙伴要共同努力使协同干预机制生效,就需要在共同目标指引下,协调政府、学校、家庭、相关组织和社会公众以及个人等各方面的关系,在实践中促成目标的实现。

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机制中,系统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和网络环境等,这些因素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促成合作动力的产生。合作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学校、政府、社会组织、家庭和志愿者之间协同形成的能力,合作动力的质量和程度取决于这些主体之间有原则的参与、共同的动力和联合行动能力这三者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最终促成心理危机协同干预这一合作行为的发生。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机制主要关注是什么因素促成了协同干预机制的产生,是什么因素影响了协同干预机制的有效性,以及如何才能让协同干预机制有效且高速运转等一系列的问题。

二、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机制的构建思路

(一)优化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的系统环境

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是在由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和网络环境等因素体系组成的系统环境中展开的。系统环境的优化能够驱动和促进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机制合作动力的产生,为合作行为的产生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1.打造以大学生利益为核心的心理危机干预法律制度环境

法律制度是行为的标杆,对于大学生的心理危机协同干预也必须要以法律制度为尺度。一是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主体职责权限的法律规范。以我国的《精神卫生法》等为基础,通过制定实施细则等方式对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进行细化,赋予责任主体权限并明确不履行职责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完善保护大学生隐私权等实体性法律制度。建立隐私权保护等相关法律制度,对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避免隐私泄露引发次生危机。三是制定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处置的申诉权等程序性法律制度。通过法律制度明确大学生在心理危机事件处置过程的申诉权等权利,以法律手段维护其自身权益。

2.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一是形成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当前多元文化的影响以及人际关系的日益复杂化,缺乏自我控制能力与调节能力的大学生容易出现心理危机。高校应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建立公平的社会竞争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在学习、就业等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学生出现心理不平衡。二是打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医院和社会组织与学校协同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心理主题活动,让大学生通过参与活动能够全方位地融入心理健康教育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心理健康引导,达到共同预防心理危机的目标。

3.优化利于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网络环境

教育部十分重视网络环境在心理健康工作中的作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为了让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被牢牢把握住,教育教学活动就必须主动占据网络高地,还可以在网络上给大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一是依托网络建立心理咨询平台。虚拟化的操作能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个人隐私,使大学生放下心中的顾虑,优化心理咨询的效果。二是网络的正面宣传引导。利用好各种网络资源,规范大众传媒的传播报道,积极传播正能量,对于负面事件做出客观、公正、合法的评价。三是对网络暴力等消极因素的管控。公安机关的网络监测部门等要充分履行职责,对可能影响到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各种网络暴力等消极因素进行排查和管控,避免在网络上形成大学生心理危机的“滚雪球”效应。

(二)提升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的合作动力

从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和网络环境等方面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系统环境进行优化,为协同干预合作动力的形成营造良好的系统氛围,可以有效驱动合作动力的形成。

1.多元化参与主体的选择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必须依托多元化的参与主体,这些主体在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机制中并不是相互独立,而是在共同目标的引领下各负其责、相互协作。这是协同机制运作的根本。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要形成一个以高校为主线、校政协同为引导、校医协同为核心、校家协同为根基、学校与其他多元化社会力量协同辅助的动态协同机制。以高校为主线即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整个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过程中,高校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核心,纵向上建立“校级—院(系)级—班级—宿舍”四级心理教育与疏导体系,横向上在心理危机事件各个节点与相关的参与主体建立合作框架。校政协同,即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卫生、公安、民政等相关业务部门相互配合,通过政策制定、业务指导和监督督导引导高校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校医协同,即学校与具有心理疾病治疗资质医院展开合作,解决专业和权限的限制问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的教育工作与医疗机构的专业医师的诊断治疗工作实现互动合作和交流转介。校家协同,即学校与家庭共同对大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实时监测和引导,同时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的无缝对接。学校与其他多元化社会力量协同合作,即学校与各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等主体之间的辅助性合作。红十字会、精神卫生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的积极回应和帮助,对大学生个体摆脱困境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共同动力的形成

共同动力的形成实际上是思想认识上的统一,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作为所有参与主体的共同意愿,并将这一思想内化到各项工作当中。共同动力形成的基本思路是“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宣传教育”。一是顶层设计。国家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做了整体性规划,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机制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以此为契机,从中央到地方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二是制度建设。要将大学生心理危机合作治理纳入法律制度范畴,保障协同干预的有效落实。三是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对象包括大学生和各参与主体相关人员,让他们了解合作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了解协同干预是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要途径,进而主动参与和配合心理危机的干预工作。

3.参与者合作能力的提升

合作治理中每一个参与主体的能力都直接对合作的结果产生影响,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需要每一个参与主体都具备与自己职能相对应的能力。一是通过政策解读提升参与主体的政策执行力。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专项学习,对当前我国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使政策精神落到实处。二是通过相应的职能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各参与主体应当通过系统性的学历教育和专项性的主题培训,有针对性地培养本领域的专门人才,提升履职能力。

(三)强化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的合作行为

有了合作动力,合作行为才有实现的可能性。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的合作行为是合作动力的一种必然的线性结果,合作行为需要在合作目标的指引下,协调各主体间的相互关系,激发合作动力。

1.构建分阶段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快速反应体系

心理危机干预不仅针对未发生的心理危机,还要重视已有的心理危机。因此,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协同干预要分阶段进行,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干预手段。第一个阶段是前期干预,即在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之前实施的干预。高校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应加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其他各协作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责主动参与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如公安机关针对大学生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案例分析,医院针对抑郁症、精神病等心理健康疾病的诊断与治疗举办专题讲座等,共同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第二阶段是中期干预,即对正在发生的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干预。各部门协同配合,对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的根源、触发点以及发展过程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对涉事大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障碍排查,疑似心理健康问题的大学生要及时转到医院进行心理疾病诊断和治疗。第三阶段是后期干预,即对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之后的干预。危机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和家庭等相关主体要实时追踪涉事大学生的心理动态和现实表现,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舆情管控,巩固干预效果。

2.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化数据的管理与应用

一是大学生心理危机动态档案库的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档案记录的是一个学生在学校期间心理方面的发展过程,要多渠道采集并实时更新,确保数据的鲜活性和全面性。二是运用大数据对大学生心理危机数据进行评估与分析。将大数据运用到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对收集到的在校学生个性化动态数据进行分析,测评学生的心理动态发展情况。

3.畅通大学生心理危机信息沟通渠道

利用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优势,将线上和线下信息沟通相结合,创新“线上+线下”大学生心理危机信息沟通模式。高等院校可以充分发挥自媒体灵活、开放、交互的优势,通过线上的方式将学校、家长、学生联系起来,实现家校合作育人。对于来自偏远山区的学生,学校可以鼓励教师通过家访、电话、短信、信件等方式与家长交流,多种方式配合,发挥家校育人合力。

三、结语

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机制是一个常态性预防机制和应急性处置机制的有机结合体,其包括合作的系统环境、协同干预的合作动力和合作行为。良好的系统环境能有效促进合作动力的产生,合作行为是合作动力产生的必然结果,合作动力和合作行为共同决定着协同干预机制的总体效果。只有积极营造和优化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的系统环境,有效提升大学生心理危机协同干预的合作动力,并从根本上促成合作行为的产生,才能真正发挥协同干预机制的作用,为培养建设社会主义强国人才提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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