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守护养老“钱袋子”
2022-10-18杨芝责任编辑胡珊
文/本刊记者 杨芝 责任编辑/胡珊
(上图/宁波市委政法委供图)鄞州区贺丞社区的网格员正在进行养老反诈宣传。
以发展老龄产业为由,向老年群体非法集资;施以小恩小惠,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利用手机互联网,对老年人实行电信网络诈骗……眼下,针对老年人的骗局花样百出。为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群众防范养老诈骗的安全意识,今年4月起,宁波市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用实际行动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社会上养老诈骗的类型和特点有哪些?如何识别、防范养老诈骗?宁波市在养老反诈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近日,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
嘉宾
(上图/宁波市公安局供图)6月10日,“2022宁波老年人防诈反诈知识大赛”在泰康之家·甬园启动。
(下图/宁波市公安局供图)位于海曙区洞桥镇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海报。
宁波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骆仁坚
宁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 陈 冈
宁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中队长 唐 皓
记者: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招摇撞骗,被骗老年人在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请问,社会上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类型主要有哪些?
陈冈:预防养老诈骗,首先要擦亮双眼,认识养老诈骗。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对此有专门解释,将涉及老年人的诈骗主要分成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提供“养老服务”。此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旅游考察、预售养老床位、介绍对象等名义,诱骗老年人到所谓的养老基地、福利院参观、游玩或与相亲对象见面,虚构养老服务项目,以办理会员卡,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婚介介绍费等手段,诈骗老年人钱财。
二是投资“养老项目”。此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
三是销售“养老产品”。此类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免费发放礼品、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药品、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
四是宣称“以房养老”。犯罪嫌疑人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类似话术为借口,诱骗老年人签订房产抵押担保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
(图/陈婕)5月31日,以“守住养老钱,幸福享晚年”为主题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在鄞州区明楼街道庆丰社区内开展。图为养老反诈宣传现场。
五是代办“养老保险”。犯罪嫌疑人往往谎称认识人力社保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为老年人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以此骗取老年人的钱财。
六是开展“养老帮扶”。此类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名义,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当然,涉及养老的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其他还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等。
记者:与传统养老诈骗相比,互联网时代,养老诈骗呈现出哪些特点?
陈冈:如今,老年人也慢慢走进网络世界,但由于信息获取渠道单一,对信息分辨能力不足,面对各类“量身打造”的骗局,容易落入骗子圈套。
与此同时,各类犯罪逐步与互联网高度融合,由线下向线上发展,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移动支付等方式诈骗老年人的财产,与传统接触性犯罪有很大区别。
在犯罪手段上,养老诈骗花样翻新,层出不穷。首先体现在诈骗名目上,犯罪嫌疑人通常套用“正规外衣”,比如通过注册正规公司,与政府机关、银行等合作,邀请知名专家、明星作为顾问或形象大使等手段,并借用新媒体等方式扩大宣传,增加影响力,由此来掩盖其将要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骗取老年人财物。
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老年人爱占小便宜的心理,比如送小礼品、开设讲座、组织旅游参观等方式,让很多老年人放下戒心,之后再以支付高利息、享受补贴额度、优惠入住养老机构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使老年人落入圈套,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此外,犯罪嫌疑人通过部分“黑色产业”来搜集老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定期打电话、上门拜访等方式选择老年对象,在赢得老年人信任后,骗取财物。
从已经破获的养老诈骗案件来看,犯罪类型基本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三类犯罪。这三类犯罪涉众化特征明显,针对的都是不特定的老年群体。随着老年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再加上“投资养老”“保健养老”等概念逐步深入,老年人跟风投资、购买的情况普遍存在。
记者:能否为我们列举几个发生在宁波的养老诈骗案例?
唐皓:没有问题。在这里,我为大家分享3个发生在身边的案例。2015年5月至2021年10月,犯罪嫌疑人邓某、肖某等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开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发展老龄产业为由,实际投资宁波市海曙区某颐养院,承诺年化收益率在13%—16%,并以此为诱惑,向不特定老年对象非法集资,涉及受害人282人。这是典型的“养老项目”投资诈骗,犯罪嫌疑人披着合法公司的外衣,以老龄产业为投资对象,有实体颐养院为依托,并承诺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年化收益,以此为饵来吸引投资。但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
2013年至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霍某等人,成立养老服务公司、健康养生有限公司,通过提供吸氢、按摩服务,送小礼品,组织团队活动等,吸引老年人到其公司购买“今日水素珊瑚藻”,并编造产品能够缓解皮肤病、癌症等疾病的谎言,以高出进价3倍的价格,将产品卖给老年人,涉及金额近千万元。在这个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老年人渴求健康的心理,虚构保健品能够缓解疾病的事实,并通过提供免费服务、组织活动、经常性对目标老年人嘘寒问暖等方式,赢得老年人的信任,使其一步步踏入陷阱,从而达到骗取老年人财物的目的。
2022年5月至7月,犯罪嫌疑人谢某、周某等人在镇海、奉化、宁海、象山等地,冒充寺庙和尚,利用老年人信佛的心理,通过作法祈福,售卖开光佛珠、平安符等方式,骗取老年人财物,涉及金额数万元。
记者:在这些诈骗案件中,许多老年人缺乏防骗意识。能否谈谈老年人该如何防范,以免落入诈骗陷阱?
唐皓:以上述案件为例,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一不要贪图便宜。部分公司以免费提供保健服务、送小礼品、组织旅游等福利为引,之后又以支付高利息、享受高回报、拥有高额补贴、优惠入住养老机构等承诺,吸引老年人关注,从而让其掉入诈骗陷阱。
二要提防虚情假意。破获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老年人身边长期没有亲人陪伴,安全感缺失等为突破点,虚假地送温暖,送关怀,消除老年人的戒备心,赢取信任,借此推销售卖保健产品,达到诈骗目的。因此,面对陌生人的虚情假意,老年人要时刻保持提防心理。
三不要偏听偏信。在第二个案例中,涉事公司对外宣称其销售的“今日水素珊瑚藻”能治疗各种疑难杂症,并套用专业学术内容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式灌输,使老年人上当受骗。老年人对夸大和虚假宣传的产品或服务内容要保持清醒头脑,特别是对不熟悉的投资、古玩、保健品等领域,不要盲目相信所谓“专家意见”。
(左图/陈婕)5月31日,志愿者在鄞州区明楼街道庆丰社区讲解宣传单,向群众普及防骗知识。
(右图/宁波市委政法委供图)志愿者到居民家中进行养老反诈宣传。
四不要盲目跟风。破获的案件中,购买、投资等行为有人传人、人带人现象,部分老年受害者利用自身使用感受,带动另外的老年受害者掉入诈骗陷阱。老年人购买保健品、保健服务,或是进行投资时,要理性判断,正确认识所要购买的产品、服务或是投资项目,切勿盲目跟风。
五要妥善保管证据。在购买产品、服务和投资项目时,老年人要索取购买凭证、发票等各种凭据,一旦自身权益受损,可作为证据使用。
记者:为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老年人防骗意识,宁波市在养老反诈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骆仁坚:宁波市在养老反诈方面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推进。在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下,市县两级依托党委、政法委全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4个工作组,构建了上下衔接、运转顺畅的组织体系。市专项办制定印发了《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专项行动部署会、推进会等,各区(县、市)和各成员单位均细化制定了专项行动分方案,建立了相应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形成了市县联动、部门协作、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线索。市专项办牵头市级各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市)、开发区建立了线索举报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同时制定出台线索处置工作规范,确保线索被及时有效处置。目前,全市共排摸、核查有效线索90余条,一半以上涉嫌犯罪。
三是开展行业整治,消除问题隐患。各行业监管部门对针对老年人的涉诈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商品房虚假宣传、涉养老旅游项目和艺术品经营、无资质医疗机构擅自诊疗、涉老“保健品”、非法集资等乱象开展重点整治,排查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风险隐患,督促整改,有效规范行业秩序,净化行业环境。截至8月上旬,全市共完成整治问题90余个,排查梳理、规范整治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20余家。
四是聚焦精准打击,依法严厉惩处。全市政法机关组织精干力量,对涉养老诈骗积案进行回溯攻坚,对新侦办的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从严从快惩处,加大对涉案财物的追缴和财产性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受害老年人财产损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打掉犯罪团伙2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80余人,追赃挽损3800余万元。
五是全面发动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全市各地各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台、“两微一端”、“一抖一号”等平台,开展集约式线上宣传,综合采用拉横幅、贴海报、放展板、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核酸检测点张贴“一米线”等方式,开展立体式社会面宣传,发动治保主任、网格员做好入户走访、发放资料、解答疑问等工作,开展接触式专题宣传,在全社会掀起强大宣传声势,有效提升了老年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截至8月上旬,已累计发布典型案例40余个,张贴、悬挂海报标语等68万余件,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166万余份,发送反诈短信390万余条,网络宣传相关阅读、点击量超180万次。
记者:养老反诈工作涉及面广,宁波市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是如何做好部门联动的?
骆仁坚:首先是行业部门联动,重拳整治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行业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对涉养老诈骗问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整治清理。
其次是政法部门协作,形成严厉惩治态势。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敦促养老诈骗犯罪活动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对犯罪嫌疑人形成强大震慑;法院、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提高打击养老诈骗案件的效率,形成打击合力。
最后是加强行刑衔接,推动源头治理。政法机关主动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养老诈骗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联合调查、分析研判;督促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防止以罚代刑。
记者:在您看来,宁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呈现什么特点?
骆仁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今年全国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都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系统工程。根据方案,本次专项行动从2022年4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5月10日,宁波市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3个部门携手,用实际行动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
此次专项行动的特点一是群众参与,氛围浓厚。充分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和社区组织,整合综治主任、网格员、志愿者、宣讲团等力量,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反诈防骗宣传,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各地各部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揭露犯罪“套路”手法,增强全民识骗防骗意识;各行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排摸线索,开展问题整治,切实筑牢防范养老诈骗“防火墙”;政法部门从严从快从重惩处涉养老诈骗犯罪,积极研判发案原因,查找发现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并向相关职能单位发送“三书一函”,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强化溯源治理。
三是追赃挽损,维护合法权益。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着重扩大破案战果,加强追赃挽损力度,使专项行动真正惠及百姓。要求侦查阶段查明涉案资金去向,及时查封扣押涉案财产和犯罪嫌疑人个人财物,审判阶段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适用力度,积极为被害老年人提供司法救济,最大限度帮其挽回经济损失。
记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将达到哪些目标?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骆仁坚:打击处置方面:依法打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为群众追赃挽损,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行业整治方面: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的机构、企业,铲除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宣传教育方面: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提升专项行动知晓率、参与度,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制度建设方面:结合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行业规定,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下一步,宁波市将狠抓依法打击到位。着力在线索排摸、破案攻坚、追赃挽损上求突破,进一步形成强大攻势、高压态势。狠抓行业治理到位。聚焦养老服务行业乱象整治、养老服务领域健康发展、民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期盼,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推动打击与整治一体推进。狠抓宣传发动到位。在保持宣传热度、拓宽宣传广度、提升宣传精度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汇聚合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狠抓组织领导到位。压紧压实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各地各单位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聚焦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总结提炼一批务实管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着力形成一批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养老反诈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