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野下考虑公平偏好的农超供应链研究
2022-10-12梁薇薇齐佳佳王玲媛
梁薇薇 徐 涛 齐佳佳 王玲媛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商贸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一、引言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了乡村振兴的重要性,明确提出把农超对接作为发展及建设现代农业流通的重要工作任务。据相关数据统计,家乐福作为农超对接的首批参与商家之一,在21世纪初,已签约专业合作社600余家,涉及农户近百万人,农产品采购金额更是高达34.3亿元[1]。“农超对接”流通体制的改革发展,既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也增加了农民收入。然而农户为追求农产品利润而降低产品质量现象层出不穷,致使消费者利益受到了极大损害,更不利于商家的未来发展,因此,如何促进农户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成为超市等大型商家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由于生产商和零售商的利益目标不同,其均会基于自身利润最大化做出最优决策。同时根据行为经济学研究,人并不是完全理性的,而会关心他人的利益,关心物质利益分配的公平性[2]。Demougin[3]等表明公平偏好会对员工的努力水平产生影响;Qin等[4]分析了公平偏好行为对服务供应链成员间的影响;吴正祥等[5]通过对零售商销售努力的决策分析了理性偏好对供应链决策的影响。基于以上学者研究,考虑供应链成员公平偏好属性的供应链激励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陈建新等[6]探讨了在三种不同需求模式下,零售商公平行为倾向对零售商定价及订货的影响,得出最优定价随公平关切因子和批发价的增加而增大;汪峻萍等[7]研究发现零售商的公平偏好不但会影响供应链各方的定价策略和利润,也会影响整个供应链的利益分配;王开弘等[8]通过构建公平偏好的激励模型,研究得出零售商具有公平偏好时,提高其努力水平利于零售商总收益得到帕累托改进。高瑛等[9]分析了零售商公平偏好对生鲜产品订货量以及供应商利润的影响,发现批发价格契约皆可协调公平偏好零售商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由此可见,供应链各方对分配公平的关注程度往往会对其决策行为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农产品供应链中普遍存在利益相冲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其公平分配的影响深远,而用于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的委托代理理论是研究此类供应链问题的主要依据。刘元元等[10]利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了保证机制企业间双方提高信息共享努力水平的激励机制的有效参数条件;陈莎莎等[11]研究了激励机制的实施对整个供应链系统效率的影响。同时,为保证供应链稳定高效的运营效率,各成员必须在“共赢”的基础上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申笑宇等[12]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对比对称和不对称信息下制造商的最优采购合同,研究得出供应商披露私有信息更利于供应链实现帕累托改进;王文宾等[13]通过构建委托代理框架下闭环供应链的激励机制模型,探讨得出回收商与再制造商的信息共享程度越高,闭环供应链各方才能获得保留利润;周业付等[14]研究发现农产品供应商分担努力因素的委托代理契约能使农产品供应链收益增加、风险降低;李滢棠等[15]以农超供应链为研究对象,研究表明可通过农户风险分担努力因素的委托代理契约,增加农民受益,降低农户风险;陈艳等[16]基于委托理论构建了闭环供应链风险分担博弈模型,发现最优风险分担契约能使闭环供应链总收益最大化。因此,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激励契约,有利于提高供应链的整体最优物流服务能力,实现供应链协调。
综上所述,为推进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城市”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农超供应链各方收益共赢,本文基于委托代理,从考虑公平偏好角度构建农超供应链激励模型,分析了偏好程度、产出能力、努力水平、产出份额对激励模型的影响,从而为“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中的相关企业和商家提供参考性的决策,为保证农超供应链稳定性,信息合理共享和各成员实现双赢提供指导建议。
二、模型基本假设
本文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委托代理关系进行分析,以“农户-超市”的农超对接模式为特例进行研究。参考张维迎参数化的委托代理模型,将农户和超市组成的二级供应链作为研究对象,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农户作为代理人,超市作为委托人,构建了考虑公平偏好的供应链激励模型。
三、存在公平偏好的委托代理模型
基于以上假设,可知:
超市(委托人)的收益(V)为:
农户(代理人)的实际收益(W)为:
由于农户是风险规避的,所以确定性等价收入(E(CE))为:
委托人的最大效用数学模型为:
根据FS模型,农户(代理人)的实际收入为:
代理人(农户)的实际收益简化为:
故代理人的确定性等价收入为:
根据行为经济学原理,人并不是完全理性的,而会关心他人的利益,关心物质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基于委托代理的激励模型,分配不公平主要是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收入分配问题,一种是委托人收入大于代理人收入,一种是委托人收入低于代理人收入。根据社会现象,超市收入远大于农户收入,因此本文基于此情形进行研究。
因此,最优化激励问题可以表述为:
1.信息对称情况下的委托代理模型
委托人期望收益:
2.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委托代理模型
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委托人最大效用数学模型为:
四、考虑公平偏好的委托代理模型分析
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考虑了公平偏好对激励模型的影响,分别在信息对称情形下、信息不对称情形下进行研究,模型理论结果如下:
信息对称情形下:
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
五、考虑公平偏好的委托代理数值分析
(1)假设偏好程度r=0.2,探究信息对称与信息不对称情形下,产出能力对期望收益的影响,如图1、图2所示。
图1 信息对称情况下农户产出能力对委托人期望收益的影响
图2 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农户产出能力对委托人期望收益的影响
(2)假设产出能力A=10,探究信息对称与信息不对称情形下,偏好程度对期望收益的影响,如图3、图4所示。
图3 信息对称情况下偏好程度对委托人期望收益的影响
图4 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偏好程度对委托人期望收益的影响
由图1、图2可知,不论处于信息对称或是信息不对称情形下,产出能力越高,委托人期望收益越高,但信息对称情形下的委托人期望收益明显高于信息不对称情形下的委托人期望收益;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低的产出能力甚至会导致利润亏损,因此保持较高的产出能力有利于提升委托人的期望收益。
由图3、图4可知,在信息对称情形下,委托人期望收益随着偏好程度的增加缓慢提升,且处于较低偏好程度时,增幅缓慢;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委托人期望收益随着偏好程度的增加,呈现负增长趋势,即偏好程度越低,委托人的利润越大,偏好程度越高,委托人利润反而越低。
六、结论
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分别探讨了在信息对称情形、信息不对称情形下公平偏好对农超供应链激励模型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信息对称情形下,保持较高的偏好程度有利于超市(委托人)期望利润的提升;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随着偏好程度的提高,超市(委托人)利润呈现负增长趋势,甚至较低的偏好程度导致利润亏损;随着农户(代理人)产出能力的提升,超市(委托人)的期望收益不断提高; 不论处于信息对称或不对称情形下,均会产生一定的收益分享份额;农户(代理人)的努力水平随偏好程度的增高而提升。本文的研究结果为“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中的相关企业和商家提供参考性的决策,为保证农超供应链稳定性,信息合理共享和各成员实现双赢提供指导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