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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结构变迁中住房保障的经济福利问题分析*
——兼论共同富裕实现过程中住房保障激励机制的完善

2022-10-12

人文杂志 2022年9期
关键词:适用房福利激励机制

一、引言

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有限的住房保障资源面对的是多样化且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是一个社会经济福利最大化的问题。很多学者分析指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重售轻租的问题,也有学者提出需树立先租后买逐步升级的梯度消费理念。由此引申出的一个基本共识是,仅靠住房保障再分配的作用机制无法充分实现社会经济福利的最大效益,住房保障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的关键还在于鼓励有收入增长潜力的被保障对象发挥个体能力,逐步提高居住水平,最终脱离保障机制。

关于住房保障政策的研究通常聚焦于住房保障的筹资路径、具体保障措施的运行机制、保障的整体覆盖面、政策的执行路径与管理机制几个方面,而在保障机制设计中为被保障对象建立激励机制的研究还有待丰富完善。经典福利经济学将对贫困群体的资源转移分为三种类型:对抗懒惰和浪费的转移、中性转移、助长懒惰和浪费的转移。Pigou C.Arthur, , London: Macmillan, 1929, p.718.第一种转移与第三种转移相区别的关键在于转移的激励机制是否引导获利者变得更加勤勉和节俭。第二种转移是中性转移,即转移的行为不以被帮助人群的主观行为而改变。根据不同政策情境,转移预期能否激励获得帮助的人向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方向努力,是转移机制能否促进经济福利实现的关键。本文将以此为分析框架对各类住房保障政策在资源转移过程中构成的激励机制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福利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对住房的保障根源于对人类基本居住权利的保护,在这方面很多国家早已通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达成共识。国际上通用的“适足住房权”概念并非要求政府为所有人建造住房,其关注的是“最易受伤害群体”和“边缘化群体”等弱势人群,意在防止无家可归情况出现。我国在1997年已成为“公约”的签署国,在通用定义范围内,本文提及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时特指对在城镇生活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员所提供的住房帮扶政策和措施。这部分人群的普遍特征是支付能力有限,难以通过购买和租赁等纯粹的市场交易来获得适足住房,因此需要政府帮扶使其获得基本保障。

当地人知道林雪川是一个有家庭暴力史的人。知情者透露,林雪川至少有过两段婚姻,两任妻子都为他生了孩子。林雪川的第一任妻子在为他生下了孩子之后,就因受不了林的打骂而离开,留下儿子给林雪川抚养。林雪川在东莞认识了一个湖南女孩并结婚。林雪川在东莞的邻居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他们经常看见或者听见林雪川殴打自己的妻子。邻居们说,林雪川最为严重的一次家暴,是将当时约五六岁的儿子打住进了医院。很快,林雪川和第二任妻子也分道扬镳。

(2)顺桥向的地震主要影响桥塔纵桥向的反应,横桥向地震主要影响桥塔横桥向的反应。地震引起桥塔的轴力相对于桥塔自重较小,因此可以忽略不计。

按照这一定义,真正意义上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在形成一定规模的住房市场后,为帮助支付能力不足而无法在市场中获得住房的人群所建立的制度体系。我国住房商品化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住房保障政策发轫于80年代末期,直至1998年才正式进入制度化建设时期,并于2007年前后在上层制度设计上进行了结构性调整。住房保障方式的发展变化深受住房供给结构的影响,对各类住房保障资源转移激励机制的讨论需结合住房市场供给情况,统筹考虑住房供给结构,在历史演进的视野中才能把握社会经济福利的总体变化趋势。因此,本文将以住房供给结构的变迁为背景,分析住房保障制度发展历程中,各时期主要保障政策的激励机制和由此带来的经济福利问题,并对新时期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提出政策建议。

文章第二部分将在分析住房供给结构的基础上探究住房保障政策萌芽时期(1978—1997年)的激励机制问题和住房保障政策的发轫之始,第三和第四部分将在供给结构的历史变迁背景下讨论住房保障制度化建设时期(1998—2006年)和结构性调整时期(2007年至今)主要保障政策的资源转移激励机制类型和存在问题,第五部分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未来住房保障政策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二、住房保障政策的萌芽:住房供给共同有余、富裕不足的历史起点

1.供给结构:以国有经济筹资、公房供给为主

在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城镇住房普遍匮乏,1978年全国城市人均住房面积仅有3.6平方米,住房改革的起点在供给上呈现 “共同有余、富裕不足”的特点。1980年4月在邓小平同志《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之后,政府针对城市住房开始进行商品化改革。改革为住房供给结构在供给主体、供给方式、所提供的住房类型等方面带来变化。在供给主体方面,改革之前住房建设主要依靠国家基建拨款建设提供住房,1983年国务院颁布了《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国函字〔1983〕109号),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中央、地方、企业、个人的力量推进住房多主体共建。从1979年开始,国家直接拨款比例减少,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的自筹资金比例增加,占比较高时可达到城镇住房建设资金的60%~70%。个人投资建房占年度住房投资的比例也有所提高,1980年这一比例为2%,到1984年已达13.6%。在改革初期,虽然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的投资比例在减少,但大部分行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依然属于国有经济,因此国有经济投资在城镇住宅建设投资中依然占有主导地位(见图1)。

在供给方式上,原来的福利分配制与市场化的商品交易在改革初期混合存在。市场交易中既有公房也有私房,交易方式上则是租售并存。因此全社会城市住房供给中既有来自房管部门的直管住宅,也有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的自管住宅,还有居民个人所有的住宅。这三类住宅在城市住宅总量中的占比在1978年依次是33.4%、46.1%、20.5%,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依次是24.1%、58.8%、17.1%。

他们的姑妈遗嘱被公布以后,小宋被他们轰出了家门,竟然没有再回来,现在姊妹三个加上罗云的丈夫刘建平住在这里。他们知道占领房子是暂时的,住着并不踏实,家务事自然落到了罗云身上。

从实际提供的住房类型来看,廉租房单套面积规定在50平方米以下,经济适用房单套面积一般在80平方米以下,2007年之后限制在60平方米以内。全国城镇竣工的住宅大部分是由市场提供的中等套型住宅,还有一定比例的别墅和高档公寓,后者平均约占全国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的4.34%(参见图3)。总体上,通过住房市场的快速发展,住宅总量和人均住房面积都获得较大提高,1997年城市人均住宅面积是8.8平方米,到2007年已超过27.1平方米。

重构前图7中,断开的支路为8-21、22-12、15-9、25-29、18-33,即为图7中标注的虚线部分,此时的网损为202.6771 kW;运用改进混合GA-PSO实现配网重构,其参数设置情况为:粒子群规模N=50,最大迭代次数为100,w=0.8,c1=c2=2.0,初始交叉率Pc(1)和变异率Pm(1)分别为0.9和0.01,Pc和Pm随着进化代数调整方式用本文提出的策略。通过多次迭代寻优,将式(9)和式(10)中的c取0.4和m取0.19时迭代效果较好。

2.公房资源转移激励机制的经济福利问题

在住房市场建设完善初期,社会住房普遍匮乏,供给以公房为主。公房制度,包括公房分配、公房低价出售,以及享受提租补贴的公房租赁,都不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政策。其中公房的实物分配和低价出售具有住房资源转移的作用。当时的政策明确公房出售对低收入家庭实行成本价且产权归个人所有,政策允许住房所有者在取得住房满5年且补交土地收益和相关税费后将住房纳入市场交易,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

目前影响评价有很多种不同的模型,本文采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开发的评价模型对户用沼气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潜值进行估算。影响评价模型包括以下4个步骤[11]:

根据经典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如果保障福利的获利者不可以将这种转移进一步转换成货币,那么这种转移不会改变获得资源转移的人对每一个单位收入的渴望程度,个人仍然需要靠自己在市场中赚取最后一单位的收入来满足在市场经济中才能获得的需求。Pigou C.Arthur, , London: Macmillan, 1929, pp.724~725.但如果购买者可以将这种转移进一步转换成货币,其实质是将公共积累所带来的市场增值部分也直接转移给了购买者,这种转移将使获得转移的人对边际需求即最后一单位收入的渴望程度降低,资源转移将以降低未来国民收入为代价来实现。公房的福利分配和低价出售虽在短期内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短缺经济中经济福利的缺失部分,但这种高成本的资源转移形式会影响未来国民收入的增长。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是加拿大的第二大产气区。该省的四个主要产气区都是非常规天然气区带,分别是蒙特尼、霍恩河盆地、Liard盆地和Cordova湾。其中,蒙特尼区带发现的天然气储量占该省总储量的一半。

3.住房保障政策的发轫

1988年全国召开第一次房改会议,推动了住房分配管理方式和建设筹资渠道的改革。为解决居住特困户住房问题,1990年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提出建设“解困”房。此时的解困房是对居住特困人员提供的救济住房的统称,政策对其保障方式是租赁还是出售并未做具体限制,其房源渠道较广,可以是新建商品房中单划出部分,可以是单列的建房计划,或者合作集资建房,也可从有住房盈余的单位和已有的闲置公房中进行调配解决。解困房的出现,代表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对住房困难群众里最低收入人群需专门提供基本保障的意识萌芽。有别于公房制度,解困房面对的不仅是资源条件有限没有能力建房的单位体制内人员,还包括社会面的居住特困户。

1991年全国第二次房改会议召开,进一步提出房改在“八五”期间重点要解决的是危房、无房和人均居住面积在3至4平方米以下的居住特困的问题。同年国务院提出要“大力发展经济实用的商品住房”,这是住房制度改革中,第一次出现与后来经济适用房相似的住房类型“经济实用”房。1993年全国第三次房改会议召开之后,正式明确经济适用房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保障对象,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1995年国家针对中低收入人群正式启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

1.供给结构:多渠道筹资,市场供给为主、住房保障为补

三、住房保障的制度化建设:住房市场快速发展提升供给总量促共富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原有公房制度产生的经济福利问题及其本身覆盖面的局限性有其历史背景,在住房商品化改革初期,全社会住房普遍匮乏,住房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提高住房总量。城镇住房制度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逐步改革,在具体保障政策方面,为解决全社会居住特困人群的住房问题萌生出解困房政策,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出台了经济适用房政策,出现了中低收入人群与特困人群分层保障的制度雏形。

经过1978—1997年将近20年的探索,在住房供给方面,政府主体通过住房市场经济的提速发展来实现共富的经济目标。1996与1997年朱镕基总理在与房改领导小组成员和建设部领导谈话时,多次提出加快住宅建设以建立新经济增长点的观点。1998年国务院发文正式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文件根据家庭收入情况提出了包括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在内的住房供给结构框架。在供给主体方面,国有经济投资在城镇住宅建设投资中占比迅速下滑,大致在2002年后,个体经济和之前不占主要地位的其他经济类型投资已在住房供给投资中占主导地位(参见图1),这里的其他经济类型主要包括股份制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其中股份制经济占比最大。

在供给方式上,原则上不再实行原来的福利分配制,以市场供给为主,在制度设计中形成了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三大类住房。廉租房延续解困房的保障层级,针对最低收入家庭进行保障性租赁,属于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在政策设计上仅针对中低收入家庭进行保障,达到一定条件后经济适用房可转为私有住房。其他经济条件的家庭主要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包括租赁和购买。2000年至2006年间,住宅实际售出面积与出租面积比的年度平均值是72∶1,意味着每售出72平方米的住宅即有1平方米住宅出租。这一比例最低时是2001年(23∶1),在之后的发展中逐渐增大,相比住房销售市场的活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显得较为迟缓(见图2)。

由此可以看出,在改革初期很长一段时间内公房依然是主要的住房来源。能在公房体制中获益的一般是筹资能力强、资源条件较好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各级机关单位,缺乏资源、盈利收入低的单位和企业由于没有筹资能力,职工居住条件难以获得有效改善。20世纪80年代中期比起1978年,尽管我国人均居住面积有所提高,但缺房户和无房户的数量反而有一定程度的增长。

2.住房保障制度化建设期间主要保障政策的经济福利问题

1.供给结构:市场经济主体投资,市场供给为主、住房保障为辅

宁波市目前有近30所绘本馆,其中宁海县1所(笑笑绘本馆),象山县2所(老约翰绘本馆分馆、常春藤绘本馆),余姚市2所(老约翰绘本馆分馆、书虫阅读绘本馆),慈溪市2所(老约翰绘本馆分馆、七彩绘本馆),其余均位于市辖区,主要分布于鄞州区和海曙区。由此可见,在商业推广领域,老约翰绘本馆是宁波当之无愧的领跑者。

根据经典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如果社会保障再分配制度中通过资源转移实质上提供了通过市场交易才能获得的商品,且购买者可以将这种转移进一步转换成货币,那么这种制度措施就是将公共投资所带来的市场增值部分也一起转移给了被保障对象。这种转移使获得转移的人的边际需求,即对最后一单位收入的渴望程度降低,也就是降低了个人本来需要靠自己在市场中赚取最后一单位收入来满足的在市场经济中才能获得的需求,最终会对未来国民收入的整体增长造成影响。Pigou C.Arthur, , London: Macmillan, 1929, pp.241、724~726.

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办法曾经历多次修订,从政策设计的初衷可看出经济适用房主要保障的是低收入人群中收入相对高一些的人群,其中所蕴含的转移机制属于中性转移:其覆盖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核定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申请条件基础上可购买房屋,申请资格一经核定就不再进行重复审核,并且购买者可在获得住房一定年限后将住房在市场上出售。经济适用房低价格的优惠保障来源于政府对成本分担和对市场利润控制的两方面措施:政府通过土地划拨、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出资等政策降低建造成本,通过对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实行指导价以控制利润。在实施中大致有单位集资合作建设和政府组织企业按照市场运作方式承建两种方式,后一种方式可保留3%的利润率,前一种方式按规定不得有利润。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可在购买一定年限后按同地段住房市场价与经适房价格差额的一定比例向政府补缴相关价款,然后获得住房完整产权并上市交易,其中的利润部分归于个人。在价格和成本控制的基础上,政府和市场共同补贴了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使其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就能获得在市场中购买商品房才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1998年的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经济适用房将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主体。在实施推进过程中,经济适用房在住房供给中的占比于2000年达到峰值后,便逐年减少(见图4)。1996年经济适用房投资占城镇住宅建设投资的比例为4.65%,其历史最高值在2000年达到9.98%,然后逐年下降,到2006年这一比例仅为4.23%。不可否认的是,这一制度的实施推行曾为中低收入人群从以公房供给为主的福利分房制度迈向市场化的住房供给体系起到稳步过渡的作用。1999—2003年,在经济适用房投资占全国住房投资比例相对较高的5年间,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总量为18505.33万平方米,曾占同时期全国住宅销售总量的15.93%。

廉租房政策面对的主要是最低收入人群,租金是政府定价,仅覆盖住房维修与管理费用。最早以实物租赁为主,然后逐渐过渡到以租赁补贴为主,资金来源既有公共财政出资也有社会筹资。在实际实施中是实物租赁与货币补贴相结合,货币补贴额度结合住房困难家庭成员结构和实际住房面积与当地平均水平之间的差额进行直接拨付。根据廉租房政策,当一个家庭住房困难程度达到受保障标准时可获得相应的托底保障,当收入、住房条件获得改善,经济条件超过住房困难户的标准线时,需腾退住房或停止发放补贴。这在政策激励机制的设计中形成了第三种转移机制——“助长懒惰和浪费的转移”:低收入家庭由于生活贫困而获得福利,但在获得就业或更高的生活水平时将失去保障。生活水平处于住房保障线附近的家庭,如果高于保障线很可能会产生尽量降低衡量生活水平的相关指标以挤入受保障人员行列的倾向;如果本就在保障线下,也可能会出现尽量将生活水平维持在保障线下,以滞留于受保障人员行列的倾向。因此廉租房的退出机制因为鼓励“挤入”和“滞留”,存在被保障者可能安于贫困受保障的生活经济状况而难以超越贫困线的陷阱激励机制设计。

(2)廉租房资源转移激励机制的经济福利问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概念、组织体系、模式、现状等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探讨。笔者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将2000年以来的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从农业科研人员与农业技术推广概念的界定、农业推广体系发展历程、农业科研人员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模式等方面,对我国农业科研人员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文献进行了回顾总结。

庇古在讨论第三种转移时指出,人们普遍认为在文明的国度不应该有人忍饥挨饿,但很多国家都有最低生活标准线的划定,个人不论是否能自食其力,只要生活水平低于最低标准线都可以被纳入保障人群,这样的制度设计将大大削弱部分低收入人群自食其力的动力,并很大程度上影响国民收入。Pigou C.Arthur, , London: Macmillan, 1929, pp.241、724~726.这种转移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福利的实现,但对经济福利的增长是不利的。

四、住房保障的结构性调整:综合调控住房供给稳市场助共富

(1)经济适用房资源转移激励机制的经济福利问题

2005年后,我国住房供给已从供给总量不足迈入了相对过剩的发展阶段。在住房的投资供给方面,政府已完全让位于市场主体(参见图1),在活跃的住房市场下,全国城镇竣工的住宅总面积在2000年之后长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在2014年达到峰值(参见图3)。在供给方式上,从2007年至2020年,住宅实际出售面积与出租面积比的年平均值是414∶1,接近上一发展阶段平均值的6倍,住房供给方式呈现重售轻租的特点(参见图2)。

但即便全国实际住房销售面积在大幅增长,城镇住房待售面积依然逐年攀升。2015年是住房存量积压较为严重的时期,在去库存政策的调控下,2015年之后1年以内和1至3年的待售住宅量才逐渐下降,代表长期积压库存的全国城镇待售3年以上住房面积在2019年达到峰值,约为5744.61万平方米。与此同时,房价也一度呈现持续上涨趋势,有学者指出我国房价收入比至少是10∶1,而我国城镇居民能承受的最高房价收入比不应超过6.78∶1。截至2019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9.8平方米,但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问题仍未能通过住房市场得到解决。在调控房价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发文对住房的供给类型进行控制,规定从2006年6月1日开始,新开工商品住房中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须占开发建设面积的70%以上。虽然经济适用房在总量供给中所占份额已较小,但对住房类型的总体调控使得全国城镇已竣工房屋中平均每年约有28.68%的住房是更适宜中低收入人群的90平方米以下小套型住房(参见图3)。同时住房保障体系中所提供的住房类型,也进一步发生结构性调整。2007年国务院提出将廉租房作为住房保障的主要途径,将廉租房覆盖范围由最低收入扩大至低收入人群,将经济适用房对应保障人群划为低收入家庭,对中低收入中“夹心层”人群的住房保障政策由经济适用房改为限价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见表1)。

2.结构性调整后新政策措施的经济福利问题

制定心电图危急值制度提高了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成功率和生存率,适用于院内及互联网医院实时心电诊断模式。对于医院回顾性分析的24 h动态心电图,或是家庭记录的非实时传输、非实时诊断的动态心电图,如果发现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一过性心肌缺血、严重传导阻滞、停搏或短阵室速等,建议进行重大阳性值提示,提醒非心血管内科、全科或体检中心的医生关注患者潜在的临床风险。

(1)限价房资源转移激励机制的经济福利问题

限价房与政策调整前的经济适用房在申请条件、审批程序、保障对象等诸多方面都非常类似,是一种中性转移的保障机制。这一政策源于2006年对住房结构的调整,政府部门为稳定房价提出“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以此规范房地产商的土地开发行为。以北京的限价房为例,其具体实施过程是政府在商品房用地招拍挂时,就限定房价、套型面积、销售对象等,由建设单位公开竞争获得土地,然后按既定要求建设出售。

经济适用房的低价主要来自政府在土地和税费方面的减免或补贴,限价房则不同,限价房是在普通商品住房基础上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干涉限制套型、价格和销售对象的住房,其优惠直接来自市场在政策要求下的让利。获得限价房后,住房购买者在住房使用和处置上受到的限制比经济适用房更少(如在租赁方面),因此限价房的投资性更强、商品特征更显著。通过这种方式提供的住房保障使被保障对象获得了需要通过市场才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其制度设计对市场运行原则的突破,对国民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比经济适用房更直接。在没有利润空间的情况下,市场逐利的本质很可能会使这类保障住房遭遇融资障碍,如果提高其销售价格,又会背离住房保障制度设计的初衷,政策实施很可能陷入两难境地。

(1)公众及舆论监督。“走群众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治理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同样需要相信与依靠群众。水污染治理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他们的积极参与监督,犹如增加了海量的智能监测终端,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很难躲避群众的监督。以往水污染问题的查处,人民群众与新闻媒体发挥了重要作用。相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公众举报电话、公众网络监督平台、乃至公众“测水亭”免费测水质的设置等,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创造了越来越多的方便条件(见图1)。

(2)公租房资源转移激励机制的经济福利问题

从2009年开始,部分地区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其中起步较早的是北京。根据北京市政策,公租房是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为防止公租房制度的运行影响市场价格机制,2010年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出文禁止承租人将公租房出售、出借、转租、闲置或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从而避免了保障住房出售带来的经济福利问题。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提出“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2013年,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将廉租住房正式并入公租房的筹资、建设、管理机制中,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地方政府原来用于建设廉租房的资金渠道也一并调整用于公租房的建设。

公租房与之前的廉租房在筹资建造和审批程序上,有很多类似之处,其在准入程序上仍是以承租人的收入水平作为衡量标准之一。与廉租房不同的是,公租房的腾退政策在第三种转移机制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良。其腾退不以承租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作为条件,而是在承租人获得住房后以合同确定租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年,到期需腾退或按市场价缴纳租金。这种固定保障期限的腾退设计改变了廉租房政策中有可能导致“滞留”与“挤入”现象的激励机制设计,破除了政策设计中可能产生的贫困陷阱。

3.住房保障制度系统性激励机制障碍的经济福利问题

经典福利经济学对于社会保障资源转移机制的分类,针对的是单项政策设计在执行层面的激励机制,如果多项政策在执行中重复出现条件准入的机制设计问题,制度体系也很可能产生系统性的激励机制障碍,衍生出整体性的经济福利问题。住房保障政策中户口限制所产生的制度壁垒就存在这一问题。

冬凌草为一种多年生的草本植物,含有难分解利用的纤维素与半纤维素。因此,筛选适宜发酵的菌种,对培养基和发酵条件进行优化,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以中药材为主要组分的培养基,释放和产生更多的活性物质。黑曲霉是一种饲用真核微生物,能产生分解纤维素、半纤维素、蛋白质和脂类等物质的酶类,对纤维素具有较强的分解利用能力,是发酵中药的主要功能菌。本实验中以冬凌草为原料,同时添加适量的麸皮作为辅料,接种黑曲霉进行固态发酵时,由于麸皮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黑曲霉生长良好,纤维素酶的活性也较高。

其中,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对购买者都有本地城镇户籍的限制。对于原来的廉租房,建设部出台的政策中曾要求“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而且廉租房的申请应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户口在外地的务工人员则无法向现居住地的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变相对申请人的户籍现状作出要求。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根据是否拥有本地城镇户口系统性地将需要被保障的中低收入人群划分成为两个群体,没有城镇户口又处于中低收入人群的外来务工人员便难以获得城镇社会保障政策的帮扶。

国家层面现行的公租房政策规定对于承租人原则上没有户口限制,2010年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87号文中还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且在城市居住了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具体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2012年住建部11号令中也明确公租房的保障人群中包括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为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安居提供了一种保障渠道。

比如说,在苏教版的数字教学活动中,教师需要先确定出教学目标,辅助学生学习乘法知识。为了提升其教学效果,将游戏导入到数学教学课堂。在具有磁力的白板上画出相应规格的棋盘,棋盘规格可以为5*6,然后把磁扣按照一定的顺序依次摆放在各个小格子当中,让学生自己去数清楚磁扣的数量,无论是纵行上磁扣的数量还是横行上磁扣的数量,都要查清楚,用以往的学习方式计算出磁扣的总体数值,有些学生的计算方式为:5+5+5+5+5+5=30,还有一些学生的计算方式为:6+6+6+6+6=30。这两种不同的计算方式所得出的数值相同,可以利用这一游戏,进一步地引申出5*6=30的乘法运算知识内容。

据统计,我国外出农民工在城镇就业人口中占比高达37.44%,其中有18.3%从事建筑业,27.3%从事制造业,51.5%从事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服务业。超过一半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难以满足公租房对稳定就业的要求。这些灵活就业人员所从事行业的年均收入,在城镇私营和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分行业排名中总体处于中等靠后(见图5),很大一部分属于中低收入人群。截至2020年末,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群体的77.06%,具有切实的城镇居住需求。这部分人群在城镇的就业总量是社会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其住房的稳定保障对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立能够容纳灵活就业中低收入者的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是完善必要岗位就业促进激励机制的关键。在个人支付能力未达到市场所需的水平之前,外来务工人员中灵活就业人员因住房问题而无法在城市就业所产生的经济福利损失将作为社会经济福利的整体损失,影响中长期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

五、完善住房保障激励机制:优化住房供给进一步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住房保障政策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住房普遍短缺的时期,经过90年代以及20世纪前十年住房市场的提速发展,住房供给总量获得大幅提升,逐渐呈现相对过剩状态。在活跃的住房市场中房价快速增长,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缺乏足够的支付能力,难以通过市场购买解决住房问题。“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纵观住房保障的政策变迁,各时期分层设立的保障措施对被保障对象产生的激励各有不同,总体缺乏正向激励机制。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未来住房保障制度在分层保障设计中需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其激励机制。

第一,分层保障在以现阶段个人收入水平划分需求层次的同时,还需进一步考虑个人收入在未来的增长潜力,为有收入增长潜力的非基本保障人群提供具有正向激励机制的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政策中,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各类保障措施包括曾经的经济适用房、之后的限价房和公租房,对被保障人群产生的激励机制多是中性的资源转移机制。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如果个人自我供给的部分等于个人对国民收入的贡献,当对贫困者的转移使得个人自我供给有所减少时,个人贡献于国民收入的部分也会相应减少。Pigou C.Arthur, , London: Macmillan, 1929, pp.718~734、737、740~755.因此对于就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且个人收入有一定增长空间的中低收入人群,例如,占城镇就业人口超过三分之一的外出农民工,所提供的住房保障机制应以有限期的过渡性租赁保障为主,建立保障房承租与就业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为有就业能力的人员提供有限期的住房保障,以鼓励收入不高的必要岗位人员在岗就业。所提供的保障应以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平等为基础,以不降低受益人对国民收入贡献程度为前提,使保障政策执行过程中形成的资源转移激励机制与被保障人员对国民收入的贡献协调一致。

第二,对基本保障人群,例如生活特困、半失能和失能人员,需建立稳定长期的住房保障机制。在对社会经济福利的讨论中,庇古指出,不能因为一件事物(如对极度贫困人员的补贴)尚未完全实现的整体利益而否定其部分实现的价值。Pigou C.Arthur, , London: Macmillan, 1929, pp.718~734、737、740~755.如果个人的自我供给小于个人对国民收入的贡献,对这部分人群进行资源转移并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民收入。Pigou C.Arthur, , London: Macmillan, 1929, pp.718~734、737、740~755.住房特困人员,例如极度贫困、疾病、半失能、失能人员,对国民收入的贡献本身占比很小,对其长期提供住房保障对经济福利实现的影响不大,但对社会经济总体福利的实现很关键。因此,公共财政中需为住房特困人员预留部分资金建立低租金的长租住房制度,为市场供给不可达且依靠个人能力无法改善的最低住房需求提供适足保障,这对迈向共同富裕过程中社会经济总福利的实现具有必要性。另外,住房保障制度设计在调整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各项政策对应人群的同时,需根据被保障对象的需求特征在政策的准入审核、定价机制、分配与使用原则方面作出相应调整,以确保住房特困人员保障的可获得性。

第三,住房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需统筹考虑住房供给结构和市场供给的现状,不应重复大量新建住房低价销售的老路径,在保障方式上需结合存量住房,以租赁和货币补贴为主,防止被保障对象通过保障住房在市场中获得投资收益。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都是通过新建住房提供保障的政策措施,在其资源转移的激励机制设计中,个人通过保障住房有机会满足刚需以外的住房投资需求,降低其在市场中通过个人收入提高获得具有完整投资属性住房的积极性。未来的改革,应进一步降低通过新建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提供社会保障住房的比重。在确需以新建住房提供保障的地区,在筹资建设方面,应坚持市场经济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主体的成本分担机制。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相比,廉租房和公租房以租赁方式提供保障,避免了以出售方式提供保障带来的经济福利问题。公租房的政策设计中以有限期租赁合同的形式对腾退期限作出硬性规定,在激励机制设计方面是对廉租房政策的一种改良,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准入与腾退机制组合产生贫困陷阱,需在探索中进一步推广。

将海参苗撒入青岛琅琊周边海域的海底,用4至6年的时间培育它们,让它们在自然环境中长大,培育过程中不喂任何饲料,这是青岛琅琊龙湾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坚持多年的“底播散养法”。由于被进行底播散养的海参在生长环境方面与海洋中自然生长的野生海参十分接近,因此受到不少海参食客的认可。青岛琅琊龙湾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高玉志将自家的海参称为“绿海参”,“绿”代表着绿色与健康,深耕海参养殖领域多年,他认为纯天然是高品质海参的要素。

多样化且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须匹配多渠道灵活多样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高质量的住房保障制度不仅仅是住房困难人员住房需求的静态供给保障防线,还应是一种区分需求层次、对被保障对象具有激励机制作用、具备内生发展动力的动态保障机制。在构建激励型保障机制基础上,推动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完善,方能在资源有限性与需求无限性的现实矛盾中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助力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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