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的影响
——基于湖南省14个地级市面板数据的实证
2022-10-11郭新华孙俊婷
郭新华 孙俊婷
(湘潭大学商学院 湖南湘潭 411100)
引言与文献概述
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推动消费升级是进一步扩大内需、畅通国内经济循环的重要引擎。消费升级的核心是以消费结构优化为代表的消费内容的变动(黄隽,2018)。从消费结构变动的方向和幅度来看,我国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从2013年的31.2%降低至2019年的28.2%,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总消费支出之比从2013年的38.3%增长至2019年的57.3%。与此同时,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整体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杨修娜等,2018;李春玲,2018;李强,2021)。但是,产业结构、人口流动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各地区中等收入群体的基数与增幅都大有不同,那么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与消费结构升级是否相互关联?进一步地,若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能够带动地区消费升级,那么这种促进作用是否会因地区差异而存在异质性?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发掘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与实现共同富裕之间的有效路径,并为消费刺激政策与收入分配政策的协调实施提供经验证据。
已有文献对中等收入群体的研究主要关注中等收入群体的界定标准和影响因素。学界对中等收入群体的界定标准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根据居民收入水平设定固定上下限的绝对标准(Birdsall et al.,2000) ;第二种是依据收入中位数比例区间确定的相对标准(Kharas,2010) ;第三种是将绝对与相对标准相结合的混合标准(翁杰和王菁,2019)。在确定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基础上,部分学者进一步考察了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变动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城镇化(刘荣华,2022;李娇,2019)、社会保障(王一鸣,2020)、收入差距等因素都会对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产生影响(纪宏和刘扬,2013) 。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明显,从全国层面测算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与各省情况相匹配,因此分区域测算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显得非常重要。然而,较少有研究考察省级层面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进一步从地级市层面进行测度的研究则更为匮乏。
关于消费升级方面的文献集中于研究消费结构的变动和消费升级的成因。现有文献普遍认为,我国居民家庭消费由生存型转向享受型和发展型,但近年来消费结构升级放缓,居住支出增加表现出对其他消费支出的挤出(唐琦等,2018;石明明等,2019)。而消费结构的升级大多归因于收入结构、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互联网发展、城镇化率等。例如,张慧芳和朱雅玲(2017)实证研究了优化居民收入结构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张喜艳和刘莹(2020)表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消费升级存在正向影响;曾洁华和钟若愚(2021)认为互联网发展能够推动居民消费潜力的释放和消费结构的优化,促进消费的升级。然而,这些文献都忽略了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的影响。宿玉海等(2021)对此进行了初步探索,他们利用CHFS2013-2017年城镇家庭数据,研究表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但微观层面的研究无法具体地刻画区域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的影响。
与中等收入群体类似,消费升级也同样存在地区差异。唐琦等(2018)实证检验了我国消费结构从东、中、西部三级已变为东、中西部两级,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可以更为客观地反映我国消费升级的真实情况。湖南省作为中部崛起重要的省份之一,人均GDP处于全国中游水平,消费总量占GDP的比重接近60%,人均可支配水平增速和全国GDP发展水平大致同步,且湖南省流入人口与流出人口相对均衡,对常住人口影响较小。综合考虑到湖南省经济体量、居民收入与支出水平、人口总量等与全国相比较为适中,所以本文以湖南省为例来考察中等收入群体对消费升级的影响。
本文通过综合考虑中等收入群体测度指标的统一性和地区差异,衡量湖南省各地级市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并进一步探究中等收入群体对消费升级的影响及其异质性。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在保证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测度具有统一性和标准性的前提下,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构建规模系数,较为准确地衡量了湖南省各地级市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为中等收入规模的测度提供了一种新方法;第二,通过比较湖南省14个地级市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差异,探讨了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影响的区域异质性,对消费升级的讨论具有借鉴意义。
典型事实与假设提出
(一)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测度与分布
学界对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测度方法各异。其中,相对标准法可以根据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差异进行自动调整,较好地考虑了地区差异性、指标统一性、经济合理性。所以,本文使用相对标准法,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50%、75%、100%、125%、150%为标准来划分湖南省各地级市的中等收入群体。
具体而言,本文将湖南省各地级市的城乡可支配收入对应的区间为虚拟变量,按照比例依次进行赋值处理,作为衡量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系数(以下简称规模系数)。已有研究表明,我国各省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正态分布的特征(李建伟,2018),且中等收入群体大多刚迈入中等收入群体的下限(王一鸣,2020)。因此,规模系数越大,该市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越大。根据此方法来衡量湖南省各地级市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好处在于,能够以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湖南省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情况,同时能够在数据可得性较差的情况下,根据湖南省各地级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大致预测其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具体设定方式如表1所示。
表1 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系数设定方式
湖南省各地级市总体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分布如表2所示。从整体来看:第一,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随着时序变化总体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第二,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具有显著的地区异质性,在湖南省表现为“东部大,西部小”的特点;第三,洞庭湖地区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长株潭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远高于全省均值,并且是大湘西地区的两倍,湘南地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略高于洞庭湖地区。从各地区具体来看:第一,长株潭地区的规模系数均值在5.0以上,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逐年增长并有持续扩大趋势,是全省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聚居最多的地区;第二,湘南地区较为落后,规模系数均值在2.5左右,表明该地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较低,其中衡阳市规模系数随时间的推移出现倒“U”型增长状态,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衡阳市中等收入群体人口的流失,该群体流入到经济更为发达的城市或地区,造成本地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缩减;第三,洞庭湖地区的规模系数在3.2-3.5之间,反映出该地区具有一定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第四,大湘西地区是全省规模系数最低的地区,常年保持在2.5以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表明湘西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较低,其中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张家界市和2014-2016年的湘西州规模系数降低至2.0以下,这可能是受旅游行业不景气的冲击,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减少,造成规模系数大幅度降低,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缩减幅度较大。
表2 2013-2020年湖南省各地级市总体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系数分布
(二)消费升级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消费升级与消费结构息息相关。石明明等(2019)将消费结构概括为两类,第I类消费结构包括食品等生存性消费占比,第II类消费结构包括符号性和服务性消费占比。纪园园和宁磊(2020)将消费结构划分为生存型消费、享受发展型消费两种类型。不难发现,两者本质上没有根本性的区别,所以本文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地将享受型与发展型消费进行区分。以维持生存为代表的消费支出划分为生存型消费(食品烟酒、衣着、居住支出)、不会被跨时替代为代表的消费支出划分为发展型消费(交通通讯、文教娱乐及服务以及医疗保健支出)、其余支出中的家庭设备及服务和其他支出划分为享受型消费。该方法能够直观地反映出消费结构中各类型的此消彼长,并易于判断消费升级的发展状态。
已有研究针对消费升级的测度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将消费结构中某类支出占比作为衡量指标,如文教娱乐支出占消费总额的比重为“新恩格尔系数”(王志平,2003),医疗保健、文教娱乐支出占消费总额的比重为“发展系数”(韩立岩等,2007);二是根据自身研究目的不同,如以高技术产业消费占低技术产业实际消费的比重进行测算(俞剑、方福前,2015;孙早、许薛璐,2018)。由于本文研究的是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情况,并且消费升级的本质是消费结构中一般商品逐渐转向高层次商品或服务,因此本文采用第一种测度方式,并以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总消费之比作为判定消费升级的核心测度指标。
本文使用上述指标考察了湖南省各地级市的消费升级状况(见表3、表4)。整体来看:第一,消费升级表现为享受型消费比重随着年份增加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但发展型消费比重则保持上升趋势;第二,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比重呈现明显的地区差异,表现出“东部高,西部低”的特点;第三,长株潭地区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比最高,但湘南地区与长株潭地区两种消费比重差值不大,并且大湘西地区的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洞庭湖地区。分地区来看:第一,长株潭地区的享受型消费支出缩减幅度最小,并且是湖南省发展型消费支出的主力场,其发展型消费支出均值保持在35.7%左右,增速为全省之最,增幅约为6%;第二,湘南地区享受型消费支出的占比规模虽较少,但从发展型消费支出的增速来看,平均保持5.6%的速度增长,其中2017年增长幅度最大,将近9%左右;第三,享受型消费中的洞庭湖地区是全省降速最快的地区,但该地区的益阳市增速显著高于同地区其余城市,发展型消费支出增速为9%左右;第四,大湘西地区享受型消费比例降幅较大,发展型消费支出均值虽然保持在33%左右,但是发展型消费支出增速较低,增幅约为1.3%。总之,湖南省消费升级程度虽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但享受型消费和发展型消费在总体消费的占比上仍保持增长状态,特别是发展型消费支出增长更为显著,因此本文认为湖南省消费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升级。
表3 2013-2020年湖南省各地级市享受型消费支出占比(%)
表4 2013-2020年湖南省各地级市发展型消费支出占比(%)
(三)假设提出
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潜力巨大,更愿意追求享受型和发展型等服务型消费,对高品质消费需求旺盛,该群体的消费结构具备消费升级的特点(中国季度宏观经济模型课题组,2021)。根据上文的统计结果不难发现,湖南省各地级市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与消费升级状况具有同步增长的趋势,因而本文判断两者之间可能存在正向的因果关系,即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可能对消费升级具有促进作用;此外,由于湖南省各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差距较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分布不均衡,且地区消费习惯与消费重心也有所差异,因此提出本研究中心假设:湖南省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对消费升级具有正向影响,且该正向影响的程度在地州市层面存在异质性。
数据来源、变量选择与模型设定
(一)数据来源和变量选择
本文采用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消费性支出以及按八大类商品及服务划分的消费性支出、城镇化率等指标,均来自2014-2021年湖南省《统计年鉴》和省内各地级市统计数据,构建湖南省地级市的面板数据集。由于2013年统计制度改革,导致2013年前后数据不具有可比性,所以本文整理了2013-2020年湖南省14个市州级城市的各项数据,主要考察2013年以后湖南省各地级市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的影响。鉴于部分地级市统计年鉴中关于市级消费数据缺失的问题,本文利用各县区的消费性支出和八大类商品及服务消费性支出情况,并以各区县的年末常住人口与市总人口之比作为权重,加总得到市级居民总体消费支出和八大类商品及服务消费性支出数据。经过数据的筛选整合,得到有效样本224个。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消费升级(upgrade),利用新恩格尔系数、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总消费支出之比来衡量湖南省各地级市的消费状况;解释变量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但由于数据缺失无法直观测算的原因,用上文的规模系数(W)替代;考虑到金融业发展水平和通货膨胀的影响,本文的控制变量(X)包括湖南省各地级市的金融发展指数、普惠金融数字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二)模型设定
为了检验湖南省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的影响,本文设定基准模型如下:
展开式(1)方程式可得式(2):
其中,α0为常数项,α1为回归系数,CW为城市规模系数,RW为农村规模系数,U为城镇化率,Xit代表可能影响消费升级的控制变量,α2为控制变量的系数,ε为误差项,下标i为湖南省14个地级市,t为年份。
实证分析
(一)面板模型检验和回归结果分析
1.随机面板回归回归。本文以新恩格尔系数(E)、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总消费支出之比(P)考察湖南省各地级市的消费升级状况。在回归检验之前,为了避免引发“伪回归”问题,本文使用LLC检验和IPS检验两种方法,检验结果显示LLC检验和IPS检验在1%的水平上显著拒绝原假设,表明面板数据稳定。所以,可以建立面板回归模型来估计参数而不会产生虚假回归。
本文根据Hausman检验来确定使用随机效应模型(RE)还是固定效应模型(FE),Hausman检验的结果在1%水平上显著接受原假设,因此本文选择随机效用回归模型。表5报告了面板数据随机效应模型的回归估计结果,结果显示新恩格尔系数与规模系数的回归项、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总消费支出之比与规模系数均在1% 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湖南省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会促进享受型和发展型的消费支出,提高新恩格尔系数对消费升级产生正向影响。此外,金融发展指数的回归系数为正但不显著,普惠金融数字化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消费价格指数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这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助于促进湖南省消费升级,而商品价格的提升抑制了消费升级。
表5 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和消费升级的随机效应模型回归结果
2.区域分组模型回归。面板回归模型考察的是湖南省整体中等收入群体对消费升级的影响,无法反映省内的地区差异在其中的作用。所以,本文将湖南省分为四大区域采用分组回归的方式,考察不同区域中等收入群体对消费升级的促进作用是否存在异质性。
表6报告了湖南省各区域新恩格尔系数、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总消费支出与规模系数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第一,长株潭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总消费之比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对新恩格尔系数则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该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重视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并且该地区中这类群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较高,可以追求更加多元的消费类型,所以对文教娱乐及服务的投入虽具有一定规模但并不是全部,长株潭地区的消费升级趋势最为显著。第二,湘南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总消费之比在1%的水平上最为显著,但对文教娱乐及服务的支出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该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有限,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支出中的医疗保健等消费支出对其有挤出效应,所以该地区的消费升级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三,洞庭湖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总消费之比、新恩格尔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反映了该地区对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总消费之比的提升有可能是文教娱乐及服务支出的提高,该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文教娱乐及服务的支出投入较多,未来消费升级的潜力较大。第四,大湘西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占总消费之比在5%的水平上显著,对新恩格尔系数不显著,出现这样状况的原因是该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较低,生存型消费支出对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支出产生挤出效应,并且该地区教育水平落后,中等收入群体可能会将子女迁往教育资源更加丰富的城市或地区,进一步造成该地区教育文化消费支出的减少,导致消费升级发展较为缓慢。对比回归系数可以发现,湖南省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存在显著的地域异质性,呈现“东强西弱”的特点,即湖南省东北部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的促进作用较强,中部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促进消费升级的潜力较大,而西部地区促进作用较弱。上述结果证实了本文所提出的中心假设。
表6 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与消费升级分组回归结果
(二)内生性分析
本文虽然根据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的影响加入控制变量,但是一方面仍然不可避免存在遗漏变量和测量误差带来的内生性问题,另一方面中等收入群体作为消费倾向较高的群体可能受消费偏好的影响,该群体对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占总消费支出较高,因而可能产生内生性问题。为了处理上述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系统GMM回归来进一步验证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的促进作用。Hansen检验和二阶序列相关检验结果表明,工具变量有效且结果不受二阶序列相关的影响。
表7报告了系统GMM的检验结果。结果表明:无论是以新恩格尔系数还是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与总消费之比来衡量消费升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都对消费升级具有正向影响,且在1%水平上显著。因此,本文所得出的结论不具有内生性问题。
表7 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和消费升级的系统GMM检验结果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构建湖南省各地级市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系数指标,测度中等收入群体分布,考察了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对消费升级的影响及作用机制,并进行了湖南省四大地区的区域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对消费升级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即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越大,消费升级程度越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具有显著的区域异质性,表现出“东强西弱”的特点,其中湖南省北部的长株潭地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的促进作用最强,西部的大湘西地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的促进作用最弱,中部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对消费升级则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基于本文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加强对西部“老少边穷山区”中低收入群体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缩小湖南省地区之间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差距,扩大各地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并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第二,推动湖南省教育资源、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针对性地降低居民借贷门槛,满足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第三,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农民工群体的城镇落户机制,创新农民工群体就业方式,促进低收入群体向中等收入群体的转化,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提升农民工群体的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