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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草场西汉简《日书》与《律令》书法特征对比研究

2022-10-11马小丁

中国民族博览 2022年12期
关键词:简牍用笔笔画

马小丁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6)

2018-2019年间,荆州胡家草场墓地西发掘出西汉时期的墓葬。墓中出土陶器、漆木器及车马、俑等器物。出土简牍四千六百余件,简牍上的文字为我们研究汉初时期的隶书提供了实物资料。“古来新学问起,大都因为新发现。”“这批简牍大致可分为《岁纪》《律令》《历日》《日书》《医杂方》《簿籍》《遣册》等七类,其中《日书》四百九十余枚,分为五卷。《律令》三千余枚,实属大宗。”

《日书》是古人从事婚假、生子、丧葬、农作、出行等各项活动时选择时日吉凶宜忌的占卜之书,属于民间社会杂抄类工具用书,从书手的风格上来看更趋向于日常简便、快捷的书写方式,有俗体字的特征,随意、自由性较大。《律令》则属于国家制定的、具有不同法律地位和效力的法的类别。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还根据不同的情况发布各种“令”来补充法律的不足,这些“令”有着与“律”同样的强制效力。所以,书手在抄写时需更加工整规范和严谨明确。

由于书手的不同,《日书》与《律令》的书写风格也不尽相同。

一、用笔特征

西汉初期的古隶刚从秦篆和六国文字发展而来,尚保持着各种文字写法的痕迹,其字体还未发展成熟。《日书》《律令》均属于古隶,是秦汉时期广泛使用于日常的手写字体。因古隶是由篆书俗体演变而成,故与篆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两篇简牍形制与书风各不相同,但从此两篇简牍中的文字来看,均受“隶变”的影响,正逐渐向成熟的隶书发展。用笔近篆,形构保留篆书痕迹,笔画上篆意间杂,但鉴于隶书在过渡时期的不明确性,也增加了简牍书法在书写上的随意性和字体上的稚拙之气。

《日书》与《律令》均属于汉隶过渡时期的风格,但《律令》的隶化现象更加明显,接近成熟隶体的端正姿态。从两者全貌来看,隶书始终没有完全建立规范,有相当多的或是笔画,或是结构,都有其他字体的因素搀杂其间。两者成书时间大概不会相差太多,但书手风格上却如此不同,也可见西汉初期的文字属于隶变的激烈时期。《日书》更像是日常便于快捷、方便的书写方式,草率随性,书手更倾向个性的抒发。因同期《律令》属官方文书,故书风上更加规整严谨,接近成熟八分书的特征。

(一)横笔粗头细尾,左低右高斜势明显

表1 《日书》《律令》横画对比

《日书》在横画用笔上的丰富变化对字的造型以及结构疏密都产生了影响,字形多欹侧,虽不齐整但绝非杂乱无章。相比之下,《律令》横笔书写较平缓,工俊且稳定。大多逆锋起笔,收笔细致缜密多燕尾,更近似成熟的八分书特征。

(二)竖笔短促,多垂露状

《日书》中竖笔的字几乎侧锋直接落笔,竖笔垂直,笔画细且较短促,收笔垂露状,笔尽多尖收。《律令》竖笔多方起,笔画粗壮、行笔稳健,呈垂直体势。笔尽处偶有弯曲弧度,收笔处或方或圆或尖,悬针状、垂露状不等,变化丰富。如表2以“不”字中的竖笔为例。

表2 《日书》与《律令》“不”字竖笔比较

(三)挑笔纵长,勾状夸张

表3 《日书》与《律令》挑笔对比

徐利明先生讲“书家所选用的工具、材料,直接作用于作品的风格。”因书写的材料为简牍,故行笔过程中纵向的延伸相对来说比较自由,对于纵向笔画的加长加粗的发挥较为自如。《日书》中勾笔与挑笔的浮夸,也明显存在着装饰性的意味,体现出更多华饰性效果,是书写者的一种审美情趣的使然,亦是一种情志的抒发。

(四)折笔处多圆转,弧度较大

文字折笔处的书写方式是篆隶间最大的区别之一。《日书》较《律令》的弧形笔画还存在较多,导致转折处多圆转,尤其在横折笔画处弧度较大,往往一笔成形。外圈的封闭处时松时紧,常露笔锋且时有断连,这也体现出书写者的自由性。《律令》在用笔上多将曲变为直,改圆转为方折。横折笔画连接处多方,书写谨慎,分横笔与竖笔两笔写成,许多弧状笔势转变为了方折笔,虽有很多转折处仍为圆转笔画,但圆转的弧线较为饱满均匀与封闭处紧密,不露笔锋,横笔与竖笔交接处严丝不苟。丛文俊先生曾说:“隶变是建立在篆体俗写字形基础上的书写性简化,所以它并不是一开始就以平正直折的形式出现。”所以,通过《律令》整篇来看,虽然“隶变”在逐渐减弱“篆引”线条,但整篇篆书的笔意还是存在的,只是较《日书》的篆意表达相对减少。笔画线条上的隶化处理更加明确清晰。以“日”“目”“田”部为例,(见表4)。

表4 “日”“目”“田”部首折笔处对比

images/BZ_148_1531_366_1649_477.png49images/BZ_148_1727_365_1864_476.png74images/BZ_148_1950_383_2067_494.png19images/BZ_148_2157_372_2259_473.png104《律令》images/BZ_148_1531_516_1650_644.pngimages/BZ_148_2158_497_2257_598.pngimages/BZ_148_1728_525_1863_643.png7198images/BZ_148_1953_533_2064_659.png104 82

二、方纵各异,大小不等

表5 独体字对比

《日书》字形方纵各异,用笔果感率意,节奏明快,巧饰华然。《律令》字形多方、扁,体势端正,大小均匀。布白均等,字体内部排叠几乎等距,用笔平稳,笔力刚健,拙朴厚重,严丝不苟。《日书》与《律令》在结体上均有篆书的影子,虽同处在篆向隶的过渡阶段,都保留着古隶的斜势结构,但相较《日书》而言,《律令》文字更加方正,渐横向取势,近于八分书的成熟状态。

三、章法

《日书》属于纵成行,横无格,在布局上属于紧密型,字间距较近,字体大小穿插富于变化。如图1所示,虽留白甚少,但纵长字形的末笔延长,瞬间打破了因字距较紧凑而造成的压迫感,空间上变化丰富。偶有出现两字并列写在同一列内的现象,(见图1),“午戌”“申子”“子辰”等如图2所示。

图1 《日书》节选

图2《日书》节选

《律令》属于纵有列,横有行或无行并举,如图3《律令》在章法布局上疏朗、规整统一,穿插避让极为和谐,井井有条,字距增大且均匀,约一字间隔,字体大小均等,这说明在隶书章法上,也正逐渐从无序的状态走向愈加有规律、有次序的布局状态,更近成熟汉隶的布局。结字线条与结构的巧妙变化,使得整体虽规整但绝不呆板,反而有一种庄严肃穆之感。

图3 《律令》节选

图4 《律令》节选

四、结语

综上所述, 通过对荆州胡家草场西汉简《日书》与《律令》文字的用笔、结构、章法等方面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在同时期背景下《日书》与《律令》在书风上的截然不同。《日书》的用笔洒脱豪放,字体灵动多变,大小穿插;笔画线条富于变化;书写速度时缓时急;注重装饰效果,更像是用于日常的手写体。《律令》用笔严谨工稳;字体大小统一,体势端正;笔画线条粗细均匀饱满;书写速度平缓。《律令》的文字在进一步摆脱篆意,向更成熟、有规律的八分书方向发展。呈现出了古隶向成熟的八分书过渡的初级阶段。

在大量出土的西汉简牍中,不仅展现了“隶变”的清晰脉络,让我们看到了古隶演变成今隶的过程,也打破了“西汉无碑”情况下,对汉初书法研究上资料的匮乏。有利于我们研究汉初时期文字在“隶变”大潮影响下的发展脉络及嬗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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