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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与防侵权对策

2022-10-10牟雪雷

农机使用与维修 2022年8期
关键词:农业机械农机专利

0 引言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业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在农业机械技术方面,受到我国农业经营面积广、地区生产差异性大的影响,农业机械为适应不同的农艺技术需求,其产品呈现多样化、多系列、多功能的特点。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激励下,我国农机企业的自主技术和产品体系逐渐建立,产品的设计、制造工艺、适用范围逐渐形成企业化特征。面对复杂多变的农机市场形式,因农机产品的研制周期长,研制和试验常需要经历数年时间才能将产品投入市场,农机企业和科研院所应建立长远发展机制,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运用法律手段科学布局预防侵权,避免先进农机产品的关键技术被仿造和抄袭,对核心技术及战略产品给予充足的保障。

1 农机行业的现状

从近年来的农业机械技术发展来看,不同地区的农机企业均得到快速发展,并逐渐形成具有地域性特征的产品体系优势,为更好地满足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利用农业机械全面替代传统的人力劳动工序,我国农业机械的产品种类实现了极大地丰富,为规范农业机械的用途与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于2015年设立了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将农业机械划分为15个大类,49个小类,共计257个品目。根据电商网站阿里巴巴对农机产品的销售分类,其总计包括38个农机选项,内容包括土壤耕整机械、灌溉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拖拉机、畜牧机械、养殖业机械、粮食加工设备、饲料加工设备、肥料加工设备、孵化设备、农机配件等众多丰富种类,可见农机产品体系的丰富化和广泛化。

从我国农机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来看,自2010年以后,专利数量持续增长,到2019年中国农机相关专利年申请数量已经位居世界前列,尤其在“十三五”期间,我国的农机企业在国家政策和农机市场的促进下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体系,更懂得利用知识产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2021年,我国的专利制度已经实施了37年,农机企业的防侵权工作也得到了实质性的提升。

严密的围护结构和紧凑的城市密度可以有效减少地域外界环境对居住空间的干预,但建筑内产生的废物废气却仍然需要与外界进行交换,盖尔达耶民居的做法是利用中庭空间进行热压通风。典型民居的建筑围绕中庭展开,中庭上方的空气长时间受太阳辐射而被加热为热空气,当居民打开一层的门或窗时,受热空气通过中庭上方排出,冷空气通过门窗进入室内,形成热压通风循环,降低室内的温度,同时带走室内的废气。

2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个人、企业或科研组织等利用自身知识、能力、智力、探索、设计产生创作成果形成的相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属于一种无形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约束,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独占性、实效性、地域性特征,其涉及的范围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成果权利。按照知识产权的范围可分为文学产权、工业产权和无形产权三大类,与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相关的主要是工业产权,重点产权权利包括商标权和权利权。

现阶段,我国用于保护农机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农机科研机构和农机企业应充分利用以上法律法规,切实保护自身科研成果。一方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得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利用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切实保护农机科研成果的相关权益。

3 农机企业主要知识产权的法律特性

3.1 商标权

1.游客对于大峡谷村游客中心的感知价值具有层次关系,即属性层的价值感知显著影响结果层的价值感知,结果层价值感知显著影响目的层价值感知。

每一个农机产品和科研成果都是农机研发人员的心血结晶,农机研发人员不仅要经历漫长的设计、开发、改进的过程,还要参与试验、制造等更多艰苦的工作,对其成果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十分必要。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能够保障农机科研工作者获得应有的利益和权益,有效避免核心科研成果被仿造和剽窃,有效保证科研成果的价值发挥。

3.2 专利权

农机企业及科研院所研发的成果和生产的产品,其核心技术应当通过专利的形式获得应有的权利和法律保护。随着我国农机行业的快速发展,专利权的重要性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内农机企业所认知,对于复杂的农业机械,其核心技术、结构、原理均可通过专利的方式进行法律保护。当农机企业获得相应技术或成果的专利权后,相关的农机发明和技术创新则在法律有效期内享有独占实施权。

国内专利权的重点专利方式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大类,发明专利主要是指对农机产品或作业工艺产生全新影响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主要针对产品形状、结构的优化及创造性达不到发明专利要求的技术成果,外观设计专利主要应用于农业机械的外观创新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自获得相关权利后有效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专利权获取后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其它人禁止使用、假冒、侵夺他人的专利权益。

4 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作用

4.1 促进农机技术的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利于规范我国农机市场的运营模式,对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予以制裁,能够有效打击不法农机企业及销售商的违规行为,促进农机市场的法制化建设。我国农机市场的建立历经时间较短,与发达国家相比不仅存在较多的不完善,还存在着部分农机企业抄袭他人技术、仿造等行为。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能显著降低不良竞争形为,有效提高农机市场流通产品品质与技术先进性,使市场整体向更规范化发展

4.2 促进农机市场规范化

知识产权保护是农机技术根本性、基础性发展的前提,我国大量的农机技术研发与成果面向于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通常研发周期长、设计及开发的过程繁琐,在此过程中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随之产生的科研成果若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则会严重影响成果的产业化过程和产业化效果,不利于相关科研项目及产品的后续发展和优化。因此,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促进农机技术快速科学发展的前提。

从政府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角度出发,为进一步激励农机企业为相关科研成果获取知识产权,应针对农机相关知识产权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为需要多年试验或多地试验才能投入市场的科研成果简化知识产权审批手续,从而在知识产权审批过程缩短农机研发和投入市场的周期。例如,通常情况下农机相关的发明专利获取时间长达2年左右,这严重影响了先进农机技术在市场上应用的时效性,若相关产品在获得专利前投入市场,则核心技术可能被抄袭而难以维权,若等待所有专利获得才将新产品投入市场,则产品的时效性相应降低。此外,为更好地鼓励农机知识产权的获取,可考虑针对符合市场需求及国家政策的农机专利申请给予一定的费用减免或资金补贴,尤其针对小微企业和没有经营收益的科研院所,通过费用减免能有效激励农机知识产权的申报与获取,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

4.3 保障农机研发者切身利益

农机企业合法申请并获得商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行法律保护,商标的保护时限通常为10年,若商标权需延期,应在到期前6个月进行续展注册,每次续展可延长使用期10年。商标的专利权人拥有对商标转让和允许他人使用的权利,并可获得合法的效益及报酬。

5 农机知识产权工作提升的有效途径

5.1 加强法制宣传与法律应用

对于农机企业及相关研发机构来说,必须要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科研成果及农机产品长期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在科研部门的内部宣传与普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法规政策,并形成具有专业能力的知识产权技术支持与专利保护部门,同时定期对领导及相关管理科研人员进行培训,创建部门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与氛围

。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增强在农机技术创造、管理、保护等各方面的能力。

网络中心度用来刻画特定城市与网络中其他城市直接关系的线的数量,在既定的国际重大体育赛事主办城市网络规模里,网络中心度越高,其获得的知识共享、资源互补的机会就越大[8],说明该城市的竞争优势就越大;网络中介度代表一个城市作为媒介者的能力,中介性高的行动者往往掌握并控制着信息流以及商业机会,因此可以从中获得中介利益;网络联系度表示任意两个城市由于举办相同项目的国际重大体育赛事而产生的关系总和,某一城市的网络联系度越高表示该城市与其他城市的关系越密切,举办的赛事数量和级别就越高,其在城市网络中的地位和节点优势就越大。

综上所述,钢箱梁长度增加有利于减小截面1和截面2负弯矩,钢箱梁长度为96 m是截面1和截面2对称受力的重要分界点;对于截面3,钢箱梁长度由56 m增加至96 m时受力显著减小,然而进一步增加钢箱梁长度,截面受力基本不再减小,当超过116 m截面受力反而增大。因此,由恒载作用下截面1、截面2、截面3所受弯矩随钢箱梁长度变化规律可得到,钢箱梁长度为96 m时主梁截面受力较为合理。

农机企业获得相应知识产权后则具有以下权利:1)知识产权获取后由专利权人独自占有,未经法律途径允许其他任何人不得占有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2)其他人员不得申请专利权人已经获得的同一属性、同一产品的知识产权成果;3)在中国国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全国范围内有效;4)专利权人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享有法律保护,若知识产权超过保护期限,相关权利自行消除

正规的农机生产企业拥有规范合法的企业建立过程,企业的名称及注册商标受到法律保护,对于农机企业而言,商标是自身产品区别于其他企业产品的重要特征,是农机销售过程购买者识别商品的关键,更是具有自主技术优势的企业品牌象征。商标应由专利权人依法注册并享有,商标通常由图形或图形文字组合的形式注册。

5.2 优化农机产品知识产权审批流程

在一项关于子宫癌肉瘤的大规模研究中发现,术后辅助放疗可有效控制复发、延长术后生存周期,而这其中受益最大者为子宫癌肉瘤Ⅳ期的患者[16],但考虑到放疗的低效性及其严重的并发症,术后是否行辅助放疗还应综合考虑患者的年龄、身体状况及疾病的期别等一系列因素。

5.3 培养农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农机企业和科研机构具备大量的农机专业技术人才,但对于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人才相对缺失,导致农业机械成果所产生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大多通过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申报。由于知识产权的获取应全面考虑,不应局限于单一的技术创新,而技术人员对专利的申报常存在不专业问题,导致申报的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对于技术的保护不全面,不能充分维护自身权益。因此,农机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就必须建立一支懂法律、会管理、能维权的专业知识产权团队,同时提高领导层的知识产权获取意识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战略观,能够预测核心技术投入市场后可能存在的权益风险,利用专业团队保障核心技术最大化转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一)独立的鸟纹图案。反山12号墓出土的玉钺上有独立的鸟纹的图案,这种鸟纹的图案是比较完整的,给人印象最深的是身体呈卵圆形,其形制完全同于兽首纹中的眼。这就让人思考:到底是鸟纹搬用了兽面纹中的眼纹还是兽面纹搬用了鸟纹中的身体部分用作眼纹?这谁为最先不是没有意义的。如果鸟纹在先,那兽面纹就成了鸟纹的变体——复合的双鸟纹。如果良渚人的意图不是刻画兽面,而是刻画双鸟,那此纹的意义就完全不同了,也许它就不宜称之为神人兽面纹,而应称为神人驭鸟腾空纹了。

6 农机产品与技术的防侵权对策

6.1 合理布局知识产权体系

农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通过专利的合理布局实现,针对成熟的核心技术和已经形成体系的系列产品,知识产权的布局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一是垄断式专业布局,就是将农机核心技术相关的所有专利匀进行申请,不给竞争企业留有侵权的余地,这种布局方式要实现防侵权,需要在专利申请和布局的过程中全面考虑技术方案,难度较大但实施后的防侵权效果也十分明显。二是预判式布局,就是根据现有核心技术将所需的专利申请后,分析并考虑技术的后续发展趋势,排除价值较低或无价值的技术方向,仅针对重点方向申请专利,以降低被侵权的风险

6.2 建立专业管理与维权部门

农机企业及科研机构应重视知识产权专业管理团队的建立,对于没有条件建立专门团队的机构也要针对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增强防侵权的意识和防侵权的能力。由专门的人员或专门的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相关侵权事宜的排查,并采取法律手段合理进行维权,必要时还可委托专业的外部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对核心技术进行维权保护工作

6.3 做好核心技术人员的管理

在预防外部侵权风险的同时,还要重视内部风险的控制,对参与技术研发的核心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相关约束合同,避免核心技术从内部泄漏导致维权难度增大。同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培训为核心技术人员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加对设计过程中图纸、关键参数等的保密措施,避免核心技术在获取知识产权保护前遭到泄漏。

7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农业生产地域性跨度大,农机产品种类繁多,适用范围也各不相同,为更好地保障先进农机技术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机研发过程应更重视知识产权的获取,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自身科研成果不被窃取和仿造,并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广泛开展,促进我国农机市场整体向规范化与科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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