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提高低保标准多举措保障基本生活救助
2022-10-08凌晨
最近,全国多地发布消息称将为所在地城乡居民提高低保发放标准,其中部分城市还对所在地的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直接发放一次性的生活补贴。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发放补贴、提高低保标准根本意义都是为了提高该群体生活水平。同时,该群体也是市场购买力的一部分,直接下发补贴有利于刺激消费。
提高低保标准
民政部2022 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截至2022 年5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78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22 元、542 元,同比分别增长5.5%、7.6%。
记者梳理各地低保政策后发现,目前实行提高标准的城市主要包括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四大一线城市以及四川、云南、青海、辽宁、贵州等地。根据各地的发放标准以及最新调整动态来看,补贴金额与标准略有差别。
比如调整后增幅较大的主要体现在四大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分别增加了75 元/月、90 元/月、76 元/月。调整过后,上述三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分别升至1320 元/月、1420 元/月、1196 元/月。
就四川、云南等地而言,虽调整幅度较小,但均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改善。以四川为例,城镇和农村的补贴标准均提高了65 元/月,现有的补贴便准变为680 元/月、480 元/月。云南的城镇和农村的补贴标准分别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40 元/月、47.75 元/月,相应的现有补贴标准分别变化为700 元/月、445.25 元/月。
此外,青海城镇和农村的补贴标准分别从原有基础上增加了28 元/月、41 元/月,调整后补贴标准分别变化为700 元/月、473 元/月。辽宁的城镇和农村的补贴标准分别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2%~3%、5%~8%,相应的现有补贴标准分别变化为700 元/月、445.25 元/月(不含盘锦城乡一体化)。
同时,贵州的城镇和农村的补贴标准分别从原有基础上增加了3.5%、15.8%,相应的现有补贴标准分别变化为679 元/月、5292 元/年。扬州的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30元/月,相应的现有补贴标准变化为770 元/月。
增发专项补贴
截至6 月底,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480.2 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45.2亿元;对因疫遇困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47.9 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4.8 亿元;对未参保失业人员实施临时救助1.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1925 万元。
具体来看,各地也先后出台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相关政策。
比如兰州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原有生活补助基础上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城市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按照每人340 元,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按照每人220 元的标准发放。
发放金额较高的还有济南、山西等地,前者向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救助人员等每人补贴300 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救助人员每人补贴200 元。后者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每人增发的一次性生活补贴金额300 元。
相较之下,湖北将疫情防控也作为发表标准之一,整体政策调整较为灵活。其为低保对象按照当月补助水平、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当月基本生活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此外,湖北还强调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按照不低于一个月城市低保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发展与物价上涨,现金补贴能很大程度上弥补补助对象的购买力、消费力不足。”褚福灵说道。
事实上,在此前的民政部发布会上,关于第二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在民生兜底保障方面,民政部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会同财政部部署各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
此外,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修订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动态监测数据共享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共有6200 多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预警范围。